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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yyt (钝剑~~幸福的所在), 信区: CE_bulletin
标  题: 关于进行本科生转系工作改革试点的意见
发信站: 听涛站 (2002年03月13日11:21:24 星期三), 站内信件


关于进行本科生转系工作改革试点的意见
(经2000-2001学年度第16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2001年5月7日
 人才培养是建设一流大学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任务。为了适应社会对各类人才培养的
需求,实现我校“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培养目标,要在逐步改进
教学管理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改革完善现行的转系(转专业)管理机制,适度加大本科
生选择专业的力度,为学生的发展和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学校决定,本学期开始在自动化系、传播系、法学院三个
院系进行接收转系生的改革试点,试点系以外的各系接收转系生的办法目前仍按《清华
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 转系(转专业)指导思想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志趣和已具备的相应特长
选择所学专业。在办学条件许可范围内,允许学生进校后适度地合理地流动,进一步促
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和培养。
转系(转专业)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应公平、公正、积极、稳妥地进行。

二、 转系(转专业)实施办法
  1.办理转系的时间
  一学年办理一次。每学年春季学期的第10-11周提交申请,第12周考核,第13周公布名
单,第14周办理转系(转专业)手续。
  2.接收转系生的名额由接收系提出方案,教务处核准。如增加班级数量需报校务会议
批准。
  3.申请转系(转专业)的条件
  大一、大二的本科非定向生。
  4.转入系(专业)的接收与核准
   各系根据教学资源和综合条件确定接收转系(转专业)学生的人数。接收系在第12周
末将拟接收转系(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征求转出系意见并核准

  5.延长学习年限与收费
   学生因转系(转专业)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应按延长期规定交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
。交费标准另定。
  6.特殊才能的学生
   少数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可直接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
家进行考核和认定。

三、 相关课程和成绩的认定与评定
1. 关于学生课程成绩的认定
    学生转系(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转入系对原所修课
程进行认定,对部分不是转入系(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按选修课程记载,考核不
及格的课程可以不再重修。转系(转专业)学生必须完成转入系(专业)培养方案的课
程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
2. 奖学金的评定与研究生推荐
学生转系(转专业)后的第一年不参加转入系的奖学金评定。经认定的课程应参加其后
的奖学金和研究生推荐过程中的成绩评定和排名。

四、 实施转系(转专业)的配套措施
试点院系及其他各系应通过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完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
的新模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能力,增强学生对
社会的适应性。
学校有关部门应在现有条件下,妥善解决学生转系后有关选课、班级建制、学生管理及
住宿等有关问题,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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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噗!噗!│  拿我出气,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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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听涛站 tingtao.dhs.org·[FROM: 匿名天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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