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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yyt (钝剑~~幸福的所在), 信区: CE_bulletin
标 题: 关于进行本科生转系工作改革试点的意见
发信站: 听涛站 (2002年03月13日11:21:24 星期三), 站内信件
关于进行本科生转系工作改革试点的意见
(经2000-2001学年度第16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2001年5月7日
人才培养是建设一流大学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任务。为了适应社会对各类人才培养的
需求,实现我校“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培养目标,要在逐步改进
教学管理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改革完善现行的转系(转专业)管理机制,适度加大本科
生选择专业的力度,为学生的发展和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学校决定,本学期开始在自动化系、传播系、法学院三个
院系进行接收转系生的改革试点,试点系以外的各系接收转系生的办法目前仍按《清华
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 转系(转专业)指导思想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志趣和已具备的相应特长
选择所学专业。在办学条件许可范围内,允许学生进校后适度地合理地流动,进一步促
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和培养。
转系(转专业)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应公平、公正、积极、稳妥地进行。
二、 转系(转专业)实施办法
1.办理转系的时间
一学年办理一次。每学年春季学期的第10-11周提交申请,第12周考核,第13周公布名
单,第14周办理转系(转专业)手续。
2.接收转系生的名额由接收系提出方案,教务处核准。如增加班级数量需报校务会议
批准。
3.申请转系(转专业)的条件
大一、大二的本科非定向生。
4.转入系(专业)的接收与核准
各系根据教学资源和综合条件确定接收转系(转专业)学生的人数。接收系在第12周
末将拟接收转系(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征求转出系意见并核准
。
5.延长学习年限与收费
学生因转系(转专业)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应按延长期规定交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
。交费标准另定。
6.特殊才能的学生
少数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可直接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
家进行考核和认定。
三、 相关课程和成绩的认定与评定
1. 关于学生课程成绩的认定
学生转系(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转入系对原所修课
程进行认定,对部分不是转入系(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按选修课程记载,考核不
及格的课程可以不再重修。转系(转专业)学生必须完成转入系(专业)培养方案的课
程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
2. 奖学金的评定与研究生推荐
学生转系(转专业)后的第一年不参加转入系的奖学金评定。经认定的课程应参加其后
的奖学金和研究生推荐过程中的成绩评定和排名。
四、 实施转系(转专业)的配套措施
试点院系及其他各系应通过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完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
的新模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能力,增强学生对
社会的适应性。
学校有关部门应在现有条件下,妥善解决学生转系后有关选课、班级建制、学生管理及
住宿等有关问题,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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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噗!│ 拿我出气,呜呜!!!
▏▕ ╰╮ ╭╯ ▏▕ ╰\/╯ 我成出气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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