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_bulletin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jackky (生活充满激情), 信区: CE_bulletin
标 题: Re: 反对进13#楼的一些理由,欢迎补充
发信站: 听涛站 (Sun Jul 2 10:11:58 2000), 转信
法学院的能否提供法律援助
【 在 Muller (胖胖熊~~TryToRememb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呵呵……法学院同学支持大家的说,hoho~~
: 【 在 yux (睡觉的猫) 的大作中提到: 】
: : 1。硬件设施差,包括:
: : a.面积小,无阳台
: : b.采光差
: : c.卫生间太脏
: : d.西晒强,太热
: : e.无网络
: : f.楼房年久失修
: : 其中e.可在较短时间内改善,c.也有改善可能,但其它几点较难改变
: : 学校对研究生居住条件虽无明确规定,但我们如提出研究生居住条件不应低于本科
: : 生,应该是合理的要求(注意13#各方面均不如23#)。袁驷老师也持此种论点。
: : 要求与别的系研究生待遇相同,这也是一种说法。
: : 2。人员环境太差
: : 13#楼居住人员极杂,以前住水利本科生和土木专科生,但从未住过研究生。研
: : 究生的生活、学习方面与本科生均有较大差别,如果与本科生合住,对研究生的工作、生
: : 活都是不利的。
: : 另外我个人感觉13#楼居住人员素质明显低于咱们,但这是一个不太好说出口的
: :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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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璐璐
※ 来源:.听涛站 cces.net.[FROM: 匿名天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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