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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院运会集体长绳项目的解释
发信站: 听涛站 (Mon Apr 3 22:22:31 2000), 转信
关于院运会集体长绳项目争议的解释
2 000年4月1日下午举行的土木水利学院第一届学生田径运动会中,在最后集
体长绳项目的比赛中土木系和水利系各有两个班级由于人数不足而被取消比赛成绩。
对此,土木系两个班级对裁决结果表示不解和抗议,要求组委会给与明确的说法。
组委会在经过认真的调查和集体研讨之后,核实情况如下:
由于在《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秩序册》附2"一些有关事项
的说明":第5条(2)款中明确规定:十人集体跳绳的"十人"不包括摇绳的两人,
此两人也要由各班出(即各班需要12人参加此项目)。而且,在赛前召开的全系班
长会上也对此项作过口头强调,所以不足十人跳绳的确属于违规现象。
组委会在赛中发现此情况后,决定取消土木系和水利系各两个违规班级的成绩
。被取消成绩班级同学认为当值裁判没有现场终止比赛,因此成绩应该有效。实际
情况是,当时没有终止比赛是害怕影响同组中其他班级的比赛,而且现场秩序很可
能由此而变得混乱。还有一个原因是由于下雨,比赛进程已有所拖延,时间上不允
许重新再来。赛前组委会已向裁判强调过不足十人,要取消比赛成绩。但最后跳绳
比赛时学校的体育老师已提前退场(由于老师要求),当值裁判均为学生裁判(就
是出自每个班的两名同学),并没有时间接受太多培训,所以比赛情况控制上参差
不齐。因此组委会认为对比赛的最后裁决权并不在场上裁判,而在组委会。这一点,
可能与足球等比赛的规定不一样,希望大家能够谅解。
组委会特此解释如下:
第一:裁决结果维持不变。被取消成绩的班级的确有违规现象,对此当时的裁
判都有明确的纪录。所以组委会认为应该取消成绩。
第二:两个班级提出当时并没有人提醒需要十人上场,并且裁判也没有终止比
赛。这一点上,的确与组委会工作不够细致有关。虽然赛前有所提醒,但如果能够
在现场组织上更加注意的话,应该不会出现昨天令人不快的局面。对此,特别向由
此而被取消成绩的两个班级:结73班和结83班的同学表示诚挚的歉意!
今天才做出解释是由于在过去的两天里组委会中土木系和水利系两系学生会的
同学共同对比赛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并且和当值裁判、两系同学特别是被取
消成绩的四个班级部分同学进行了交流,来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希望大家能够理
解!
土木水利学院第一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200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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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TeacherZhang 于 Apr 3 23:42:58 修改本文.[FROM: 匿名天使的家]
※ 来源:.听涛站 cces.net.[FROM: 匿名天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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