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_bulletin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TeacherZhang (tz★热烈庆祝清华九十寿辰), 信区: CE_bulletin
标 题: 教室借用手续及相关规定
发信站: 听涛站 (Tue May 8 18:10:00 2001), 转信
教室借用手续及相关规定
5/6/2001 10:08:08 AM
1、为保证正常上课和学生有充足的自习场所,同时保持教学区的学习环境,报告会、讲
座、辩论会不安排在三、四、五教学楼。
2、正常的教学临时借用教室,由任课教师直接到各教学楼管理员值班室办理相关手续。
3、因教学借用多功能、多媒体设备教室,需借用教师持电教中心发放的培训证方可使用
。
4、班委、团支部会借用教室,需持经办人的学生证及系级以上介绍信,方可办理用手续
。
5、借用教室举行联欢活动,,是学校统一安排,并持经办人学生证及系级以上介绍信以
及押金20元,到教室管理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教室使用完毕并恢复原状后,请管理员
当场验收合格后退回押金及证件。
6、讲座、报告会、辩论会等需持校团委介绍信及本人学生证以教室管理办公室办理手续
。
7、除学生系列外,各单位使用教室需持单位介绍信,到教室管理办公室办理手续并交纳
管理费。
8、凡属收费办班(如成人教育,各种补习班,委培,MBA班等)由教室管理办公室按学
校收费标准收取管理费(水电费、桌椅教具损耗费、卫生清洁费等)。
9、非教学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一般不借用多功能、多媒体教室。
10、校管教室对校外单位不借用。特殊情况由学校上级单位或主管领导审批,并持借用
单位介绍信方能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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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听涛站 cces.net.[FROM: 匿名天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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