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E_expres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hulu (换书包比谁都快), 信区: MSE_express
标  题: Re: 非常对不起,91,92。。。
发信站: 听涛站 (2002年03月30日21:56:21 星期六), 站内信件

我觉得其实先不去讨论到底是谁犯规了,而讨论一下到底谁来执掌比赛的
准绳。我认为判断犯规与否应该是由裁判决定的
即使我们在交接棒那时有串道,但是因为当时没有裁判在那儿,终点的裁
判也没有看到,也没有示意资格取消的话,那么,比赛继续进行,而不应该是由某些参
赛队员到
了结束时发一下脾气,跟裁判说犯规就判定别人犯规。我想,即使比赛是
由你承办,但是是否犯规还是由裁判定的。如果凭你一句话就判定对方犯
规,这种比赛有何意义呢?

【 在 Eric (When grain bud,I br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子4X100本来材91是第一名
: 也就是说能拿到14分,将与第二名的分数拉的更大
: 当时我们班第三棒传棒后
: 由于是弯道
: 就下意识的继续往前走
: 而那位被阻挡的dd由于是回头接棒
: 然后回头往前跑,反应不过来而撞到的
: 两人都没有看到对方
: 双方都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 这种系运会比赛可以说是并不规范
: .................(以下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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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听涛站 tingtao.dhs.org·[FROM: 匿名天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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