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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mobilephone (LEO), 信区: MSE_express       
标  题: 说说我的意见,关于33班关于篮球赛的提案
发信站: BBS 听涛站 (Fri Mar  4 19:18:20 2005), 转信

算我多管闲事吧,就直说不忌讳啥了

关于原33班同学杨李的参赛资格问题,
就我从lsx,aslongas那里听说的版本来看,(就是各队队长投票,记半数通过的做法)
,是很欠妥的,刚才lsx又来问我的意见
本来想写作文的,最后忍不住还是来这里发长帖

我的看法是
考虑到杨李的特殊情况,不是不能考虑破例。
毕竟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不过,我不同意33班提出的,全体队长投票,
半数通过的做法

原因如下:

首先,材料系才子杯篮球赛,应该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一项群众性体育活动,
目的在于交流感情,强身健体。
在听涛上贴出规则上既然写明“本系正式注册的研究生或本科生参赛”,
那么,已经转系的杨李在原则上,是不具备参赛资格的

其次,既然考虑投票表决是否破例,应该说,于情理是说得过去的,但是,要投票就必须
以全票通过,任何一个班级表示反对的话,都决不能开这个口子。

试想,万一抽签后,投了反对票的班级与33班一组,那又怎么办?即便按33班所说,对研
究生时上场,对本科生时不上,那么对研究生班公平吗?出现罢赛怎么办?

再想,承办班41是新生班,学生会的体育部也是刚成立不久,都指望着这次篮球赛能开个
好头,本来规则已经很复杂,甚至可以说乱了
这时候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后果会怎么样?以后体育部再举办任何赛事,承办班
辛苦制定的规程还管不管用?要是每个班都蹈此复辄,到时谁又有理由拦得住?

记得上届篮球赛,01班惜败给32,失去最后一次夺冠机会,多么令人扼腕
当时我(下岗前)们也曾想过临时改动规则,想让师兄最后完这个夺冠梦想,
但是,就是因为投票时有班级不同意,也只能作罢,而不是什么半数不半数的问题
这里尚且是自己系的人,如今又何况是外系的同学呢

杨李跟我算是老队友,也是朋友,如果我投票他能否回来打的话,我会毫不犹豫投赞成的
不过这毕竟是系里的活动,希望体育部和承办班能站在全局考虑这个问题,照顾到多数人
的利益。

in sum ,投票固然可以,但是应该是一票否决制,而不是半数通过制
也希望班上和系里能相互体谅,一起把篮球赛办好

欢迎大家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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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才露尖尖角


※ 修改:·mobilephone 于 Mar  4 19:18:31 修改本文·[FROM:  219.224.174.37]
※ 修改:·mobilephone 于 Mar  4 19:19:36 修改本文·[FROM:  219.224.174.37]
※ 修改:·mobilephone 于 Mar  4 19:22:18 修改本文·[FROM:  219.224.174.37]
※ 来源:·BBS 听涛站 tingtao.net·[FROM: 219.224.17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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