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yjsgzz (土木建管研究生工作组), 信区: DC
标 题: 【通知】2003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hu Mar 6 14:56:26 2003), 转信
关于2003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有关工作的通知
清研教管通[2003]01号
1984年暑期,我校开始选派部分研究生进行以科技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暑期社会实践,从
1987年开始将暑期社会实践作为在校研究生的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在各院(系、所)
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地方政府及各实践基地的努力配合下,研究生在社会实践中加深了对
国情和社会的认识,增强了对祖国建设和民族振兴的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研究生的
独立工作能力、与人沟通及合作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都得到很大的锻炼和提高。
同时,他们在实践中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基层解决了大量的实际问题,创造了可观
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地方领导和基层同志的广泛好评。
为了更好的实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社会实践目标,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
基础上,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广泛地听取了各院(系、所)及各社会实践基地有关同
志的意见,对《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
今年的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
精神,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2003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范围
1、2001级直博生(必修)、2002级普博生(必修)
2、2001级(含)以前尚未参加过实践的硕士生和2000级(含)以前尚未参加过实践的直
博生(必修)
3、2002级硕士生(选修)
二、免修范围
2001级已有3年以上(含)工龄的博士生(不含在各类学校工作时间)
三、实践时间
2003年6月23日—8月3日(共六周)
四、补充说明
1、2001级博士生原则上必须在校级社会实践基地进行暑期实践。
2、社会实践学分为1,任课教师为各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组长。
3、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提前安排好科研活动,支持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
希望各院(系、所)能够按照上述精神,提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尤其是研究生的
课题研究工作与社会实践在时间上的协调,配合学校共同做好2003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
践工作。
(注:2003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其它相关文件将在社会实践正式启动时下发给各单位
。)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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