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daver (daver), 信区: DC
标 题: 土木建管系研究生学术委员会内部管理条例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Mon Mar 10 18:36:37 2003), 转信
内部民主制度
(经土木建管系研究生学术委员会2003年1月15日讨论通过)
一、 组织制度
1. 委员会是最终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日常工作的调整及内部不
同
意见的最终表决。
2. 主席团负责执行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3. 委员会接受土木建管系研究生工作组的领导和土木建管系学术与学位委员会的指导
。
二、 管理制度
1. 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
2. 委员会内部对主席团的工作安排有不同意见,经协调无法解决,则由委员会成员通
过
各种形式(E-mail,电话,书面意见等)表决。同意人数在9人及9人以上者为通过。
3. 主席团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并听取委员意见,督促委员完成通过的协议及工作安
排
。
4. 主席团根据委员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作为下届委员人选
推
荐的依据。
5. 临时机构的成立及成员由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
三、 考核制度
1. 每学期末委员会对主席团成员工作进行考核。
2. 委员会制定对委员的考核办法,并由主席团据此对委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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