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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utentag (Bonjour), 信区: oversea
标 题: 申请大学留学签证须知
发信站: 听涛站 (Sat Sep 30 18:37:19 2000), 转信
申请大学留学签证须知
申请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留学签证者请提交下列材料:
1.三张贴好相片且填写清楚的白色申请表。 2.有效护照。3. 德
国大学的入学通知书(Zulassungsbescheid)或入学申请证明
(Bewerbebestaetigung) 。4.全部留学逗留费用来源证明,如:
(a)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银行帐户上为第一学年存一万二千马
克的证明。每月取款不得超过一千德国马克。帐户底数不得少于
三千 二百德国马克,这笔款只有在外国人管理局同意的情况下
才能提取。也可在 德国某一银行驻北京、广州或上海办事处开
设这种银行帐户。令人信服地说明此后的留学费用来源。或,
(b)未写明金额总数的经济担保书,或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共和
国居住者提供的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此担保应包括外国人法
(Auslaendergesetz)第83条和84条中提到的各种费用(,必要的
官方陪同人员的费用,官方支付 的生活费,其中包括:房租,
医疗及护理赴德旅费和其它旅费,管理费费用)。或者 (c)获奖
学金证明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需要时,本使馆和德国有关部门
均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必须由本人提
交签证申请。请事先于每周一至每周五10:00-11:00时打电话
约定时间。电话号码:(010)65325560,居住在上海申请者电
话号码为:(021)-6433-6951-28。一旦对您的申请做出决定,将
立即通知您。签证费为50马克,按当时汇率用人民币支付。
签证主管机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有三个固定主管区域的签
证事务代表机构:
1.德国驻上海总领事馆主管安徽,江西,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或
常住居民的签证事务。地址:上海市永福路181号,邮政编码:
200031,电话: (021)64336951/52/53,传真: (021)64714448
2.驻广州总领事馆主管广东,广西,海南和福建省居民签证的事
务。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
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邮政编码:510098,电话:
(020)83306533传真: (020)83317033
3.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电话: (00852)21058777,传真:
(00852)21058788
4.驻北京总领事馆主管所有其它中国居民的签证事务。签证处地
址:北京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7号,入口:北侧,八号楼:邮政编码:
100600电话: 010/65325560传真: 010/65323557其它德国驻外机
构只能在例外情况下并得到德国驻北京大使馆,驻上海或广州
总领事馆授权后,方可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公民签发
签证。
签证申请的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一旦对您的申请作出决
定,就立即通知您。您可于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十一时凭该通知书
来本馆领取您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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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が来た、春が来た、どごに来た。
山に来た、郷に来た、野にも来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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