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E11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Iverson ( ★☆张毅☆★), 信区: MSE11       
标  题: 2004中国社会的冲突与和谐之二:新力量 新权利(4)
发信站: BBS 听涛站 (Mon Dec 27 21:41:01 2004), 转信


陈碧:“我是幸福感比较强的那一类人”

  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种经济成分的机构中专门从事各种专业性工作和科学技术
工作的人员。目前,这一阶层在全国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为4.6%。

 

  本刊记者/冯亦斐

  去年,中国政法大学的讲师陈碧在由学生打分的院级教学评比中,拿到了单项
最高分。这让陈碧很满足:她说她是“幸福感比较强的一类人”,喜欢做老师,因
为这一行“给你充分的空间和时间来展现你的思想、影响别人”,“成就感来得很
快”。

  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之前,陈碧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读了7年,一口气拿下诉讼
法的本科和硕士学位。 她的许多同学毕业后去了大银行总行、大企业和高端律师事
务所,与他们相比,陈碧的薪水要低很多,每个月大概拿3000元左右。但陈碧认为
“在金钱上少一点无所谓”,她觉得教师这份工作比较稳定,可供自由支配的时间
很多,工作压力没有那么大。

  28岁的陈碧一周平均6节课,每周只有两天有课,其他时间都不必去学校。每备
一次课(2节),一般需要半天到一天的时间。这样,她一周大概有一半以上时间,可
以泡在图书馆,追踪学科的最前沿。

  做教师的另一种机会,是参加国内外的专业会议,一般一年有三四次,国外的
会议机会相对少,她任教以来只是今年5月出去过,在欧洲呆了10天。因为她是搞刑
事法的,每年还要到各地司法部门进行调研,掌握一手资料。

  现在,陈碧把教学之外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做科研和读博士上,她希望能有论文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希望有机会出国充电,这样才能有机会“往上走”。(本刊记者
 / 刘溜)

  “扒粪运动”促建官民互信

  弥合官民裂痕,重建官民和谐,需要构建一个公众参与的监督平台

  “扒粪运动”,这个始于20世纪初美国的名词,于21世纪初被引入中国社会。
从2003年底的哈尔滨“宝马撞人事件”,到2004年的山东“副市长下跪事件”,以
及年末深圳的“妞妞事件”,背后隐现着媒体和民众互动,对官员腐败等转型期的
社会失序现象的不懈关注。

  官民裂痕亟需弥合

  “扒粪者”,出自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之口,他把那些专门揭丑的记
者称之为“扒粪者”(muckrakers),在班扬(Bunyan)的小说《天路历程》中,这些
“扒粪者”手拿粪耙,目不转睛地盯着地上的污秽之物。这个并不好听的词语,从
其诞生起便赢得了社会的尊重。

  此时的中国,与彼时的美国相比已是时过境迁。但同处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
的转型过程中,贫富分化的加剧,官商腐败的横行,中国同样需要社会的监督和纠
错机制。而相较之下,网络时代的中国,“扒粪运动”的主角并不限于当年美国的
媒体精英和政治精英,而拥有了更为广泛的公众参与。

  2004年,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案的逐步曝光否定了也证实了网络传闻:
2003年10月16日,哈尔滨市苏秀文驾驶宝马连撞13人后,随即网络传出,苏是韩桂
芝的儿媳。韩桂芝因腐败案被罢官双规后的调查否定了两人间的亲属关系,但也显
示韩与苏秀文之夫关联非浅,且干预过“宝马案”的处理。

  黑龙江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曲文勇分析认为,“‘宝马案’之所以产生如此强烈
的社会反响,实质上是社会情绪、社会张力的一种折射。因为,现在存在着一些社
会问题,比如干部腐败、特权车现象、执法不公等等,导致很多人都在潜意识中形
成一种思维定势:官员和富人总会凭借权力和金钱获得某种‘关照’”。宝马车、
“高官的儿媳”正是在这种思维定式下拨动人们的神经,使人们在潜意识里就疑窦
丛生。

  官民间缺乏互信,这种思维定式本身很难说是理性的,而且易于引起非理性的
冲突——2004年1月18日,一起个人间的小摩擦,在重庆万州最终却演变成了数千人
参与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原因仅仅在于打人者自称是国家公务员,出了什么事
情都可以花钱摆平的一句话。

  公众参与构建监督平台

  重建官民互信,首在官员们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清廉为官,在此前提下将
官员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是让官员重新取得民众信任的必由之途。

  妞妞(李倩妮)主演的电影《插上翅膀的绵羊》引起公愤,正由于她作为深圳市
委副书记之女,人们质疑其间官员利用公权谋私利,并进而媒体在调查中发现副书
记的家属有违规经商之嫌。 

  一张照片——山东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下跪——被举报人在网上披露,并经媒体
的调查核实后,这位副市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洗黑钱的罪恶才得以浮出水面。
6月24日李信即被山东省纪委“双规”。而此前,举报人李玉春曾四处上访一年未果


  这一连串的事件中,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公众和媒体共同参与“扒粪运动”。在
“妞妞事件”中,促使媒体介入的线索正是深圳家长在网上发表的公开信。据《南
方都市报》采访此事的记者介绍,在他们采访遇到瓶颈时,正是网上的一个帖子才
使调查有了进一步的突破,“可能他们非常了解我们的动向,在看到采访受阻时,
巧妙地为我们指点迷津”。“这种互动,使得一种具有更强参与性的公众监督显现
出来。”网络研究者王吉鹏说。

  官民互动重建官民互信 

  在媒体与公众的集体“扒粪”中,官员的权力使用受到了公众监督,其公务行
为和私生活均被置于公众的视线之下。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在此前接
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论坛实际上起着“解压阀”的作用,因
为它为更多的人提供了说话的平台。

  这种平台的构建,一方面加强了公众的舆论监督,另一方面也为包括弱势群体
、边缘群体在内的公众提供了话语权。政府与公众得到一个平等对话的场所,从而
为重新构建已渐缺失的互信提供了可能。

  在一些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对网络民意作出了正面回应。如深圳市委随
后公开了对“妞妞”案的调查处理结果;“宝马撞人案”也得以重新调查。在“妞
妞事件”后不久,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表示,领导干部要接受新
兴媒体互联网的监督。

  由于网络传播的高速度、大范围、可匿名性等特点,使网络具有双刃剑的性质
。一方面是民意表达获得了更广泛的渠道,另一方面是表达的民意可能存在非理性
。这种非理性或者引发公众的不良情绪,从而对社会秩序的稳定产生影响,或者发
布的信息不真实,对公众产生误导。这正是网络舆论平台的不成熟之处,因而需要
在发展中予以规范引导。(本刊记者/何晓鹏)

  转型社会中政府的角色

  伴随着《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实施和宪法可诉性的进程,中国社会各市场利
益主体之间的良性博弈将成为中国政府转型和新一轮改革的动力

  目前中国改革实践中面临四个博弈:

  第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博弈;第二是民间资本与政府权力的博弈,像证券市
场和足球的改革;第三是公民化社会和政治化社会的博弈;第四是外资与我们目前
向市场转型、向开放社会转型这样的内部社会的一种博弈。要协调这四个博弈中的
各方利益关系,必须要完成政府的转型。  转型的大背景

  政府转型应当放在一个大背景下来看:政府在整个市场经济中的位置,已经面
临一个系统性的治理风险而不是某一部分的风险,政府的转型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风
险。有两个例子可以说明中国目前转型要达到的目标,也就是我们下一步政府转型
主要应关注的问题。一个例子是证券市场,另一个例子是足球改革。我认为这可能
是中国未来各种改革、也是政府转型改革的缩影,就是说下一步政府改革可能会走
多远,这两个案例给我们树立了标本。

  从历史和世界范围看,市场经济有两种,一种是完善的市场经济,一种是有缺
陷的市场经济。我认为中国目前处于有缺陷的市场经济阶段,因为我们仍然处于市
场经济初级阶段。进一步说,有缺陷的市场经济又分两种,一种叫畸形的市场经济
,一种叫混乱的市场经济。我们大致处于畸形的市场经济阶段,即政府权力在强力
干预和主导市场的阶段。

  足球的改革实际是畸形市场经济中,来自民间资本的代表和利益相关人与代表
政府力量的足协之间,就不合理的足球管理经营体制进行的一次谈判,一种博弈开始
出现了。证券市场上国有股全流通的问题,也是来自中小股民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博
弈。在畸形的市场经济之后,必然有一段传统权威退隐后的混乱期,也就是各市场
利益主体谈判、妥协、退让、达成新协议的时期。

  我认为,中国政府的转型不仅要看到目前主要面对的畸形市场经济,也要面对
下一步可能出现的混乱的市场经济。因此,政府转型不仅仅是从建设型政府转为公
共服务型政府的问题,还要更好地应对未来的畸形市场经济到混乱的市场经济的过
渡。这是完善、有序、法治的市场经济必然要经历的一段过程。

  我个人认为政府的转型首先需要法律的转型。法律转型与政府密切相关的是涉
及到大量的行政立法。像《行政许可法》对政府许可的范围进行限定。中国是世界
上唯一有《行政许可法》的国家,这本身就说明中国政府的权力太大了,太没有边
界了。但是仅仅有这个《行政许可法》还是不够的,《行政许可法》只是解决目前
政府权力边界的一个原则性的法律,对于《行政许可法》设定的许可范围,还要做
出很严谨的法律解释或限定。更重要的是,不仅对政府的行政许可应做出限定,而
且在行政许可的后面还应该有行政诉讼,更重要的还应有宪法诉讼。一旦政府乱作
为或者不作为,或者政府的行政行为给公民、社会其他组织造成损失,政府在行为
上违反信赖义务和承诺,都能通过诉讼的机制,特别是一个独立、公开、透明的司
法程序来解决问题,把不可诉讼的行政许可转为可诉讼的法律许可。政府转型下一
步将与法律结合得特别紧密。伴随着《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实施和宪法可诉性的
进程,中国社会各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良性博弈将成为中国政府转型和新一轮改革
的动力。

  政府的三重角色

  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裁判作用是多重的。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扮演维护秩序、
干预经济和增进福利三重角色。就维护秩序这一点而言,政府的目标应当建立在这
样一个支点上,即它的目标应着眼于揭露和消灭一个个具体的社会罪恶,一点一滴
地实现具体的正义,以使政府这一公权组织树立其公信力,以使市场经济运行规则
良性运转和完善,使人们知道市场经济中自己自由空间的范围和行为界限。

  就政府干预经济而言,国家干预、政府介入与市场主体自由的冲突在市场经济
中始终存在。没有市场主体的自由,就没有市场经济;没有国家和政府的适当干预
、政府的准确介入,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主体自由和市场经济秩序。即使是激进
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也不主张将政府完全排除在市场经济活动之外,而是认为政
府应承担维护市场公正与秩序的职能,保障市场经济的信用关系和交易安全。在市
场经济活动中,市场主体由于追求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易于产生欺诈和违约的倾向
,没有适度的政府介入,滥用契约自由和滥用理性的行为就会破坏市场交易和竞争
秩序。当然,在政府与市场的有限干预中,政府应该实行守法的统治,政府应在法
律的授权范围内活动。法治的作用之一就是建立一种防止政府专制和滥用权力的机
制,从而使政府在法治的框架内行事。

  从各国实践来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始终是一对反复博弈的关系。随着历史阶
段的不同,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的角色也在发生变化。有时候,政府表现出“强
大”的特征,对市场经济进行强力干预;有时候,政府又表现出“弱力”的一面,
推行自由主义,甚或退出市场。总之,政府应在实行守法统治的前提下,来因时制
宜,因地制宜,找到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同时,政府与市场经济中的公民关
系也应该是一种平等的良性互动的关系。

  同时,政府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增进社会福利。政府应为社会提供足够
的公共物品,并正当地分配这些公共物品,以维系整个社会效率与公平的平衡发展
。而政府增进社会福利的正当和公平程序的建立则是法治的基本任务。

  干预的适度性

  市场机制的运行边界构成了政府干预的最大限度和范围,即政府干预应以不损
害市场机制正常运行基础为极限。进一步说,市场的自我调节有时候会失灵,但并
非所有“市场失灵”的领域都需要政府干预。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三种形式的“
市场失灵”:一类“市场失灵”是由于市场机制发育尚不成熟引起的,有赖市场机
制自身的发展来加以克服;一类“市场失灵”则需要由组织机制来代替,通过微观
企业的产权组织方式的变革,通过内部化交易,以高效的组织管理成本来替代较高
的外部交易成本;还有一类“市场失灵”则需要政府干预来弥补,运用政治机制来
解决市场机制和组织机制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只有在最后一种场合下政府干预才是
不可或缺的。但是政府必须认识到,在市场中政府的干预作用是有限的,它不能取
代和超越市场的自然力量。因此,一个法治的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往往是理性的,它
对市场的很多干预行为是受到约束的。

  概括说来,政府干预的适度性指的是:

  第一,政府在市场中的干预行为应具有正的道德示范效应,因此政府的干预必
须带有很强的自律性,也就是说,公权力的应用必须具有节制和理性,体现公正和
正义。所谓正的道德示范效应指的是政府公权力的每一次应用所产生的榜样作用,
这种榜样作用维持了市场的一种道德作用。如果公权力被滥用,则市场的道德秩序
就会陷入失序和混乱状态。

  第二,政府的干预针对的是市场力量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具体说来政府在市
场中的主要作用在于消灭一个一个具体的社会罪恶。传统的政治理论与法哲学往往
追求抽象的善和理想的法典的制定,而忽视具体的广泛存在的社会罪恶,忽视具体
正义的实现。实际上,市场中存在大量的市场力量本身解决不了的具体社会罪恶,
需要政府有形的“看得见的手”去干预。政府应该始终关注这样一些问题:哪些是
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罪恶?哪些是目前社会最紧迫需要解决的社会罪恶?应该以什
么样的方法和手段去一点一滴地揭露和消灭这些具体的社会罪恶?

  第三,政府对市场的适度干预是对市场中存在的各种价值观的一种平衡,比如
效率与公平,自由与强制,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等等。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有时
候会失衡,比如说过多的经济资源流向了某一领域,而忽视了另一些领域的发展;
市场中的人也不是生来就平等的,有些人是天生的强者,有些人是天生的弱者(如残
疾人);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在社会资源分配和权力分配方面产生巨大的冲突。
作为社会的治理者,政府负有平衡各种社会和资源利益冲突的职责。但在这种平衡
中,政府本身也应受到制度约束。

  总之,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应是适度的、受约束的、有一定范围的。如果政
府对市场的干预有一定张力的话,那么这种张力的基点则建立在对市场的认知和制
度上。(文/李曙光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林荡:公务员是严谨、细致、规范的职业

  办事人员阶层:协助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专职办公人员。目
前他们在全国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比例大约为7.2%。

  2004年12月10日,国家某机关工作人员林荡很早起床,收拾屋子。被子叠整齐
,地上墙上都检查了一遍,还不满意,想着怎么能把这个小房间打扮得“更有情调
”一点。接着,收到一个工作人员的电话:给客人安排的房间已去看过,暖气光线
还不错。“但是我还要更细化,比如拖鞋有没有。还有车,要用几辆车,安排哪几
个人一起坐,甚至谁坐前面谁坐后面,我都在脑子里面想好了。”林荡说。

  并不只是要接待领导。林荡的几个朋友听说他要到基层挂职锻炼,就抽了一个
周末来看望他。朋友聚会也要安排得妥当、细致、认真,努力做到能完美,让对方
满意。这是林荡做了四年公务员的“职业病”。

  2001年大学毕业后参加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在40取1的比例下录取。林
荡带着自豪感来到机关。“其实外界对公务员的认识并不全面”,林说。工作后才
发现,每月工资一两千元。加班是常事,过去四年有多次在黄金周加班。“但每次
春节回家,我又感到受尊重”。

  对领导意图的领悟是必修一课。领导交代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完成才有成就
感。而更多时候,领导不会明确清晰给出具体任务,“必须学会揣摩领导意图,能
动地落实该意图。做了他希望你做的事情,才会取得领导信任”。

  合作精神、做事严谨、细致、规范,做公务员时间愈久,对这些素质要求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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