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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uwang (热情 ̄奋进), 信区: communist       
标  题: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发信站: BBS 听涛站 (Thu Oct 28 23:08:54 2004), 转信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
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
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
。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
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
,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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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热情=生活


※ 修改:·luwang 于 Oct 28 23:10:03 修改本文·[FROM: 166.111.162.223]
※ 来源:·BBS 听涛站 tingtao.net·[FROM: 166.111.16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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