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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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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矛盾论与现实问题的矛盾分析
[教学要求]
1、 理论教学要求: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唯物辩证法是认识、改造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 价值观、方法论教育要点:学会用唯物辩证的观点看问题和运用矛盾分析法认识和
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把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提高贯彻党的基
本路线的自觉性。
一、 矛盾是物质世界存在的普遍方式
1、 辩证的矛盾观(the conception of dialectical contradiction)
(1) 矛盾构成世界:
1> 矛盾是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指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
存、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一词在汉语中最早见于先秦时的著作《韩非子·难
一》,指逻辑上的不一致。“矛盾”一词的拉丁语为contradictio,也指逻辑上的不一
致。在中外古代哲学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近代德国哲学家G.W.F.黑
格尔对矛盾的辩证含义有深刻见解,他指出矛盾就是一物既包含其他规定又排斥其他规
定。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同一关系的哲
学范畴。
2>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每一事物都包含着互相反对的方面。对立的双方一方面
互相排斥、互相斗争,另一方面又因其具有互相依存的内在同一性而互相依赖,共居于
一个统一体,即矛盾的统一体中。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一物向他物
的转化,也就是旧矛盾统一体的分解和新矛盾统一体的建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动力。
(2) 辩证矛盾与逻辑矛盾
1> 事物的矛盾和逻辑矛盾是不同的概念。逻辑矛盾是指人们在推理过程中同时肯定
两个逻辑上不可能同真的命题,即在同一意义上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同时又否定它具
有某种性质。矛盾律(law of contradiction) 传统逻辑基本规律之一。又称不矛盾
律。它通常被表述为 A不是非A,或A不能既是B又不是B。在传统逻辑里,矛盾律首先是
作为事物规律提出来的,意为任一事物不能同时既具有某属性又不具有某属性。它作为
思维规律,则是任一命题不能既真又不真。矛盾律也被当作一种关于认识活动的规范性
规律,它意为任何人不应同时断定一个命题(A)及其否定(并非A)。这就是说,对一个
命题及其否定不应持两可之说,以免自相矛盾。矛盾律还被看成是关于逻辑语义的规律
,即在同一上下文中,同一语词或语句不应既表述某一思想又不表述某一思想。作为后
两种规律,也叫做矛盾律的要求。违背了矛盾律的要求,思维就会陷入逻辑矛盾(A并且
非A)。而任何包含逻辑矛盾的思想又总是错误的,所以思想的无矛盾性是正确思维不可
缺少的条件,也是构造一个理论体系的重要原则之一。逻辑矛盾是不符合事物客观情况
的谬误论断,是思维混乱的表现。逻辑矛盾不仅可能排除,而且必须排除。
2> 而事物的矛盾则是事物自身具有的客观本性,既不能排除也不能制造,只能通过对立
面的斗争得到解决。承认这种矛盾的普遍存在,是人们深刻把握事物的性质、预见事物
发展趋势的必要条件。
(3) 联系、运动、发展、系统和矛盾
联系与矛盾
1> 普遍联系(universal connexions)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指物质世界的现象
及其在思维中的反映具有普遍的相互联系的根本特性。联系作为一般哲学范畴,通常是
指事物或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相互连结、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相互转化等相互关系。在无限的宇宙中,联系不是个别事物之间暂时的、特殊的关系,
而是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所共有的客观的、普遍的本性;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
,都同其他事物发生着联系;世界是万事万物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统一
的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成分或环节,都体现着普遍的联系。同物质世界的存在和运
动一样,联系也是无限的、永恒的。
2> 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联系是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唯物辩证法所说的联系,
是指事物的存在和运动所固有的、不依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联系。世界上的每一个事
物或现象都同其他事物或现象相互联系着,没有绝对孤立的东西。任何事物的存在和运
动都在于它内部结构要素之间的某种特定的联系及其运动,都在于它同周围其他事物的
一定联系、相互作用及其变化。离开了联系便没有事物的存在和运动,正象割下来的手
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手一样。个别事物可能不具有某些特定的联系方式,却不能没有
任何联系。例如,一个人可能不与任何人有书信来往,但却不能排除他与环境的联系、
与他人的其他联系,如人种的、生活的、经济的、文化的以至政治的联系等。
3> 由无数具体事物及其过程所构成的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总体;其中每个事物和
过程都是这个总体中的一个有机成分或环节。世界万物相互联系的整体性根源在于世界
的物质统一性。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具体形态、属性和表现,它们有
着共同的本质和基础,从而有着统一的本质联系。这种统一联系通过事物之间具体的相互
作用、转化等形式具体地表现出来。
4> 唯物辩证法所了解的联系,是相互区别的具体事物、现象间的联系,是以区别为
前提的。但是,辩证法反对把区别、把事物之间的差异和界限绝对化。它指出,差异和
界限只能在事物相互比较、相互作用中存在,没有联系也无所谓区别;而区别的双方总
是互为中介、相互过渡的。因此,具体的差异和对立具有相对性。可以说,区别在本质
上也是联系的一种方式,即以对立的方式发生的联系。一切事物都同其他事物既相区别
,又相联系,二者的辩证统一体现了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5> 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世界的统一性是无限多样的,世界的普遍联系与此相一
致,也包含丰富的特殊性的普遍。具体的事物、现象及其过程是多样的,它们的具体联
系也具有多样化的形式。联系的多样性表现为:①不同质的事物具有不同质的内部和外
部联系,如非生命界的机械联系、物理联系、化学联系,生命界的遗传联系、生态联系
,社会的生产关系、民族关系、精神文化关系等等;②同一事物的多方面因素和属性也
表现为多种多样的联系,如一棵树同土壤、水分、阳光、虫鸟野兽、人类生产和生活的
联系;③各种联系在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上表现出各种不同的特征,如种子、植株、花
果的不同需要或不同功用等等。对于事物多样化的联系形式,人类通过分门别类的科学
研究加以考察。哲学所考察的是自然、社会和思维中具有一般性的普遍联系形式,如:直
接的与间接的、内部的与外部的、内容的与形式的、因果的与非因果的、必然的与偶然
的、可能的与现实的、本质的与非本质的,等等。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揭
示了事物各种普遍的、本质的联系,如事物内部矛盾的对立面之间、质与量之间、肯定
与否定之间的本质联系等。
6> 事物的联系是复杂的,主要表现为联系的条件性、不平衡性和可变性等。在事物
的实际发展中,多种多样的联系错综地交织在一起,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各种联系之
间互为条件。事物的某一方面或某一种形式的联系如何发生,如何实现,都以与之相关
的其他联系为条件。多种联系在事物及其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又是彼此不同而具有不平
衡性,其中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即规律,是对事物的根本面貌和发展趋势起决
定性作用的联系。在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中,各种具体的联系无不处于运动变化之中,
任何联系本身在实际上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由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外部条件的转变,
不仅具体联系会随时发生量的变化,而且在性质、方向和方式上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各
种不同的联系之间能够互相转化。
7> 普遍联系观点的科学意义 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在马
克思主义以前,一些思想家曾以不同方式探讨过联系的问题。但总的说来,孤立、片面
的形而上学观点曾长期占据重要地位。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真正明确而完整地阐明了
普遍联系原理及其在科学世界观体系中的地位。它指出,只有通过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的考察,才能科学地说明物质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关于事物、现象普遍联系的观点,
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之一。恩格斯说,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普遍联
系的原理为人类在总体上和细节上深入地把握世界的辩证本性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8> 人类认识和实践的发展史证明,对于事物及其在头脑中的反映,从它们的联系、
连结方面加以考察,注意事物的系统性、整体性、全面性、条件性和规律性。具体地分
析具体的联系,是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所必不可少的思维方式。在一定意义上,科学的
真正任务就在于揭示事物或现象之间的固有联系。这一任务的解决不断推动了科学的发
展。在数学史上,曾经由于把三角形和圆、数和曲线联系起来而产生了三角学、 解析几
何学。在近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领域,由于把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或研
究方法联系起来,涌现出了大批新的科学部门和科学成果。当前,人类知识整体化的趋
势越来越明显,这是客观世界普遍联系在人类知识中的深刻反映。
9> 20世界创立的现代系统论学说是对普遍联系原理及其科学意义的进一步应用、证
明和发展。系统研究在指出系统的普遍性前提下,提出了系统的最优化状态等问题,并制
定了应用数学工具加以定量处理的某些方法,使关于具体联系的研究成为一门独立的方法
科学。
运动 变化 发展(movement, change and development)
反映物质固有属性、状态、趋向和生成过程,相互联系而又有所区别的同一序
列的概念。运动是物质普遍具有的根本属性。物质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再完全是其自身
或完全不是其自身的存在形式,它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运动
和物质是密切联系、不能分离的。一切形态的物质都处在运动的状态中,任何运动都有
物质的担当者;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运动。没有运动的物质和没有物质的
运动,都是不可想象的。运动和物质一样是永恒的,它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只能
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物质运动的源泉、动力不是外在的力量,而是物质自身
的内在矛盾。唯物辩证法的运动观与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不同,后者把运动和物质割裂
开来,或者设想没有物质的“纯粹运动”,或者断言存在不动的惰性物质。变化和运动
是同一的,都意味着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物质由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的过渡和转变
。变化显示着物质运动的不同过程、状态和趋向。一般的变化就是运动。变化显示着运
动的不同状态;不显著的或显著的、渐进的和飞跃的、量变的和质变的。变化显示着运
动可能的多种趋向:可逆的或不可逆的、上升的或下降的、前进的或后退的等等。发展
较之于运动、变化是更为深刻的概念。它概括着事物上升的、前进的运动或变化,揭示
着事物的生成过程。它凝结着事物运动、变化的成果,反映着事物的新陈代谢的规律。
事物的进程可能出现种种偶然性,经历起伏曲折的道路,但必然趋势是由低级到高级的
过渡、转变,旧事物的衰颓、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成长。发展是对这一趋势的概括。
宇宙中的事物既有上升的过程,也有下降的过程;与一些事物的上升路线相对应,另一些
事物沿着下降的路线运动、变化。宇宙是在物质运动的“永恒的循环”中,在事物的生
生灭灭的交替中发展前进的。所以,发展本身是在各种趋势的斗争,在上升和下降的路
线交错中实现的。唯物辩证法区别于形而上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主张用运动、变化和
发展的观点,反对用静止、停滞和凝固的眼光观察问题,对待事物。
系统 (system)
1> 由元素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一词,在古希腊语中带有组合、整体和有序的涵义
。一般说来,现代科学对系统的许多解释都是把组成系统的各个元素理解为具有确定特
性的东西,而把在这些东西组成的整体中存在的有序状态视为系统的确定的结构。系统
与系统的元素是相对而言的,在一个系统中是元素的东西,在另一个层次上则可以是系
统。它们之间存在着整体与部分之间的辩证关系。
2> 分类 系统呈现出层次性,许多系统组合为一个高级系统。而这个高级系统本身
又是一个更高级的系统的子系统,如此等等,以至无穷。整个生生不息、变化无穷的宇
宙就是由无限多系统组成的系统。系统可以分为静态的和动态的,但严格地说,一切系统
都是动态的,静态系统不过是动态系统的理想化的极限情况。系统又可以分为物质系统和
观念系统,而观念系统是最发达的物质系统,即大脑的产物,是对物质系统的反映。属
于物质系统的有在极其不同的物质运动形式中存在的无限多样的天然动态系统和由人直
接或间接制成的人工技术系统。
3> 动态物质系统 动态物质系统与其环境在质料、能量和信息方面具有特定的关系
。从这种关系看,可以把物质动态系统分为封闭的和开放的。开放系统与其环境在质料
、能量和信息方面进行着交换,封闭系统与其环境则没有这些关系。在一个封闭系统中
,每个元素或子系统只对这个系统的其他元素或子系统发生作用,某个元素或子系统接
受的任何作用,都是由这个系统的其他元素或子系统引起的。在一个开放系统中,则总
有一些元素或子系统从环境中接受影响或对环境发生影响。这些元素或子系统是开放系
统与其环境进行质料、能量与信息交换的边缘元素,所有边缘元素的集合叫做系统的“
表面”。在这种意义上说,封闭系统是没有“表面”的系统。严格地说,在现实中任何
物质系统都是与其环境相对隔绝的,不是绝对隔绝的。
4> 动态物质系统也可以分为不稳定的和稳定的。不稳定系统无法对付来自外部的干
扰,以至趋于瓦解或发生质变。稳定系统则能克服一定类型的外部干扰,维持自己的内
部环境。稳定系统又有不同的种类。简单调节回路是最低级的稳定系统,它一般只能对
付一个特定类型的干扰,维持自身的稳定性。超稳定系统则能进一步克服不同类型的干
扰,因为它拥有多种行为方式,可以通过一个特定参数值的变化,完成从一种行为方式
到另一种行为方式的过渡。更高级的稳定系统是多稳系统,它由许多超稳子系统组成,
它们能在一定条件下暂时不依赖于母系统而克服外来干扰,这就使得多稳系统在需要适
应外界环境变化时,有可能只借助于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去完成这种适应,而不必与
其一切子系统共同工作。最高级的稳定系统拥有外部世界的内部模型,并能够作出种种
试验,用自身的内部模型对环境影响作出反应。这种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的内部模型的系
统,叫做学习系统。迄今已知的最佳学习系统就是人脑。在人脑中构成的观念系统或内
部模型,是天然物质系统的科学反映,它在以同型关系经过各个中介阶段外化为客观对
象时,就是人工技术系统。
5> 观念系统 反映物质系统的观念系统,同样有许多不同的种类。其中有:①从客
观现实得到的、仿佛与客观现实具有类似形态的系统,如把某些现实过程理想化的质点
系统。②由反映现实的概念、陈述和指令构成的系统,如概念系统、陈述系统和指令系
统等。③不止有一个解释的系统,它的解释既可以与物质系统相对应,也可以与观念系统
相对应。例如,布尔代数(见逻辑代数)系统,可以采取命题逻辑、开关代数、集合论、
概率论和神经网络的模型等多种解释。从形式化观点看,演绎系统和公理系统在观念系
统中具有特殊意义。它们既可以是现存事实领域在思维中的系统化,也可以是人类思维
自由构造的结果。每门科学一俟达到某种成熟程度,都力求形成一种建立在公理系统和
演绎系统基础上的理论系统。
6> 哲学系统在观念系统中具有极其普遍的意义。它从整体上把握不断变化和发展的
世界。但过去的绝大多数哲学家都力图把自己的哲学思想弄成一个自身不变的封闭系统
。如德国古典哲学家G.W.F.黑格尔就试图把整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着的自然、社会和思维
,都纳入他那被宣布为绝对真理的哲学系统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批评了这种构造封闭哲
学系统的奢望,创造了与此相反的新的哲学系统,在它面前,除了发生和消灭、无止境
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的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也不过是这一过程在思维着
的头脑中的反映而已。
2、 是否坚持辩证的矛盾观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对立的关键
(1) 辩证法的由来及其特点 辩证法(dialectics) 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
一般规律的科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一词源于古希腊文 , 意谓进行
谈话的艺术,由(我谈话、我发议论)演化而来,原意是指在辩论中揭露对方议论中的矛
盾并克服这些矛盾的方法。“辩证法”这个术语,在哲学史上曾在各种不同意义上被使
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哲学家那里,有不同的含义。
1> 概 念 的 演 变 古希腊和中世纪的辩证法概念 公元前 6世纪,在古希腊
奴隶制城邦形成时期,一些哲学家围绕世界的本原问题进行了争论,产生了辩论的方法
。爱利亚学派的芝诺认为存在是“不动的”,“只有唯一不动的存在”才是真实的,如
果承认事物的多样性和运动就会陷入矛盾,承认“多”的存在,就会陷入无限大和无限小
的矛盾。为此他作了“飞矢不动”的论证,把有限与无限、连续性与非连续性加以割裂
,夸大运动的间断性,否认运动的不间断性,从而否认了运动。但这一论证在客观上却接
触到了运动本身所包含的间断性与不间断性的矛盾,原则上假设了空间与时间是可以无
限分割的。芝诺的其他论证,也采用类似的方法。他的论辩方法也就是最初意义的 “辩
证法”。所以,亚里士多德称芝诺是 “辩证法的创立者”。G.W.F.黑格尔在谈到爱利亚
学派时也说:“我们在这里发现辩证法的起始,这就是说,思想在概念里的纯粹运动的起
始,……并且我们发现客观存在本身所具有的矛盾(真正的辩证法)”(《哲学史讲演
录》第1卷,第253页)。芝诺的辩证法有两方面的含义:①思维自身的矛盾运动和这种
运动对于对象自身矛盾的接触;②通过揭露对方论点中的矛盾而探求问题的方法。
约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各派论争之风盛行,哲学家们都比较注重争论的技巧和
方法。这时,人们把论证或分析命题中的矛盾,以及在谈话中揭露对方论断中
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以求得真理的方法,叫做辩证法。苏格拉底把辩证法看作是通过
对立意见的争论而发现真理的艺术。智者派则把辩证法作为一种据理论证的艺术而广泛
运用。智者派在后期演变成为诡辩论者,他们的辩证法成为玩弄概念、混淆是非、抹煞
真理和谬误之界限的同义语。柏拉图除了根据传统含义,把辩证法看作是通过揭露对方
论断中的矛盾并加以克服的方法外,还把辩证法看作是认识“理念”过程中由个别到一
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方法。他认为,借助于辩证法可以由个别理念上升到普遍理念,又
从普遍理念回到个别理念,因此他把辩证法作为“理想国”中教育的最高阶段的内容。在
古希腊哲学中,“辩证法”一词也较多见于柏拉图的著作中。
亚里士多德除了把辩证法看作是“研究实体的属性”、“揭露对象自身中的矛盾”
等方法外,还把辩证法作为形成概念、下定义和检查定义是否正确的方法。从此“辩证
法”经常在逻辑学的意义上被使用。
在中世纪,经院哲学家们也使用“辩证法”这一概念。J.邓斯·司各特称辩证法为
关于“存在”的专门学说,P.阿贝拉尔则把辩证法叫做区别真理和谎言的艺术。还有一
些经院哲学家,把荒唐无稽的提问、空洞烦琐的考证、千篇一律的公式证明等等称为“
辩证法”。这种“辩证法”窒息了科学的发展,黑格尔称其为“形式的辩证法”。
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辩证法概念 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自然科学的发展和社会历史
所显示的辩证性质,为德国古典哲学家对辩证法的探讨提供了条件,辩证法的含义也日
益丰富起来。在康德哲学中,辩证法主要指理性自身包含的矛盾,即“纯粹理性之自然
的不可避免的辩证法”。I.康德认为,当人们运用有限的范畴去把握“世界”时便会陷
入矛盾,即“二律背反”。这种矛盾,不是可以纠正的逻辑错误,也不是来自于感觉经
验中的假象,而是理性在进行认识活动时必然产生的假象,是不可避免的矛盾。所以,研
究和论证这种假象的客观性和矛盾的必然性,揭示先验假象的逻辑,也就是辩证法,或“
批判‘辩证的幻想’之一种逻辑”。黑格尔认为,康德的二律背反指出了理性一定会必
然碰到的矛盾,这是近代哲学界最重要的和最深刻的一种进步。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辩证法概念的含义,
他不只是把辩证法看作一种思维方法,同时认为它也是适用于一切现象的普遍
原则,是一种宇宙观。他继承了哲学史上关于辩证法是揭露对象自身矛盾的思想,同时
在概念矛盾运动的辩证分析中进一步阐明了所谓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本质自身
的矛盾,并把这种矛盾视为支配一切事物和整个宇宙发展的普遍法则。他在哲学史上第
一个明确地在宇宙观意义上使用“辩证法”概念。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所揭
示的对象本质自身的矛盾和作为发展动力的原则,不仅是普遍适用的,而且是获得其他科
学知识的灵魂,是“真正的哲学方法”;只有通过辩证法,才能把握哲学真理,才能真正
获得其他各门科学知识。黑格尔很重视概念的运动原则,他把运动原则叫做“辩证法”
,又把辩证法视为研究对象本质自身的矛盾,并且试图揭示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从
现象的内在联系上揭示运动和发展的源泉和真实内容,这就把辩证法的研究推向了一个
新阶段。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和关于辩证法内容的科学规定,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
基础之上的。他把辩证法当作“思想的自我发展”强加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概念 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的发展愈益揭露出自然界的辩证
性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兴起也使社会历史运动的辩证法更加显露出来。马克思恩格
斯在概括革命实践经验和自然科学新成果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
证法,创立了唯物辩证法。他们把辩证法看作客观世界本身所固有的规律,把思维中的
辩证法视为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自觉反映,指明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
论证了辩证法的规律是来源于客观现实,而不是来自主观精神或绝对观念。从而使“辩
证法”概念在唯物主义基础上获得了真正科学的内容,使“辩证法”在历史发展中第一
次取得了真正科学的形态。
马克思主义认为,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是在肯定矛盾的基础上关于发展的
学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给辩证法下了科学的定义: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
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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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蓝色忧/郁城市 / 又和你.相见. / /
不能转开视/线 /任凭雨/水打痛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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