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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辩证法的历史形式 辩证法在历史发展中经历了 3种基本形式,即:古

代辩证法,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唯心主义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古代辩证法 辩证法历史发展中的最初形式。它与古代社会的生产水平相适应,是
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所产生的一种自发的、朴素的辩证法。
  中国古代辩证法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早在公元前11世纪,
人们在同自然作斗争的丰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早期的阴阳学说,用相互对立的阴阳
二气的交互作用来说明天地万物的产生和变化。这种学说认为,天文气象、时令变化是
由阴阳二气交感引起的,世界是由阴阳二气构成的,一切世事的变化都与阴阳二气这两
个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分不开。《易经》中讲的 “八卦” 以及以两卦相叠演为六十四卦
的学说,就是从正反两面的矛盾对立来说明事物的变化和发展。《老子》、《孙子兵法
》等著作也都集中反映了中国古代哲人的辩证法思想。这些著作反复阐明了对立面相互
关联和相互转化的思想。除了阴和阳之外,还列举了有和无、生和死、损和益、美和丑
、智和愚、强和弱、难和易、攻和守、进和退等一系列对立面,说明它们都是相互依存
的。在关于对立面相互关系的探讨中,古代哲人留下了诸如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祸兮
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以及“物极必反”这样一些传诵千古的辩证箴言。这些关于对立
面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思想、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引起发展变化的思想,都是以朴素的
形式对客观事物辩证法的天才猜测。
  辩证法思想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有进一步的发展。北宋的张载和明末清初的王
夫之,都是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们的著作中有很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张载提出了
“一物两体”的辩证法命题。认为,世界是由物质性的“气”组成的,统一的“气”中
包含有阴阳两个对立面。它们是对立的统一体,“不有两,则无一”,“两不立,则一
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正蒙·太和》)。没有对立面的存在,就没有统一体
,没有统一体,对立面的作用也就消失了。他还指出,世界上的各种事物不是“孤立” 的
,而是诸如“同” 和“异”、“屈” 和“伸”、“始” 和“终”这些对立双方相互作
用的结果。他还猜测到事物自己运动的道理,提出了“动非自外”的思想,说明了事物
的运动不是来自外力,而是出于内因的道理。他还模糊地观察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有 “
变” 和 “化” 的区别,把显著的变化叫做“变”,把逐渐的变化叫做“化”。著变渐
化的议论包含了关于量变质变辩证法思想的朴素猜测。
  王夫之认为,“气”是世界的本原,物质性的“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普遍存在。
天地万物都是“气”的表现形态,除“气”之外,别无他物,也没有空隙。在他看来,“气
”聚在一起,显现出来,产生人和物;“气”分散了,隐微不可见,变为“虚空”;但“虚空
”也是“气”的一种形态,并不是纯粹的虚无。“气”只有“聚散变化”,而不会消灭
。王夫之还说,“气”这个统一体内部存在着阴阳两个对立面,由于对立面的“摩荡”
,即矛盾斗争,便产生了无穷的变化。他认为“气”本身固有运动的特性,说“气则动
者也”;天地万物经常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说“天之生物,其化不息”。他还在朴素的
形式下表达了运动绝对性和静止相对性的辩证思想,认为“静即含动,动不舍静”,静止
包含着运动,运动不排斥静止。他还说,“动、静,皆动也”。所谓静,只不过是“静动”
而不是“不动”,是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运动。他认为,“废然而止”的绝对静止是没
有的。此外,王夫之还用“变化日新”、“推故而别致其新”等说法,表述了他关于事
物变化是不断更新、新陈代谢的辩证观点。
  希腊古代辩证法 欧洲古希腊哲学中,也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恩格斯曾说古希腊
的哲学家都是天生的自发的辩证论者。列宁称公元前6世纪的赫拉克利特为“辩证法的奠
基人之一”。赫拉克利特以朴素的形式提出并说明了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思想。他说:“
统一物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所以在把它分为两半时,这两个对立面就显露出来了。
”他还从自然领域到社会领域,列举了诸如日与夜、饥与饱、疾病与健康、冷与热、干
与湿、存在与非存在、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战争与和平等现象,说明统一物之分为两
个对立面乃是普遍现象,把这种对于对立面的认识作为自己哲学的中心并作为一个新的发
现而引以自豪。他还以“疾病使健康舒服,坏使好舒服,饿使饱舒服,疲劳使休息舒服”
,没有非正义“人们也就不知道正义的名字”等说法,表达了他关于对立面相互依存的
思想。他说:“在我们身上,生与死,醒与梦,少与老,都始终是同一的东西。后者变化了
,就成为前者,前者再变化,又成为后者。”这些话表达了对立面是互相转化的思想。赫拉
克利特还明白表述了“一切皆流,无物常住”的发展变化的思想。他认为,同一事物既存
在又不存在,我们既踏进又不踏进同样的河流。至于发展变化的原因,他认为,“一切都
由对立而产生”,“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是最美的和谐”;“一
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而产生的”。这是赫拉克利特对于事物运动源泉和动力的天才
猜测。赫拉克利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是古希腊辩证法的突出成就,这些思想对当时和
后世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唯心主义者柏拉图通过思维概念的逻辑推演表述了关于对立面互相联系、互相结合
的思想。例如,他在《巴门尼德篇》中对同与异、大与小等对立概念的分析,在《斐多篇
》中对有限与无限的分析,在《智者篇》中对存在与非存在(是与不是)的分析,都说
明对立的东西并不是绝对分裂的,而是互相联系、互相结合的,对立的东西是同一的,
根本相反的东西可以处于同一关系之中。柏拉图的这种关于对立的东西能够同一的辩证
思想,不是建立在对客观事物的概括基础上,而是在纯概念中逻辑推演的结果;但这种
“推演”对于克服那种割裂对立面,把对立面看作是僵死的、根本不能处于同一关系中
的错误观点,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亚里士多德批判了柏拉图的“理念论”,通过这种批判并在研究当时诸多科学的基
础上,探讨了辩证思维的最主要形式。亚里士多德研究了一和多、整体和部分、个别和
一般、质料和形式、潜能和现实等范畴之间的关系,其中包含有对立面相互联系和转化
的思想。他还说明了各种范畴的流动性,认为把这些范畴视为固定不变的僵死对立的见
解是站不住脚的。亚里士多德是个动摇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哲学家,他既讲对
立面之间的联系,转化,有时又制造对立面之间的割裂;他一方面讲不能把对立面固定化
,另一方面又反对赫拉克利特关于存在和非存在统一的思想;他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上
有天才的猜测,作出了一般不能离开个别而存在、在个别的房屋之外不存在“一般的房
屋”的著名论断,但有时他又把个别与一般绝对对立起来,弄不清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
;他承认在“潜能”中对立面是统一的,却否认现实中对立面的统一,把运动的动力归
之于“第一推动者”,如此等等。所以他有时陷入混乱的状态。但是他通过对各种对立
范畴的探索所反映的关于对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的思想,不能把对立面僵化的思
想,整个逻辑范畴都是在对立中发展的思想等等,都是对辩证法的重要贡献,所以恩格
斯称他为“古代世界的黑格尔”。古希腊的其他一些哲学家也在探讨各种问题的过程中
接触过辩证法思想。
  中国古代辩证法和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希腊古代辩证法,对后世的影响源远流长
,在这些丰富的思想材料中,几乎可以找到辩证法学说往后发展的各种观点的胚胎和萌
芽。但是,由于当时科学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古代人还不能对自然界进行解
剖、分析,他们把自然界当作一个整体只从总的方面来观察。自然现象的总联系还没在细
节方面得到证明,他们对这种联系的认识还只是直接直观的结果。因此这些辩证法思想
带有原始的、自发的、朴素的性质,只是描述整个世界的一般变化,还不能对这种变化
的具体情景作出分析,也不能完备地和清楚地真正了解世界的一般性质。
  德国古典哲学的唯心主义辩证法 这一形式的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是辩证法发展
的第二个历史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之一。
  18世纪末至19世纪上半叶,自然科学已经从搜集材料阶段过渡到整理材料阶段,人
们对自然界各个部分的认识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各个领域分门别类的研究导致了科学
上一系列的重大发现。在天文学方面,出现了康德-拉普垃斯星云说;在地质学方面,出
现了用发展的观点说明地球的成因和历史演变的理论;在化学方面,燃素说已被关于燃烧
和氧化过程的学说所取代;在生物学方面,出现了不同形式的生物进化学说。化学、电
磁学、热力学等研究的进展有力地支持了各种运动形式可以相互转化的见解。自然科学
在各方面的发展,不断地打破了形而上学的自然观,证明了自然界是辩证地发展着的。
同时,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和社会革命的兴起,也显露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辩证性质。这就为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自觉地研究辩证法提供了客观可能性。他们概括了当时自然科
学和社会历史研究的丰富成果,在唯心主义的形式下系统地研究了辩证法,把辩证法推
向了一个“自觉”的新阶段。
  康德费希特谢林的辩证法思想 康德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创始者,他第一次
明确指出了人的理性思维发生矛盾的必然性,他所提出的关于理性思维的“二律背反”
,对于揭示和探讨思维的辩证结构及其矛盾运动,对于推动辩证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主观唯心主义者J.G.费希特一方面发展了康德的唯心主义,另一方面又继续研究了辩
证法思想,他以唯心主义的形式制定了他的哲学的基本公式:“自我”建立自身,又建立
“非我”,最后达到“自我”和“非我”的统一(见自我与非我)。他认为,“自我”和
“非我”是互相排斥的,但它们又是互相制约的,“对立的东西应当统一起来”,通过 “
它们彼此互相限制” 而得到统一。在费希特看来,“自我” 和“非我” 的矛盾不仅是
不可避免的,而且是“自我”本身和整个世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据。这实际上揭示了
矛盾是发展源泉的辩证法思想。他在关于“自我” 设立“非我” 以及克服“非我”而
实现统一的论述中,阐发了“自我”这个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思想。客观唯心主义者F.W.
J.谢林,进一步发挥了辩证法思想。他认为自然界和精神界的事物都包含着对立的倾向
,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谢林认为,最高的本原既不是主体,也不是
客体,而是主体和客体“绝对同一”,即“绝对”。按他的说法,在“绝对”中本来是
没有矛盾的,但“绝对”又有欲望和行动,这种欲望和行动是无意识的活动。由于这种
“活动”,“绝对”就超出了它的“无差别的同一”,于是产生了精神和自然界、思维
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差别和矛盾,以及由此而来的发展。在谢林看来,自然界的发展
过程,就是“绝对”即宇宙精神的发展过程。整个自然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在
生物界和非生物界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由非生物界到生物界,再到人类,是自然
界发展的不同阶段。他反对静止不变的观点,认为一切事物都处在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尽管谢林的这些见解都是同他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相联系的,但他关于发展、普遍联系
、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推动发展的思想等等,都是辩证法的合理因素,在哲学史上起过
一定作用。
  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 唯心主义辩证法家黑格尔,集以往哲学思想之大成,第一个
全面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对辩证法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以唯
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
及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同一与差别、可能与现实、必然与偶然、必然与自由等诸
多辩证法范畴,建立了庞大的唯心辩证法的体系。他第一次把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认
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无论是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都是充满
矛盾的过程,并且正是矛盾引起了运动、变化和发展。他说:“天地间绝没有任何事物
,我们不能或不必在它里面指出矛盾”,我们“可以在一切种类的对象中,在一切的表
象、概念和理念中发现矛盾。认识矛盾并且认识对象的这种矛盾特性就是哲学思考的本
质”(《小逻辑》第200、132页)。他还说,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
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生命力。黑格尔所说的自然界或历史,都是绝
对观念的外化或异在,他所说的运动不过是绝对观念的自我运动。但是,他把事物描述
为不断运动的过程,并且在揭示这种过程的内在矛盾时,把矛盾同运动、发展联系起来
,深刻地说明了运动发展的动力或源泉在于过程内部的矛盾性,这是对辩证法学说的重
要贡献。列宁认为这是“黑格尔主义的实质”。
  黑格尔在唯心主义的形式下反复说明了对立统一的思想,他认为一切现象都是对立
物的统一,“无论什么可以说得上存在的东西,必定是具体的东西,因而包含
有差别和对立于自己本身的东西”(《小逻辑》第 258页)。他坚持反对抽象的同一性
,认为抽象同一性是“形式的”,因而是不真实的。具体的同一性则必定包含矛盾于自身
,只有具体同一性才是辩证法所说的同一性。黑格尔认为,对立的每一方只有在它与另一
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自身的本质规定。“既然两个对立面每一个都在自身那里包含着另
一个,没有这一方也就不可能设想另一方,那么,其结果就是:这些规定,单独看来都
没有真理,唯有它们的统一才有真理。这是对它们的真正的、辩证的看法,也是它们的
真正的结果”(《逻辑学》上卷,第 208页)。黑格尔还反复阐述了对立面互相转化的
思想,他认为一切现象都因其内部矛盾而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向
相反的方向转化,标志着渐进过程的中断,意味着新的质态的产生。黑格尔的整个哲学体
系就是绝对观念不断转化的过程。在黑格尔那里,“绝对观念”的发展从逻辑开始,经
过自然历史阶段最后发展到精神阶段而回到自身。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概念之间不断地发
生转化,一切逻辑范畴如质、量、度,同一、差别、矛盾、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必
然和偶然、原因和结果等等,都是互相转化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决定了他的辩证
法不可能是彻底的,当他的“绝对观念”经过各种发展阶段和矛盾运动之后而终于完成
了自我认识时,过程也就终结了,不再发展了。过分茂密的唯心主义体系窒息了他的辩
证法。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即唯物辩证法,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形态的辩证法
,是辩证法发展中的第三个历史形态。它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
普遍规律的科学,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与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根本区别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 19世纪 40年代总结了自
然科学的新成就和无产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思想发展的优
秀成果,特别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剥去了它的神秘形式,创
立了唯物辩证法,从而在人类认识史上实现了空前的变革。恩格斯说:“辩证法在黑格
尔看来应当是‘思想的自我发展’,因为事物的辩证法只是它的反光。而实际上,我们
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进行的、并服从于辩证形式的现实发展的反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第203页)。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复论证了辩证法的规律
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思维的规律强加于自
然界和社会的;是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而不是相反。由于出发点和基础的不同
,使得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从根本上区别开来。
  由于唯物辩证法是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本身抽象出的科学理论,所以它既是客观事
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认识的普遍规律。而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是与历史发展的客观
规律相一致的,所以唯物辩证法,必然成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基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
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两种
基本状态,即量变和质变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性。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
物由矛盾引起的发展,即由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的前进运动。同时,
唯物辩证法还有诸多范畴,例如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
性、可能性与现实性等等,这些范畴都是客观事物自身的本质关系的反映,它们从不同
的侧面揭示了事物的本质联系;人们借助这些范畴能正确地把握客观世界的本质联系。

  唯物辩证法作为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是由上述基本规律和诸多范畴按其内在联系而
组成的科学体系。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根本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列
宁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
核心”(《列宁全集》第38卷,第 241页)。毛泽东也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
根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其他规律和范畴则是对立统一
规律在不同方面的展开和表现形式。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对事物现象间最普遍的辩证关
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辩证法的诸多范畴虽然反映现实的方面和侧
重点不同,但又都是对事物、现象的本质联系即辩证联系的再现,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内
容即对立统一关系的概括。因此,对立统一的基本观点成了正确理解辩证法其他规律和
所有范畴的“钥匙”。另一方面,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诸多范畴又都具有对立统一规律
容纳不了的各自的独特的内容,是全面把握事物、现象间的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不可
缺少的形式。列宁说:辩证法“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
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列宁选集》第2卷,第7
12页)。毛泽东指出:唯物辩证法“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
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
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
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6页)
。正是事物的这种内部矛盾性决定了事物是一个无限的发展过程,辩证法揭示了过程的
这种内在本质及其规律,所以唯物辩证法又是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
学说。列宁在讲到这一学说时指出:“发展似乎是重复以往的阶段,但那是另一种重复,
是在更高基础上的重复(‘否定的否定’),发展是按所谓螺旋式而不是按直线式进行
的;发展是飞跃式的、剧变的、革命的;‘渐进过程的中断’;量到质的转化;对某一
物体、或在某一现象范围内或在某个社会内部发生作用的各种力量和趋势的矛盾或冲突
造成发展的内因;每种现象的一切方面……,都是互相依存的,彼此有极其密切而不可分
割的联系,形成统一的、有规律的世界运动过程,──这就是辩证法这一内容更丰富的
(比通常的)发展学说的几个特点”(《列宁选集》第2卷,第584页)。唯物辩证法是随
着生活、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反映客观现实的,反映的方面不断地增加着,这就使唯物辩证
法成为科学的开放性的体系。人们对客观事物辩证发展的认识是永无止境的,唯物辩证
法并没有穷尽真理,它只是为人们不断探索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规律性指明了方向,
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也是它的生命力之所在。
  唯物辩证法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逻辑学。“……辩证法,按照马克思的
理解,同样也根据黑格尔的看法,其本身包括现时所谓的认识论,这种认识论同样应当
历史地观察自己的对象,研究并概括认识的起源和发展即丛不知到知的转化”(《列宁
选集》第2卷,第584页)。在哲学史上,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阐述了辩证法、
认识论和逻辑学的一致的思想,而马克思主义不仅在唯物主义基础上阐述了三者的一致
,使这种一致获得了科学形态,同时把这一原理应用于具体科学,马克思的《资本论》
就是一个范例。
  在斗争中发展 唯物辩证法从它诞生的时候起,就是在同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形
而上学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19世纪40~90年代,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一直在同那些与
唯物辩证法根本敌对的理论进行斗争,其中包括清算青年黑格尔派;反对P.J.蒲鲁东把
辩证法庸俗化;批判E.杜林歪曲和攻击唯物辩证法,企图混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黑格
尔唯心辩证法之间的原则界限等等。19世纪90年代,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者E.伯恩斯坦
、K.考茨基等人以庸俗进化论冒充、偷换革命辩证法,阉割唯物辩证法的革命精神,企
图把它歪曲成为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东西。列宁对他们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捍卫和发展
了唯物辩证法。近几十年来,现代西方哲学一些流派从各个方面歪曲辩证法,有的提出
矛盾双方只有斗争性、没有同一性的所谓“真正对立论”;有的提出绝对否定的、否定
一切的“否定辩证法”;有的把辩证法归结为“人学辩证法”,在否定唯物主义的前提
下谈论辩证法,根本否认辩证法的客观性,否认自然界的辩证发展,把辩证法仅仅局限
于社会历史领域,等等。唯物辩证法的发展,一方面要同上述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辩证
法和各种歪曲辩证法的思想进行不调和的斗争,并对它们所提出的问题作批判性的考察
;一方面在提出的许多新问题面前不断吸收自然科学的新成果,不断总结社会历史运动
提供的新情况、新经验,使自己的理论内容越来越丰富。
(2) 形而上学的由来及其特点
          形而上学(metaphysics)   哲学术语,通常有两种含义:     ①指研究超感觉
的、经验以外对象的哲学;②指与辩证法相对立的、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观察世
界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哲学通常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它。
  1> 词源 “形而上学”一词原是古希腊罗德岛的哲学教师安德罗尼柯给亚里士多德
的一部著作起的名称,意思是“物理学之后”。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很多,他逝世300 年
后,安德罗尼柯进行编纂这些著作的工作,他把论述超感觉的即经验以外对象的著作,
安排在关于有形物体的学说即物理学的著作之后,并以此定名。这本书传到中国后,曾
译作《玄学》,意在表明书的内容和中国魏晋时期的玄学有相似之处,都以超感性非经
验的东西为研究对象。又由于中国《周易·系辞》中有“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
之器”的说法,意思是,在有形体的东西之上的,凭感官不能感知的东西叫做道;有形体
的、凭感官可感知的东西叫做器。据此,严复把“物理学之后”译为“形而上学”。
  2> 概念的演变 形而上学作为研究经验以外对象的哲学这个含义,开始于古希腊,但
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哲学家那里,具体含义又有不同。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包括被
后人称为形而上学的学科以及物理学等各门科学在内。物理学是研究各种可感知的实体
的科学,是“第二哲学”;而形而上学则是“专门研究‘有’本身,以及‘有’借自己的
本性而具有的那些属性”的科学,由于这门科学所研究的主要对象是最基本的东西,是
其他一切事物所凭借的东西,所以属于“第一哲学”。亚里士多德在“第一哲学”中既
研究超感性的东西如质料、形式、潜能、运动等,也研究超自然的东西如神、第一推动
者等等。在欧洲中世纪,神学占统治地位,神学认为在感性的东西背后是支配一切的超
自然的神。所以这时形而上学主要是指研究神和由神派生出的灵魂、自由意志等等的学
问。
  在16~18世纪欧洲的哲学中,“形而上学”一词仍然指研究经验以外对象的哲学。
但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和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经院哲学受到批判,唯物主义
和唯心主义的斗争更趋激烈,所以不同的哲学家对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内容也存在着
不同的看法,“形而上学”一词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一些唯物主义哲学家,例如F.培根
认为,形而上学的主要对象是研究物体的永恒不变的形式,即规律。有些唯心主义哲学
家认为,形而上学的主要对象是抽象的理性或抽象的观念。在18世纪法国哲学中,“形
而上学”仍指研究非物质的超自然的思辨哲学。
  在德国古典哲学中,G.W.F.黑格尔除了用“形而上学”一词指研究经验以外对象的
哲学外,还根据西方近代哲学具有与辩证法对立的思维方法的特点,又用“形
而上学”一词转指非辩证的思维方法。在哲学史上第一次赋予“形而上学”一词以新的
含义。
  形而上学思维方法 形而上学思维方法把事物看成彼此孤立、绝对静止、凝固不变
的,它只看到一个一个的事物,忘记了它们互相间的联系;看到某一事物的存在,忘记了
它的产生和消灭;看到了事物的静止,忘记了它们的运动。它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这种
方法虽然古已有之,但作为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和思维方式则是近代的产物。15世纪后
半期到18世纪末,欧洲一些国家的生产尚处于工场手工业时期,生产上使用的动力主要
是水力、风力、人力、畜力等自然力,自然科学中比较完善的只有力学,自然科学总的
还处于搜集材料阶段。这一时期的自然科学家为着深入地认识自然界各种运动形态的规
律性,对各种现象分门别类地搜集材料,撇开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变化,暂时把它们作为一
种孤立的、静止的、不变的东西进行观察、分析。这种孤立地、静止地考察问题的方法
被培根和J.洛克等人带入哲学领域,形成了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法造成了
几个世纪特有的局限性,使这一时期的唯物主义哲学也带有机械的和形而上学的性质。

  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同那个时期的生产和自然
科学发展水平基本适应,也是人类思维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它在人类认识史上起过
进步作用,在相当广泛的、各依对象的性质而大小不同的领域中是正当的,甚至是必要
的。在对世界各部分的认识上,形而上学比古希腊的朴素辩证法要正确些。没有对自然
现象分门分类的精确研究,要建立起揭示事物相互联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现代科学是不可
能的。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把自然界分解为各个部分,把自然界的各种过程和事物分
成一定的门类,对有机体的内部按其多种多样的解剖形态进行研究,这是最近四百年来
在认识自然界方面获得巨大进展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第60页
)。但是,当着科学的发展已经越过搜集材料和研究既成事实的阶段,进入整理材料和
研究事物发展过程的广大领域时,当19世纪研究有机体活动发展过程和地壳形成过程的
生理学、胚胎学、地质学等新兴的专门科学产生之后,形而上学成了自然科学发展的严
重障碍。用形而上学的观点和方法看待社会历史现象,就必然否认社会矛盾,否认发展
和否定社会革命的作用,把资本主义世界视为永世长存的东西,所以历史上和现实中的
反动阶级总是把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作为维护其统治的思想工具。马克思、恩格斯所创
立的唯物辩证法,对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进行了彻底批判。            
      
(3) 关于矛盾问题的观点是二者对立的关键
(4) 诡辩论是形而上学的一种表现形态
          诡辩论(sophistry)   形而上学和主观主义的思想形式之一。一切利用似是
而非的推理和论断否认真理或阻碍探索真理的思维方式的总称。诡辩,指为明显的谬误
或与公认的合理观念相对立的谬见提供论据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诡辩所使用的论
证手法称作诡辩术。
  词源和概念的演变 诡辩的思维方式古已有之。古希腊爱利亚学派的哲学家芝诺就
曾提出“飞矢不动”等带有诡辩特征的著名命题;中国先秦时代的名辩家们也
曾提出过一些把辩证法歪曲为诡辩论的命题,如“两可论”、“鸡三足”、“犬可以为
羊”等等。但“诡辩论”一词则源出希腊语。公元前 5世纪前后,在古希腊有一批传授
知识、教人以论辩和演说技巧的职业教师,被称为“智者”。智者们以其独特风格自成
流派,即智者派。智者们对哲学和社会问题有各自不同的见解,他们在深入研究和运用
论辩术时,涉及到辩证法和认识论的许多问题,对于推进哲学和逻辑思维的发展起了积
极作用。但智者们的观点和方法中包含了一些导致感觉主义、怀疑论、相对主义和主观
主义的因素。例如,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虽然提出了关于主客体
关系的有益见解,却未能正确地把握感觉对客观对象的依赖关系,导致把个人的感觉作
为事物存在或不存在的标准的相对主义结论。而高尔吉亚则在考察对象的流动性和认识
的相对性时,认为一切意见都是虚假的,否认客观世界的存在,否认主体的认识能力以
及传授知识的可能性,走向虚无主义。智者们运用辩证法揭露矛盾时,往往停留于得到
消极的、 否定的结论。 这类不科学的、消极的因素在论辩方法中表现出来,必然产生
主观随意性、片面性、违反逻辑规则等错误。这些缺点、错误被片面追求雄辩术的一部
分智者,特别是青年智者进一步扩大。他们使本来旨在增强论证力量和演说效果的论辩
术,变成了可以用来为任何说法辩护,或者只是为争辩而争辩的技巧,从而走向反面。
同时,由于智者们大都对传统习俗和制度持批判态度,引起苏格拉底、柏拉图等奴隶主
贵族思想家的极力反对,他们否定、污蔑、贬损智者派。智者被认为是“诡辩家”;“
智者派”成为“诡辩派”的同义语;“论辩术”也成为“诡辩术”的别称。从此,人们
把为了某种目的而有意地利用虚假的论据和逻辑错误去证明或反驳某个命题的现象,都
称为诡辩,把这种思维方式称为诡辩论。在近代思想史上,诡辩论已成为唯心主义反对唯
物主义,形而上学反对辩证法,谬误反对科学真理,没落的反动势力为自己辩护的重要
工具。
  一般特征 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但是诡辩论常常利用客
观事物和概念普遍具有辩证矛盾这一特性,冒充辩证法或者同辩证法相互掺杂地表述出
来。列宁指出,辩证法同诡辩论的根本区别在于:“概念的全面的、普遍的灵活性,达
到了对立面同一的灵活性,──这就是问题的实质所在。这种灵活性,如果加以主观的
应用=折衷主义与诡辩”(《列宁全集》第38卷,第 112页)。
  形式主义地和主观地应用概念,是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诡辩常常巧妙地玩弄概
念,用概念的联系取代、掩盖事物真实的联系。在使用概念时,它不仅抽掉概念内容的
丰富规定性,使其成为空洞的抽象形式,而且以概念表面形式的相似偷换其实际内容的
差别。G.W.F.黑格尔曾指出:只寻求形式的根据,一般是诡辩派的观点和原则。诡辩的
目的并不在于论证内容的真实性,而在于竭力地寻找形式上的“根据”本身。通过形式
的根据或理由,它可以替一切东西辩护,也可以反对一切东西。辩证法指出,脱离了具
体内容的概念形式,或者任意抽取某一片面规定去理解概念,必然导致对事实和真理的
歪曲。辩证法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真理为目的,它的概念是反映事物多种规定性统一的
具体概念,而不是空洞的抽象形式。
  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特征之一。辩证法认为,运动和静止、
无限和有限、否定和肯定、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等等,都包含着绝对与相对的关系。
绝对和相对不是彼此排斥、孤立的,而是对立统一的;达到了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的
概念,具有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相互结合的全面的灵活性。诡辩论则否认相对之中有绝对
,利用并极力夸大概念相对性的一面,否定确定性,否认绝对性,片面强调事物的流动
性和认识的相对性。例如,中国古代著名的“庄周梦蝶”论例,认为无法判定人的梦境
与觉醒状态下的认识哪一个是真实的,哪一个是虚假的;古希腊的芝诺把飞矢在无限分
割的每一点上都“不动”的这一点加以夸大,以此论证“飞矢不动”,即以运动的间断性
否定运动的连续性,引出了否定绝对运动的错误结论。这些都是相对主义的表现。
  研究和批判诡辩论的意义 研究和批判诡辩论是在同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中
坚持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古代诡辩论哲学家所发现或发挥的许
多问题,如世界是否可知的问题、矛盾问题以及一和多、一般与个别、连续性和非连续
性的关系等等,都是哲学上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只能用辩证唯物主义作出科学的回答
。对事物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孤立地片面夸大任何一面,都可能导致诡辩论,辩证法
曾不止一次地作过通向诡辩术的桥梁。因此,只有彻底地划清辩证法同诡辩论的界限,
才能够真正坚持唯物辩证法,有力地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
  研究和批判诡辩论是总结人类思想史的经验、确立和推广科学的逻辑思维的重要条
件。在现实生活中,诡辩不单纯是反科学的思想体系的惯用伎俩,也是由于对
辩证法无知或一知半解而导致的一种认识错误。在各门科学的研究中,诡辩是得出正确
结论的思想障碍。例如,在代数学推理中,用零作除数就会导致荒谬的结论,这是数学
诡辩的一个例子。研究诡辩的一般特征和常见手法,寻求排除它们的正确规则,有助于
科学思想的深化和精确化。
  研究和批判诡辩论,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马克思主义原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
唯一标准,也是驳斥诡辩论的有力武器。历史经验证明,随着社会斗争的发展,诡辩论
会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变换新的手法。在实践中加强对诡辩论及其形形色色变种的批判
,澄清是非,识别真假,保持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提高实践水平,是马克思主义
思想战线上的一项长期任务。  
(5) 辩证法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3、 唯物辩证法革命批判精神的实质
(1) 任何事物都是过程,不承认永恒不变的事物;
(2) 新事物必然通过矛盾斗争战胜旧事物
(3) 批判是辩证的否定(“扬弃”)
         扬弃(aufheben)    同时具有否定和肯定双重意义的辩证概念。音译奥
伏赫变。原是一个常用的普通词,具有拾起、保存和取消、废除等对立的二重含义。在
德国古典哲学中,扬弃一词首先见于I.康德的体系,在J.G.费希特的体系里使用得最多
,但多是在该词的否定意义上使用。在G.W.F.黑格尔的体系里,则明确把扬弃作为同时
具有否定与肯定双重含义的概念加以使用。
  扬弃是黑格尔解释发展过程的基本概念之一。他认为,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
阶段对于前一阶段来说都是一种否定,但又不是单纯的否定或完全抛弃,而是
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从而使发展过程体现出对旧质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性质。例如黑格
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对于个体意识的阐述,从意识到自我意识直至绝对知识,其中各
个环节的相继发展,都是否定中包含肯定从而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过程,也就是扬弃的
过程。在《小逻辑》第96节,黑格尔以把握扬弃概念说明“德国语言富有思辨的精神”
,说“它超出了单纯理智的非此即彼的抽象方式”,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里,这一辩证概
念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得到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使用。
                  
二、 对立统一(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 唯物辩证法体系概述
2、 对立统一(矛盾)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law of unity of opposites)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
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
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在哲学思想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斗争和转化的思想。古希腊哲学家赫
拉克利特认为一切都是经过斗争产生的。中国古代儒家经典《易经》用阴和阳
两种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近代德国哲学家G.W.F.黑格尔以唯心主
义的方式系统地表述了关于对立统一的思想,认为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马克思
主义批判地改造和吸取了哲学史上特别是黑格尔的合理思想,深入地揭示了对立统一规
律,并给予了科学的论述。
  基本内容  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对立面之间的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
种相反的属性。对立面的同一即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肯定的属性,
它使事物保持自身同一。事物保持暂时的自身同一,使对立双方能够共处于一个统一体
中,这是事物获得发展的必要前提。由于对立面之间相互同一的作用,双方能够互相吸
取和利用有利于自己的因素而得到发展,从而为扬弃对立即解决矛盾准备条件。对立面
的斗争即矛盾的斗争性,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属性,它使事物不断地变化
以至最终破坏自身同一。由于对立面之间相互斗争的作用,双方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
不断地发生变化;当这种变化达到旧的矛盾统一体所不能容许的限度时,就造成旧矛盾
统一体的瓦解、新矛盾统一体的产生。对立面之间的相互斗争是促成新事物否定旧事物
的决定力量。
  同一和斗争的相互联结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运动过程中两种不可分割的基本关系。
对立面的相互斗争并不是在双方之间划出一条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在对立面
的相互斗争中,就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斗争的结果,可以使双方相互转化、相
互过渡。同样,同一也总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没有离开斗争的同一。在对立面的
相互同一中,就有相互对立、相互排斥;作为斗争的结果而发生的对立面的相互转化,
最鲜明地表现着对立面之间的内在同一。
  同一和斗争作为矛盾双方两种性质相反的作用,它们的相互联结就是相互制约。斗
争制约同一,使同一只能存在于一定的条件下和一定的限度内。对立面的相互斗争创造
着双方相互依存的形式,又在它自己所创造的形式内为破坏这种形式而创造条件。因为
同一受斗争制约,所以不会是永恒的僵死的同一,而在同一之中包含有事物的发展。同
一又制约着斗争,具体的同一性规定着斗争的具体性质、具体形式和界限等。对立面的
相互同一使矛盾统一体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也就使双方的斗争具有确定的内容和形式
,并使斗争的成果得以巩固。
  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的相对性 列宁指出:“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
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
、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列宁选集》第 2卷,第 712页)。对立面斗争的绝对性和同
一的相对性原理,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斗争和同一在矛盾运动中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
。只有依据这一原理,才能对事物的矛盾运动过程作出完整的规律性的说明。
  对立面斗争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对立面的斗争性是矛盾运动中活
跃的、能动的方面,它能够打破各种条件的限制,并能创造矛盾发展所必需的新条件。
有矛盾就有斗争,矛盾斗争的存在不受任何条件限制,对立面相互排斥的趋势在任何条
件下都要贯彻下去。斗争不仅贯穿于每一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存在于新旧矛盾
交替的过程中,是促使旧矛盾让位于新矛盾的根本力量。
  对立面同一的相对性是指它的条件性。对立面的同一性是矛盾运动中相对稳定的、
保守的方面。只有当某种特定的条件具备时,对立双方才能建立和保持同一性,共居于
一个统一体中;某种特定的条件消失,对立双方就失去其同一性,不能共居于一个统一
体中。每一个具体矛盾运动过程中的同一性都随着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其存在的状态。矛
盾运动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即事物的量变状态,是对立双方保持相互同一的状态;矛盾
运动处于显著变动的状态即事物的质变状态,是对立双方的同一处于瓦解中的状态。对
立面的同一由建立、巩固到分解是一个过程,这是一个条件变化的过程。任何具体的条
件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对立面的斗争必然地要打破旧的条件和创造新的条件,也就必然
地要破坏旧的同一和建立新的同一。
  相对和绝对是表现矛盾过程的两个不同的方面,但是,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
的。在相对的同一性中包含着绝对的斗争性,绝对的斗争性寓于相对的同一性之中。绝
对的斗争性是通过各种特殊的具体的斗争形式表现出来的,而矛盾斗争的具体形式则受
矛盾的具体的同一性制约。因为斗争是不间断的、绝对的,它不断地破坏旧的同一和建
立新的同一,使同一成为间断的、相对的。反之,只有同一的间断性、相对性才能体现
斗争的不间断性、绝对性。绝对的斗争性体现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绝对的变动性,相对
的同一性体现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相对稳定性。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绝对变动性和
相对稳定性的统一。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的相对性原理,揭示了事
物发展的辩证过程。毛泽东说:“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
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07页)。
  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
①它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 的泉源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这就从根本上摒弃了那
种求诸于神秘的 “第一次推动” 去说明运动发展的唯心主义观点,把辩证法的发展学
说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为科学地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等特征,
全面地揭示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提供了可能。
  ②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
的根本内容。在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最突出的是系统联系,而所谓系统是由多方面的对立
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它体现着事物
内部矛盾双方,即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之间的历史联系。离开对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
统一运动的考察,便无从把握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实质。
  ③  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及范畴的钥匙。对立统一是唯物
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质量互变规律所揭示的量和质、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实质
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的运动及其相互交替都是由事物内部矛盾
双方对立统一的运动引起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肯定和否定、继承和发展的关系
实质上也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否定之否定不过是事物由其内在矛盾所规定的“自己运
动”的必然形式。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范畴都体现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④  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这一科学方法论的
最根本方法,即矛盾分析法。毛泽东说:“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
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9页)。离开对立统一的观点,就无从理解辩证认识和辩证方法
的实质。  
(1)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identity of contradictories)  揭示矛盾双方之间内在联系
的哲学范畴。亦称矛盾的统一性。同一性作为哲学范畴,是由形式逻辑的同一律演化而
来的。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个概念、判断、推理必须具有同一的确定内容,即
“A=A”。形而上学哲学家在形式逻辑同一律的意义上解释客观事物的同一性,认为一切
事物都只能和自身同一,把“A=A”的公式夸大为世界观的基本原则。G.W.F.黑格尔系统
地批判了这种形而上学的同一观,指出辩证地理解的同一性不是事物自身无差别的等同
,也不是从外在的比较中得到的共同性,而是对立物之间的相互同一。马克思主义吸取
了黑格尔哲学的合理思想,制定了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同一性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同一性范畴是对事物矛盾所具有的同斗争性相反的基本属性的概
括。它的基本含义可归结为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贯通。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是
指相互排斥的对立面互为存在的条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
矛盾着的每一方都只有在与它相对立的另一方的关联中才能获得自身的规定,通过对方
的映现而使自身获得规定。因此,每一方如果失去了对方,它也就不能作为该矛盾的对
立一方而存在。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主要指对立面的相互渗透和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的
趋势。对立面相互转化的趋势最深刻地表现了矛盾双方的内在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具体的同一性,因为任何事物的自身同一都是以其内部存在着差异
为前提的,是包含着差异的同一。而本质的差异就是对立,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斗争
必然要使原有的同一发生变化,以至最终打破事物自身的同一。因此,任何事物的同一
性都是暂时的、相对的,是受条件制约的。而形而上学的同一性是抽象的同一性,它不理
解同一中包含着差异,差异中有着同一。它把差异理解为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外在差异
,而把事物同一性理解为永恒的、僵死的,是事物自身的绝对等同,看不到事物的发展
变化。
正确理解矛盾的同一性范畴具有重要意义。列宁说:“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
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列宁全集》第38卷,第111页)。只有研
究事物内部的矛盾同一性发生和变化的规律性,才能深刻理解和把握事物的辩证联系及
其发展过程。因此,坚持辩证的同一观,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求之一。
矛盾的斗争性(struggle of contradictories)    揭示矛盾双方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
倾向或趋势的哲学范畴。它是事物矛盾所具有的和矛盾的同一性相反的基本属性。
  矛盾的斗争性与矛盾的同一性相互联结,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
有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则是无条件的、
绝对的。绝对的斗争性和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推动着事物的变化发展。矛盾的斗争性
在事物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它不仅引起事物的量变,而且是事物由旧质向新质转化
、飞跃的决定力量。
  矛盾斗争的存在是普遍的、绝对的,但矛盾斗争的形式则是各各特殊的、相对的。
矛盾斗争的形式由事物矛盾的性质和矛盾运动的具体条件所决定。矛盾的性质不同、所
处的条件不同,矛盾斗争的形式也就不同。任何矛盾,以及矛盾发展的任何阶段,都包
含着不同性质的两种因素的对立和斗争。矛盾的斗争可能采取对抗的形式,也可能采取
非对抗的形式。
  正确理解矛盾斗争性的范畴,依据矛盾发展的客观进程以及矛盾的性质和它所处的
客观条件,采取相应的斗争形式和方法,正确解决和处理各种矛盾,这是运用矛盾斗争
学说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universality of contradiction)    指矛盾的共性、矛盾存在
的绝对性。古代中国的老子和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等人,都有过万物皆有矛盾的朴素辩
证法思想。这种思想是对客观世界直观的结果,带有猜测的性质。近代德国哲学家G.W.
F.黑格尔以思辨哲学的形式在客观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总结了当时的科学成果,系统地阐
发了矛盾为一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学说,并将它贯彻于自己构造的逻辑体系之中。马克
思主义哲学批判继承了已往哲学关于矛盾普遍性的思想,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矛盾普遍
性的原理。
  人类社会的实践和全部科学发展的历史,证明各种运动形式都包含着矛盾,任何事物
都是对立面的统一,矛盾是一切事物的共性。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
运动,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绝对的。观念和概念中的矛盾是对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着的矛
盾的反映。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科学的认识在于研究客观对象所固有的
矛盾。否认矛盾,就谈不到有真正科学的认识。坚持矛盾普遍性原理,用对立统一观点
观察一切问题,是一切科学认识的基本前提,是唯物辩证法宇宙观的根本要求之一。
  矛盾的特殊性(particularity of contradiction)    表示事物矛盾的差别性、个
性的哲学范畴。矛盾的特殊性表现为物质运动形式的特殊性;矛盾发展的不同过程及其
不同阶段的特殊性;矛盾系统中的诸种矛盾以及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地位和作用的特
殊性;矛盾斗争形式的特殊性等等。
  每个不同的事物或不同的运动形式,都有其自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构成
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科学的门类和学科的划分,就是以各门具体科学的研
究对象的特殊矛盾为依据的。不仅不同的事物有其矛盾的特殊性,而且每一事物在其发
展的不同过程和阶段,都包含着各自的矛盾特殊性。在由多种矛盾构成的复杂体系中,
各种矛盾所占的地位是不同的,不仅包含着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的区别,而且存在着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区别。在一个矛盾统一体中,矛盾双方的地位和作用也是不同
的,一方是主要的矛盾方面,一方是非主要的矛盾方面。在不同类型的矛盾中,矛盾斗
争的形式也不相同,也具有特殊性。由于各种矛盾的特点不同,决定着解决不同矛盾的
形式和方法也不相同。
  矛盾的特殊性是人们认识一切事物的基础,是区别和认识千差万别事物的内在根据
。每门科学的基本任务,就是揭示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定过程、一定领域的特殊的矛盾运
动规模。矛盾的特殊性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说明任何矛盾都有自己特殊的
质,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正确解决。              
    
(3)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principal and non-principal contradictions)
  表征诸种矛盾在矛盾体系中不同地位和作用的哲学范畴。
  唯物辩证法认为,在事物或过程的多种矛盾中,各种矛盾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
。在事物发展的任何阶段上,必有而且只有一种矛盾居于支配的地位,起着规定或影响
其他矛盾的作用。这种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矛盾则是非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在不同的事物中和事物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呈现出复杂的情况。在有些事物
中,主要矛盾与基本矛盾是同一的,贯穿于事物发展全过程的始终。在有些事物中,主要
矛盾与基本矛盾不完全同一,它可能是基本矛盾中的一个矛盾,也可能是基本矛盾中某几
个矛盾的综合,也可能是非基本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中将
随着矛盾运动的发展而变化,尽管事物的基本矛盾尚未解决,事物的根本性质没有改变,
但是由于事物的矛盾体系中各种矛盾的力量消长变化,有些矛盾激化了,有些矛盾缓和
了,有些矛盾解决了,又有
些新的矛盾发生了,原来的主要矛盾下降为非主要矛盾,非主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从而使事物的发展过程呈现出阶段性。在事物矛盾体系中,非主要矛盾虽然受主要矛盾
的支配和规定,但它并不是消极被动的因素,可以影响和制约着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相互关系的原理具有重大的方法论意义。它告诉人们在观察
和处理任何事物或过程的诸种矛盾时,必须善于以主要精力从多种矛盾中找出和抓住主
要矛盾,提出主要的任务,从而掌握工作的中心环节;当矛盾的主次地位发生了变化,
事物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时,要善于找出新的主要矛盾,及时转移工作的重点;还要把
事物或过程的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作为一个有机的体系予以统筹兼顾,发挥它们之间
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作用,以推动事物的发展。这是进行一切实践活动的重要方法,
特别是革命政党决定战略战术方针的重要依据。                 
 
(4) 矛盾的性质、状况与解决矛盾的方法
3、 对立统一(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 联系和发展的本质
(2) 贯穿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3) 与形而上学分歧的焦点
(4) 矛盾分析是根本的认识方法
        《资本论》的逻辑(logic of “Das Kapital)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实际
运用的辩证逻辑,即《资本论》中的概念、范畴体系的逻辑结构和方法。马克思在研究
资本主义经济的大量材料的基础上,通过科学抽象,形成各种科学的概念、范畴,并按
资本主义经济的历史发展和内在机制,安排概念、范畴的逻辑顺序,从而把复杂的经济
现象简明、清晰地表现为概念、范畴的理论体系,揭示出资本主义经济运动的客观规律
。  
矛盾分析法 马克思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把客观过程当作对立面的统一来看待,并通过
矛盾的自己运动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的表现形态和相互联系。他通过分析资
本主义经济现象中人们碰到过亿万次的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的商品交换,
得出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统一的科学结论,进而揭示了在商品交换中物与物的
关系背后所隐藏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又明确指出,关于商品二重性及劳动二
重性的学说是 “批判地理解问题的全部秘密”。 整个《资本论》的逻辑自始至终都是
在分析事物自身过程的内在矛盾及其相互联结中展开的。
4、 必然和偶然的对立统一关系
(1) 必然和偶然及其辩证关系
        必然性与偶然性(necessity and contingency)  从本质因素和非本质因素的
方面来反映事物间不同类型联系的一对哲学范畴。必然性是指现实中由本质因
素决定的确定不移的联系和唯一可能的趋势;偶然性是指现实中由非本质的、互相交错
的因素决定的以多种可能状态存在的联系。
  客观世界的一切过程都是受因果关系制约的,在影响事物运动变化的诸因素中,有
本质的原因和非本质原因的区别。本质的、根本性的原因决定着事物发展过程有确定的
、稳定的方向,决定着该事物在给定条件下只能以唯一的方式存在并以唯一的可能性转
化为现实,即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但是,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又有非本质的、次要的原
因复杂交错的作用,因而使总体上确定不移的过程在具体环节上又表现出非确定的、不
稳固的特点,即现象事件的偶然性。特定的偶然性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可能这样
出现,也可能以另外的方式出现。
  人们从古代起就开始了对必然性和偶然性问题的探讨。唯物主义哲学家肯定客观必
然性的存在,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如德谟克利特、B.斯宾诺莎、P.H.D.霍尔巴赫却完全
否定偶然性,认为世界上一切细小的现象都服从于直接的、绝对的必然性,偶然性只是
反映人们无知的主观概念。某些唯心主义哲学家如D.休谟、I.康德断言必然性是由感觉
造成的或只是先验的范畴。唯心主义哲学家G.W.F.黑格尔则把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范畴看
作是客观精神的产物,但他阐述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一些自然科学家既承认有必然
现象也承认有偶然现象存在,但他们却认为一种过程或者只能是必然的,或者只能是偶
然的,把必然性和偶然性完全割裂、绝对对立起来。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现实世界中的任何事物、任何关系、任何过程都具有必然和偶
然的双重属性。必然性总是要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没有纯粹的必然性。对于受
动力学规律支配的单个客体的行为,可以由它的某一瞬间的状况准确地预言其相继状况
,明显表现出必然性特征;同时,这类对象的运动还要受到许多次要的、附带的因素的
影响,从而使总方向确定的过程呈现出种种不确定的偏离。只承认必然性而否认偶然性
,这就混淆了非本质因素的影响和本质因素的作用,把非本质因素等同于本质因素,陷
入机械的决定论和宿命论。
  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在种种偶然性的过程中都包含着必然的东西,
没有纯粹的偶然性。受动力学规律支配的单个客体的行为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偏离总的方
向,偶然性是在必然性的基础上表现出的不确定性。对于非动力学规律支配的单个客体
的行为,由于影响因素极为复杂或对象本身的特殊性,单个客体的运动状态是偶然的,
但它们在总体上仍表现出统计的必然性。单个客体的偶然性是总体必然性的特殊表现,
对总体起作用的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必然地影响着每一个个体。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别是相对的。从特定层次、特定关系上来看是由非本质的因素
产生的偶然联系,从另一种层次、另一种关系上看可能是由本质因素所决定的必然联系
。反之亦然。在一定条件下,非本质的因素由于自身的积累和条件的改变会转化为本质
的因素,由这种因素所决定的不确定的、偶然的联系就转变为必然的联系;本质的因素
也会因自身的演化和条件的改变不再有根本性的意义,由这种因素所决定的确定的、必
然的联系就转变为偶然的东西。
  正确认识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对于科学研究和人们的实践活动都有重要的意
义。必然性是规律性的主要特征,只有认识必然性才能把握规律性。在科学活动中不能
抛开偶然性去追究必然性,也不能只停留于考察个别对象的偶然细节。科学探索的任务
是要透过大量的偶然性揭示其中的必然性,使认识运动实现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
般、由经验到理论的过渡。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经常会碰到人们未曾料到的偶然机遇,
认真分析机遇现象,可以从中取得新的知识。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和自觉利用,在革
命实践中只有正确地认识必然性才会有行动上的自由。偶然性能够加速或延缓事物发展
的必然进程,要善于抓住有利的偶然事变,使它成为促进事物发展的契机。对于可能出
现的有害的偶然变故,要防患于未然,当它出现时要尽量限制其作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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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蓝色忧/郁城市 / 又和你.相见. /    /       
不能转开视/线  /任凭雨/水打痛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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