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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可知论、先验论、直观反映论评析
       不可知论(agnosticism)  否认认识世界的可能性或者否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

能性的哲学理论。不可知论断言人的认识能力不能超出感觉经验或现象的范围、不能认
识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
  “不可知论”一词是英国生物学家、休谟主义者T.H.赫胥黎在1869年提出的。在他
那里,不可知论者是指对基督教神学教条表示怀疑,但又拒绝无神论,从而主张把上帝
是否存在这一类问题搁置起来的人。不可知论思想因素早在古代怀疑论者那里就已经有
了,但作为一种系统的哲学理论则出现于18世纪的欧洲。欧洲哲学史上从古以来就存在
的实体与偶性、本质与现象、必然与偶然等对立关系的探讨和研究,但在形而上学范围
内长期得不到解决。18世纪,自然科学还不够发达,关于自然事物的知识比较零碎,对
许多事物和现象的本质和原因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回答,从而促使一些哲学家提出猜想,
认为在事物的背后存在一个不可认识的物自体。D.休谟是近代欧洲不可知论的主要代表
之一。他把认识完全局限在经验的范围内,认为人不仅不能感知和证明物质实体的存在
,也不能感知和证明精神实体(包括上帝)的存在。近代欧洲不可知论的另一重要代表
是I.康德。他承认物自体的存在,但是又认为刺激人们的感官而引起感觉的物自体的本
来面貌是不可认识的;作为一切精神现象最完整的统一体的灵魂、作为一切物理现象最
完整的统一体的世界和作为最高统一体的上帝,都不是认识的对象,而属于信仰的领域

在哲学上信奉休谟和康德不可知论的一些自然科学家,如赫胥黎和H.L.F.von赫尔姆霍茨
等,在自然观方面承认自然界受客观规律支配,不承认任何外来干涉。因此,恩格斯称
他们的不可知论是“羞羞答答的”唯物主义。
在现代西方哲学中,许多流派否定科学真理的客观意义,鼓吹不可知论。实证主义者H.
斯宾塞和A.孔德等都是休谟主义者。新康德主义则极力宣扬康德的不可知
论。马赫主义、实用主义、新实证主义、存在主义等流派都宣扬不可知论,借以反对唯
物主义。
  不可知论认为人类不能把握到感觉以外的东西,以此批判理性神学,曾在无神论史
上起过积极的作用。它还批判过机械论和独断论,揭露了认识过程中存在的本
质和现象、有限与无限等矛盾,对认识论的发展也起过一定的作用。但不可知论把感觉
看作意识和外部世界隔绝的屏障,用人类认识界限的相对性论证人类认识能力的绝对界
限,因而在根本上是错误的。辩证唯物主义、自然科学和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地证明人
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人的认识是可以与客观实际相符的,世界上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
物,而不存在不可认识的领域,从而彻底驳斥了不可知论。
                  
先验论(apriorism)    一种与唯物主义反映论根本对立的唯心主义的认识理论。它一般
主张在人所处的现实世界之外,有一个超越经验、超越时空、永恒存在的理念世界,人
们无法通过经验获得有关理念世界的知识,只能通过某种先天的形式或手段获得。在西
方哲学史上,典型的先验论者是柏拉图和I.康德。
反映论(theory of reflexion)    确认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并对其一般自然
前提和基础作出唯物主义解释的认识论原则。它是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共同原则。“
反映论”这一术语是由列宁最终确立和使用的。
  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特征,就是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原理出发。把人的感
觉、表象和思维看作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列宁说:“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意识,只是
外部世界的映象; 不言而喻, 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被反映者是不依赖于反
映者而存在的”(《列宁选集》第 2卷,第65页)。古代唯物主义者以朴素直观的形式
表达了这一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共同原则。古希腊的恩培多克勒提出“流溢说”,认为认
识是从物体流溢出来的物质经过感官通道引起的。德谟克利特则提出“影像说”,认为
感觉和思想是物体的影像到达于感官引起的。近代唯物主义者F.培根认为“知识就是存
在的映象”。J.洛克虽然认为有的知识来自人的内部心灵活动,但他认为认识的产生主
要是外界事物作用于人的感官,从而在心灵这块“白板”上留下印记。18世纪法国唯物
主义者和19世纪德国的L.费尔巴哈也把认识看作是类似镜子映物那样的反映。这些旧唯
物主义的反映论观点都带有明显的狭隘性、机械性和被动直观性等缺陷。
  马克思主义不仅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这一基本原则,而且对它作了改造和发展,
使之成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主要表现在:①从现象相互作用引起反映这
一普遍的物质特性出发,指出反映是物质本身固有的能力,是由物质的相互作用产生的
。由于相互作用的物质本身复杂化和组织化的程度不同,因而有各种不同的反映形式,
如非生命界的反映,低等生命的刺激感应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等,而人类认识则是其中
最高级的反映形式。这就把认识的产生和表现置于一个更普遍更深刻的客观前提之下,
并使它们统一起来了;②以社会实践为基础并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揭示了人的认识
同其他反映形式的质的区别,指出认识是基于实践的能动的反映,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
程。认识不仅反映现象,而且反映本质和规律;不仅反映当下的现实,而且以目的、计
划、预见等形式对现实的发展作“超前”反映;不仅反映世界,而且通过实践改造世界
。这就彻底克服了旧反映论的缺陷,并与唯心主义认识论、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
                  
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dynamic theory of reflexion)    即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它把
实践的观点作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承认人在认识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并把辩证
法应用于考察认识的过程和发展,因而毛泽东称之为“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毛泽东
选集》第2卷,第625页)。
                  
2、 科学的实践观与能动的反映论
(1) 实践的本质、特点与形式
          实践(practice)    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的客观物质
活动。相当于中国哲学史上“行”的概念。英语prac-tice词来源于希腊文。
        实践的形式 实践是人的社会的、历史的、有目的、有意识的物质感性活动,
是客观过程的高级形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基础和动力。全部人类历史是由人们的
实践活动构成的。人自身和人的认识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
  人的有目的的活动是多方面的,因而实践的形式也是多样的。实践的最基本的形式
是:①改变自然,迫使自然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生产活动。它决定着其他一
切活动。②以调整和改革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为目的的活动,这种活动在阶级社会里主
要表现为阶级斗争。③以探索客观世界奥秘或寻觅有效实践活动方式为直接目的的科学
试验活动。除以上三种基本形式外,教育、管理、艺术等一切同客观世界相接触的人的
有目的的感性活动,都是实践。
  实践的主体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人;实践的手段是人所创造的工具;实践的对象是被
人接触、改造的客观事物。一切形式的实践都是由实践的主体、实践的手段、
实践对象所构成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控制中心是实践的主体人。实践是联系主体和客体
的中介,是使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感性过程。
  实践的主要特征 ①实践是人的主观的、感性的活动。实践的主体、手段、对象都
是可感知的客观实在。实践是主体凭借物质手段改造客观对象的客观物质过程。实践的
后果即所造成的“事实”,也是处于人们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客观世界自身固有的规
律是实践的基础;人在自己的实践中面向着客观世界,依赖于它,以它来规定自己的活
动。②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能动的活动。实践表现出人类特殊的能动性,即自觉
的能动性。人们为了自身生存的需要,通过实践能动地改造外部世界,使之打上人们意
志的印记。人们可以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深切地感触到事物和现象的内在联
系而能动地认识其真实的本质,把握它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自觉的能动性不仅是实践
的特点,而且是实践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实践越是自觉,它对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
能动性就越大,水平也越高。③  实践是社会的活动。任何实践都是社会的人在一定社
会关系中的活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关系是实践的前提。一般来说,实践是人们的
社会化的共同活动。离开了人的社会联系,孤立地考察单个人的个别活动,就不能真正
理解实践,实践的巨大能动性在于它的社会性。
  ④  实践是历史的活动。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历史地变化着和发展着的,是人
们世代连续的历史活动。在这种连续性的活动中,人们不断增强自己认识世界和改造世
界的能力,从而使实践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地得到发展。实践的社会联系随着历史的发展
日益广泛和加强。在原始社会,人们的实践活动往往局限于氏族、部落等狭小的范围,
到现代,它已超出了民族、国家的范围而建立了全球性的社会联系。科学证明,人类历
史同自然历史都是客观的过程。同样,构成人类历史的实践以及实践自身的历史发展也
是一个客观的过程。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没有实践就不会有认识,不理解实践也不能正确理解认识。认
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目的在于改变世界以满足人的需要。要改变世界必须认识
世界。实践及其发展的需要是认识、知识产生的根源和发展的动力。人类在实践中所提
出的问题,始终是认识和科学的首要课题;只有进入实践领域的对象才构成认识的对象
。人们向实践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推动着认识不断向新的深度和广度前进。在历史上,
天文学最初产生于航海的需要;几何学最初产生于丈量土地的活动。在现代,实践的发展
促使科学成果层出不穷,以至促成新科学的诞生。人类实践发展的无止境,决定了认识发
展的无止境。同时,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必须满足实践的需要,为实践服务。实践
规定着认识的方向,人的每一认识对象都有无限多的联系,如果不按着实践的目的来确
定认识的方向,人们将纠缠在事物的无限复杂的联系之网中,得不出明确的认识。在实
践目的规定之下,人们的正确认识最终必然有益于实践的发展。
  实践提供了认识的可能。只有实践才能提供认识所必需的信息。随着实践的发展,
人不断扩大可供自己利用的客观对象的范围,从而不断扩大自己的眼界。人们在客观对
象中不断发现新的、以往所不知道的属性的信息。在实践中不断地创造出从客观对象获
取信息的物质手段,如探测、观察、测量、加工、显示、分析、记录
的工具和仪器等等,使人们获得天然感官无法感知的信息。同时,也只有实践才使人们
获得并不断发展对信息加工的能力即思维的能力。实践还可以发展思维能力的
作用,包括对语言产生和发展的作用,对感性经验的积累和深化的作用,对理性思维之
逻辑规则形成和检验的作用,等等。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即主观是否符合客观的
问题,既不能在意识本身的纯主观的范围内解决,也不能由纯客观的外界对象本身解决
,只有通过联系主客观中介的实践,把二者加以对照考察才能判明。凡是符合客观的真
理性认识,通过实践必然会成功地转化为客观的现实。反之,凡是错误的认识,在实践
中必然遭到失败。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也在历史地发展着
和完善着。
  科学的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伟大功绩之一,就是第一次对实践作出全面的、
科学的考察和规定,并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了哲学,由此制定出辩证唯物主义
认识论和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完成了旧唯物主义所无法完成的彻底批判唯心主义或神秘
主义的任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具有十分突出的重要地位。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一些哲学家也曾经研究过实践以及实践对认识的关系。但
是总的说来,这些哲学家,包括L.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者,往往把实践归结为人
们的卑微的功利主义行为,认为只有理论活动才是真正人的活动。因此他们不了解实践
的本质及其在认识中的作用。他们的反映论,基本上是以感性直观为基础,把人的认识
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接受和反映外界刺激,类似照镜子那样的过程。中国古代的唯物
主义者如王廷相、王夫之等人,十分重视“行”对“知”的决定意义。但他们所说的“
行”即“履事”、“实历”、“实践”等,都往往局限于个人的、孤立的伦理道德方面
的行为,而不是以生产活动为主的社会客观物质活动。与旧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强调
认识中的能动方面,但把活动、创造的积极性仅仅限制在精神的范围内,他们不知道真正
现实的基础是感性的客观实践活动。客观唯心主义者G.W.F.黑格尔也曾强调劳动实践,
但他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中国的主观唯心主义者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
则认为,“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把实践完全消融在主体的认识中。西方的不少唯
意志论者、反理性主义者都强调行动、实践的重要性,但他们所谓的行动、实践同他们
所说的认识实质上是一回事,都是主体的情感,意志的活动。
  历史上种种有关实践的观点之所以不科学,主要是它们不能把握实践的社会历史性
和客观物质性,从而割裂了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的现实的、具体的联
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则克服了上述片面性和主观性,从而在实践这个范畴中充分揭示了
主、客观之间通过人们的社会历史活动而达到的具体的统一。
  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和近代实验科学的巨大发展,使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变得更加
明显,从而证实了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的重大意义。在当代社会实践以及人们对它的
认识中,实践从内容到形式,从构成要素到社会功能都有了许多新的特征,如:实践的
空间范围和社会规模急剧扩大与实践过程高度精确化和组织化的统一,实践的具体形式
更加多样化与社会实践整体的系统性不断增强的统一,等等。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加以
总结。
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表现得日益明朗,致使西方的唯心主义哲学也不得不以这种或
那种形式反映出来,其中最突出的是实用主义。实用主义哲学十分强调实践的意义,但
它否认实践的客观性,甚至否认实践对象的客观性,把实践等同于主观经验;否认客观
规律对实践的制约,把实践的能动性夸大为人的主观随意创造;否认实践的社会历史性
,把实践当作个人生物式地应付环境的行为;把实践取得对个人有用的“效界”看作是
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完全不考虑认识内容是否和客观相符合。因此,实用主义的实践
观是一种同马克思主义相对立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
(2)   主体、客体及其辩证关系
     主体与客体(subject and object)
    用以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一对哲学范畴。主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
承担者;客体是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指向的对象。
  概念的历史演变 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用“主体”一词表示某些属性、状态和作用
的承担者,在以后的哲学史上,在现实生活中,主体一词有时还在本体论意义上使用,
如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主体结构等。主体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客体在认识论上,是从
17世纪开始使用的。R.笛卡尔把主体自我意识和客观现实世界尖锐对立起来,并以此作
为分析认识特别是论证所谓可靠知识的出发点。德国古典哲学在揭示主体和客体的统一
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I.康德企图在认识论范围内解决主体和客体的统一问题,但是他
又承认有一个不可能认识的“自在之物”,所以实际上并没有解决二者的统一问题。
         G.W.F黑格尔的“主体-客体”理论带有神秘主义的辩证性质。他把主体看作是
绝对精神或理念,把客体视为绝对精神或理念的创造物。黑格尔抽象地发展了主体的能
动性。在“实践理念”的基础上把主体和客体统一起来。L.费尔巴哈反对把主体归结为
精神、意识,反对把人的有机实体排除在主体之外。他认为精神、意识不过是主体的特
性,真正的主体是“实在的和完整的人”,客体则是实在的自然界。因为人是自然的一
部分,所以主体和客体以人为基础处于统一之中。他还从人对自己而言是主体,对别人
而言是客体;主体对自己的认识和意识而言也是客体等方面,提出了主体同时又是客体
的理论。但是费尔巴哈同其他旧唯物主义者一样,也没有科学地解决主体和客体问题。
他把主体看作孤立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人,把客体理解为客观世界,或者仅仅理解为认识
的对象。他看不到实践在主体和客体关系中的作用,看不到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马
克思主义哲学把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科学地阐明了主体、
客体及其相互关系。
  主体和客体的规定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和动物不同,它不是单纯地占有自然
物,而是通过实践活动积极地改造自然物。在人和自然物的相互作用中,能动性的一面是
人而不是自然物。这种能动性使人成为能用自己的肉体器官和制造的工具作用于自然界
的现象、事物、过程的主体。作为主体的人并不是超感觉的,而是实实在在的肉体的存
在物。人是自然界分化的结果,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并且只有不断地与自然界进行物质、
能量交换以满足自己的需要,才能存在和发展。但是,人不仅仅是自然物,从本质上说,
它是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一切活动都是社会性的活
动。人的主体地位的实践能力和认识能力,是在社会中形成的;人进行活动的物质手段和
精神手段,如机器、工具、语言、思维形式等,是在社会中产生的。所以,只有社会的人
才能成为主体。人有意识,能思维,能把自己的活动同客观事物区别开来,进行自觉的调
节和控制,形成和实现预期的目的。主体的意识包括关于对象的意识和主体的自我意识
,它是人所以具有能动性的一个重要根据。
  客体是客观的现实存在物。不仅自然客体、社会客体是现实的存在物,具有客观性
,精神客体也具有物质的根源、原型、载体、形式,它一经表现出来就不以主体的意识
为转移而为主体所反映。客体是同主体活动有功能联系和被具体指向的东西。主体根据
自己的实践能力、思维能力以及不断变化的需要,把有目的的活动指向现实的不同领域
、不同层次。因此,客体是被历史地规定着的。
  主体和客体都具有多种形式。主体的形式可以分为:①个人主体,即在社会提供的
物质和精神条件下相对独立地进行活动的个别人;②集团主体,即按照一定的信仰、目的
、利益组织起来的共同行动的群体,如民族、阶级、政党、团体等;③社会主体,即以
共同的活动为基础而相联系的人们的总体。客体可以分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以及以物
质形式、物质载体表现出来的精神客体,如科学文化书籍、录音磁带、电影拷贝、电子
计算机存贮系统,等等。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具有不同的侧面,主要是实践关系和认识关
系。实践关系是主体改造客体以及客体被改造的关系。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要积极进
行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取得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在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中,人按照
自己的目的实现对客体的改造,把自己的目的、能力和力量对象化,确证自己是活动的主
体;同时占有、吸收活动成果,把客体的属性、规律内化为自己的本质力量,充实、发
展自己的体力和智力,提高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巩固自己的主体地位。实践关系是
主体和客体关系的最基本方面。在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中,同时发生着认识关系。这
是主体在观念上掌握和反映客体以及客体在观念上被掌握、被反映的关系。在主体和客
体的认识关系中,客体在人脑中经过加工获得主观形式,主观的观念从客体中获得客观
内容。认识就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人只有掌握了关于客体的各种联系和规律的知
识时,才可能有效地改造客体。因此,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不可缺少的方面。
在主体和客体的实践、认识关系中都渗透着价值关系。所谓价值关系,就是主体对客体
的需要同客体满足需要之间的关系,归根结柢就是客体对主体的利益关系。外部世界作
为人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具有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属性。人在与客体的相互作
用中,不断形成、发展自己的需要,并通过活动改变自然物质的形态,使自然物质发生
变化,实现自己的目的,满足自己的需要。价值是人的实践、认识活动的内在尺度、目
的和动力。
  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离开客体,无所谓主体,离开主体,也无所谓
客体。主体的知识水平,它所操纵的技术手段和驾驭的自然力,制约着对客体认识和改
造的深度和广度,而随着实践的发展,作为对象的客体日益增多,日益复杂,又反过来
促进人的体力和智力的提高,推动人发明和应用更为先进的工具,延伸主体的器官,放
大主体的自然力、感觉力和智力的功能。人的全部活动都是在外部世界存在的前提下进
行的,既受客观世界规律的制约,又受客观世界提供的物质条件的限制,永远不能摆脱
自然、社会和思维规律及其条件的制约。人的能动性在于认识它们,并逐步把它们置于
自己的控制之下。主体和客体不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人在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把自己的目的、计划、愿望变为同主体相对立的客观实在即客体
;同样,在主体反映和改造客体的过程中,客体移入人脑,经过改造成为人的思想、知
识,或者在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中,使自然物成为人的工具,延长人的器官,直接从属
于主体。
                  
(3) 实践在认识中的基础地位
(4) 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是能动性与客观性的辩证统一
          认识(cognition)    在人的意识中反映或观念地再现现实的过程及其结果。
认识的前提是外部世界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性和外部世界可知性。外部
世界的客观存在是认识的最终源泉,外部世界的可知性是认识的可能性的根据。认识的
主体是社会的人,是在社会中生活并利用社会地形成的认识活动的各种手段、形式以及
思想资料的人。认识活动的手段和形式包括工具、仪器、语言、逻辑范畴等等。
  人作为认识的主体首先在于他是社会实践的主体。认识不是离开实践而在主体的头
脑中凭空地产生的,而是在社会实践的客观需要和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发生、发展起来的
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观念的或理论的关系。认识以实践为基础,但认识并不就是实践。认
识主要是通过主体的意识、思维的活动实现和表现出来,它只能以观念的形式反映和把
握客体。认识具有主观和客观两重属性。一方面,认识是作为主体的人以观念的形式反
映或再现客体,而不是现实地创造客体本身;同时,观念本身也不能直接外化为客观实
在,单纯的观念并不能实现任何现实的东西,这就是认识的主观性。另一方面,认识是
以客观的社会实践为基础的,认识的内容来自客观世界,认识的目的和任务是要正确地
反映客体,获得关于外部现实的精确的知识,从而有效地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转化为
客观现实,达到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的一致,这就是认识的客观性。
  认识是对外部客观现实的反映,但不是死板的、凝固的和一下子完成的,它表现为
通过各种形式和不同阶段而实现的能动的辩证过程。列宁说:“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
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列
宁全集》第38卷,第 181页)。以实践为基础或者说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基础
上发生的认识,是从对外部客观事物的直接感性认识即“生动的直观”开始的。它通过
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接受客体的各种信息,感知客体的外部属性、状态和形象,
并保留在观念中成为关于客体的鲜明的感性映象。因此,“生动的直观”在认识过程中
有重大的作用,它在主体同客体之间建立起一种直接的感性联系,没有这种联系,主体的
认识就没有对象,因而也就不可能有关于对象的认识。但是,“生动的直观”还不能揭示
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它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是概念、范畴、判断
、推理。这些形式是在感性认识形式基础上形成和起作用的。它们是主体思维活动的结
果和产物,又是主体思维活动的手段和工具。认识主体在“生动的直观”所提供的感性
材料的基础上,运用抽象思维,借助于语言对感性材料进行逻辑加工,通过归纳和演绎
、分析和综合,以概念、范畴、判断、推理的形式,形成理论知识的体系。这样,才能从
本质上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即把客观事物作为许多规定的综合,多样性的统一的整体
,在思维中再现出来。这是一个由感性具体经过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能动过程。但是
,理性认识所创造的仍然是主观观念的东西,它是否符合于客观实际,是否具有客观真
理性,要通过客观的社会实践检验和证明。这就必须使理性思维所得到的认识再回到社
会实践中去,把理论应用于实践。如果主观观念的东西通过实践变为客观实在的东西,
实践的结果实现了预想的目的,那就证明这一认识或理论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是具有客
观真理性的。因此,“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
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毛泽东选集》
第1卷,第261页)。
  在实践的基础上,由“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再到实践,这是一个具体的认
识过程。而整个人类的认识发展过程,则是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
的运动中实现的。
 
3、 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
(1)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及其相互关系
         感性认识(perceptual cognition)    认识过程的初级阶段和初级形式,是由
感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片面的认识。事物的
现象是感性认识的对象和内容,直接感受性是感性认识的特征。
  感性认识的形式 感性认识包括相互联系、循序渐进的三种形式:感觉、知觉和表
象。感觉是人对事物的最初反映,是主体的感官对内外环境适宜刺激物的反映形式。它
反映事物的表面的个别属性,例如,可见光线(波长在380~770毫微米之间的电磁波)
通过人的眼睛转化为神经过程,产生视觉;一定的声波(频率为16~20000赫兹之间的声
波)作用于人的耳朵,引起神经兴奋,产生听觉。感觉是由感官、脑的相应部位和介于其
间的传导神经组成的分析器系统协同活动的产物。感觉因分析器不同可分为视觉、听觉
、嗅觉、味觉、机体觉等不同种类。感觉是外部刺激力,包括人的机体本身的某些物质
过程,向意识的最初转化。知觉是对客观事物表面现象或外部联系的综合反映,它为主
体提供客观对象的整体映象。知觉不是感觉的简单总和,它是主体依据以往的经验和知
识对感觉所提供的各种特征和外部联系分析和综合的产物。知觉已经显示出事物的主要
外部特征以及现象的各要素之间的整体联系。知觉的整体性结构是主体进行新的概括、
形成表象的基础。表象是曾经作用于感官的事物的外部形象在人的意识中的保存、再现
或重组。表象按其性质可分为记忆表象(又称再现性表象)和想象表象(又称预见性表
象);按照概括的程度,可分为个别表象和一般表象。表象不是知觉形象的简单重复,
它再现的不是客观事物的全部联系和特性,而仅仅是那些最有代表性的、对人的实践活
动最重要的特征。人的表象是对事物的功能和意义的理解和概括。正是这些方面在人的
大脑皮层中构成稳固的联系。表象是具体形象性和抽象概括性的统一。
  由感觉到知觉再到表象,是人的认识由个别的属性和特征上升到完整的形象,由当
下的感知达到印象的保留和概括的再现的过程,其间反映出认识由部分到全体、由个别
到一般、由直接到间接的趋向。但是,从人的完整认识过程来看,这些感性认识形式是
对事物的表面特征的描述,还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
  感性认识与实践 感性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说,人在
劳动中不仅改造了外部世界,而且形成了具有特殊结构和功能的感觉器官。人的感觉器
官是人类整个历史实践的产物。现代心理学的研究也表明,反映过程不仅以客观对象为前
提,而且依赖于主体的感知活动。学前儿童各类感觉的发展直接依赖于活动的发展。人们
对客观对象的反映是各种分析器协同动作的产物,其中运动分析器在感知事物过程中起
着主导的作用。人对外部世界的实践关系制约着感性认识的方向,知觉的选择性根源于
人的实践活动的需要。在不同的实践关系中,主体对同一客体会形成不同的知觉和表象
。职业实践对人的感知能力的完善有特殊的意义。实践使人的感官的生理阈限不再成为
感性认识的绝对界限,人不仅依靠肉体感官,而且借助于由实践提供的社会性器官即各
种科学技术手段和精密仪器,把感官无法感知的各种信息转化和放大为可感知的形式。

  感性认识同动物心理的区别 高级动物的心理活动也具有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形式
,但动物的心理反映局限于满足它的生物学需要的那些属性,动物的知觉始终是个体的
并仅仅是生物的。动物的心理活动建立在第一信号系统的基础上,它只有物种的经验即
无条件反射和个体的经验即条件反射,而没有社会经验。和动物不同,人的感性认识本
质上是理解性的。人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人能以不同于动物的方式去感知周围世界。人的
感性认识不仅直接同个体的经验有关,而且以整个人类的历史经验和文化为中介,在个
体的感受经验中凝结着整个人类感知和表象的总和。人对事物的感知总是在第一信号系
统和第二信号系统的协调作用中进行的,人的感性认识可以以词的形式陈述出来,个体
的经验可以通过语言转化为社会的经验。
  感性认识中渗透着理性认识的因素 人的感性是有理性的感性,纯粹的感性认识只
是作为意识的萌芽存在于人的意识形成的史前时期,存在于动物和婴儿的心理活动中。
从人的认识发展的既成形态来考察,不渗透着理性因素的感性认识是不存在的。理性因
素在感性认识过程中的作用是:理性因素赋予感性内容以结构形式。尽管人的感觉器官
的敏锐程度个别地说来往往不及某些动物,但是人对感觉到的东西的意义的把握为任何
动物所不及。主体已有的经验和理论影响着对感性材料的选择和集中。特别是在微观领
域中,由于人的感官无法直接感知微观客体,因此,认识主体同微观客体及其规律性建
立感性的联系,必须具备相应的科学知识。人的理性总是这样或那样积极地参与感性映
象的构成,成为感性认识中不可分离的要素。理性因素不仅使人的感性认识具有能动性
,促进着感知能力的发展,而且也是从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的必要条件。
                  
理性认识(rational cognition)
        认识过程的高级阶段和高级形式,是人们凭借抽象思维把握到的关于事物的本
质、内部联系的认识。理性认识以抽象性、间接性、普遍性为特征,以事物的本质、规
律为对象和内容。
  理性认识包括三种形式:①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构成科学体系
核心的逻辑要素。它的本性是辩证的,是主观与客观、共性与个性、确定性与灵活性的
对立统一。概念的形成表明认识已由感性直观上升到理性思维。②判断是反映事物关系
的思维形式,是对事物的状况和性质有所判定的思维形式。它在逻辑形式上表现为概念
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判断发展的形式是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以往返流动的
形态日益深刻地反映现实。③推理是由已知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思维形式,是通过对
某些判断的分析和综合再引出新的判断的过程。它反映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趋势
。概念、判断和推理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概
念是浓缩了的判断,判断是展开了的概念,推理则是判断之间矛盾的展开。同时,概念
和判断又总是推理活动的结果。
  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一般特性和普遍本质。但一般总是寓于个别之中,共性存在于
个性之中。人们认识事物总是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感性认识是理性
认识的基础和前提。理性认识对感性认识的依赖关系,是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在认识
发展过程中的继续和体现。
  理性认识存在着知性思维和辩证理性思维两个小区段。知性和理性是抽象和具体的
辩证统一。知性思维是遵循同异分离规律,舍弃事物的个别特征和整体性联系,从中抽
取出事物的共同性特征,把握事物质的规律性。辩证理性思维以概念的矛盾本质的研究
为前提,它以事物的总体性联系为对象,是知性思维各抽象规定的具体的统一。理性思
维不仅承认事物的“非此即彼”,而且看到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亦此亦彼”。由知性
上升到理性,表现为人的认识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
                  
(2) 认识在实践基础上的两次飞跃
          认识的辩证运动(dialectical movement of cognition)    由主观与客观、
认识与实践、感性与理性、一般与个别、具体与抽象、真理与谬误等诸种矛盾的对立双
方,既统一又斗争所促成的认识发展的运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
践的矛盾是基本矛盾,它贯穿于认识运动的始终,推动着整个认识运动的发展,经过实践、
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认识不断深入和不断提高。以内部矛盾
为核心推动的认识的辩证运动,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是
渐进和飞跃交替发展的过程。认识内容上和形式上的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由
感性到理性的转化,认识方法上的由归纳到演绎、由分析到综合的转化,认识结果和趋向
上的由谬误到真理、由相对到绝对的转化,都不仅是单纯量的积累,也是在量的积累基
础上发生的质的飞跃。由内部矛盾推动的认识的辩证运动,是通过肯定──否定──否
定之否定而曲折前进的。认识内容上和形式上由个别到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由具体到
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由感性到理性再由理性到感性,认识方法上由归纳到演绎再由演
绎到归纳、由分析到综合再由综合到分析,认识结果和趋向上由谬误到真理再由真理去
克服新的谬误、由相对到绝对再由绝对到相对,都是通过两次否定而实现的矛盾双方的
转化。认识的辩证运动正是按照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辩证
法的基本规律展开和进行的。
  认识内容和形式的辩证法 从认识的内容看,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
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推移过程。毛泽东说:“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
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
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
物的共同的本质。当着人们已经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
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
其特殊的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
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的和僵死的东西。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
,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
要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
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毛泽东选集》第 1卷,第284~285页)。在实
践过程中,人们在对大量个别事物认识的基础上,经过科学抽象的思维活动,产生了认识
运动过程中的一个质的飞跃,达到对于事物一般共同本质的认识。这是对个别事物认识
的否定或扬弃,它抛弃了那些仅属于某些个别事物的现象的东西,保留了那些属于这一
类事物共同具有的本质的东西,使认识由现象深入到本质,由个别扩大到普遍,由感性
上升到科学抽象。认识运动的继续又由一般回到个别,这个回归不是倒退而是前进,是
对一般认识的丰富和发展,是为了获得新的认识内容。人们认识事物的基本形式有感性
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这两种形式有质的区别,然而又在实践基础上统一起来。理性认
识只有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才能产生,感性认识只有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完成认识的任
务。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是在大量的感性材料基础上实现的。从感性认识上升
到理性认识,乃是对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片面、事物的外部联系的认识,向对于事物
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的转化,因而是认识的深化运动。认识的
运动并不因达到理性而结束。循此继进,它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接受检验,指导实践,并
在这个过程中接触新的事物,产生新的感性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个别与一般、具体
与抽象、感性与理性、循环往复地推移,从而推动人类认识不断提高,不断深化。
  认识方法的辩证法 人们要正确而深刻地认识客观世界,必须掌握科学的认识方法
。这些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等。它们是对客观事
物的辩证本性以及人们认识客观事物的辩证过程的科学反映,体现了对立统一的规律,
它们的运用过程表现为这种规律展开的辩证运动。归纳是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的结论;
演绎是从一般的原理走向个别的结论。这两种方法实现于统一的认识过程之中,既对立
又统一,相辅相成。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通过从归纳到演绎,又从演绎到归纳这样反
复的转化而不断前进。分析和综合的对立统一,构成一个完整的辩证的思维方法。分析
是综合的基础,综合是分析的完成。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正是通过不断分析和综合
而日益深入、日益完善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同人的认识由感性具体经过抽象
而达到思维具体的运动过程相适应的一种认识方法。它从感性的具体出发,通过分析,
由感性的具体到达抽象的规定,然后通过综合,由抽象的规定到达思维的具体,经历了
具体──抽象──具体的否定之否定的运动过程,使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断地进到
新的高度。
  真理和谬误、相对和绝对的辩证统一 真理和谬误作为认识辩证运动的产物也处于
对立统一的关系之中,它们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真理自身又具有绝对和相对
的两重性,是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在相对真理之
中有绝对真理的颗粒,而相对真理的总和又构成绝对真理(见绝对真
理和相对真理)。整个人类对于客观世界认识运动的推移,总是通过真理和谬误以及真
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相互转化表现出来的;每一次这种转化都是思维对客体的接近,
都是人类认识绝对真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一个环节。真理与谬误、绝对与相对的对立
统一,推动着认识对客体的永远的、没有止境的接近。
  
(3) 认识与实践的历史的具体的统一
         认识和实践的统一(unity of cognition and practice)。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
论的基本原理和重要方法论原则。它揭示了认识和实践之间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关系,
要求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看作统一的辩证发展过程。
  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产生以前的各派哲学家都未能正确地解决认识和实践的关系问题
。唯心主义者对认识的本质和来源的解释是根本错误的,不能理解社会实践的本质和作
用。中国古代唯心主义者所讲的“行”或“实践”,是指观念的活动如正心、诚意、修
身等等,或为了实现某种先验道德原则的活动如事父、事君等等。欧洲哲学史上的唯心
主义者,包括曾对劳动实践及其意义做了深刻分析的G.W.F.黑格尔在内,对实践的理解
都未能超出抽象的精神活动的范围。这些唯心主义的实践观点颠倒了认识和实践的关系
。旧唯物主义者虽然从反映论的原则出发考察认识,并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认识对实践
的依赖关系,但是他们往往离开人的社会性和人的历史发展,把实践归结为个人的生活
实践或伦理道德实践,不能正确地把握认识与实践之间能动的、辩证的关系。辩证唯物
主义的创立为科学地解决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奠定了可靠的基础。认识和实践统一的原理
正是辩证唯物主义以科学实践观为基础,并把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论所得出的必然结论。

  辩证唯物主义指出,以生产劳动为核心的人类社会实践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从
而也是认识和实践对立统一的基础。因为:①只有劳动实践才使人从动物界分化出来,
成为认识的主体,才产生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关系;②人类的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只有社会实践持续不断地进行和发展,才为认识的发展提供必要和可能;③实践是主体
和客体、精神和物质的“交错点”,它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而且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
,认识问题的彻底解决归根结柢依赖于实践;④实践作为社会的、客观的物质活动,它
对认识的关系,同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物质对精神的关系有内在的一致性。把实践作
为认识和实践统一的基础,是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在认识论中的具体贯彻。辩证唯物主
义在强调认识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的同时,也指出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认识对于实践活
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认识对于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认识的过程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辩证发展过程。实践是认识的出发点、动力、条件和
归宿。认识开始于实践,人在实践中才能获得感性认识和经验;感性认识不能满足实践
的需要,又在实践的推动下并依赖于实践所提供的条件上升为理性认识或理论,即对实
践对象和实践条件的本质和规律的把握;理性认识的目的在于为实践服务,理论的真理
性和价值有待于实践的检验;通过实践的检验,人的认识不断地由不知到知,由知之较
少到知之较多地向前发展。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认识和实践始终是具体地、历史
地统一的,人的认识总是在一定实践基础上对认识对象一定发展阶段、一定层次的反映
。主要表现在:①从认识的主体看,认识的主体是在一定具体历史条件下实践着的具体
的人,而不是脱离一定历史条件的抽象的人。②从对象的范围看,认识的对象归根结柢
由社会实践及其发展所规定。即使是仿佛远离当时实践的抽象的、理想的理论或假说,
也要以当时的具体实践所提出的问题和提供的材料为基础才能产生。③从认识与其对象
结构的一致看,对象的结构决定了实践和认识结构的一致性。客观事物的结构、规律在
实践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通过实践的亿万次重复,转化为逻辑的格固定在认识中,成为
认识结构的基本成分。④从认识的历史水平看,认识的水平取决于社会实践及其所创造
的历史条件的水平。社会实践发展的程度越高,认识的水平也就越高。⑤从目的看,认
识服务于实践,实践需要认识来指导。人们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是认识从感性到理性
、从理论到实践的能动的飞跃所要解决的问题;反过来,人们对客观世界能动的认识所
获得的知识和真理,也必然成为指导实践的思想武器。⑥从结果看,作为科学认识成果
的真理性认识和知识,必须符合社会实践总体过程的规律和结果,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
;同样,社会实践所追求的成果中也包含着实现真理性认识所指示的前途。⑦从发展道
路看,实践和认识通过不断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彼此互相促进,走的是一条从低级向
高级发展的共同道路。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
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73页),
这是认识和实践统一的动态过程。随着这一过程的推移,包括实践对象和条件在内的客
观世界不断地得到改造,包括人的认识能力在内的主观世界也不断地得到改造,从而认
识和实践本身也不断向前发展。
  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贯穿于人类历史活动的各个领域,它是创造社会物
质财富和人类精神财富的唯一途径。正是在认识和实践辩证统一的运动中,人类才能不
断地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因此,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科学地考察全部哲学以至人
类历史的重要方法论原则。辩证唯物主义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知和行的
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使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理论和实际、知和行相分裂
的错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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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在/这蓝色忧/郁城市 / 又和你.相见. /    /       
不能转开视/线  /任凭雨/水打痛我的脸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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