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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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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青年确立人生观、选择人生道路需要正确的理论指导
二、 人性与人的本质
        人性(humanity)   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质、基本属性,其中主要指生产劳
动的性能。马克思说:“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
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
,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24、25页)

  人类从哲学上认识自身的特性有着很长的历史。“人性”一词可以溯源到古代。中
国春秋时期的儒家典籍已经谈到人性。《礼记·礼运篇》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
焉”。战国时告子提出“生之谓性”、“食色,性也”。孟子以天赋道德观念来解释人
性,认为人性本来是善的;荀子则与之对立,主张“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人为)也”
。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都谈到过人性。亚里士多德曾提
出过人在本性上是“政治动物”的命题。在封建社会中,人性概念得到进一步发展。中
国宋代的朱熹以理释性,提出“性即理也”,把人性看作是天理的体现。中世纪欧洲的经
院哲学家则把人性解释成神性,以同神学的绝对统治相适应。针对这种以神为中心、贬
低人的地位的观点,资产阶级思想家鲜明地提出了要尊重人性,以人为中心的思想。他们
把人性看成是人类的善良天性或者人类的理性。历史上关于人性的观点主要有下面几种
:①把人性归结为神性;②把人性理解为人的自然属性;③把人性设想为人的某种固定不
变的气质或某种抽象的观念。这些观点囿于认识的局限和时代的局限,都未能对人性作
出正确的解释。但它们对人性的探讨也取得了某些积极成果,从而为科学地解决人性问
题积累了可贵的思想资料。
  历史唯物主义总结人类认识的成果,第一次对人性作出了科学的解释。历史唯物主
义不否认人是自然的存在物,人的肉体组织决定人有吃、喝、性行为等等机能和欲望。
但是,离开人的社会活动抽象地考察这些机能和欲望,把它们看成人类活动唯一的和终
极的目的,则是错误的。历史唯物主义从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物质生产关系出发去说
明全部社会关系,进而说明社会的人的人性或人的社会性;即使是人的某些自然属性,
也不能不具有社会的形式,带有社会色彩。这就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找到科学地观察
和解决人的问题的基本方法论原则。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所谓人性,是指正常的人和其
他动物的根本区别,这个区别主要在于社会性的劳动。现实的社会性的劳动和全部社会
生活总是在一定社会形式即生产关系下进行的,离开这种生产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人
不仅无法生产,也无法生存,就不成其为人。生产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是形成人性的基
本的、决定性的因素。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
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第18页)。由于社会
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和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特别是阶级社会的阶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
同,加上各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其他差异,如不同的生活环境、文化教养、心理特征等等
,所以人们的具体人性也不能不发生种种差异。
  社会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改变,现实的人性也在不断演变。正如马克思所
说的,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
  现实的、具体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一般表现为带有阶级性的人性。当然,阶级性
的自觉程度以及各个不同阶级的相互关系都是复杂的。对立阶级之间的交往,也会有某种
共同的东西。例如,用共同的语言交流思想,对于某些事物有共同的爱憎,共同的民族
心理素质,等等。但是,对立阶级的相互斗争,毕竟是阶级社会历史的主要特征,它不
能不对具体的人性产生深刻的影响。
  人性概念作为各个历史时代现实的、具体的人性的抽象,反映了人类的共性。但这
个科学概念的抽象同作为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立足点的抽象的人性是有根本区别的。资产
阶级的抽象的人性论不认识、也不承认人性的历史演变和分化,只承认一种所谓全人类
共有的、永恒的人性。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符合于这种人的本性,
因而是永恒正义的实现。他们把一种具体人性的表现,即资产阶级自私自利的阶级性,
说成了一切人所固有的天性。这是一种非科学的抽象。
                  
(1) 人性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2) 人性的构成:自然性、社会性、精神性
(3) 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
(4) 阶级分析观点的哲学根据与实践意义
1、 人的本质
(1)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2) 人的本质是实践性、能动性和社会制约性的统一
“人是什么”,“人的本质是什么”,古往今来,人们不断地探索和追问这个问题,形
成了许多极有价值的思想,推动和深化了对人的认识。
有人从人性的角度认为人的本质,或是性善,或是性恶,或是善恶兼具,或是无善无恶
,然而人性不等于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人之为人的内在矛盾的规定性,人性只是它的
属性和特点,任何一种人性也无法解释现实生活中复杂的人性存在,更无法概括人的本
质;有人从人权出发,规定人的本质就是生命的自由、公正、民主、平等、安全和发展
,但人权只是人之本质存在的权利要求和愿望,并没有赋予每一个现实的人;有人分析
人面临利益矛盾时的选择,断定人的本质是自私的,或无私的,但是执其一端,不能涵
盖现实中人的另一面,两者共存,则互相矛盾,而人的本质规定应该是统一的;有的人
从人与动物的区别上看到人或是理性动物,或是非理性动物,或是符号动物,但它们都
是人的某一方面属性的抽象和放大。所有这些认识虽然有一定的价值,但都是从抽象的
、孤立的人的某一种属性出发,得出的只能是片面的、残缺的,甚至是唯心的、非科学
的人的本质观。只有马克思把实践引入到认识领域和社会历史领域,才科学地解决了世
界观和历史观的问题,也科学地解决了人的本质观的问题。
比较人和动物与自然界的关系,马克思看到,实践,尤其是生产劳动,创造了人,创造
了语言和思维,使人和动物界分离,成为自然界中一种独立的、能动的力量,人和人类
生长和发展的过程,就是自己的本质力量不断对象化的过程,就是不断地创造属人世界
的过程,也是不断地创造自己本质的过程,而动物不会劳动,不会制造工具,只能长期
地受制于自然界,永远是自然界中不可能有自我意识的一部分。因此,人的本质,在其
类而言是劳动和实践活动。
在肯定人的本质是劳动实践的基础上,马克思发现,生产实践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在
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存在和进行;并且,它不仅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同时又是社会关系的
生产,这生产着的社会关系反过来又是人从事劳动和其它活动的基础和必要条件,离开
一定的社会关系,人无法从事一切活动,无法创造自己的本质。所以从实践的结果看,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和人类的历史,就是不断地在一定
的社会关系中通过实践开拓和创造新的社会关系的历史。
在分析实践的动力机制时,马克思肯定了需要对人的本质意义。需要是人和人类生存与
发展的原动力,人们的一切的活动都是为了满足需要。需要产生动机,动机促使人去创
造、去劳动、去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人又产生新的需要,驱动人去开拓更广阔的实
践领域和生活领域。人一生的过程,人类的过程,就是通过实践满足和创造需要的过程
。需要源于人的各种本能,具有自然性和生物性的一面;需要又在本能的基础上在实践
中得到提升和发展,因而又具有社会性的一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需要构成了人的
需要体系。
综上可知,马克思从三个方面界定了人的本质,三个方面内在关联,不可分割,如果单
从某一方面界定,都不可能完整地理解人的本质。在人的本质形成中,人的需要是内在
根据,实践是途径,社会关系是条件和结果,把它们统一起来,可以得出马克思主义的
人的本质就是指人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为了满足需要而进行的实践活动的总和。它既涵
盖了人的类本质,又适用于人的个体本质,既指称人的现实本质,又包含了人的理想本
质,它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的特点。
 
(3) 研究人的科学方法
(4) 劳动(实践)--社会—人
(5) 抽象人性论评析
(6) “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剖析
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
1、 人的价值与人生价值观
试论马克思关于人的价值观
陈耀彬
        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人的价值的理论占有重要的地位。马克思人的价值的理
论以科学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对人的价值的形成、本质及其特征进行了深刻、精辟地
分析,在理论上具有划时代意义。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人的价值观问题
,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在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问题时,深入研究和探索马
克思关于人的价值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人的价值是一个社会关系范畴。马克思在揭示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过程中,对
社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经济价值以及人的全面发展进行了科学分析,深入探讨人类社
会生活中的价值关系。站在科学唯物史观的高度,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进行批判和
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科学预见中,通过生产与消费、分配与交换、供给与
需求关系的具体分析,通过经济与政治、道德、艺术等领域的科学探索,形成了独具特
色的价值理论的科学体系。马克思具体考察了人自身作为类的存在物的社会属性及人的
价值关系的形成,他认为,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是为自
身而存在的存在物,因而是类的存在物”[①]。从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看,人与动物的
区别在于是在生产过程中,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而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是在一定社
会关系下进行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本质在于它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人的本
质与价值关系的产生又是联系在一起的,人的本质贯穿着价值关系,价值的产生和本质
,是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客观过程相联系的。人的价值关系是客观的、历史的形成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分析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时讲过:“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
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
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②]人类的第一个历史
活动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这个过程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
方面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实质上是价值关系。因为人的活动中,无论是需
要还是享受,从内容和形式上都是社会的。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创造财富的生产活

动和满足需要的享受,都不能离开社会,它们本质上是社会的,反映的是一定的社会关
系。“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
社会的享受。”[③]正因为这些活动和享受都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下进行的,个人与他
人、个人与社会才形成了一定的价值关系。所以,马克思把价值这个普遍概念看作是“
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④]
    个人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即是主体,又是客体,作为客体他是以自己的体力和智
力的支出做奉献,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求;作为主体,他在物质的和精神上的需要的满
足,又依赖于他人和社会。个人无论是从事生产劳动为社会做贡献,还是从他人和社会
那里得到需要的满足,都是在一种价值关系中进行的,都离不开人的社会关系。人们的
这一价值关系的形成,既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价值关系的历史性
特征时,坚持以唯物史观的科学方法,进行具体分析得出结论。他们认为,人类历史的
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
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
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人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
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⑤]这就是说,人
们的价值关系是个历史范畴,是历史形成的。每一历史时代的价值关系,都不是孤立的
存在着的,每一代人都从前代人那里享受到他们所创造的环境,接受前人所提供的物质
生活条件。每一代人都以前代人所创造的物质生活条件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并继续为后
代人创造条件,从而形成社会的价值关系的连续性。但是,每一代人的自身价值以及他
们所创造的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总是在既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条件下进行的。各个
时代的人的价值观和价值关系,都呈现出自己的特殊的内容和形式。正因为如此,才形
成各历史时代价值关系的区别和特点。人们的价值关系总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生产
力发展的延续性决定着人们价值关系的延续性。但是人的价值特别是社会价值,也总是
在一定的社会现实关系中定位,总是通过人的各种现实活动表现出来。马克思认为,人
不仅从事直接的物质生产,而且甚至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一种很少同别人直接交往的
活动也是社会的,也离不开整个社会。从事这种活动时,“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
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
就是社会的活动;因此,我从自身所做出的东西,是我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
到我自己是社会的存在物”。[⑥]人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正是在社会给予
自己和自己为社会所做出的辩证关系中来展现的。马克思在这里正是运用辩证思维方法
,深刻揭示了人的价值关系的客观规律性。    按照马克思的分析,人类在改造客观世
界的过程中,形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也形成
人对自然及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关系。人的“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
种社会形式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⑦]人通过生产劳动,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占有
,以满足自身的需要,这个过程本身就形成了价值关系。因为人的劳动作为中介,把人
与自然联系起来,形成价值关系。但是,如果是“单纯的自然物质,只要没有人类劳动
在其中,也就是说,只要它是不依赖人类劳动而存在的单纯物质,它就没有价值”[⑧
]这就是说,人对自然的占有,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关系。这是因为人们对自然
物的共同占有和需要的满足,实质是社会关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需要的满足,从而
构成价值关系。所以,马克思分析认为,一个人的需要可以用另一个人的产品来满足,
反过来也一样;一个人能生产出另一个人所需的物品,每一个人在另一个人面前作为这
另一个人所需要的客体的所有者而出现,这一切都表明“每一个人作为人超出了他自己
的特殊需要等等,他们是作为人彼此发生关系的;他们都意识到他们共同的种属”。[
⑨]所以,个人处于社会价值关系中,无论是他的生产和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社会和
他人。产品和对产品的需要总是相互的。“个人的直接产品不是为个人的产品”,而是
既有自己的需要,也是为了社会和他人。这种价值关系是客观的,它已“不是从个人意
志产生,也不是从个人的直接自然产生,它是一个历史的前提,它已经把个人当作是社
会决定的人了”[⑩]。人类历史所形成的价值关系,构成人的价值的二重性特点。无
论是个人或者群体,既有人的需要,又能创造出物质价值物和精神价值物,来满足自己

和他人。个人与他人和社会之间,是互为对象性的价值关系,个人的需要的满足是社会
和他人对个人生命力和发展能力的肯定,社会需要个人做出贡献,进行物质的和精神的
劳动,是个人能力和智力的发挥和展现。马克思把人的价值理解为人的不停地创造和对
自身的不断更新。人们“不过是处于相互关系中的个人,他们既再生产这种相互关系,
又新生产这种相互关系。这是他们本身不停顿的运动过程,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更新他们
所创造的财富世界,同样地也更新他们自己”。[①①]在马克思看来,如果离开人类
的历史发展,脱离日益更新的社会关系,就没有人的真正的价值,也根本谈不上人的自
身发展和更新。人的价值无论是个人价值还是社会价值,都是一个现实的发展着的社会
关系范畴。

    人类的价值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改造客观世界的对象化活动。马克思的人的价值理
论立足于对人的对象化活动的科学分析,用主客体相互关系说明价值的产生和本质。  
  马克思从主客体辩证关系分析入手,对人及其本质力量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人不仅
仅是自然存在物”,而同时也是对象性存在物。人一方面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
“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又依赖于他的需要的对象。人的生命和本质力量的表现正
是通过所需要的对象来确证和表现。“饥饿是自然的需要;因而为了使自己得到满足、
得到温饱,他需要在他之外的自然界、在他之外的对象。饥饿是我的身体对某一对象的
公认的需要,这个对象存在于我的身体之外、是我的身体为了充实自己、表现自己的本
质所不可缺少的。”[①②]马克思用形象而简明的比喻方法,深刻地阐明了作为人的
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人的自然力、生命力是人的能动的潜在价值的表现,而
人的生命力、创造力要借助于在他之外的对象来展示。作为主客体的价值关系,实际运
作是能动的。人从自然存在物到对象性存在物的转变,是从事创造性的对象化劳动的过
程。人的价值是对象化劳动能力的发挥,人通过对象化的劳动完善自身和发展自身,这
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
而人却能按照一定目的和要求进行生产,而且能够把自身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进
行创造性生产。因此,“人也按美的规律来建造。”[①③]人的对象化劳动,就是把
自身的智力、体力物化到产品中去,而智力、体力是存在于人身上的潜能,而潜能也是
潜在价值,劳动的产品既是人的潜在价值的表现,也是对人的社会价值的确证。任何
一项对象化劳动的产品都是人的个人潜在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综合体现。马克思曾给人的
对象化劳动下过一个精辟定义:“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
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实现就是劳动的对象化。”[①④]所以,人的价值
的实现是劳动的对象化过程。
    自然界的存在物,并不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存在,也并不是直接具有满足人的
需要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获得需要一定的价值支付,人不能消极等待获得某种价值
,人只有通过能动的劳动才在有用的形式上占有对象。劳动的对象化,本质上是人把自
己的需要和目的灌注到对象当中,使对象本身成为人的需要和一定目的的现实。社会的
人的劳动产品,从它作为人的体力和智力的物化过程看,则是个人对社会、他人做出的
贡献形态。劳动者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消耗,使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
同活劳动相结合,创造出新的物质形式,表现了人的价值的实现过程。一切社会存在物
都是人的对象化劳动所创造的,都是人的本质力量和价值的展现。正是从这个意义上,
马克思才从社会历史发展观的角度,对人的对象化活动和价值给予充分肯定,把工业的
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看成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
,[①⑤]人只有在对象化的社会活动中,才能表现出自己的本质力量,才能实现自身
的价值。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价值的突出特征是人在对象化劳动中的创造性。他把人以体力
、智力为社会、他人做贡献,把从事改造客观世界的物化劳动过程称之为,“劳动是积
极的、创造性的活动。”[①⑥]在对象化劳动中实现人的创造能力的物质转化,是实
现人自身价值的重要尺度。人的对象化劳动的本质、人的价值不仅在于满足人自身的需
要,而且在于进行创造性的劳动,在于除满足自己需要外,为社会进行再生产活动。这
种再生产活动又集中表现为智力的能动性和体力的连续性。而人的这一特点正是“通过
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就是这样一种存在
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①⑦]人作为社会存在
物的最大特征在于有意识有目的进行对象化劳动,进行价值的创造。人的创造活动已经
超出了本能的满足自身的需要,而是对于自身及社会的全面发展和需要作出的肯定,这
是人区别于动力物的价值特征。马克思分析说,动物也生产,但动物是为自己营造巢穴
或住所,动物是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
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
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①⑧],
人作为社会的人,在进行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中,不仅仅是满足自身的直接需要,
而且更主要的是为了社会和他人,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生产的根本标志。如果仅仅为了自
己的直接需要而进行某种生产,就是一种片面的生产,这种生产还没有摆脱动物的本能

的特征。只有不仅为满足自身的需要,而且也为整个社会进行生产;不仅是一般的生产
活动,而且是在能动的对象化劳动中,进行创造性的生产活动;不仅生产物质产品,而
且生产精神产品;不仅为当前而生产,而且为今后的社会发展而生产。只有从这个意义
上进行的生产,才能是“全面的”生产,“真正的生产”。这是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统
一所在。马克思在肯定人的创造性劳动价值时指出:“自然界没有制造出任何机器,没
有制造出机车、铁路、电报、走锭精纺机等。它们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变成了人类意
志驾驭自然的器官或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它们是人类的手创造出来的
人类头脑的器官;是物化的知识力量。”[①⑧]人在对象化活动中,知识、智力这些
存在于人自身的观念价值,自觉能动地转化为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生产出物质文明成
果和精神文明成果,这种转化过程是在一定客观的物质条件下,通过人的创造性劳动来
实现的,这是人的创造性价值的表现。人的价值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也将得到
升华,体现出它的“全面性”。马克思正是看到了人的价值中物化的知识力量的强大驱
动作用,才充分肯定了人的劳动的全面性和价值的全面性。
    人在价值关系中,不仅是价值的消费者,而且更主要的是价值的创造者,人具有创
造价值的价值。马克思在分析人的主体价值行为的要素时,把价值的消费行为和价值的
创造行为加以区别,分清主次。把人的价值关系中的价值创造行为,看成是起支配作用
的要素。人在价值关系中,就一个主体来说,生产和消费表现为一个行为的两个要素。
对人的主体的价值行为的两个要素,马克思是从社会生产的决定作用上加以区分的,认
为人的消费,作为必须作为需要的满足,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的要素。“但是
生产活动是实现的起点,因而也是实现的起支配作用的要素,是整个过程借以重新进行
的行为”。[①⑨]这就是说,人的主体价值行为中,生产、贡献和需要、消费的价值
关系中,创造性价值行为是主导的,是起支配作用的。而个人需要的满足或者消费,只
是作为生产价值行为的一个内在要素。这也体现了人的对象化劳动的本质。因为“个人
生产出一个对象和通过消费这个对象返回自身”仅仅是个人劳动产品的一部分,按人的
本质以及社会对人的总体要求来讲,人进行生产决不是为个人占有和消费,实现个人功
利目的,生产的目的是为整个社会,个人需要的满足只是作为个人为社会整体发展做贡
献的价值行为的一个要素。也就是“消费表现为生产的要素”。人的价值不是在于享受
什么,而在于创造什么。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充分肯定了人的创造性价值。

        人的价值和价值目标的确立,贯穿在人类历史活动中,人的价值在人的全面发
展进程中得到实现。
        马克思坚持科学唯物史观的立场,深入考察了人的价值实现的内涵,把人的价
值实现纳入到社会历史进程中来把握。他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卷手稿
片断》中,曾谈到人的“解放”的历史意义,认为,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
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
‘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关系的状况促进
的”[②⑩],人的解放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基础上,人的价值的实现是一种
历史活动,人的价值的实现依赖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人的
解放,是个历史概念,它不仅仅是指人们从落后生产力和旧的生产方式下挣脱出来,获
得行动上和思想上的自由,而且也意味着人的新的价值关系的确立以及对未来价值目标
的选择。实现人的价值,一方面要立足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和进步,另一方面要实现人自
身的全面发展。“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②
①]使用现实的手段,实现人的解放,实现人的价值,意味着要利用人类以往创造的物
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的条件,达到人的全面发展。但是,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全面性
发展是现实的实践过程,“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
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②②]。在社会实践中,人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反映着
人们的价值关系。人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标志着人的全面发展和价值关系
的全面性。人的全面发展意味着在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中不断更新自身,发展自身。在
这个过程中,人无论从现实性上还是在观念上,都将全面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所
以,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②③]。人的
主体性的发挥和全面发展,越来越显示人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价值,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实现人的价值创造良好的条件。
    人们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明确价值取向,选择价值目标的。人们在改造客观
世界的实践中,发挥自身的才能和智慧,创造财富、创造价值,同时培养提高自身的实
践能力、认识能力、技术能力、适应和改造环境的能力以及交往的能力。人们在社会实
践中不断更新自己,也不断再生产人们的价值关系。“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更新他们所创
造的财富世界,同样地也更新他们自己”[②④],处于社会价值关系中的个人,是具
有主体能力的人,是在多方面能力都得到发展,处于社会价值关系中的不断完善着的个
人,马克思把这样的人称之为“社会个人”。这个“社会个人”在社会实践中的价值追
求和价值取向,将是摆脱了个人狭隘眼界的社会价值追求和价值选择。这时“人以一种
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②⑤]。“社
会个人”的全面发展,将是一切人全面发展的条件,个人的全面发展中对自身本质的占
有,将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基础。正象马克思在预见未来社会时指出的:“在那里,每
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②⑥]    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的智
能发展和提高要依赖于整个社会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又对人的潜力和技能提出新的需求
。人的价值的全面性,有待于提高人的智力水平和技术能力,社会科技的进步,人的科
技能力素质的提高,将改变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显示人的社会价值。马克思
十分重视科学技术因素在人的价值中的地位,同时注重分析科学技术的历史推动作用。
马克思指出,随着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劳动“不再象以前那样
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分同生产过
程本身发生关系。”[②⑦]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的价值中的智力因
素越来越占有重要位置。人的全面性发展越来越靠智力因素的推动,科学技术将成为人
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因素。科学技术在人的全面发展中的含量和地位的提高,直影响着人
的价值的全面性。
    人的价值的全面性,还表现在人的全面发展同自然环境相统一的关系中。社会发展
、人的发展都不能离开自然生态环境,因为它们都是“自然存在物”。人是在社会和自
然相统一的关系中选择和实现自身价值目标的。马克思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角度,观察人
、社会、自然之间的关系,把自然界看成是人类社会产生过程中的自然界。“在人类历
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②⑧]从人类
历史的发展过程看,人的发展离不开自然界,而自然界作为人的改造对象,作为人类社
会的因素,它与人的关系是现实关系。在社会中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人
与人联系的纽带。马克思主张把自然环境看作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看作是人类控制和
改造的对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自然环境不再被认为是“自在的力
量”,而是使自然界服从于人的需要。这样就使“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
普遍占有”,[②⑨]人不再是自然的崇拜者,而是作为主体实践者,参与对自然界的
改造活动,自然界作为人的实践对象,满足人的实践活动的需要。当然,原始社会人对
自然的崇拜也是处于某种需要,但人只是单纯适应、屈服于自然力。而当自然环境成为
社会发展的因素,被人类所占有之后,它们之间的价值关系便发生了变化。而人的价值
就表现为“探索整个自然界”,“探索地球”发现其新的有用属性。发现和创造新的属
性以“满足由社会本身产生的需要”,[③⑩]人在社会与自然关系中的价值,一方面
要参与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形成人与自然之间的良性价值关系,保持人与自然生态的
和谐和统一。同时,要发挥人的再造能力,人不再是单纯利用自然界提供的资源和环境
,也不再是仅仅限于保护这种自然资源和消费这种资源,而是要进行自然生态环境的生
产和再生产。“探索整个自然界”的实质在于增强自然生态环境的自生能力。而人与自
然的这种新的和谐,应当成为人的价值追求和价值目标。人的价值不仅表现为自然生态
环境的消费者,而应当是自然生态环境的生产和再生产者,人只有在“探索地球”的实
践中,不断进行自然生态环境的生产和再生产,才谈得上是真正占有自然界,才能真正
称得上自然力和人的精神力的统一,才能实现人的价值的升华。
1.价值观念
    人的活动离不开价值观念的指导。价值是指人或事物能满足社会某种需要的属性,
也可以说是人或事物对社会的用途或积极作用。价值观就是人们对事物价值所持的基本
观点。价值与科学是现代人手里的两把尺子,一切都要经过科学分析和价值评价,绝不
干自己认为是无价值的事情。人们对客观事物所作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判断就
表现了一个人的价值观念。科学着眼于客体的规律,价值着眼于主体的需要。
    作为社会主义的现代人,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其基本的内容是:
    第一,不能离开社会孤立地谈人的价值。价值是表示主客体关系的范畴,孤立的人
或事物不能表现价值。人的需要是价值存在的前提,没有人的不同需要,客观事物就不
会有各种不同的价值。在人类产生之前的自然界就是一种非价值的存在。同样,人若离
开外界的需要,也就无所谓“自我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
,人的价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二是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
足。前者是实现人的价值的根本前提;后者是实现人的价值的必要条件。离开社会提供
的各种条件,个人连生存都成问题,更谈不上实现其价值了。人的价值实质上是人在历
史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人只有置身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对社会对他人起积极作用,
才有价值。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核心是集体主义。正如马克思所说:“只有在集体中,
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2页。)社
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个人价值的实现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企图离开社会、集体
实现个人的价值,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当然,强调集体主义,并不是要否认个人利益,
正如《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指出,“鼓励人们发扬
国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文革”时期轻视个
人价值,片面强调集体的价值,有时把重视个人的作用视为“个人名利”,混淆了个人
价值与个人主义的界限,这个教训应该记取。
    第二,衡量人的价值的标准是对社会的贡献。在剥削阶级社会中,衡量人的价值的
标准是多样的,有的以等级和血统为尺度。有的以钱和财富为尺度,有的以权力和社会
地位为尺度。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有贡献才有价值,贡献大
小是获得正确的价值评价的客观依据。一个人无论职务高低、能力大小、学历深浅、工
作性质如何,只要努力工作,就会在对社会的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贡献不能用个人
的知识和能力来衡量,因它还只是一种尚未得到确证的潜在的价值,是否转化为现实的
社会价值还具有两种可能性。价值与价值评价存在着不完全一致的现象,但这只是暂时
的,终究会被公正的历史所纠正。在社会主义阶段,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满足人们
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是一切价值评价的根本标准。马克思早就指出,人既是目
的又是手段。人作为目的向社会索取和作为手段向社会作贡献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人们
只有多作贡献,社会才能有更多的条件满足个人的需要。有人提出“人是目的,而不是
手段”的观点,攻击社会主义把人当作螺丝钉,毁灭“人性”,这是错误的。片面强调
人是目的,实质上是把自己当作目的,把别人和社会当作满足自己欲望的手段,通过损
害他人而使“自我”增值。审存在主义者萨特的所谓绝对“自由选择”的极端自私的自
我价值观。如果人人都只是想作目的的而不愿作手段,社会就不能存在。
    第三,要顺应时代潮流,促进价值观念的改变。价值观念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并
随着社会实践的变化而变化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不同的人们具有不同的价值
观。如果人们永远按照前人的价值观来行动,就不会有社会的进步。在我国当前的形势
下,应使价值观适应改革实践的需要,具体说来,就是在强调政治价值、思想道德价值
的同时,要重视科学知识的价值,树立科技兴国的观念;要改变只重视体力劳动价值的
旧观念,树立重视脑力劳动价值的新观念,引导体力劳动者向体力和智力相结合的方向
发展;要抛弃安贫东道的价值观,树立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共同富裕的价值观。贫
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使大家通过劳动和创造过上幸福的生活;要增强时间
的价值观念。在农业社会时代,人们的时间观念淡薄,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时间观念
与生活节奏直接影响着生产的发展,一切工作都离不开时间,时间具有最宝贵的价值,
时间就是机会,机会丧失就是金钱流失。有些观念在过去和现在都是适用的,如爱国主
义、艰苦奋斗、尊敬师长等,但其价值含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今
天再要像革命战争年代那样提倡“穿补丁衣,吃糠咽菜”,也是不合时宜的。
(1) 人的价值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2) 人的价值主要在于社会贡献
(3) 人生价值的评价与实现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人生价值取向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1) 市场经济对人生价值取向的双重影响
(2)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
结合决定了集体主义人生价值取向的主导地位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
,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态势。因此,我们必须用科学的
价值观对广大社会成员的价值选择和行为方式加以引导,使他们树立社会主义集体主义
价值观。这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现实给我们的深刻启示,也是建设有中国
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客观要求。
  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由于受市场价值规律的支配,
人们各自为追求最大利润去研究科学、创新技术,加强内部管理。虽然生产的自主性、
积极性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发挥,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既容易引发周期性的经济危机,造
成生产力的破坏,也会使得人们的价值观自发地倾向于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把人与人
之间的关系看作纯粹的金钱关系,用金钱评判人的价值,甚至把人的尊严、良心、人格
商品化。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包括私营经济
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这里,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
,它担负着引导其他经济成分健康发展的职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种性质,使得它
既要接收和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利于社会化大生产、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积极方
面,同时又要避免和消除不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消极方面;既要充分利用价值规律增强
企业活力,充分发挥其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同时又要通过国家宏观调控克服市场
的盲目性,通过取缔假冒伪劣商品,制裁投机倒把、欺行霸市、牟取暴利等行为的一系
列工作规范市场机制,引导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这样的市场经济、这
样的经济基础所要求的必然是集体主义的价值观。
  人的价值的创造是在满足主体(人)需要的过程中完成的。而作为生活于一定历史
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人的需要,其内容、原因、动力以及实现的手段和方式,都必然受
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制约。因为人类产生以后的劳动从来都是社会的劳动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一种只有在社会才能独立
的动物”,也只有在社会中,人才能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原始
社会以来的各种社会形态后指出:“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文
明教人们懂得“只有维护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才能有自己的利益。”在资
本主义社会虽然也需要这种“集体观念”,但是这种集体观念却带有极大的局限性。因
为剥削阶级总是把他们自己的利益强调为“国家利益”,而这个“国家”对被统治阶级
来说“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
  但在社会主义社会,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国家不再是虚幻的共同体,而是一个“真
实的集体”,因为生产资料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民权利平等,使得“国家、集体和个人
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人的需要的满足,人的价值的创造都是在社
会“真实集体”中进行的。社会的每个成员在为社会、为集体创造价值的同时,自我价
值也得以实现。因此,社会主义的人的价值观是集体主义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我们应当明确,社会主义条件下
的市场经济,它是市场经济,而不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因此必然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
在运行规则上与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相通或者相似。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社会
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是和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必
然会形成自身的特性。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
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满足社会的需
要,即服从于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它既讲经济效益,更
讲社会效益;既讲个人效益,更讲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结合的效益,反映到价值观上
必然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由于个体、私营等经济成分的
存在及其他一些原因,个人主义价值观还有其存在的客观条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为了防止私人资本的无限扩张和收入的两极分化,为了保持社会公
正,协调地区发展和消除贫困现象,政府会逐步通过自己的调节机制和社会政策对非公
有制经济加以引导,使其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总之,集体主义价值观有着个人主义价值观和其他价值观无法比拟的社会凝聚力和
时代合理性,是真正反映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
价值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导向。
(3) 评“个人本位”和“拜金主义”
四、 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
1、 社会进步与人的自由和解放
(1) 必然和自由(necessity and freedom)
两种必然和自由。
一种必然和自由是揭示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与人们自觉活动之间相互关系
的一对哲学范畴。必然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自然和社会所固有的客观规律。自
由指在必然性基础上人所进行的积极的自觉活动,即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
改造。通常也将人们还未认识和掌握的领域称为必然王国;将人们认识客观规律后,自
觉地运用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的领域称为自由王国。
  在哲学史上,B.斯宾诺莎明确提出了自由和必然的问题,他认为人类合理的行为才
是自由的,自由的程度决定于行为合理的程度。G.W.F.黑格尔对必然和自由有着深刻的
理解,他认为自由是人们认识了的必然。但是,由于唯心主义的局限性,他把自由仅仅
归结为对必然的认识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批判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地
、科学地阐明了必然和自由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自由和必然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
律在尚未被人认识,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尚不会利用、甚至违反这些规律的时候,这些规
律就表现为与人相对的自发势力;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就是不自由的
。“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
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3页)。只有在人
们认识了事物的客观规律,掌握了它的性质、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发展趋势,并在实践中
运用和驾驭它的时候,人的行动才是自由的。没有在认识上和实践上对必然的正确把握
,就没有人的自由。
  人类从必然中获得自由的程度是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
类思维的能力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人类在这些方面的每一进步,都从必然中获得不同程
度的自由。客观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性的,因而人们对必然性的认识也不会停留在一个
水平上,而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人类实践不断地提出认识必然的新课题,要求人们
继续认识新的必然,以获得新的自由。人类发展史就是从必然王国不断地向自由王国飞
跃的历史。
  人的自由的程度还受着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的制约。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对抗
的社会里,尽管人们历史地取得不同程度的自由,但对必然的认识,特别是对社会发展
规律的认识和对社会的改造受到很大的限制。私有制的社会关系和条件,使社会历史的
创造者广大劳动人民处于被剥削、被压迫、受奴役的不自由的状态,人们自己的社会结
合成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同他们相对立着,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成
为异己的、与人们相对立的规律统治着人们。只有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建立共产主义的公有制,把生产力置于社会的控制之下,并按社会发展规律调节一切
社会生活时,人们才能真正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只是从这时起,人们
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能
在主要方面和日益增长的程度上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第323页)。
  在必然和自由的问题上,宿命论和唯意志论是错误的。宿命论只承认必然,否认自
由,认为人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没有任何自由,只能受必然的支配,受命运的摆
布,做必然的奴隶。唯意志论无限夸大自由在人类活动中的作用,认为意志决定一切,
根本否认客观规律。这两种观点都是同辩证唯物主义的必然与自由的辩证统一观根本对
立的。坚持必然与自由的辩证统一观,正确认识自由和必然的辩证关系,反对唯意志论
和宿命论,是人们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和保证。
  一种是意志自由与必然(freedom of will and necessity)
        作为伦理学的范畴,意志自由是当人们确定行为时和行为过程中,在善与恶、
道德与不道德之间进行思考、判断、选择的一种能力,它是人的道德意识能动作用的主要
表现。必然是指社会道德的客观规律或客观要求。道德上的自由和必然的关系,实际上
是人的道德意识的主观能动性和道德的客观必然性的辩证统一关系。从伦理学角度正确
认识和理解这一关系,对人们选择道德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确定道德责任都有很重要
的现实意义。任何一个人的道德行为,都是他的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人若没有意志自
由,便无从评价其行为的善与恶、道德与不道德。但是,一个人的意志自由到什么程度
,不仅与他所处的时代、阶级有关,而且与他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程度有关。他对客观
必然性或客观道德要求认识得愈深刻,意志的自由就愈大;反之,对客观必然性或客观
道德要求没有认识,意志就不能自由。而犹豫不决往往是以认识很少或毫无认识为前提
的。
  西方伦理学史上的典型观点 意志自由与必然的关系,是西方伦理学家长期关注和
研究的一个问题。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以及世界观上的不同,伦理思想家们观察研究
这一问题的角度、内容及其观点都各不相同,有的甚至相反。其中意志自由论和机械决
定论这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发生过很大的影响。
  意志自由论 持这种观点的伦理思想家认为,人是有意志自由的,因而人有选择自
己行为善恶的能力,而善恶是由人的意志选择的行为决定的,所以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
责。然而,他们又把自由和必然看成是相互排斥、绝对对立的东西,强调人的行为的意
志自由,而且认为这种意志自由可以不受客观必然性约束。德国古典哲学家I.康德指出
,人的行为如果受客观的因果必然律支配,不能自由地遵守“绝对命令”的要求,那么
道德律令就会失去任何根据和要求。他举例说,如果这样,那么任何不道德和犯罪的人都
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把他的行为说成是受客观因果律支配,由环境或外界条件决定
的,自己则可以不负责任。因此,康德所强调的意志自由,是和客观必然性绝对对立的
自由,是完全脱离现实世界的先验的自由。康德的整个道德学说是建立在这种与必然性
绝对对立的意志自由的基础上的。唯意志论者A.叔本华进一步把意志自由论推向极端,
他把意志看作是世界的本原,认为人求存、求生的意志,是世界上一切斗争、灾难的根源
,人的自私、卑贱等行为,也都是由人的意志本性决定的。20世纪的存在主义者 J.-P.萨
特等人,主张绝对自由。萨特在其《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文中说:“不容有决
定论。人是自由的。人就是自由。”他把人的本质归结为绝对自由选择的结果,因而要
人承担自己选择的责任。
  机械决定论 在意志自由与必然的关系上,持机械决定论观点的伦理思想家强调人
的行为是受客观必然性支配的,人没有也不可能有绝对的意志自由。他们批判了自由意
志论者把人们在行为选择过程中所具有的不受威胁、利诱、强制的自由,与那种不受客
观必然性支配的自由混为一谈的错误。在他们看来,人的主观意志既然有不受外界威胁
、利诱、强制而选择行为的自由,因此,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他们最终否认人的
主观能动性,因而也未能看到人可以在多种可能性中选择自己的行为。甚至有的人认为
人的一切行为,在一切场合都是由外界客观必然性决定的,最后,把一切责任都推给社
会、环境去负责,完全与行为者本人无关。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P.-H.D.霍尔巴赫说:
“人一生的欲望和行为都是由人不能自由选择的那些交往、习惯、职业、娱乐、言谈、
思想所预先决定的,……人从生到死,没有哪一瞬间是自由的”(《健全的思想》第76
~77页)。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观点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意志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上,既反对意
志自由论,也反对机械决定论,并指出前者的错误在于夸大人的意志自由,从根本上否定
了人的行为应受客观必然性的支配;后者则否定人的意志自由,从而也否定了人所应负
的道德责任。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任何一个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的。
人们总要受到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社会、阶级、道德等必然性的制约。人们在道德实践过
程中有认识、选择善恶的能力,即在几种可能性中,可以有相对的选择自由。人们对历史
必然性及其在道德上的反映认识得越深刻,在道德行为的选择上就越自由。社会主义社
会的历史必然性在道德上的反映,就是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共产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客
观要求,人们只有认识了这种客观要求,才有选择道德行为的自由。        

                       
(2) 社会进步与人的自由和解放发展的同步性
          社会进步(social progress)
          社会历史合乎规律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前进运动。历史上进步的思想家,
都承认社会历史的基本趋势是前进的向上的,反对历史循环论和历史倒退论。他们关于
社会进步的思想和理论,反映着人类进步力量的要求,是历史上先进阶级进行斗争的有
力武器。但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思想家都没有对社会进步的根源、动力以及衡量尺度
作出正确的解释和说明。他们或者认为人的“智力”、“理论”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原因
,或者把离开人而独立存在的神秘精神的“自我运动”看作历史进步的动力;他们把某
种道德观念或者抽象的永恒人性等非科学的标准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因此,他们
关于社会进步的思想和理论总体上是不科学的。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
在历史上第一次揭示出了社会进步的实质和动力,对社会进步做出了科学的说明。历史
唯物主义认为,人类为了生存,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就要发展生产
力。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历史首先是生产发展、进步的历史,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
运动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是复杂的,因此社会进步的表现形式
也是复杂的,它表现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首先是以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物质财富的
增长为标志的物质文明的进步,同时也包括精神文明和人们从社会关系中获得解放的程
度的提高;既表现为新的社会形态代替旧的社会形态,又表现为同一社会形态的进化。
奴隶社会比原始社会进步,在于它使社会生产力有了较大的提高,社会物质财富有了较
多的增长,人们打破了纯血缘关系的束缚,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野蛮状态,为发展人类
文明开辟了道路。封建社会比奴隶社会进步,在于它消灭了把劳动者当作会说话的牲畜
和工具的野蛮状况,使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社会比封建社会进步,在于它
不仅把处于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农奴变成为自由劳动者,而且为实现人类的最终解放的
共产主义准备了高度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但是,阶级对抗社会的进步,毕竟是极其狭
隘的,它必须以容忍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为限度。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进步,则在于它
突破了这个界限,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为生产力
的发展和人类解放开辟了最广阔的道路。
  社会发展的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但这一趋势是通过曲折复杂的过程和道路实现
的,尤其在阶级社会中,代表旧生产关系的落后或反动的阶级,为了巩固或恢复他们在
政治、经济上的统治,总是要采取各种手段阻碍生产关系的变革,反对和压制代表生产
力发展方向的进步阶级。当落后或反动阶级的势力暂时强大时,往往使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的进步受到阻碍,甚至暂时的倒退。但代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进步阶级终将战胜落
后的或反动的阶级,变革社会关系,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由于社会的经济、
政治和文化等因素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们的发展往往是不完全同步的。例如,文化的
一定繁盛时期与社会的经济发展有时并不完全适应,往往先于或晚于经济发展的繁盛时
期。这些现象也使社会进步呈现出复杂性。
  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是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的性质和面貌,决定一个社会
的基本制度、阶级结构以及政治、法律、道德等观点。某一个国家处于人类社会发展进
程中的哪一个阶段,是由这个国家的生产方式的性质决定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
关系的统一,其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归根结柢是决定整个社会发展的最终力
量。所以,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社会发展具有历史性、复杂性和多方面性。
因此,在考察具体社会的进步程度时,除了把该社会现实的生产力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
最高尺度外,同时还要联系该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状况,联系该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
和状况,以及该社会所生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的物质和文
化生活的需要,并对该社会的政治、法律、科学、道德、文学艺术等各个特殊领域,按
照各自的特殊标准进行衡量。
                  
人类解放(liberation of mankind)
        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人和人类社会的理想目标和必然归宿,即全人类摆脱盲目
的自然力、社会关系以及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进入共产主义。
  “人类解放”是与资产阶级的“个人解放”、“个性自由”相对立而提出来的一种
社会政治理想。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空想社会主义者虽然提出过“人类解放”的口
号,但他们不懂得实现人类解放所必需的社会条件。马克思主义揭示了社会历史规律,
科学地证明人类解放是无产阶级共产主义革命的最高目的,是人类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
展的必然结果。历史上新旧社会形态的每一次更替,历史发展中的每一重大进步,人类
都争到一定的自由,获得某种程度的解放。但是,人类的解放程度是受社会发展状况、
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的。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没有消灭以前,劳动者的大
多数受社会关系的异己力量所统治,还处在必然王国之中。只有推翻剥削制度,经过社
会主义社会,进而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全人类的彻底解放。
  全人类解放的基本条件是:生产力、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社会产品极大丰富;阶级
差别彻底消灭,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逐渐消失,人们
在生产中和一切社会生活领域中实现了完全的平等;劳动不再是沉重的负担,而成为生
活的第一需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作为阶级统治工具国家最终消亡,民
族的界限趋于泯灭而逐渐融合为全人类的共同体;全体社会成员普遍树立起共产主义思
想和道德品质,普遍受到高质量的教育,人们过着高尚的、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智力、
体力和个性在同整个社会相和谐的前提下得到自由的、全面的发展。
  全人类解放和无产阶级的解放是统一的过程。无产阶级所承受的剥削制度的枷锁最
为沉重,因而它具有同一切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和传统观念决裂的彻底革命性;它同先进
的社会生产力相联系,具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它本身没有特殊的利
益,它的阶级利益同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利益完全一致。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解放
全人类,没有无产阶级的解放就不可能实现全人类的解放,同样,只有解放全人类,无
产阶级才能最终地解放自己。  
(3) 人类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
2、 人的社会责任与自我发展
(1) 人的社会责任与自我发展的辩证统一
          道德责任(moral responsibility)
         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所应该选择的道德行为和对社会或他人所承担的道德
义务。
  在人类的道德生活中,道德义务是指一定经济关系所产生的道德要求。这种要求既
表现在人们相互间的各种关系中,也表现在个人对民族、国家、阶级或团体的关系中。
一定社会或阶级,为了一定的利益和需要,总是向社会成员提出和规定各方面的道德责
任,用以调整人和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客观上都必然要求每个人
履行他对社会、国家和他人所应负的道德责任。对社会每个成员来说,在一般正常情况下
,主观上都要认真地选择自己行为的动机,考虑行为的后果。共产主义道德的道德责任,
反映了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和共产主义道德原则、规范对人们的道德要求。自觉遵守和履
行自己在各方面所承担的道德责任,是一个有高尚共产主义道德的人所具有的品质。履
行道德责任,要靠内心信念和高度的道德责任感。                
 

--
/               /                .         
    ./   /              /.    .      /  /      
在/这蓝色忧/郁城市 / 又和你.相见. /    /       
不能转开视/线  /任凭雨/水打痛我的脸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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