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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older (大飞),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百喻经之十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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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百喻经之十七
发信站: 饮水思源站 (Sun Dec 28 21:59:32 1997) , 转信
ξ 百喻经之十七 ξ
◎ 割肉百两还千两 ◎
.... 从前有一个国王,听说有人在私下议论,说他很是暴虐,不会治
理政事。他听了愤怒得不得了,立刻下令要办这个议论朝政的人,但
一时却查不出究竟是那一个?後来听信一个旁人的话,把一个贤臣捉来
办罪。那刑罚是剥开背脊,割肉一百两。不久有人证明,说这个贤臣并
没有诋毁过国王,於是国王很後悔,认为不应该冤枉这个贤臣,要偿还
他的损失, 因此下令以一千两肉去补他的背脊。不料这个贤臣,在得
到了一千两肉以後,在夜里还是呻吟叫唤,非常痛苦。国王听了不明白
,就去问他∶『你为其麽还觉得痛苦呢?我取你一百两肉,现在已十倍
偿还你了,你还不满足吗?』这个贤臣听了没有力气来回答,旁边有人
代他回答说∶『 哦,大王呀,假如有人把大王的头割去,然後还大王
一千个头,大王的头还能够再回原位吗?』国王听了这话,才默默无语。
....这故事比喻∶一个人要谨慎细心,不要鲁莽作事,等到事情作错了,
虽竭力设法,还是不能补救失去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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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所有的所有
但不要恨和悔
※ 来源:.听涛站 bbs.foundernet.edu.[FROM: bbs.foundernet.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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