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osophy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jellinek (新任版主,多多指教), 信区: philosophy
标 题: re: 从拯救大兵瑞恩谈起 (转载)
发信站: 听涛站 (2002年01月02日17:33:33 星期三), 站内信件
发信人: lilyrain (百合雨), 信区: Counterculture
标 题: Re: 从拯救大兵瑞恩谈起 (转载)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2年01月02日11:03:17 星期三), 转信
我也曾经和别人争论过这个问题
而我们是从死刑和私刑的问题谈论起来的
比如说有这样一种情况,一个罪犯,扬言他在某处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但是罪犯在其爆炸前就被抓住了。那么我们有没有这个权利,就是说,
用刑以便他能吐实?如果炸弹影响到的人数不同,或者影响到的人物
身分不同,是不是结果也会不同?
还有一个经典问题,就是火车撞人的事件:假设一辆火车,到了一个
岔道边,两条支路上都有人,一边5个,另一边1个。而火车势必要撞
到一边的人。一般人们都会选择撞那一个人,但是当题目改变,就是
说,如果有这样一种情况,另一边是没有人的,但是火车必定会撞到
那5个人,假若说我们将一个人推下去被撞,那5个人就会获救,一般
人们都会选择不推,情愿那5个人死去。当我看到大兵瑞恩的时候,
简直觉得那是推了5个人下去救一个人。我们并无权利为了所谓的善
或者说道德而牺牲谁的应该拥有的个人权利。
其实,换个说法,这就是到底是个人的权利重要,还是所谓的集体的
权利重要。事实上,两者的权利都是必须保障的,如果要防止国家成
为一部分人的手中傀儡,却采取强化国家、扩大其功能范围的做法,
只能给某一部分人造成更多的机会,加重腐败的程度和深度;但是如
果为了防止这种情况而大幅度削弱国家职权,那么国家可能连最基本
的事情都做不到,如没有使其人民享受最低的教育、没有救 么 危中
的个人,这也是对人权的践踏。
政府有时可能会以“最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名否定少数弱势群
体的基本权利,甚至不能排除政治权力的行使者以“国家利益”、“
人民利益”之名否定相当多个少数群体──从而这些少数实际上是多
数──的权利和利益的情况。所以,这种“平等关怀和尊重”从根本
上说就不能立足于功利的基础,而是必须立足于道德的理由。也就是
说,“对每一个人基本权利的保障决不能受制于社会利益的权衡。”
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还指出权利与功利之间的明显对立仅仅是表
面上的,权利的观念和总福利的观念同样根源于一个更基本的价值,
而且,它们可以在这一根本价值、根本观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这一
根本观念就是平等。强迫一个人为他人的利益工作是绝不可取的,“
国家不可用其强制手段来迫使一些公民帮助另一些公民;也不能用强
制手段来禁止人们从事推进他们自身利益或自我保护的活动。”诺齐
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认为尊重公民的权利是国家的天然义务。
对个人的权利是保护,还是侵犯,是衡量国家及其行为正当与否的最
高道德标准,同时也对国家及其行为构成道德约束。当然这种约束是
消极意义上的约束,诺齐克称之为道德的"边际约束",即权利保护不
是国家的目的,但却是在一旁永远对国家起监督作用的道德准则。
哎,这是一个永远会争论不休的命题了,我认为,我们永远都不
可能在这个问题上达到完全的一致,没有任一方面是值得提倡到压倒
另一方面的地步的。只能在社会的发展中靠社会的自我调控来达到一
个相对的平衡罢了。畸形地强调任一方面都会带来不可忽视地影响。
【 在 symplectic (愁容◆沉默是为了等待开口) 的大作中提到: 】
: 文章阅读 北大未名站 讨论区 [Times]
: ----------------------------------------------------------------------------
: 发信人: morrison (流浪), 信区: Times
: 标 题: 拯救大兵瑞恩
: 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1年12月31日23:28:31 星期一), 转信
: 如果事先告诉你,把瑞恩救出要死亡那么多的战士,那这部片子的
: 意义还有这么重要吗?这个拯救可不是自愿的,是命令。
: 原先看《垂直极限》,别的先不说,就说一点,虽然最后救出了一
: 人,但是花了四名(具体数目不太清楚了)营救队员死亡的代价救
: 出的,值吗?也许有人说,这个体现了个人的尊重,但是为营救代
:.................(以下省略)
--
今夕何夕兮, 骞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 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 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
--
我睁开一只眼,是为了看清世界;
闭上一只眼,是为了看清我自己。
睁开眼,我在;
闭上眼,我思。
我思故我在。
欢迎大家多上上philosophy版哦。
※ 来源:·听涛站 tingtao.dhs.org·[FROM: 匿名天使的家]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1.550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