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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柔云篇1
发信站: 听涛站 (Fri Apr 9 16:44:17 1999), 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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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姿物语 外传 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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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千里长空聚萍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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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鲁曼历五六六年三月 自由都市 暹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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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暹罗,属於自由都市同盟里的中级,经济力普通,交通地位
> 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天上的障碍,成不了什么
> 大气候,唯一所长者,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
>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
> 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阳,仍 得人昏昏欲睡。
> 奇妙的是,有别於暹罗的酷热,相邻不远的邻市,丹麦,却
> 是处於终年大雪的严寒中,一冷一热,明显的对比,相映成趣。
>
> 造成这样气候的理由,非常简单,即是地气的效果。所谓地
> 气,即是潜藏於地下的大地气流,那个能量的庞大充沛,远非世
> 上任何能源所能企及。自神话时代以後,大陆上的有识之士,无
> 不竭尽心力在「如何使用地气」的能源开发上,现今鲲仑四大陆
> 最主要的长程交通工具,地气车,即是以地气作为能源的。
>
> 地气的脉动,能影响当地整个磁场运转,造成许多不可思议
> 的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地
> 气对於该地气候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
> 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地气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过该区的
> 商船,常常无故失踪,至今仍未被寻获。
>
>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地气最不稳定的一带
> ,最显著的特徵,便是如暹罗、丹麦这类的泾渭分明,或是昨天
> 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至於普通的「东边太阳西边
> 雨」哪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 透过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
> 内控制地气,像是在都市交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个都市终
> 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
> 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
> 连下一个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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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隆!隆!」
>
>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地气车进站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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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目前的文明,地气车高速浮空行驶时,本可到几乎无声的
> 地步,但因为後来屡遭抗议(无声的高速物体,往往令人不及防
> 备,造成意外伤亡),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刻意降低了消音器那
> 类设备的效能。
>
> 这里是入城几条要道必经之处,基本上而言,想从陆路进入
> 暹罗,最好的主意,自然是地气车,而地气车的车站,据暹罗城
> 尚有十里之遥,这十里路,就得要靠个人交通工具或是步行了。
>
> 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
> ,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这等糟
> 糕,本大爷等了一个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奶奶的。」
>
> 要讲耐心,兰斯从来都没好过,他为了 集入城後的旅费,
> 特意在这个必经之点上,挑了个绝妙的位置埋伏,哪知苦候半日
> ,却是徒劳无功,此刻时近正午,火毒的太阳照在顶上,更是气
> 的破口大骂。
>
>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没有人经过。非但有,而且还很
> 多,多到都是一二百人同行,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这个
> 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 由於长期以来的贫富差距大,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
> 除了雷因斯·蒂伦以外的少数区域,剩下的国家都可说是小纷扰
> 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
> 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变乱是跑不掉的。
> 平民穷饿到了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
> 安当然不好。
>
>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
> 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考骑士,
> 考上以前便得忍受落魄;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条捷径。既可
> 大量掠夺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
> 艺,有什么修练比这还惬意。
> 因此,一个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层度甚至超过同级数
> 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少年,自动加入,以期迅
> 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
> ,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就分类而言,兰斯属於前者;而狼嚎骑
> 士的花风云,就属於後者了。
>
> 基於这各种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
> 不胜抓,有时候甚至反而还不是对手。在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
> 旅只好自求多福,或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
> 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常识,只有兰斯这等笨贼
> ,才会没有将之估计在内。
>
>
> 「好渴啊..... 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
> 斯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
>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没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
> 城。去里面也是抢,在这里也是抢,干啥子要在这里 太阳!」
>
>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只好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说也是
> 大盗... 呃!未来的大盗,像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
> 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
> 「咦!有人来了。」
>
> 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时
> 机,兰斯欣喜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著肥羊进入圈套。
>
>
> 「沙沙」的脚步擦地声,肥羊进到目标物之中,再等个一分
> 钟後出手,就万无一失了。
>
> 兰斯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这
> 期间,也曾做过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部下一起下手,而且失败
> 件数居多,像这样全凭个人能耐作案,倒还是第一次,心下难免
> 紧张。
>
> 「三、二、一」兰斯默数时间,确认时机已至,低喝一声,
> 自埋伏处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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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好舒服啊,上厕所果然还是应该这样... 」
>
> 「肥羊」提著裤带,半蹲在公厕的毛坑上一泄千里,双目微
> 闭,似是为腹内一空而感到轻松,忽然,耳里传来一声虎吼,跟
> 著,「哗」的一响,毛厕的门竟给人一脚踢破。
>
> 「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 」兰斯
> 摇头晃脑,说著这一行惯用的台词,眼睛微瞄了下那头肥羊。瞧
> 瞧是谁有这等荣幸,成了兰斯大爷手下的第一号牺牲者。
>
> 不看还好,这一看,只把兰斯气了个七窍生烟,只见一名矮
> 胖青年,手提裤带,脸如土色,满身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
> 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条缝。兰斯怒道∶「什么!本大爷
> 埋伏半日,居然埋伏到了个雪特人!」
>
>
>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这个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
> ,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关於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
> 这类的形式,「本地属於高级餐厅,狗与雪特人禁止进入。」
> 传说中,在神话时代,有一个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
> 因为自身的贪婪、高傲,以及极度的贪财,忘记了诸神的恩赐,
> 狐假虎威,犯下了许多的恶行,因此被诸神处罚,从此之後,这
> 个种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却比矮人稍高,而一双眼瞳,便因
> 为其短视近利,成了猫一般的怪瞳孔。这个民族,就是雪特人。
>
> 雪特人没有独立的国家,而属於流动性民族,他们游走大陆
> 各地,靠占卜、打零工、跑单帮... 等杂役为生,与其说他们热
> 爱旅游,倒不如说是他们的血液里,有一种无法久居一地的冲动
> 。有人相信,这就是诸神诅咒的一部份。
>
> 雪特人为大陆诸民族所轻视,便连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们
> 不起,这当然不是因为神话的关系,而是因为雪特人的民族性,
> 极为卑劣,他们胆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难来临,立刻
> 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争先恐後地卖友求荣,有句俗语,
> 「世上没有战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杀的雪特人;世上没
> 有团结以终的雪特人,只有争著相互出卖而给踩死的雪特人。」
>
> 历史上,所有的神话诗歌中,几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们
> 毫无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个著名的英雄人物
> ,几乎都有过被雪特人出卖的纪录。据说,雪特人的祖先,在神
> 话时代末期,甚至曾经出卖过自己的老师,某个神圣宗教的救世
> 主,让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当然仅不过是雪特人肮脏历史中
> 的一页而已。
>
> 每个种族都视雪特人为蛇蝎,事实上,光从「雪特人」这个
> 名字,就不难理解大陆诸种族对其之蔑视,之所以雪特人能长存
> 不灭至今,除了因为这民族的草根繁殖性特强,也是因为雪特人
> 独一无二的商业天分。
> 与其品德成反比,雪特人有著相当杰出的商业头脑,只要他
> 能停下脚步,专心做事,往往很能创一番事业,而且,雪特人固
> 然阿谀成性,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来,他们的口才也是绝佳,特
> 别是在如今这等世道,各国王侯往往被身边的雪特人幕僚,奉承
> 的飘飘欲仙,而对其大加封赏。因此,尽管为人所不齿,但仍是
> 有相当数目的雪特人,在大陆上掌握一番势力的。
>
>
> 有鉴於往昔几次失败,兰斯痛定思痛,决定想出个万无一失
> 的法子,将肥羊手到擒来,而不是反给肥羊吃了,几经思索,他
> 终於想出了办法,预先埋伏在入城要道的唯一公厕旁,当入厕方
> 便之时,任是什么高手,也得暂时失去抵抗力,如此一来,绝对
> 可以收到使敌人措手不及的奇兵之效。
> 这样无节操的行抢,自然是连同行也为之摇头叹气,但兰斯
> 大爷素来脸皮厚,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该。盘算几遍,心中自以
> 为得意,哪知道这条妙计第一次使用,居然碰到了雪特人。
> 不管怎么样,遇到雪特人,总不会是一件太过赏心悦目的事
> ,以兰斯来说,第一次独自行抢,居然对象是个雪特人,这当然
> 是一件大大触霉头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
> 再瞥见那雪特人放置门边的背货架,却只看到寥寥几样商品
> 置於其上,都并不是什么高价品,行囊羞涩,一望即知,说不定
> 比自己还穷,这样一想,越想越火大,举手提起刀来,一下砍破
> 木门,怒喝道∶
>
> 「天杀的,你这雪特人为什么会在这里。」
> 「我..... 我不知道..... 」
> 「混帐东西,你这死胖子为什么是雪特人?」
> 「我..... 我也不想啊!」
>
>
> 那个可怜的雪特人,本来上厕所正觉舒适,却忽然给人踢破
> 了大门,惊的目瞪口呆,又看到来人手持钢刀,一脸凶神恶煞,
> 开口便说要抢劫,更是吓的魂飞天外。他本来手提裤带,这时给
> 兰斯一吓,真个是屎尿齐飞,臭气熏天。
>
> 「哇呃..... 你能不能有点水准,怎么这么臭啊。」看这雪
> 特人一副没胆的样子,再逼下去也是无用,而且,如果再这么对
> 峙,自己可真受不了他的臭味。
>
> 雪特人看到钢刀在眼前晃来晃去,心胆俱裂,两手把头抱起
> ,哭叫道∶「别..... 别杀我,千万别杀我啊... 」
>
> 「喂!把值钱的东西.....」
> 「哇!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 「喂!」
> 「呜哇!神啊,什么神都可以啦,我还不想死啊..... 」
>
> 兰斯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这反而
> 令兰斯不知如何是好。
> 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这样是很好啦
> !可是,如果遇到这样一个,除了哭叫以外什么也不会的家伙,
> 倒也是伤脑筋的一件事。
> 无奈之下,兰斯把刀一摆,大声道∶「给我滚出来!」脑中
> 想起一事,赶忙又补充道∶「给我穿好裤子,滚出来。」
>
> 雪特人十分畏惧地偷看了兰斯一眼,兰斯不耐烦道∶「我先
> 不杀你。一分钟之内给我滚出来,否则马上乱刀分尸。」
>
>
>
> 雪特人闻得此言,如临大赦,连滚带爬的跑出来,人还没站
> 稳,就伸出一双肥手,抱住兰斯大腿,哭喊道∶「大侠,大英雄
> ,大豪杰,您大人有大量,请饶了我这条狗命吧!」
>
> 给这么一搅和,兰斯也是啼笑皆非,心下还隐约有些飘然欲
> 仙,火气登时消了大半,再看看那雪特人,臃肿的圆脸,涕泪纵
> 横,也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不由得起了恻隐之心,佯怒道∶
> 「混帐东西!」
>
> 「是,是,小人是混帐东西,小人是混帐东西... 」
> 「你身上有多少钱?」
> 「啊!这个..... 带的不多,只有些铜币。」
>
> 「我的天,运气真糟。」兰斯暗叫倒楣,喝道∶「少罗唆,
> 全部给我。」
>
> 「是,是... 」雪特人欲言又止,慢吞吞地把手伸进怀里。
>
> 「快点交出来,不然马上剁成肉酱!」
>
> 给兰斯这一吼,雪特人才依依不舍地掏出十来枚铜币。一般
> 说来,雪特人极度贪财,几乎已经到了嗜钱如命的地步了,他们
> 对金钱的执著,仅在求生的欲望之下,这时若非兰斯的钢刀晃来
> 晃去,摆明了「不给就死」,他们是怎也不肯拿出来的。
>
> 「混帐的雪特人很多,像你这么穷的雪特人,更是混帐加三
> 级。」
>
> 兰斯老实不客气地一把抢来,心里著实犯著嘀咕。这番出师
> 不利,抢不到什么大钱,再埋伏下去,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收获,
> 还不如就此入城,好好捞票大的吧!
> 正想行动,却见那雪特人的一双猫眼,贼兮兮地望著那十来
> 枚铜币,兰斯不由一凛。
>
> 「臭家伙,你看什么看。」
>
> 雪特人擦擦眼睛,嘴角边眯出了一丝笑容,对著兰斯傻笑。
>
> 「笑什么笑,是不是想找打挨。」兰斯给他笑得心里发毛,
> 左手又握紧了拳头。
>
> 雪特人道∶「小人开心,所以笑。」
>
> 「神经病,被抢了还那么开心。」
>
> 雪特人连连摇手,道∶「大侠此言差矣,虽然是被抢,可被
> 抢也有种类的不同,给三流毛贼抢,是抢;给一等一的大英雄、
> 大豪杰抢,也是抢,怎可混为一谈。」
>
> 「哦!」兰斯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拐弯骂本大爷是三
> 流毛贼吧!」
>
> 「不敢,小人哪敢有这样不敬的想法。」
> 「嗯,难不成,你在夸我是一等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吗?」
> 「不敢,这样不敬的想法,小人哪敢有。」
>
> 「有趣。」兰斯奇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你倒说说
> 看,本大爷是哪一等的强盗。」
>
> 「大侠您虎背熊腰,英姿飒然,仪表端正,正气满面,正正
> 当当,政通人和,郑和下西洋... 这等英雄气概,怎会是三流毛
> 贼能相提并论。」雪特人抱著手,谄笑道∶「可是,英雄、豪杰
> 这等虚名,只是一般凡夫俗子的名号,给您提鞋也不配。像您这
> 等超凡绝俗的人物,应该称伟人、神仙、老祖宗、北极星、人类
> 的舵手,这样才够称头。」
>
> 说著,雪特人俯身下拜,赞扬道∶「喔!能够被您这样了不
> 起的人物抢劫... 喔,不,是能将钱财供奉给您这样了不起的人
> 物,实在是小人祖上积德,千百世修来的无上光荣啊!」
>
>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番谀词,只听得兰斯心花怒放,只
> 觉打出生至今,从没有这么光荣过,看那雪特人在跟前下拜,几
> 乎爽得连脚底都要飘起来。总算脑里还有一丝理智未失,硬生生
> 把这感觉压下。
>
> 「唔!好险,差点忘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这碗雪特迷汤
> 果真是厉害。」兰斯勉强镇定下来,咳了两声,道∶「嗯!看你
> 一副油腔滑调的模样,说起话来..... 嘿嘿,倒还挺实在的。钱
> ,我是不可能会还你了,不过,本大爷现在心情不错,可以破例
> 一次,不杀人灭口..... 」
>
> 「谢谢,谢谢。」雪特人又趴又拜,好一会儿,才很畏惧地
> 抬起头来,小声道∶「多谢英雄,不知..... 不知... 」
>
> 兰斯道∶「不知什么,有话快说,本大爷最讨厌别人说话吞
> 吞吐吐的。」
>
> 「是。是这样的... 」雪特人看了兰斯一眼,搓著手道∶「
> 像您这等伟人,能与您多相处一刻,也是小人的福气,就是不知
> 道有没有这等荣幸,陪您入城,让小人多多瞻仰您的风采... 」
>
> 兰斯一怔,没想到对方会有这等要求。仔细想想,这雪特人
> 被抢了钱,非但不生气,还把自己捧的舒舒服服,真是标准的奴
> 才性,不过,既然受了他的礼,若不答应这小小要求,倒显得自
> 己心胸狭窄了,况且,这一路上,再多被他奉承几下..... 不也
> 挺舒坦的吗?
>
>
> 思索几定,忽然想起,这雪特人该不会是要到城门口高喊抢
> 劫吧!素闻雪特人多诈,此事不可不防。
> 兰斯便要开口,瞧这雪特人卑躬屈膝的样子,又觉得自己太
> 多虑了,有人会相信一个雪特人的告状吗?
>
>
> 主意拿定,兰斯抖了抖手上的铜币,把刀收起,道∶「那,
> 念在你说话还像个样,就答应让你多瞻仰一下伟人的风范,不过
> 呢,你只能陪我进城,一进城,便得分手,省得你的霉气沾到本
> 大爷,害我也倒楣。」
>
> 「是,是;不敢,不敢;一定,一定。真的只能到入城为止
> 吗?」雪特人微微诺诺,完全是一副低姿态。
>
> 「没错,只能一进城门,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既出,驷马
> 难追,这是绝对不会变的。」
>
> 「真的驷马难追吗?」
>
> 兰斯没好气地答道∶「那当然,你怎么那么烦。伟人是可以
> 随便瞻仰的吗?」
>
>
> 「走吧!」
>
> 迈开步子,兰斯朝城门的方向步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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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後雪特人露出微微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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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好疼,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著左眼的黑眼圈,兰
> 斯觉得自己上了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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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刚在城门口,兰斯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架。本来,一切便
> 如预定,同行的两人,一入城便要分道扬镳,可是,在入城的时
> 候,守城的卫兵见到兰斯与雪特人结伴,便依法要求交出钜额的
> 入关税。
> 兰斯不明就理,一来没那么多钱,二来只觉得刚入口袋的钱
> ,立刻便要吐出来,心疼无比,而那雪特人忽然大声嚷嚷起来,
> 一面指责这是贪官污吏不好,一面又「大哥,老大」的叫个不停
> ,再加上兰斯的口气也不好,一场言语冲突就产生了。
> 混乱中,也不知是谁先动手的,反正有人偷偷的踢了卫兵一
> 脚,卫兵反手一肘,却打中了兰斯的左眼,兰斯本能地还以一脚
> 。这立刻引发了化学效应,城门口混战连篇,许多携带违禁品想
> 趁机闯关者、不想付关税者,一哄而散,卫兵们追不胜追,混乱
> 中又不见了兰斯的踪影,只给气炸了肺。
>
>
> 「人家说,雪特人是动乱的根源,这话果然不错。」兰斯揉
> 揉眼睛,斜视那雪特人。
>
> 雪特人把货架里的东西稍稍整理,往身後一背,笑道∶「感
> 谢伟大的大哥,让小人瞻仰了这么久,实在是心满意足,为了不
> 拖累您,就此告辞了。」刚才那混乱中,他是第一个趁乱开溜的
> ,高额关税自然落不到他的头上,与兰斯抢去的铜币相抵,反而
> 还大大的省了笔钱。
>
>
> 「混帐东西,谁是你大哥。」兰斯暗骂道。他便算再笨,此
> 时也明白自己给利用了,这雪特人如此可恶,岂可放过,好歹也
> 要捞点医药费回来。
>
> 「大家萍水相逢,也是缘份,就这么分别了,实在可惜。」
> 兰斯道∶「再说呢?能遇到本大爷这样的伟人,也是你天大的运
> 气,你难道不想多瞻仰一下吗?」
>
> 「可是,大哥不是说过,入城以後,大家就分道扬镳,一言
> 既出,驷马难追的吗?」
>
> 「呃..... 那种事啊!你我既然投缘,那这就是小事了。」
> 兰斯信口胡诌∶「刚好我对这城不熟,也需要个向导,你就再陪
> 我些时候吧!」
>
> 「这样啊,好,要当向导,小人绝对是第一把的好功夫。」
> 雪特人笑道∶「不知道大哥高姓大名啊?」
>
> 「兰斯。」
>
> 「喔!果然是好名字,一听就知道名字的主人,一定是高大
> 威猛,英伟不凡,天生丽质,花容月貌,沈鱼落雁,玉洁冰清,
> 天妒英才,残花败柳..... 」
>
> 兰斯脸上堆满了笑容,听他胡说八道,心里却在计算,等会
> 儿怎样找个奴隶商人,把这王八死胖子给论斤卖了,多少弥补点
> 损失。
>
> 「那么,大哥,现在便由小弟带路了。」雪特人打蛇随棍上
> ,一听到兰斯有求於他,便改口自称「小弟」,拉近关系。
>
> 「好啊,就由你带路吧!」兰斯笑得灿烂无比,肚里的火气
> 已经烧到百来度高。
>
> 两人举步前行,穿越小巷,步入市街。
>
>
> 「喂!你叫什么名字。」
> 「有雪。天地有雪。」
> 「天地有雪,嘿嘿,好怪的名字,一听就知道没我的好。」
>
> 「这个自然,小弟的贱名,怎能跟大哥相提并论呢?」
>
> 「哈哈哈哈..... 说的好... (等会儿一定宰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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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暹罗有著完备的政治实体,堪称辽阔的领地,近千万的人民
> ,一切与一个小国无异,说「城」只不过是个概称而已。在自由
> 都市同盟里,这样的情形并不少。
>
> 地气车的固定轨道,在城外不远处设站,南方有河流经过,
> 水陆交会,给予暹罗十分优渥的地理条件。
> 南方的湄公河,除了湿润的水气外,也带来了肥沃的土地,
> 居民世世代代安分守己,靠著农业为生,自给自足,对於其他的
> 外来者,多半抱持著婉拒的保守态度,这种想法使得暹罗成了一
> 个农业型的都市,无法有太大的发展。
>
>
> 而此刻,兰斯漫步在暹罗的街道上,首次接触到这份特殊的
> 文化。
>
>
> 「这里的东西怎么看起来这么怪啊!」
> 「哈哈,大哥,因为这里是南国啊!」
>
>
> 一如有雪所言,走进暹罗城,完全陌生的异国风情,几乎令
> 兰斯看傻了眼。
>
> 与古典、繁荣的杭州城不同,暹罗城的风貌,就像一名笼罩
> 面纱的魔女,活跃、多变、冲突与变幻不定。
>
> 建筑上揉合了许多不同的风格,佛像、神话故事、白象、金
> 翅鸟、鳄鱼..... 全都以巧妙的雕刻,装饰在屋瓦飞檐上。
>
> 种满椰子树、花团锦簇的热带花园,与一座精致、典雅的东
> 方式宝塔,竟从原本平凡无奇的店铺屋顶上冒出来;窄窄的渠道
> 在拥有几百个房间的豪华酒楼的阴影下,无声无息地流过;有些
> 荒凉、但仍可看出旧日气派的维多利亚式宫殿,装饰了一些杂七
> 杂八的东西,座落在饭店的後头。
>
> 巨幅海报上,娇艳的美女面露微笑,裸露的胴体让行人发出
> 惊叹;一群孩子踏著轻快的步伐,大声欢笑,踢著藤球穿过街头
> ;成千支盘旋的燕子,高栖在最喧闹的市街上,昂首阔步;正在
> 举行的一场阳光茶会上,暹罗古典舞者,在绿草如荫的草坪上翩
> 翩起舞。
>
>
> 地摊上摆著各式各样的蔬果,因为气候温暖潮湿,暹罗盛产
> 各类水果,摊贩也摆出特产,招揽客人。卖花的、卖水果的、卖
> 手工艺品的、耍杂技的,每一刻都为街上增添了新的风貌。
>
> 风拂过高大的椰子树梢,虽然仍是炙热,却另外混和了特殊
> 的清香,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
>
> 「哦!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啊!」兰斯摸摸下巴,瞧
> 著周边事物而出神。
>
> 截至去年下山为止,兰斯大部分的生命旅程,都是在杭州旁
> 的深山度过的,「死老头」在茶馀饭後,也会向他提起外边世界
> 的种种奇观,但总是没有机会实地一见。
> 这次兰斯长程跋涉,特地来到自由都市,为的固然是一桩买
> 卖,却也存著「到外面世界去看看」的想法。对兰斯而言,更多
> 的历练绝对是必要的。
>
>
> 路边的摊贩很盛行,特别是贩卖古物的商人,五花八门的货
> 品,便像是等待探索的宝藏,散发著神秘的诱惑,只是,相较於
> 器物本身的引诱力,小贩们却个个懒洋洋地,或侧趴或仰躺,有
> 的甚至直接在脸上盖张瓦报,在街边打盹,一点都没有招呼客人
> 的打算。
>
> 兰斯有些疑惑,望向有雪。有雪耸耸肩,道∶「在热带地方
> ,这很正常啊!天气那么热,谁还有力气去大声叫卖,正统的暹
> 罗人大多很懒,只要赚够今天可以吃喝的钱就收摊,省事的很啊
> !」
>
> 热带地方由於物产丰富,人民不需要努力地谋生,随地一捡
> 都是食物,因此人们相对地没什么斗志,再者,长时间的高温,
> 也会使得该地的人民懒洋洋地,终日昏昏沈沈,没心力做事,就
> 最南方的马尔地夫来说,该区甚至连工作都省了,纯以观光业作
> 为主要的经济来源。
>
> 「天气太热啊..... 」兰斯看看四周,别有深意地笑道∶「
> 这话果然是不错的。」
>
> 因为天气热,居民的衣饰就以凉快的麻质为主。在以前,民
> 风保守,暹罗妇女大多是穿著蓝色色调,再绣上简单的传统花纹
> ,看上去很有一种纯朴美感;不过,近年来暹罗与外界接触渐多
> ,服饰风格上受到影响,年轻一辈的衣服开始出现了较为鲜艳的
> 颜色,绣纹也精巧起来。
>
> 在街上便可以看到,几名年轻少女,在金饰摊子前选购头饰
> ,三不五时互咬耳朵,交换悄悄话,然後笑成一团。
> 少女姿色只是普通,却因「年轻」、「欢笑」而绽放光彩。
> 她们的装扮清简,麻质的背心与短裤,恰到好处地裹著丰满的肢
> 体,大半截的粉臂、小腿都裸露在外,轻声笑语间,摇曳生姿,
> 手腕上的金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当当」声,瞧得旁人为之
> 心神荡漾。
>
> 不过,相较於这些女孩,街上的另一群人,穿著不合时宜的
> 皮衣,不停地用手巾擦汗,一双眼睛,目光凶恶,狠狠地注视著
> 来往行人一举一动。这群人和街景显得格格不入,一看便知道是
> 外地来的。
> 再仔细看看,这样的人还不少,一群一群,分布在各处店铺
> 、酒楼,彼此间陌生、仇视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互不认识,只
> 是因为某种原因,而处於将要发生冲突的状况下。
>
>
> 「唔!事情不太对啊!」兰斯回想起来,刚才在城门口就有
> 很多这样的人,而在早上的埋伏中,这些人也占了入城者的大多
> 数,他们都身有武功,大部分还都具有骑士资格,这可以从横插
> 腰间的光剑得到证明。暹罗城并非什么一等富庶之区,突然涌入
> 了这么多的江湖豪客,只怕是要出什么事了。
>
> 「不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本大爷是来作案的,不是来泡
> 妞的,得先想办法弄清楚情形再说。」察觉到自己可能有许多竞
> 争对手,兰斯心生警惕,决定找个地方先坐下来。
>
> 他眼光方动,有雪已凑趣的靠过来,道∶「大哥辛苦了一早
> ,想必是饿了吧,小弟知道这里有间不错的馆子,不如..... 」
>
>
> 「嗯!也好。」斜著看有雪一眼,兰斯点点头。心想道∶差
> 点忘了这死胖子,等会儿要找个奴隶贩子把他给卖了,如果奴隶
> 商不收雪特人,那就转给肉摊论斤卖,喂的重一点,到时候卖的
> 价钱也好一点...
>
> 便欲举步,西南方某处,受阳光照耀,反射出极耀眼的光芒
> ,照的兰斯睁不开眼。
> 定睛看去,只见是座高楼,却和暹罗本地的金顶释式建筑不
> 同,而是座典型的东方式楼台。周围的其他建筑物,都与那高楼
> 有段不小的距离,显然是给隔离了,看样子,该是某位达官贵人
> 的居所,只是,为何看上去有些残旧呢.....
>
> 兰斯眼露疑惑,望向有雪。有雪会意,脸色立时凝重起来,
> 道∶「大哥,那个地方可不能乱看,我告诉你,那是鬼屋啊!」
>
> 「鬼屋!」兰斯吃了一惊,随即好奇地追问原因。
>
> 「这个喔......... 」
>
>
>
>
>
>-------------------------------------------------------------------------
--
-
>---
>
>
>
> 原来,那座高楼,是个花园的一部份,当年原属於一沈姓家
> 族,历史极为悠久,沈家财势最盛时,把这花园修建的是美轮美
> 奂,气派堂皇,常常邀请许多名人雅士来此吟诗作对,後来沈家
> 败落,後人迁移,这花园也就从此荒废下来。
> 沈家後人搬迁时,本欲将此花园转售,可偏有一件奇事,暹
> 罗城本乃酷暑之地,自从设立大范围地气结界,圈地建城後,更
> 是如此,可是一进这沈家园林,非但没有半丝暑意,反而阴气森
> 森,教人遍体生寒。更有甚者,自沈家败落後,这林园终年朝霜
> 夕雾,白梅遍开,蔚为奇观。
>
> 暹罗城多次欲深究所以然,总是得不到结果,日子一久,便
> 有人传闻其中有厉鬼占据,生人见之则头晕呕吐,大病一场,人
> 们彼此耳语相传,早将那沈家林园当作人间鬼域,生人莫近,这
> 鬼屋之名,也就不胫而走了。
>
>
> 「是这样啊!」兰斯沈吟不语,试著去猜想其中的关键。促
> 成他这次旅行的那人,希望他本著历练的精神,凡事多看、多想
> 、多记,这样才能迅速增强自己的阅历,所以,非常难得,兰斯
> 认真地进行著自己并不擅长的脑力激荡。
>
> 那园林距此已是不远,从这看起来,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特
> 异之处,会有如此异便,实在是难以索解。
>
>
> 「唔~唔~唔~就是这样!」同桌的有雪可没那么闲情逸致
> ,这名雪特人充分发挥其生物本能,趁著有人肯作东,把桌上的
> 四色点心流水般送入口中。
>
> 这家酒楼叫做「楠」,是香格里拉某知名酒楼的连锁店,在
> 暹罗城中算是一等一的高消费场所,有雪一听到兰斯要找地方吃
> 饭,便义不容辞地把人带了进来。
> 不过呢,尽管是高消费场所,还是有专门招待一般顾客用的
> 低等席次,兰斯身上旅费微薄,心里打的又是吃霸王饭的主意,
> 当然也不敢跑上贵宾席,省得等会儿跑不掉,两人老老实实地在
> 一楼靠门边的角落,挑了张座位坐下。
>
> 既然是一般席,自然在各方面都会有差,桌上的开胃点心也
> 做的颇为粗糙,只有那雪特人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大吃猛喝。
> 或许因为是正午时刻吧,尽管这是较低等的一般席,前来光
> 顾的客人仍然不少,『楠』的场地又大,单只是一楼,怕没有个
> 三、四百人。他们高谈阔论,喝酒吃肉,把一楼闹的与市集无异
> 。只是,正如字面上看到的一样,大部分的客人并不专心,嘴里
> 讲话,一双眼睛却不时向街上探望,发现了什么风吹草动就急忙
> 伸手探向怀内,想拔兵器,整个人都处於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
>
> 很显然地,这与先前在街上看到的,是同一类的人,或者说
> ,是为了同一目的而来的人。
>
> 同处一楼的客人中,向这样的人占了大多数,剩下的多是本
> 地人,他们感觉不到这种诡异的气氛,开心地谈天说笑。
>
> 在斜对边的那个角落,坐了一个黑发男子,从随便系在腰间
> 的光剑看来,应该是个骑士,便是不知道修为如何。他对於街上
> 的种种,显得毫不关心,只是一个劲地猛喝酒,桌上搁了盘不晓
> 得是花生还是瓜子的点心,剩下的便全是堆成小山高似的酒瓶。
> 这人也不是真的在品酒,他捧著酒瓮便是一阵狂饮,地上堆
> 弃的瓶瓶罐罐,包含了各种不同的酒类,唯一共通点便是酒精浓
> 度够高。不过,这人的酒量显然不错,尽管一双通红醉眼朦胧欲
> 睡,可还是开了新酒便乾,把烈酒当成白开水,换做一般人,早
> 给醉死在桌下了。
>
>
> 兰斯瞧的啧啧称奇,刚想过去看看,是什么人物这么嚣张,
> 另样东西阻止了他。
>
> 是兰斯正对面那桌的客人。
>
> 那人也是个青年,身著白衣,一人独坐,桌上也仅放了瓶小
> 酒。他呆呆的斜望著门外街角,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偶尔镇定
> 下来,想给自己斟杯酒,手却抖得拿不稳酒瓶,脸上的表情又是
> 担心,又是惊恐,彷佛有什么事难以决定似的。
>
> 兰斯大奇,伸肘撞撞有雪,低声道∶「喂!你看。」
>
> 有雪正把最後的两块点心塞入口中,给兰斯这突然一撞,差
> 没当场噎死,囫囵吞枣地把东西咽下,顺著兰斯的目光瞧去,不
> 由得笑道∶「这也有趣,一个猛灌酒,一个拿了酒又不喝... 啊
> !是了,大哥是不是认为那小子太浪费了,有酒不喝,没问题,
> 他不喝咱们来喝,我这就去找他说去... 」说著便要起身。
>
> 兰斯暗骂一声,把有雪拉回座位内,道∶「笨蛋,谁要你注
> 意这个,我是要你看那拿酒不喝的小子... 」特别把声音压低,
> 兰斯道∶「别看这小子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告诉你,他是个
> 贼,他来这儿铁是为了抢劫。」
>
> 「哇塞,大哥果然了得,英明神武,睿智不凡,实在是天生
> 的舵手,人类的太阳,居然连这小子是来抢劫的都能看出来。」
> 有雪惊叹连连,问道∶「不知大哥是怎么看出来的?」
>
> 兰斯当然不好意思说,因为自己也是个贼,此乃同行识同行
> 。当下只是板著脸孔,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漏。」
>
> 嘴上胡扯,心里却是又喜又忧。喜的是,能够吸引这许多江
> 湖豪客,自各地而来,此地必有大案可作,自己没有白跑一趟;
> 忧的是,截至目前为止,自己仍弄不清有关的资料,这么昏头昏
> 脑的,只怕错失良机。
>
> 「不成,再这么下去就糟了。」兰斯瞥向有雪,这雪特人别
> 的不行,对於大陆各地的见闻,倒还算是渊博,或许可以从他口
> 里问出些东西。
>
>
>
>
>
> 趁著兰斯还没回过神,有雪招来伙计,用不纯的暹罗语,想
> 点几样料理。
>
> 「喂!别点太贵,我身上没带多少钱。点多了自己负责。」
> 兰斯发现有雪要点菜,吩咐了两句。
>
> 「喔!要自己负责啊。」
>
> 有雪点点头,想了一下,一对猫眼得意地眯了起来。确定了
> 兰斯又在发呆,有雪对伙计说道∶「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天
> 气很热,我要一份『锅汤』,这位大爷什么都好,但是『普力奇
> 奴銮』要多加一点... 对了,我还要几份『南妈泡』,谢谢」
>
> 伙计见著是雪特人来光顾生意,脸上尽是不悦之色,但听他
> 点的道地,也不禁有几分亲近,面色渐和,待得听到後半句,这
> 才吃惊的望向兰斯。
>
>
> 「哦!没关系的,这位大爷,了不起,一等一的。」有雪指
> 指兰斯,竖起大拇指表示称赞,同时又不停地拍胸脯保证。
>
> 兰斯弄不清楚发生何事,看到伙计满是吃惊的表情,而有雪
> 又正在竭力保证,自然也知是伙计看不起自己,当下重重地哼了
> 声,他不会说暹罗语,便伸手拍拍胸膛,摆出自信满满的样子。
>
> 伙计见兰斯这样的态度,又是这等壮硕的身材,认为这人大
> 概没问题,一番鞠躬哈腰後,跑去张罗了。
>
> 「去,什么玩意儿,狗眼看人低,等本大爷发了大财,要你
> 们一个个磕头认错。」兰斯嘴里嘟囔,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
> 想来大凡伙计会看不起客人,一定是嫌客人没钱,所以一开口便
> 骂伙计嫌贫爱富,不是好东西。
>
> 发现有雪对暹罗城一带似乎很熟,兰斯便想发问,有雪已经
> 笑著开口,道∶「咱们来的早了些,再坐些时刻,可以看到美女
> 喔!」
>
> 「美女!」一听到美女两字,兰斯把买卖忘了个一乾二净,
> 连声追问道∶「什么美女,美不美啊!」
>
> 有雪笑道∶「美不美,现在还不知道,我也是听族人说,这
> 间店最近中午,会有个美人儿出来弹琴,样子真是风华绝代,倾
> 国倾城,这才眼巴巴地赶来,想要一赌美人的风采啊!」
>
> 兰斯听的心痒难耐,恨不得立刻见到那美人,暗道∶「你这
> 矮胖子,人高不满三寸钉,还瞧什么美人,回去瞧瞧镜子,自我
> 了断还差不多,要看美人,至少... 哼哼!至少也要本大爷这等
> 风范... 」
>
> 有雪又道∶「可真想不到,美人还没看到,就先遇到了伟人
> ,能一睹大哥您的伟人风范,小弟可比看光了十个八个美人更开
> 心啊!」
>
> 兰斯听得摇头轻晃,暗赞这小子说话得体,果然是个识英雄
> 的人物。他本来打算把有雪卖给奴隶商人,但这一路上受他奉承
> ,等会儿又说不定有用於他,现在反而有点想与这人结伴同行,
> 作案时也有个接应,已开始把他当作是伙伴了。
>
> 有雪道∶「咦!看大哥的表情,莫非您也是同道中人?」
>
> 「同道中人!」兰斯一怔,看见这死胖子猥亵的笑脸,急忙
> 否定道∶「谁和你是同道中人,本大爷正常的很,可... 可别以
> 为我是你那条道上的。」
>
> 「我不是说这个。」有雪靠了过来,小声问道∶「看大哥的
> 样子,也是外地来的,不知道大哥在别处窑子里,有没有要好的
> 粉头啊?」
>
> 「粉头?那是什么?」兰斯侧著头想了想,他知道什么是窑
> 子,可是听不懂「粉头」是什么,是某种食物吗?
>
> 有雪迟疑道∶「这个嘛,就是问您,有没有要好的婊... 呃
> !红颜知己,对,有没有要好的红颜知己... 」发现左右有奇怪
> 的目光投来,有雪在百忙中把「床上的」这补充词省略掉。
>
> 兰斯却是一时答不上话来。
>
> 要好的红颜知己!那个人,算吗?
>
> 去年八月中,自己偷了死老头的宝物当路费,偷溜下山,路
> 上遇见了个笨呆子,抢了他的衣服,准备进城..... 之後,之後
> 的事情就怎么也记不得了。
> 只记得,当自己再次有意识时,是躺在一张挺舒服的软床上
> ,身体不知怎地受了伤,而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名好美好美的少
> 女,她带著轻笑,一直陪伴著养伤中的自己。
>
> 在养伤的这段期间,少女每日都来探他,待他极好,终日在
> 床边说些有趣的故事,削削果子,使他不致气闷。
> 她告诉兰斯,自己的名字叫做苍月草,是雷因斯·蒂伦一位
> 高官的私生女儿,因为游学来至黑鲁曼。前两天游湖时,遇到暴
> 徒调戏,幸亏兰斯突然冲出,大展神威,打退歹徒,这才保住了
> 平安,但在混乱中,兰斯给一棒子敲中脑袋,就此昏迷了过去。
>
> 听完了这些解释,兰斯似懂非懂,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
> 己的伤,是脑袋给敲中,可是痛的却是胸口呢。
>
> 兰斯对所谓的贵族没有好感,实在是想不出,也想不起来,
> 自己怎么会去救一个千金小姐。刚开始,兰斯对苍月草的家世还
> 有几分忌惮,不敢随便乱说话。想不到,这女子外表看来高贵优
> 雅,内里却是放荡之至。
> 没等兰斯伤愈,在某天夜里,她就藉口要报答救命恩人,偷
> 偷摸上了兰斯的床,恣意挑逗,然後..... 两人就这么勾搭上了
> ,在那段时间,每天夜里,春宵不断,内中的激烈处,让兰斯想
> 起来也不禁脸红。
>
> 伤愈後,兰斯离开杭州,到处旅行创业,可没想到,从此竟
> 给那花痴缠上,不得安宁。兰斯行踪不定,有时给官兵追捕,那
> 更是朝不保夕,可说也奇怪,不管兰斯走到那里,每隔一段时间
> ,她总会找上门来,共度一夜,待得翌日天明,又自行离去,如
> 此数次,兰斯也习以为常了。
>
> 有时兰斯静心想想,这苍月草其实也是个好女孩啊!对自己
> 那么好;脑袋瓜很聪明,古灵精怪的点子层出不穷;样子也很美
> ,至少在看过的那么多女人里,还没别人比得上她;在那方面的
> 反应又好..... 实在是没什么好挑剔的。
>
>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吗?
>
> 兰斯不敢确定,他只知道,如果自己要讨老婆,绝对不会娶
> 这样的女人。
> 对男人的态度那么轻挑,找个理由就可以和男人勾搭上,这
> 样的女人,娶回家难保不红杏出墙,记得两人共度的第一夜,她
> 「已非初夜」的这个事实,便令兰斯心生不快。兰斯甚至在想,
> 这女人平时对其他的男人,是不是也这样浪荡,随便看上哪个身
> 强力壮的家仆就可以勾搭上一腿,就像她摸到自己床上一样。
>
> 不管怎样,对这女人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如果说她
> 只把自己当作消耗性欲的对象,自己也没理由把她定位的太高,
> 免得以後失望,不是吗?
>
>
>
> 「没有。」兰斯回答有雪道∶「现在没有。」
>
> 「这样啊!那好极了。」有雪笑道∶「等会儿我就带大哥去
> 逛逛,您别瞧这暹罗城不是风雅之地,嘿嘿,异国美人,还是挺
> 有异国风味的... 」有雪说完,乾笑两声,彼此心照不宣。
>
>
> 打了这阵岔,却耽误了兰斯问话,兰斯待要问起最近暹罗的
> 情势,跑堂的伙计走近,送上了热腾腾的料理。
>
> 大概因为是一般席的关系,料理也是极普通的本地菜。有雪
> 点的『锅汤』,是一种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那是清迈的
> 名产;送给兰斯的,则是很普通的咖哩饭,点心是装在熟椰子里
> 的软果冻,包在香蕉叶中的蜜饯,除此之外,还有一壶冰镇椰子
> 汁,也就是有雪点的「南妈泡」,透明清澄,散发自然的芬芳。
>
>
> 「来,别客气,趁热吃啊!」有雪显是识途老马,拿起桌上
> 诸多调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里加去。
>
> 暹罗料理以辣味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调味料也很多
> ,胡荽、大蒜、紫苏、小豆蔻和一种圆圆的蛋茄。此外还有一种
> 调味酱,也是暹罗人的珍宝,那是一种将鱼磨碎成浆状後加工的
> 酱,『鱼露』,暹罗语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鲜美。
>
> 兰斯对有雪疯狂加调味酱的举动,显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
> 自己盘中的料理,微黄的暹罗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带绿
> 的咖哩酱,扑鼻的辛辣味,适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么看都是佳
> 馐。这家店的水准果然是一流,就连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这么好
> ,真该好好打赏。
>
> 暹罗料理大多都是汤汤水水,故而绝少用筷,改以汤匙取代
> 。兰斯舀了一匙饭,正要往口中送,却见周围的食客全都瞪大眼
> 睛盯著自己,几个伙计聚在一起,惊讶地向这边指指点点,口中
> 不住说著什么「普力奇奴」。
>
> 兰斯皱起眉头,问道∶「那些家伙在说些什么鬼东西?」
>
> 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说,要是大哥能吃完这盘
> 饭,那咱们这餐就免费..... 」
>
> 「神经病,落後地方就是落後地方,连吃个饭也要大惊小怪
> 。」兰斯没好气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
> 饭入口中,没嚼两口,兰斯便觉得自己的口中给人放了一把
> 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著味
> 觉神经。
>
>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著兰斯。
>
> 「大哥,你不舒服吗?你的脸好红喔!」
> 「...........」
>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 「........... 」
> 「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吟游诗人常常说到的那
> 个... 那个... 喷火龙!」
>
>
> 『吼!』
>
> 兰斯狂吼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
> 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
> 水,水..... 」
>
>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
>
> 兰斯哪里还等他,瞥见旁边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
> 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进口中。
>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
> 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
> 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
> 「吼..... !」
>
>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
> 他口中熊熊喷出。
>
>
>-------------------------------------------------------------------------
--
-
>---
>
>
>
>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的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
> 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没
> 告诉你吗?」
>
> 有雪拉拉杂杂地说著,还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
> 他对面,兰斯通红著脸,泪眼汪汪,只是一个劲地喝椰汁解辣。
>
> 刚才,在兰斯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
> 而掌声如雷之後,他揪住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
> 相。
>
>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著名料理,自不
> 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奇
> 力奴銮」,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橘色外表
> 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
> 从椅子上跳起来。
>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
> 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
> 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果有人能
> 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这一顿就可免费。
>
>
> 「所以你这龟蛋就这样把我卖了。」兰斯沙哑著嗓子回答,
> 这是表演喷火的後遗症。
>
> 有雪道∶「大哥你说没钱,又说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
> 用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是很如人愿吗?」
>
> 虽然没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误打误
> 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这顿
> 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纷纷丢赏
> 金过来,七折八扣之後,反而还捞了笔小财。
>
>
> 兰斯一肚子的火,把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心
> 想,雪特人具有商业天分,此话果然不假,要不是这人只会拿身
> 边的朋友来发财,倒是个大大的旅游良伴。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
> 久处,还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
> 「喂!我说小子啊..... 」
> 「大哥,我叫有雪。」
> 「我管你叫什么,你听我说就是了。」兰斯问道∶「这暹罗
> 城里..... 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说著,对著那些
> 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
>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
> 而来的。」
>
>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问道。
>
> 「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
> 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
> 「五大奇人?」兰斯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
>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後,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
> 花在自我锻链、招募伙伴上,并没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陆续加
> 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是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 此刻给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这矮
> 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试著从死老头的支言片语中,凑出
> 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
>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著
> ,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
> 兰斯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的能凑出五个数。
>
>
> 「三..... 三贤者,哈!哈哈哈哈哈.....」
>
>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见著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
> 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著兰斯捧腹大笑。
>
> 「唔嘻嘻嘻... 噗呼噜噜..... 啦嘿嘿嘿... 哈哈哈... 」
>
>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
> 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
> 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
> 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
> 兰斯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後恼羞成怒,新
> 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後终於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
> 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
> 大概感应到了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
> !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
> 早就亡族灭种了。至於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也是几
> 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罗!这
> 些过气的老排行,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
>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
> 物是谁?」
>
>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庐未
> 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
> 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
> ,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
>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
> 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与七大宗门。」
>
> 兰斯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
> 有雪扁嘴摇头,就像是『连这都没听过,你怎么不去死一死
> 再回来』的眼神,望向兰斯,只是瞥见兰斯拳头重新握紧,赶忙
> 又堆满笑容,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
> 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
> 哈... 哈哈... 」
>
> 「嗯!这还像句人话!」兰斯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
> 其实,兰斯对於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
> 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 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提起这些後生晚辈。
>
> 有雪摆出一副说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
> 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
> 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
>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馀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
> ,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随著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
> 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说是进入最乱的战国时代。
>
>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
> 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然而,遍地英雄千里浪,江山代有才
> 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炼场,世
> 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
> 代旧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现了。
>
>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
> 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
> 至连传人也没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空缺。
> 因此,经过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之
> 都」香格里拉为主证,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
> 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这封神榜之
> 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
>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
>
>
> 兰斯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
> 有雪道∶「嘿!俗语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
> 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学的,还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
> 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说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尊,可再
> 要说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还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
> 兰斯本是粗人,对各国局势 解不多,此刻虽然听的有趣,
> 却还是一个头两个大,有雪只得跟著解释。
>
>
> 朱鸟骑士团,是武炼的护国骑士团,内中高手无数,乃当世
> 三大骑士团之一。
> 武炼偏处西南蛮夷之地,初代国主大会三十四族蛮酋而建国
> 统一,为了促进彼此团结,故邀集诸酋共组骑士团,歃血为盟,
> 画为凤凰旗,此即朱鸟骑士团之由来。
> 有鉴於其时白鹿洞势大,剑术千锤百链,实非任何其他门派
> 所能企及,如若固守传统「剑为王道之兵,骑士必用剑」的规章
> ,朱鸟永远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骑士团,初代国主毅然弃剑
> 从刀,延揽各家高手,或重金购买绝学,或偷师,或鼓励研习,
> 倾一众英才之力精研刀术,如此数代而有大成,朱鸟刀遂与白鹿
> 剑齐名。现任朱鸟骑士团大统领,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
> 刀」之美誉。
>
> 至於白鹿洞、雷因斯·蒂伦,均是九州大战前便享誉久矣的
> 显学。白鹿洞号称风之大陆武学正宗,掌门陆游隐然便是当今武
> 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天位高手,破穹骑士团九成以上出自
> 其学堂,声势之盛,一时无两。
> 雷因斯·蒂伦,数千年来的文化累积,在魔法文明上的发展
> ,实是非同小可,虽然连续几任女王所任非人,国势如江河日下
> ,但到底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能稳稳掌握魔导师公会的大
> 权,令其馀强国既羡且妒。
>
> 「这前半句话,代表了眼下大陆上的三大强国,再加上自由
> 都市同盟,大陆就这么切成四块啦!」有雪停住说话,把杯中椰
> 汁一口饮尽。
>
> 雪特人的食量颇大,有雪自也不会例外,他动作又是奇快,
> 趁兰斯听的入迷,口说典故,手底移动如飞,桌上点心倒有大半
> 进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杂草谋生力,可见一斑。
>
> 「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四大公子了。」发现兰
> 斯开始注意桌上的残羹剩菜,有雪打了个嗝,不动声色的把话带
> 开。
>
> 果然,兰斯的注意力又被引开,问道∶「什么四大公子?」
>
> 「嘿!所谓四大公子,是指目前大陆上,四个具有王侯身份
> 的奇男子,他们分属四大势力,豪侠好客,养士蓄财,翻手为云
> 覆为雨,都是不得了的大人物。」有雪道∶「黑鲁曼的『定远君
> 』旭烈兀,武炼的『长乐君』石崇,雷因斯·蒂伦的『信陵君』
> 白无忌,和香格里拉的『唐殇君』李煜。」
>
> 「李煜?」兰斯皱皱眉头,疑惑道∶「怎么这名字好熟啊!
> 」他彷佛记得听很多人提起过。
>
> 「熟是当然了,剑仙李是近年来大陆第一风云人物啊!他三
> 闯黑鲁曼王城,於千百高手环伺下轻取仇人首级,剑试天下。有
> 人说,他的武功已经凌驾三大神剑之上了。」有雪顿了顿,发现
> 椰汁已给喝完,便乾咳两声,谄媚地对著兰斯笑起来。
>
> 「行了行了,我再叫便是,别用那种眼光看我, 心到家了
> 。」兰斯招招手,想再点一份,旁桌的客人已自动递了壶满满椰
> 汁水来。
>
> 为了谋生,雪特人多是说故事的能手。有雪显然也是个中好
> 手,一轮说话,条理分明,言语滑稽有趣,反将酒楼上几百人的
> 注意力全都引来。
>
> 「嘿!谢谢。感谢大家赏光。」
>
> 有雪见到另外有听众,更是精神大振,整整衣冠,摆出一副
> 说书先生的模样,用汤匙把桌上的陶碗敲得叮当作响,扯开嗓门
> 放声高歌。
>
> 「左手碗,右手匙,响了个叮当来说话,别的段子今日不消
> 说,就来说那个老啊老南唐~~」
>
> 停了停,有雪依足规矩,站起来向听众作了个四方揖,更是
> 赢得满堂喝采。
>
> 「说南唐,道南唐,金莲宫娥好辉煌,可偏生了个李後王,
> 落得国破又家亡~~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隆咚飘一飘,得儿飘
> 得儿飘~~」
>
> 人的个性多幸灾乐祸,有雪的缺德歌词虽然让一些客人为之
> 喷饭,可他一面唱,周围听众还是张口大笑、鼓掌不绝。兰斯一
> 呆,却是没想到这矮胖子还有这手说唱绝活。
>
>
>
> 大陆上平民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一些历史事迹、人文典故
> ,只能从神职人员处学习,或是於祭祀庆典时,由吟游诗人表演
> 中听来。
> 可是神职人员讲授时,多托以神意,听来大失其真;吟游诗
> 人的演唱虽然优美,有时也失之艰涩,所以,一种古老职业,遂
> 应运而生,就是所谓的说书(说话)人。
>
> 说书人多出现而都市的酒馆茶楼,他们将历史故事、流行小
> 说,取其精彩篇章加以编整,换上俚言俗语,使之浅显易懂。有
> 时为了增加戏剧性,自也会夸大事实,窜改原意,但听者明知如
> 此,仍是听得津津有味,赏金反而因此更为丰厚。
> 由於说书人的流动性高,与雪特人习性相类,加上「雪特人
> 是噪音与废话之友」、「有废话的地方就有雪特人」的民族特性
> ,两相一凑合,使得雪特人成为说书的最适任人种之一。
> 就算是最严苛的评判,也不得不承认,雪特人的多嘴、夸张
> 、吵闹,为说书增添不少色彩,但是,原本的说书先生,却对这
> 群不请自来的同行,怒目以向。理由无它,由於雪特人的大量加
> 入,说书者从此也被归入下九流的低下行业,对於原本从事此业
> 的其他人种而言,这当然是无妄之灾。
>
> 有雪敲打碗盘,引吭高歌,以吟游诗人的标准来看,他唯一
> 的长处就只有声音大,至於五音不全、荒腔走板,自是不在话下
> ,反正歌词具有爆炸性,客人听得眉飞色舞,哄堂大笑,也就是
> 了。
> 人群中有知道李煜事迹者,听了这嘲讽意味极重的歌词,暗
> 暗摇头,有些人甚至变了脸。但雪特人天生缺德,众所周知,他
> 若说书说得谦逊有理,哪反而是奇事一件了;而李煜行事又确有
> 可议之处,三年来两面评价在人心。加以非亲非故,眼见旁人听
> 的高兴,当然是谁也不会出来冒此大不讳。
>
>
> 为了增加说书的趣味,说书先生往往杂用诸多技艺开场,或
> 配合连环图,或唱数来宝,又或鸣奏乐器,五花八门未足而一。
> 有雪虽只是对兰斯说说典故,并非当真说书,却也以花鼓击乐来
> 带起开场,算是雪特人最常用的开场俗套。只听他高哼最後一句
> ,尾音特别拉长.....
>
>
> 「说李郎,铁胆好儿郎,英姿不凡神剑无双,秦淮河畔威名
> 扬,赢得~~赢得~~赢得绿帽乌龟大王八~~~」
>
>
> 他刻意将「赢得」的音抬的高高,吊住听众的胃口,当人们
> 引颈盼望时,这才猛地快速滑下来,「乌龟大王八」之声绕梁不
> 绝,在哄然大笑中,场面整个热络起来。
> 听众固然听得有趣,但其中也不乏大皱眉头之人。雪特人的
> 说书戏剧性够,却由於该民族的天性,往往尖酸刻薄。这倒也不
> 是存心找打,只是雪特人总会觉得,热闹的纷争胜过无味的平淡
> ,与其说些鸡毛蒜皮的琐碎话,还不如语不惊人死不休,「雪特
> 人是动乱的根源」这句话在某层面上,有百分之百的真实性。
> 也因此,有许多案例证明,不少可怜的雪特说书人,只唱完
> 开场,还没来得及正式开讲,就遭到愤怒的群众斩杀当场,这也
> 使得该民族的死亡率再度提高。
>
>
> 「咚!」
>
> 歌声一停,但闻左侧一声响,却是那猛灌酒喝的男子,终於
> 醉得滚跌下桌去,恰巧把头栽进空酒坛,在坛里闷打著醉嗝。
>
> 众人见状,又是一阵大笑。有雪喝口茶,清了清嗓子,开始
> 讲话。
>
> 「说起这李煜啊!本是黑鲁曼南方小国,唐国的王子,拜在
> 陆游的门下,天生便是个用剑天才..... 」有雪仔细道来,说明
> 李煜当年如何武功超群而意气风发,如何比武招亲而结怨;怎样
> 惨遭下毒而家破人亡,又怎样全身残废而被赐死,其中紧张处,
> 自不免加油添醋,说的活灵活现,彷佛他亲眼目睹全程一般。
>
> 在场听众大半都曾听闻此事,但多只知个模糊轮廓,此时听
> 有雪这般说来,个个喟然而叹,觉得实是人间惨事。
>
>
> 有道是∶「雅人做俗事,再俗也雅;俗人做雅事,再雅也俗
> 」,兰斯不愧是煮鹤焚琴的能手,听了故事,面不改色,只是一
> 个劲地追问,「那美人呢?不是还有个美人吗?」
>
> 有雪摇摇头,没好气的说∶「国家亡了,美人当然进人家後
> 宫了。」
>
> 兰斯「哦」了一声,点头道∶「这样啊!唉!难怪叫做乌龟
> 大王八了,死了还戴绿帽,李小子真是死不瞑目。」
>
> 一些景仰李煜的少年,给他这句话气白了脸,本欲发作,却
> 顾虑到兰斯与说书的是一夥,索性不理他,只是催促有雪快说。
> 有人甚至刻意贴近兰斯看看,怀疑他是不是改装後的雪特人。
>
> 有雪道∶「如果就这么死了,那倒是乾乾净净,黑鲁曼鸿福
> 齐天。」
> 兰斯愕然道∶「怎么李小子没死吗?」
>
> 有雪白了他一眼,似是责怪「怎么叫人家小子,真没礼貌」
> ,道∶「自然没死。非但没死,两年後,那李大公子重出江湖,
> 也不知得了什么奇遇,一身剑术,只有比未伤时更厉害,把祖传
> 的青莲剑歌练得出神入化,立刻闹了个天翻地覆。」
>
> 听众晓得接下来的是精彩部份,连忙屏息以待。
>
> 「李大公子一出江湖,立刻潜入黑鲁曼王城,刺杀仇人,但
> 不晓得怎地,竟失了手,无功而返,嘿!想那中都,戒备何等森
> 严,能全身而退,单是这份身手,便已是第一流中的第一流。」
>
> 众人皆是默然,虽然都觉得这很了不得,但他若真是矢志报
> 仇雪恨,却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也不必重出江湖了,抹脖子变
> 鬼还快些。
>
> 「黑鲁曼丢了这个大脸,自然誓杀他而後快,哪知海捕公文
> 才发,又给李煜潜进王城,这一次,他剑法大进,悄没声息地刺
> 杀了几名亲王,又将皇宫正殿的匾额斩为两段示威,大大地威风
> 。只是在离开是给破穹骑士撞个正著,一场恶战,李煜也讨不了
> 好,在连伤百多名骑士後,重伤遁走。」
>
> 群众听得此事,这才有些耸动,特别是黑鲁曼人。破穹骑士
> 团是黑鲁曼菁英所在,高手如云,又兼之人数众多,几可说是三
> 大中的首位。能在其包围下逃出生天,已是千难万难,更遑论造
> 成如此辉煌战果。
>
> 「乖乖,这么嚣张,黑鲁曼没能人了吗?」兰斯惊奇道。
>
> 「此後九个月,黑鲁曼广调高手,想趁他有伤在身,将之格
> 杀,哪知李煜行踪飘忽,追捕者总是失诸交臂。李煜反而在伤中
> 游走各地,一面刺杀黑鲁曼高官大吏,一面剑试天下,从南到北
> ,直入武炼,连败各地剑术名家一百四十三人,轰传江湖。」
>
> 有雪道∶「後来,黑鲁曼打算一面把这人逼离国境,一面大
> 会国内高手,组成歼杀小组,合众人之力,致其死命..... 」
>
> 兰斯点点头,道∶「听来挺不错啊!有什么问题吗?」
>
> 有雪微笑道∶「主义自然是不错,只是啊!如果什么事都给
> 他们料中,李煜早随唐国而亡,今日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
> 听有雪这么说,兰斯一愣,想起早先所说,道∶「你说李小
> 子曾三入王城,难道..... 」
>
> 有雪拊掌而笑,道∶「猜对了,就当众人以为李煜仍在武炼
> 的时候,李煜不知用了什么神行法,越过层层搜索网,又杀入中
> 都了。不过,这次倒略有不同。」
>
> 「什么不同?」
>
> 「前二次,是偷偷潜入,这一次,可是光明正大的破门而入
> 了。」
>
>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兰斯不知这话有何特别之处,只见左
> 右俱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脸色,心下大奇,连忙出声询问。
>
> 有雪知他不懂,解释道∶「黑鲁曼王城中都,东南西北四城
> 门俱是金属,材质特异,高的像座小山。相传乃是神话时代,由
> 天外陨星提炼而来,黑鲁曼定都筑城时,由高手匠人费尽无数心
> 血建铸,再加四十九道结界护法而成,任是多厉害的神兵宝剑,
> 也决难伤损分毫,是黑鲁曼的不落象徵,哪知道..... 嘿嘿!」
>
> 有雪乾笑两声,道∶「我听人说啊!那日李煜驭剑飞来,直
> 冲东方正门,遇著重门挡路,竟不稍停,反手就是一剑,幻化为
> 三,守门将兵还没看清影子,那千百年来无人能伤的城门,竟给
> 剜出了个长形巨洞,给人名符其实地破门而入。」
>
> 闻得如此神剑,兰斯又惊又羡,咋舌道∶「那接下来呢,又
> 死了多少人?」
>
> 有雪不答,忽地沈默下来。众人没有催快,隐隐约约,每个
> 人都感觉到,接下来要说出的段子,必是惊天动地已极。
>
> 好半晌,有雪开口了。只听他缓缓道∶「那一天,是黑鲁曼
> 历五六二年,正月一日..... 」
>
> 包括兰斯在内,众人皆是难以置信地失声叫道∶「什么!」
>
> 兰斯虽钝,却也有个基础常识。每年元旦,是一国天子率臣
> 下祭天的重要节日,此事各国皆然。以黑鲁曼而言,非但破穹骑
> 士得要全数在场,一个不少,便连平日分据各地的五大军团长,
> 也会带麾下高级将领回京,可说是黑鲁曼国内顶尖高手大集合的
> 时候。挑在这时去生事,岂非与送死无异。
>
> 「据当时亲眼所见的人转述,祭天之礼行至一半,几名天位
> 强者已经察觉不对,东方忽地大亮,一道惊天剑气蔽日而来,直
> 指第三军团长曹彬。
>
> 那曹彬是黑鲁曼王室第一高手,一身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
> 的境界,神拳无敌。因为战功彪炳,所以刚从第四军团转任第三
> 军团长,更兼任破穹骑士团该任团长,威能何等了得。
> 他见到点点青光袭体,竟不闪避,大喝一声∶『贼子休得猖
> 狂』,纵身跃入青光之中。两人在空中大战,对拆一百九十八招
> ,霹雳雷吼,剑气冲霄,只震得场中人人失色,当拼到一百九十
> 九招,曹彬技高一筹,一式「九仞爆雷」,轰溃青莲剑气,把李
> 煜的兵器震脱了手。」
>
> 「後来呢?有怎样了吗?」兰斯问的很急。众人依稀可想像
> 当日的情景,曹彬重拳如雷,轰破剑网,连李煜的剑也给震脱了
> 手,他无兵器可用,又给曹彬乘胜追击,局面是险到了极点。
>
>
> 「那李煜见著猛招临头,不慌不忙,半空中把身子一仰,避
> 过迎面重拳,曹彬待要变招下击,李煜左手已经抄回神剑,说时
> 迟,那时快,他反手一挥,剑化为三,将那曹彬斩作三段,当场
> 惨死..... 」
>
> 有雪放慢了声音,听众们只听得一个个心颤神摇,张大了口
> ,说不出话来。
>
> 兰斯在一旁觉得好生奇怪,有雪把这事说的绘声绘影,彷佛
> 亲眼所见,难道他当时也在场?高手过招,除非特意炫耀,否则
> 又有谁会预先喊出招数名,自惹劣势。这些都不合常理。
> 不过,瞧他精熟的模样,这段子又是如此热门,怕早已说了
> 几十次,以说书者的职业习惯,当然是自行改编故事,务求生动
> ,加油添醋又参酱,这也就难怪他讲得那么活灵活现了。
>
> 「李煜斩了曹彬,却不逃走,他落下地来,没等旁人出手,
> 就发剑向四面撩战..... 」有雪道∶「接下来的事,诸君可以想
> 像得到,李煜单身孤剑,力战四大军团长,剑挑破穹骑士团,这
> 一场恶战打下来,只打得中都风云变色,天愁地惨,殿前校场几
> 乎成了血肉屠坊,惨不忍睹啊..... 」
>
> 「後来呢?李煜没事吗?」一名商人打扮的男子,听的入迷
> ,明知李煜日後无恙,仍是忍不住发问。
>
> 「到後来,四大军团长人人带伤,在场的破穹骑士也没一人
> 可以全身而退,至於李煜,据说在连番激战後,给打成血人似的
> ,全身皮肉骨头没一块完整,奄奄一息。」有雪叹道∶「可是,
> 饶是伤成这样,他要走,竟是没人拦他的住,就这么给他重伤突
> 围而去。」
>
> 「李煜在中都三入三出,出来时的伤一次比一次重,可他展
> 露的武功,也一次比一次强。」有雪道∶「皇城里惊天动地一战
> ,黑鲁曼寒了胆,暗中联合四大势力,开打秦淮血战,又把李煜
> 打的拖命而逃。」
>
> 他虽轻描淡写的带过,但稍知时事的人都知道,秦淮血战,
> 堪称是百年来最惨烈的一战,斯役,李煜单人独挑四大势力、七
> 大宗门高手三百二十六名,杀得鬼哭神号,日月无光,与役者生
> 还仅仅一成,据说,战役结束後,秦淮河水为之飘红三月.....
>
> 有雪道∶「此役之後,李煜销声匿迹,人人都猜测他已伤重
> 而死,黑鲁曼王室更是为此相互摆酒庆祝,哪知半年後,李煜於
> 金陵重现,一身武功只有更高,这一次,他虽未再与人动手,但
> 所有见过他的人,都只有这样四字,『深不可测』。」
>
> 兰斯道∶「以他那么高的武功,这次该有些更大的作为了吧
> ,是不是刺杀了黑鲁曼的皇帝?」
>
> 有雪摇摇头,道∶「这次发生的事,跌破所有人眼镜,委实
> 叫人难以理解。李煜他与黑鲁曼握手言和了。」
>
> 兰斯「啊」的一声叫起来,怎样也想不到,在练成如此神剑
> ,结下这等血海深仇後,李煜居然一反初衷,与黑鲁曼和解。
>
> 「总之,事情急转直下。黑鲁曼发诏天下,唐国正式归属於
> 黑鲁曼,划为特别行政区,从此免赋税、免徭役,享有诸项特权
> ,李煜受封『陇西郡公』,赐万金,上殿带剑、免跪,见皇亲不
> 拜,从此身属黑鲁曼贵族。」
>
> 「当时,这是大陆上头等热门新闻,有人高兴,有人失望,
> 也有人愤恨。」
>
> 兰斯问道∶「怎么还有人愤恨吗?」
>
> 有雪道∶「怎么没有,唐国遗民中有一派死硬气节派,坚持
> 不服从黑鲁曼,就一直期盼李煜率领他们反抗,现在听说李煜跟
> 人家谈和,气的吹胡子瞪眼睛。他们心有不甘,便在李煜授官当
> 日,潜入会场,当要颁发爵印时,冲出去集体自杀。」
>
> 兰斯吓了一跳,想不到有人这等蛮干。
>
> 有雪冷笑道∶「可是啊,他们死他们的,人家好希罕吗?李
> 煜瞧也不瞧,拎了爵印,也不喝黑鲁曼的庆祝酒,就此离去。在
> 那以後,大陆上关於李煜的传闻,那可就多啦!有人说他了不起
> ,是大英雄;也有人说他卑鄙无耻,是个第一不要脸的懦夫。」
>
> 兰斯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人的行事,实在无法理解,道∶「
> 我只有两件事不明,一是他为什么会和黑鲁曼谈和呢?一是他的
> 那个未婚妻呢?」
>
> 有雪道∶「为什么和黑鲁曼谈和,这事普天之下怕是只有李
> 煜自己才晓得。有人说,他是看黑鲁曼势大,为保唐国遗民不受
> 兵灾,才谈和的;有人说他贪生怕死,还有人认为啊,是黑鲁曼
> 请动了国师陆游出关,这才逼得李煜不得不谈和。」
>
> 众人一时默然,李煜武功再怎么高,到底是白鹿洞门下,无
> 论如何敌不过早两千年前便已威震天下的陆游,师傅若是当真出
> 马,徒弟自然只有俯首听命的份。
>
> 「至於那名姬妾呢?那就更加有趣了。有人说,李煜是为了
> 这位红颜,才甘心与黑鲁曼讲和,可是,和谈结束後,那女子却
> 突然失踪了,不在黑鲁曼,也不在李煜身边。」
> 有雪道∶「这当然说法很多啦,有人说,黑鲁曼为了报复李
> 煜,早将这女子处死了;也有一种说法是,李煜气那女子水性杨
> 花,亲手将她一剑杀了。说法很多,可是始终没得到过证实,自
> 也没人胆敢去问李煜,『你那双旧鞋哪里去了』,照我说呢,像
> 这等给他戴绿帽的女子,越看越是生气,要来做啥?」
>
> 一名客人忍不住说∶「旧鞋人人穿,难怪给人叫做乌龟大王
> 八... 」说到一半,嘴便给同伴 住。听到的人,有些对李煜没
> 好感的,便是哄堂大笑。
>
> 兰斯只觉得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这李煜的行事,确实是
> 争议性太大。
>
> 「嘻嘻... 绿帽乌龟大王八... 嘻嘻... 大王八... 」也不
> 知那里传来的声音,有人闷打了几个醉嗝,反覆喃喃念著「大王
> 八」,声音低沈,且越来越是悲凉,到後来,竟是放声大哭。
> 众人听得哭声悲切,均感诧异,循声望去,大哭的赫然便是
> 那酒瓮醉客,他的头还插在酒瓮里,而哭声却是不住从瓮里传来
> ,蔚为奇观。
> 有几名好心人走近,问他为什么哭的那么伤心,他默然不答
> ,只是长长一叹,叹息声中似有无数委屈、无穷悲苦,更有无尽
> 的伤心,周围人心肠软一点的,闻之险些落泪。
> 有人想问他有什么伤心事,却听得瓮中鼾声大作,那醉客已
> 然沈沈睡去了。群众相顾默然,想来这人也是个伤心人,给有雪
> 的故事勾起了回忆,故而大哭长叹。只是,听他叹息声悲苦已极
> ,想不到一个人心中,居然可以有这么样的哀伤,那此人岂不是
> 生不如死。
>
> 有雪叹了一口气,道∶「这些年来,每次说到李煜的故事,
> 堂下都是像这般好生难决,看来,要评定此事,只有千百年後,
> 由後人来盖棺论定了。有分教∶世事如谜天难道,终有道人在後
> 头。各位客倌,今回到此散场,明日请早。」说罢,做了个四方
> 揖。
>
> 听众皆是不胜欷嘘,看有雪行礼,无分楼上楼下,纷纷报以
> 如雷掌声,震耳欲聋。
>
>
>
> 这番故事,听得兰斯一时不语,好生神往,心想,不管这李
> 煜评价如何,若是有朝一日,能似他这般,凭著一人之力,睥睨
> 天下,这样才算是大丈夫、大事业。
>
> 「李煜是人,我也是人,他做的到的事,我当然也做的到,
> 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那样..... 嘿嘿!」想起英雄豪气,兰斯
> 开始坐立不安,只想好好大闹一番。
>
>
>
>-------------------------------------------------------------------------
--
-
>---
>
>
>
>
> 「各位,各位,请静一静,请静一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 事,跑堂的伙计忽然叫嚷起来。
>
> 客人们止住谈话,往那边看去。伙计让开身子,一道人影自
> 他身後缓步踱下楼梯,出现在众人面前。
>
> 有雪眼发异彩,连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道∶「终於来了,
> 终於来了..... 」
>
> 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里抱著把月琴,莲步纤纤地走下台阶
> ,向客人们欠身行了个万福。她脸上罩了层面纱,瞧不清面目,
> 一身暹罗式天蓝衫子,丝缎般的长发轻轻梳拢在耳後。她的手指
> 较一般人为长,白皙而修长的水葱,晶莹一如嫩玉,给予人极深
> 刻的印象。
>
> 「好个天仙似的人物。」虽然看不见面目,但看她这等婀娜
> 体态,想必是个相貌是不错的,真想不到在这地方会遇到这样的
> 人物,兰斯暗暗喝了声采,回思所见,除苍月草之外,实无见过
> 这等佳人。
> 有雪道∶「那,我说的就是这个了,我听人家说,这家馆子
> 最近来了位大美人,嘿嘿,果然没有白来啊。」一面说著,脸上
> 尽是急切、贪婪的神色。
>
>
> 「各位,各位。」伙计朝四方做了个揖,朗声道∶「各位今
> 日来光顾小店,是小店的福气,可今儿个有件事,需要各位爷儿
> 们帮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
>
> 伙计恭恭谨谨地说了些客套话,大体上的意思是说,这位五
> 娘姑娘,是贵族之後,名门世家,家乡遭遇战祸,要前往黑鲁曼
> 投靠远亲,行至暹罗,因为欠缺路费,流落此地,一个单身女儿
> 家没什么技艺,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抛头露面出来卖艺,希望各
> 位帮帮忙,帮她凑足路费.....
>
> 这类的事在风之大陆很常见,旅人行至某地旅费用尽,便以
> 街头走唱、表演杂耍之类的技艺,赚取生活费,此亦是吟游诗人
> 的开端,後来这风气慢慢传开,也就不只是吟游诗人,往往一般
> 人旅途遇险,也会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间声誉好的馆子长期驻唱
> ,收入更是可观,这五娘看来便是如此了。
>
> 兰斯笑道∶「真有趣,刚结束了个说书的,现在又来了个卖
> 艺的,今天倒是巧啊。」
>
> 伙计介绍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们欠身行礼,自行找了
> 张凳子,靠墙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拨弦,调声弄调,开始
> 泠泠淙淙的弹起来,曲调轻柔,是现今大陆上的流行小曲。
>
> 群众们自行谈笑开来,也有人聆神倾听,五娘的指技著实不
> 错,拨弦转轴,豆蔻轻挥,琴声曲尽其情,引人入胜,而她指头
> 本长,拨弦时姿态更是美观优雅,教人著迷。只是连弹了几曲,
> 她未有轻唱支言片语,看来是只弹琴不献唱了。
>
> 美人默默,虽然让人好生遗憾,但她既是世家贵女,书礼持
> 身,出来献技已属难为,想来也是不可能当众卖唱的了。但见玉
> 人峨眉微锁,香鬓带愁,偶尔举臂扬弦之时,水嫩的肌肤,欺霜
> 赛雪,端地是绝代芳华。
>
> 群众初时还有出声,要求弹些较风行的歌谣,慢慢地,受琴
> 声感染,都止住说话,听她弹琴,便是那不解风雅的莽夫,也觉
> 得五娘的琴实在好听,就算不好听,那美人,总是好看的!
>
> 「呃..... 好听,好听,好... 的琴啊!再来一杯!」连那
> 醉鬼也悠悠苏醒,跟著琴韵摇头晃脑,连带那头上酒瓮也晃呀晃
> 地,甚是可笑。
>
> 几曲带著南洋风的柔和小调之後,五娘琴声忽地一变。
>
> 「铮!铮!铮!」
>
> 五娘连扬三声,似铁箭离弦,琴音冲霄般陡然拔高,直击心
> 房,听得在场人俱是一惊。
>
>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专心弹奏,指下铮铮,连擦带扣,速度
> 以倍速增快了起来,五指变幻、诸四并奏间,战鼓旌旗,铁马金
> 戈,兵甲肃然,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恢弘气派。
>
> 群众皆是一呆,想不到这样一个娇弱女子,会弹出这样阳刚
> 的曲子,只听她指底飞快,由『将军令』变做『点将行』,再变
> 『破阵子』,一曲紧跟一曲。
>
>
>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 「人美琴也好啊!」
> 「好一个鸣琴美人啊!」
>
> 听众纷纷贺起采来。值此战国之世,大国小国杀伐不绝,像
> 这类军曲,人们早已听个烂熟,倒哼如流,此时听她鸣琴若忘,
> 把曲中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简直不输当代一流宫廷乐师,识货
> 的人都忍不住大声鼓掌叫好。
>
>
> 琴音扬挫不定,前一下是万马奔腾、壮志饥餐的战阵豪情,
> 後一下却是黄沙万里,冷月斜照无定河的悲怆哀愁,短短四根琴
> 弦,变幻出千万种不同风貌,渐渐地,琴声越行高亢,竟是隐带
> 杀伐之气。
> 琴韵连转,到後来,琴音忽刚忽柔,融合无间,月琴本身便
> 有几分沧桑意味,而在五娘手底,激越中更带著悠悠古意,显非
> 一般军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黄沙」的韵味,却只有掌握
> 的更深。
>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刹那间,弹琴的哪里还是个娇弱红妆
> ,简直是个披胄带甲的女巾帼,她胸藏十万兵甲,意气风发,正
> 要破阵於沙场之上。
>
>
> 「公孙大娘,是公孙大娘啊!」一个武炼客商低声叫起来。
> 听到之人皆是一震,公孙大娘是武炼有名的女英豪,她武功极高
> ,又是精於音律,常击剑於对敌前,敌人闻音知人,往往就此不
> 战而逃,武炼人一向视之若胜利女神,爱戴有加。那客商一念及
> 女中巾帼,登时想起了这位女英雄来。
>
> 几个靠他近的客人,闻其言,对视而笑,却又相顾骇然,发
> 觉对方脸上皆是两行清泪。原来五娘的琴声绝妙,听得久了,竟
> 是不知不觉落下泪来。
>
> 五娘琴声渐响,连隔壁几家店的客人、行走的路人,也给吸
> 引过来,站在门口,凝神倾听。
>
>
> 兰斯也难得地聆听著乐音,五娘的琴音,让他想起了适才李
> 煜的豪情万丈,现在只觉得胸中热血沸腾,很想跳起来大吼大叫
> 一番。
>
> 「等等,李煜是很好没错,可是他和暹罗城的案子又有什么
> 关系,东方家又是什么玩意儿。」兰斯蓦地惊醒,想起有正事没
> 办,顾不得听琴,一把扯过有雪,问道∶「莫名其妙的东西扯了
> 一堆,你还没解释这东方家到底是什么东西,暹罗城又有什么事
> 了。」
>
>
> 「干什么啊!人家演奏的正好,你不要没事来吵..... 」
>
> 兰斯登时大怒,骂道∶「混帐!到底你是老大我是老大,我
> 要你说,你就快点说,听什么臭琴。」说著,揪起有雪,拖到一
> 楼後院,远离琴音,以便催问,也以防自己忍不住冲出去听琴。
>
>
> 「想回去听琴,就快点把东西说完。」
>
> 有雪给他扯的有些天旋地转,定了定神,没可奈何地道∶「
> 这东方家,便是那七大宗门的其中一支,有道是『遍地珍异生豪
> 光,引得红日出东方』,嘿嘿,这东方家啊......... 」
>
> 兰斯心知这雪特人说话,拉杂无比,若是再给他扯下去,不
> 知何年何月才会说到正题,喝道∶「没时间了,谁要听你说书,
> 给我讲重点!」
>
> 「重点,听重点多没意思啊,还不如..... 」
> 「放你的狗屁,本大爷要作案,现在没时间了,快把有用的
> 东西招出来。」
>
> 有雪无奈,心不甘情不愿地开始简介。
>
> 原来,在当前的风之大陆,有七个经商极度成功、富可敌国
> ,势力甚至超越一国王侯的大家族,合称七大宗门,也称七雄。
> 七雄在独门的商业领域上,赚进惊人财富,发展家族势力,同时
> 也以各别的家族武学,驰誉一方,其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所在国
> 的重要国策。
> 其中,东方家以炼铁、铸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
> 有歌云∶「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日出东方」。据说,东方家
> 的先祖拥有矮人血统,在锻造各类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发
> 迹,其後代子孙继承祖业,几代下来,竟让东方世家成了个锻造
> 世家。
> 值此战国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发了大财,东方家
> 的纯种血脉时隐时现,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优异能力,但长久
> 以来,东方家都与矮人族维持著亲昵的往来,有六个矮人都市便
> 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长久以来,东方家在此业上始终执掌牛
> 耳,当前的创师,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东方家的教习馆。
>
> 东方家虽然势力雄强,但素来少关心天下大势,这次不知怎
> 地,传出了消息,家族中有一族女,将与外人连姻,也不知道是
> 在聘礼还是嫁妆里,据说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与和氏璧齐名,皆乃无价之宝。既有隋
> 侯珠,那其馀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此一消息传出,
> 不少存心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
>
> 「照理说,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
> ,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运宝队伍一定会经过这,或许有人打
> 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
> 「话是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
> 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老
> 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条命也不够死啊。」
>
>
> 「原来是这么回事。」兰斯点头道。记得那日缠绵过後,天
> 已大亮,苍月草起身更衣,临去前,留了这么一句「没事的话,
> 到自由都市走走,暹罗城有桩大买卖,很是有趣,瞧瞧无妨。」
> 兰斯虽然给弄得一头雾水,却知伊人素来多智,这样说必有其意
> ,便长程跋涉到了自由都市,淌这趟浑水。
>
>
> 兰斯道∶「嘿嘿!果然有趣,隋侯珠啊....... 」
>
> 瞧这么多人为此聚集,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过,听
> 起来这东方家绝不是易与之辈,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个
> 灰头土脸的,不过呢,这事那些人也应该知道,那他们会打什么
> 主意?
> 嗯,多半是心存侥幸,是打算等别人出手,然後混水摸鱼,
> 看看能不能捞到些什么好处,嘿嘿,别人能这么做,自己为何不
> 能,乾脆大家混水摸鱼,来个大乱特乱好了。
>
> 经过了些磨练,兰斯眼界开阔了不少,做事稍有谨慎,既然
> 决心参与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下己身实力。近些时候,他不断锻
> 链,目前的武功,大概是见习骑士、D级骑士之间的水准,东方
> 家号称是当世七雄,想必高手众多,要明刀明枪的硬干,那是以
> 卵击石,看来也只好等旁人混乱时,趁火打劫。
>
> 说来也是遗憾,只怪自己学识不够,大好的秘笈不会运用。
> 那日在杭州醒来後,趁著四下无人,打开了步包,那是死老头每
> 日把玩的东西,想必是宝物。
> 结果,布包里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经模糊不清,从内容上看
> 来,似乎是什么武功秘笈,只是,里面字字句句,看来虽有深意
> ,自己识得其字,却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这类的上乘武学,只
> 要一个练错,立刻走火入魔,经脉俱断而死,是以不敢乱来。
> 以死老头平日对这秘笈的重视,里面所记载的东西,必定是
> 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没有相关知识,而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开口
> 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将秘笈搁置,对著叹气。
>
> 「要是练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这么狼狈,那死老头
> ,留著好功夫不教,尽讲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骗我说是绝世武
> 功,简直是耽误本大爷的青春嘛!」
>
> 想起从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兰斯立刻就是满腹不快。从小
> 到大,死老头每次突发奇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说「喂!我觉得
> 这样锻链,应该可以练成绝世武功,你去试试看吧」,然後就是
> 一堆难以想像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来,要不是命大,早不知
> 道多久以前就了帐了。
> 当时刻苦忍受,固然是为了不听话就一顿好打,但也存了「
> 练成绝世武功,可以威风八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念头,哪
> 想到,下山後与骑士动手,没两三招就给打趴在地上起不了身,
> 所谓的绝世武功,根本就比一些三角猫的拳脚都不如。
>
> 想到这里,兰斯叹了口气,很有些兴味索然,如果说,这些
> 「绝世武功」是骗人的,那死老头也不过是一个发了颠的老骗子
> ,那么,那本秘笈,也很可能只是几招不值钱的江湖把式,便算
> 真的练成,又能怎样?自己出人头地的理想,可实在渺茫了。
>
>
> 「老大,讲完了,可以回去了吧,那么好的琴不听,那么美
> 的人不看, 你不觉得这实在是...... 」讲完了典故,有雪开始
> 嘟囔。
>
> 「好了,好了,去听吧。」兰斯一挥手,正要说话,外头传
> 来了喧闹声,隐隐还有管锣丝竹之声,由远处渐渐靠近,似乎是
> 有什么队伍来了。
>
> 「咦!」
> 「是什么东西?」
>
> 兰斯、有雪对望一眼,齐道∶「难道是..... 」
>
>
>
>-------------------------------------------------------------------------
--
-
>---
>
>
>
> 抢将出去一瞧,五娘琴曲已毕,正静坐一角,饮茶休息,等
> 著表演下一场。而大半的客人犹自静坐,恍恍惚惚,尚未能从那
> 绝妙的琴韵中清醒过来。
>
> 店外大街上,有不少人开始聚集围观,等著看队伍游街的热
> 闹,过不多时,乐声渐近渐响,人们欢呼不已,只见五百名红衣
> 高大汉子,排成方阵,衣襟上俱绣太阳图样,腰间束斧,骑著清
> 一色的白马,当先开路,个个看来威武挺拔,叫人好生敬服。
> 跟著又是五百名汉子,手上拿著各式乐器,一面行走,一面
> 吹打,用的都是婚庆之乐,加上锣鼓喧天,人群欢呼,更加显得
> 喜气洋洋。
>
>
> 只听得人群欢声雷动,还不时夹杂著两三窃语声,说道今日
> 不过是送礼回总堡,已有这等声势,等到婚礼当日,那场面还不
> 知会怎样盛大咧。
>
>
> 兰斯出身乡野,从未见过这等热闹,瞧得大是有趣,眉飞色
> 舞。有雪却道∶「光是人多,这有什么希罕。嘿嘿!同属七大家
> 族,这东方家威风是威风够了,可要比起豪华气派,那可远远比
> 不上黑鲁曼的麦奇第家,武炼的石家了。」
> 兰斯知道这雪特人虽然其貌不扬,学识和自己一般糟,但却
> 是走遍大江南北,见闻非独远胜於己,只怕连一般的人类知识阶
> 层也是有所不及,听他这般说,立刻便想追问,只是人们这时忽
> 然寂静下来,兰斯急忙转头观看。
>
> 在乐队之後,又是一队,这次的人数却少的多,只有一百九
> 十八人,穿著黄衫,两两成对,合扛著一只箱子,步履稳健,静
> 静地前行。群众看清了箱子的模样,登时响起了一片大大小小的
> 惊呼声。
> 原来,九十九个长方箱子,大小齐一,俱是以白玉雕成,色
> 泽光润,更无一丝瑕疵,显然玉质极佳,非是俗品,而玉箱上又
> 有高手匠人另将玛瑙、琥珀、金刚石等各式金银珠宝相嵌,雕龙
> 纹凤,刻绘出九十九幅喜乐戏文图样,瞧得众人张口结舌,说不
> 出话来。
> 单只是一个玉箱,便是价格极高的奢侈品,何况是九十九个
> ;装礼品的箱子都已名贵若此,那箱子里面的东西,更是难以想
> 像的无价之宝了。
>
> 暹罗并非繁华大都,城民几时见过这等阔绰景象,便算是来
> 自他乡的外地人,也是目瞪口呆,喘不了一声大气,只听得在一
> 片深呼吸中,有著一层教人不安的寂静。
>
>
> 『楠』之内,众人目不转睛地死盯著礼队,只有那醉汉毫不
> 关心,勉强自酒瓮中挣脱出头来,又趴倒在桌上打著醉嗝,呼呼
> 大睡。
>
> 那白衣青年,看著队伍一对一对经过,表情抽搐起来,他闭
> 上双眼,深深呼吸,似乎在忍受著极大的痛苦,几次想要站起来
> ,终於还是强克制下来,只是身体的发抖却止不住,震的板凳喀
> 喀作响。
>
>
> 兰斯一面观看队伍进行,一面也窥视周围人的神色,果然有
> 不少人像那白衣青年一般,满是跃跃欲试的神情,眼中却全是贪
> 婪的火焰。
>
> 「这些人本就为此而来,会激动毫不稀奇,可是,为什么没
> 人出手..... 啊!是了,那些扛箱子的担夫,扛著这么重的东西
> 还走那么快,步子这么稳,想必个个武功了得,东方家也说不定
> 还潜伏了护卫,嗯!他们都是想等旁人作冤大头,再捡个螳螂捕
> 蝉的大便宜。」
>
> 这个念头一闪即过,兰斯当了半年的盗匪,已与刚下山时颇
> 不相同,当下脑筋转了几转,已有主意,扯过有雪,在他耳边交
> 代了几句。
>
> 「你等会儿如此如此..... 这般这般..... 」
>
> 有雪道∶「大哥,你真的确定要这么硬干吗?我看场面不太
> 对,可能很危险啊。」
>
> 兰斯道∶「废话,富贵险中求,你这雪特人就是畏畏缩缩,
> 才一辈子都只会有雪,不会有钱。那,本大爷一向不轻易收伙计
> 的,现在时间紧迫,只好招募你当伙伴,这次的收获九一分帐,
> 我九你一,便宜你了,小子。」
>
> 他打定主意,等会儿无事便罢,若是有事,便也要下场大闹
> 一番。为了安全起见,先留条後路。
> 其实,兰斯也觉得这礼队的阵容坚强,任何妄动大概都只有
> 灰头土脸的份,但是听了五娘的那一场琴奏之後,不知怎么就是
> 坐立不安,心里满是战阵豪情,实在忍不住一直静待,只想好好
> 出去冲闯一番。
>
>
> 礼物的队伍将走尽,街道的那头,又来了一支队伍。几名俊
> 童美女当前,九十名红衣壮汉,扛著一顶小屋子似的大轿,伴著
> 丝竹吹奏,慢慢走来。那轿子上张灯结 ,丝绢缭绕,布置的甚
> 是雅致,里面的不知是人是物,但既然是跟在礼队之後,想来重
> 要性只有更强。
>
> 兰斯有些踌躇,暗道∶「瞧这模样,这轿子之後,应该是没
> 什么东西了,如果再没有人出手闹场,今次就没有机会了,那时
> 该当如何?该当如何?」
>
> 非独兰斯这样想,附近别有意图之人,几乎都是打著同样的
> 主意,本来,碍於东方家的声势,便宜既然没指望,那便该打退
> 堂鼓,可是心中偏生就是忍不住,倒也不全是为了贪念,总之就
> 和兰斯一样,只觉得胸中尽是马革裹尸、一往无前的沙场气概,
> 不吐不快,实在难以忍受就这么静静待著。
>
> 众人一时无语,而那份安静更是教人难以忍耐,就当局面僵
> 滞难定,却又一触即发之时,不知从何处传来了一声声响。
>
> 「铮!」
>
> 声音虽然不大,在此时却恍若几十个霹雳雷霆连响。白衣少
> 年把眼一睁,好似终於下了决定,他一把扯开外袍,露出一身劲
> 装剑靴,掣开腰间光剑,口中高声叫喊,通红著双目,冲入人群
> ,疯狂地向那顶大轿挥剑冲去。
>
> 「杀啊!」
> 「杀啊!」
> 「冲锋!冲锋!」
>
> 僵持的平衡,猛地给打破,人们的耐性冲破了极限,只见人
> 群哗乱起来,千多名江湖豪客,自两旁酒楼、巷道、店铺中冲闯
> 出来,个个拔出兵器,高声呼喊,向整支队伍冲去。而受到这气
> 势带动,街头街尾也有其他街涌来的强人,两面包抄。所有人都
> 像发了疯似的,个个都红了眼,没了理智,杂乱却有志一同地向
> 前冲去。
>
> 东方家的礼队显是未曾料到有这等场面,会面对千多人的联
> 合攻击,队伍给截成好几段,场面大乱,失去控制了。
>
> 兰斯给搞得莫名其妙,原本是有想说只待有人抢先出手,局
> 面立刻就会引爆,可怎也没想到会是这等情形。
>
> 「怎么会这样,原本只估计大概百多人的啊!」不管怎样,
> 这总是好事,这么多人齐上,场面既然失去控制,那混水摸鱼的
> 安全率就高的多了,更何况,自己也是热血澎湃,按耐不住了。
>
> 「照著计画办事。」兰斯对有雪喝了声,抽出佩刀,大喊大
> 叫,狂风也似地冲入群众中。
>
>
> 场中情形确实是乱的可以,有些来看热闹的民众,给弄得昏
> 头转向,只听左右尽是一片喊杀喊打,吓得两腿发软,却又只恨
> 爹娘少生了一双腿。
> 东方家此番礼队的成员,吹乐队的、开路的、抬轿子的,虽
> 非一流高手,武功却也颇为了得,但此刻敌人多的超乎预料,局
> 面混乱,敌我难辨,人全都给推挤在一团,展不开手脚,又顾忌
> 到损伤了什么礼器,那可是万万不得了,几下一迟疑,已失去结
> 集应敌的良机,人人独自为战,叫苦连天。
>
> 群众各自混乱,而挤身於其中的人们,则是个个情绪激动,
> 虽说目标几乎都是那九十九只玉箱,但黄衫汉子结成一个圈子誓
> 死保物,防守甚硬,抢不进去,有的人被挤在後头,几次前闯无
> 效,气得砍杀挡路的同道出气;有的人还未靠近圈子,便为了如
> 何分赃而自相砍杀,还有人至今仍脑子迷糊,搞不清身在何处,
> 挥刀大喊「冲锋!」。
>
> 一群乌合之众敌我不分,你砍我杀,血肉横飞,不知所谓,
> 弄得整条大街昏天黑地,一塌糊涂。
>
>
> 「奇怪,本大爷是不是与混战特别有缘啊!」兰斯避过横砍
> 来的光剑,一面小心前进。
>
> 离开杭州至今,兰斯也参与过好几场厮杀,他武功不成,却
> 是有一门在山野间练成的独门本领,便是在团体中忽略自己的存
> 在,靠著这保命绝活,往往能在混乱中逃过杀身之祸,而蒙得其
> 利。
> 此刻他忽走忽停,巧妙地在人群中穿梭,试著朝那玉箱接近
> ,同时还得留意流刀流剑,以免莫名其妙横尸就地。在如此混战
> 中,兰斯仍能保得身上没有一丝伤痕,这不能不说是他的本事。
> 只是,虽然毫发无伤,兰斯却也始终无法逼近礼队,几次试图潜
> 近都给人群推回,徒劳无功。
>
> 「不成,倘若空手而回,岂不是给臭丫头笑死,那本大爷颜
> 面何存。不成,得想个方法。」兰斯只得动起脑筋,他甚至考虑
> 要不要采用雪特人的无良作法,直接从地上的死尸掠夺金钱。
>
> 几番思量没有结果,正要再试图冲近,陡听半空中传来一声
> 大喝。
>
> 「无耻贼人,光天白日行抢,通通给我留下命来!」
>
> 声若春雷,炸的每个人耳里嗡嗡作响,动作一窒,跟著,便
> 是数声掠空落地声。
>
> 兰斯心叫不好,知道对方来了硬手,说不定便是东方家的一
> 流高手,更晓得这种级数的高手,往往一出招就是大排场的招数
> ,哪里还敢迟疑,当下撤身急退,把握「进退如风」的盗贼准则
> ,要在最短时间内退出人群之外。
>
> 也真的是退得快,又幸亏未接近街道中心,兰斯甫退至人群
> 边缘,便听得「轰」的一声,惊人的热浪扑面袭来,眼前赫然出
> 现了一堵火墙,夹带著狂澜暴风,同时向内外疾推,瞬间就吞没
> 了眼前的一切景物。
>
> 兰斯惊见火劲迎面撞来,却已无暇闪避,危急之际,下意识
> 地将刀横推出胸前,脚底再退。尚未接触火墙,布在外表的无形
> 罡气,已透刀延臂而上,兰斯便彷佛给火钳狠很击中胸口,脑里
> 登时一片空白,口中鲜血喷出,身子一跌,险些扑入火中。
>
>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重击自天而降,在火焰将触体时,正中
> 兰斯身前一尺。爆发出强猛的冲击波,向四面飙散,飓风瞬间把
> 火舌逼得倒卷回去,同时亦将兰斯震得离地而起,「波」地穿过
> 屋蓬,直飞了出去,重跌在地上。
>
>
> 「碰!」
>
> 「我咧哗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呕!」站起身来,兰斯
> 喉头一甜,又是大口鲜血喷出。
> 那火劲是由东方家数名高手齐发,威力端地非同小可,否则
> 也不能一举镇住大街千名群众。虽然兰斯隔的远,事先又用刀抵
> 销了部份劲力,但仍是正面承受了那股火劲,若不是那道重击及
> 时将他震开,现在多半已经重伤倒地,受火焰焚身了。
> 饶是如此,兰斯还是受伤不轻,只觉得五脏翻涌,气闷塞胸
> ,脑袋朦朦胧胧地直欲昏去,当下深呼吸几口,却牵动伤势,口
> 中鲜血再流。
>
> 「天杀的,这次算盘打不灵光,本大爷亏本了,大大的亏本
> 了,哇!」
>
> 兰斯平时受伤多了,吐血也早给吐得习惯,倒是不会大惊小
> 怪,勉力睁眼观察动向,周围尽是一片喊打喊杀的回音,不知是
> 还有人再继续行抢,还是抢劫之人反给人家宰了,而街心红芒耀
> 然,似乎还要爆发第二波火劲,昏沈中,彷佛觉得自己的屁股也
> 给烧著了,不敢再留,拔腿就跑。
>
> 「乖乖不得了,火烧屁股了。」
>
> 神智半昏下,不辨东西,见到障碍物就闪,见到路就往前冲
> ,但觉耳边风声呼啸而过,景物不住倒退,似乎生平跑步从未如
> 此快法,顷刻间便将喧闹人声远远甩开,连穿过几条大街,自小
> 巷中钻进钻出,最後面前出现了一堵高墙。
>
> 「直娘贼,前无去路,後有追兵,不是摆明开本大爷的玩笑
> 吗?」
>
> 虽然意识越来越不清,可是脏话还是骂的清清楚楚,眼见高
> 墙挡路,兰斯深吸一口气,依照从小练就的爬树秘诀,加快助跑
> 速度,脚底一蹬,在要撞至墙壁时,另脚在墙上连踢三下借力,
> 猛地越过墙去。
>
> 「我的天啊!」
>
> 高墙之後,不远处又是一堵矮墙,虽然较矮,但两墙相隔距
> 离不长,已无法再行助跑,无奈之下,拼著撞墙之痛,落地瞬间
> ,双脚全力一蹬,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他身子轻飘飘地腾空而
> 起,飞越矮墙。
>
> 「呼!」
>
> 心下一宽,还来不及看清地上是何物,人在半空已鲜血狂喷
> ,昏死了过去。
>
>
>
>-------------------------------------------------------------------------
--
-
>---
>
>
> 当兰斯拔刀冲出,『楠』之内,也是混乱一片,伙计们大声
> 咒骂,哪些客人不付钱便跑,真是无耻之至,最好立刻给人乱刀
> 砍死,来个现世报。
> 大部分暹罗本地人都是安分守己,见到这番没来由的大厮杀
> ,都是吓得面如土色,赶快付钱跑开,免遭池鱼之殃,而其中也
> 有不少是存心不付钱的,逮著机会,一溜烟地跑出门外。
>
> 客人们,有的把钱留在桌上,有的却是赖帐吃霸王饭,伙计
> 们拦了一个,却跑了两个,不禁破口大骂,客人跑得越多,骂的
> 言语也是越脏,最後客人散的乾乾净净,才只好一边叹气,一边
> 收拾银钱。
>
>
> 有雪则是趁著客人东奔西跑,悄悄地将留置在桌上的各式钱
> 币扫入袋中,同时向墙边移动。
>
> 墙边,五娘见到客人都已跑光,第二场表演成了泡影,轻轻
> 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忽地一道身影快速贴近过来,未及抵抗,
> 已给人一把拦腰抱起。
> 有雪早看好了位置,一抢了人,不经正门,便直往栏杆冲去
> ,遇著栏杆时用力一翻,那肥短身躯竟是出奇的轻盈,就这么一
> 翻而过,扛了人便发足狂奔,没几下便消失在街角。
>
> 「哇哈哈哈,我抢到了,我抢到了....」
>
> 伙计们听到声音,追赶出来,满天火光却於此时爆起,而当
> 火劲消退,人早已去远了,当下气得又是一阵大骂,怪说这年头
> 人人都是无耻,尤以雪特人为最,不但不付钱,居然还抢人,除
> 了表演喷火外一无所有,真是第一无耻雪特人。
>
>
> 众人大骂声中,浑没留意,刚刚有雪冲出门时,那伏案大睡
> 的醉猫,轻轻的「咦」了一声,睁开 醉眼,望向门外,而後
> ,颠颠倒倒地站起身来,在火光爆升至最炽热之时,就此没了踪
> 影。
>
> 吃霸王饭的又多了一个!
>
>
>
> ........
> .......
> .....
> ...
>
>
> 当一切归於沈寂,『楠』的伙计开始收拾店里大小杂务,准
> 备晚间再行营业。
>
> 而在五楼的某间禁室内,『楠』的掌柜正恭恭谨谨地对著一
> 张珠帘,躬身请安。
>
> 「老板娘。阿三向您请安」
>
> 珠帘之後,一个带著几分慵懒,却又娇媚无限的柔腻嗓音,
> 轻轻应了一声。
>
> 「下边都没事吧。」
>
> 「是的,伙计们正在打扫,晚上便可正常营业。」掌柜的声
> 音有些迟疑,「可是,五姑娘..... 」
>
> 「五妹离开了吗?」
>
> 「啊!」掌柜吓了一跳,随即点头称是。
>
> 「五姑娘是给一个雪特人..... 」
>
> 「不必理这事。」珠帘後,『老板娘』轻声笑道∶「那妮子
> 要留,没人能逼的走她。」这几句话的声音,又柔又腻,娇媚入
> 骨,不由得让人对声音主人产生无尽的遐想。
>
> 「反过来,她要走,我们也是留不住的,就由得她去吧。」
> 老板娘的笑声带了几分严峻,「阿三,你可别忘了我们的身份,
> 一切事情,我们只需要旁观即可,明白了吗?」
>
> 「是的,阿三明白。」
>
> 「嗯!这样就好。」
>
> 帘幕後,一切又归於无声。
>
>
>-------------------------------------------------------------------------
--
-
>---
>
>
> 天色已黑,夜星渐升,当潮湿的晚风,吹拂在人们的脸上,
> 兰斯慢慢醒了过来。
>
> 「哇!呸!」
>
> 刚要开口,却发现口里塞满了泥巴,连忙吐了个乾净。
>
> 「这是什么鬼地方,本大爷在哪里啊?」
>
> 四下一片漆黑,不辨东西,只是隐约感觉周围尽是树影晃动
> ,似乎是某种短木丛。伸手一摸,地上是极湿的草泥地,看来是
> 自己从墙上摔落下来,跌进了这堆花花草草中。
> 摸摸胸口,气闷的感觉已经消失,痛楚不翼而飞,伤势竟已
> 痊愈。
>
> 吸了几口气,确定呼吸无碍,兰斯喃喃自语道∶「嘿嘿!什
> 么高手低手,有什么了不起,还是比不上本大爷铜筋铁骨的挨打
> 神功。」
>
> 在兰斯想来,那些所谓的高手、神功,自己夸的要飞上天去
> ,他一个山野小子,还不是轻轻松松地接下来了,看来,练什么
> 功夫都是狗屁,还比不上自己在山里练出来的这副身体。
> 然而,兰斯却不知,若是任何一个与他同级数的骑士与他易
> 地而处,受了那道火劲,莫说是一个D级骑士,便算是十个也早
> 给毙了,更别提在短短几个时辰间内伤尽愈,面不改色地胡吹大
> 气,倘若让发招者知晓,势必为之大惊失色。
> 之所以能有如此神效,全系於兰斯体内那道潜而无用的「雄
> 霸天下」真气。雄霸天下是「日贤者」皇太极的最终神技,威力
> 无俦,昔日孤峰一战,便连铁木真也不得不称许为「天下刚猛第
> 一」。以级数而论,更是远在当今众多一流神功之上。
> 兰斯於武学所知极浅,更从未真正接受武术锻链,但体内的
> 雄霸真气,却已完成了十之七八,只是威力尚轻,又不明其法,
> 使用不出来而已,尽管如此,未完成的雄霸真气却会自行於其体
> 内运转,抵销外劲,镇伤愈疗。否则,凭他那点三脚猫功夫学人
> 白日行抢,又怎能平安苟活至今。
>
>
> 既然身体无事,便要找路出去,兰斯拨开树丛,探头出去,
> 发现立身处好像是个小花园,不远处有楼房的影子,月桥花院,
> 琐窗朱户,看来气派不小,像是大户人家,合著自己是闯进人家
> 的院子里来了。
> 东边有点微光,兰斯瞧准了方向,大步走去,一面走一面骂
> ,这家的园丁一定只吃饭不做事,满地泥泞不说,连杂草都长的
> 乱七八糟,真是不尽责到了极点。
>
> 「唉!这次买卖大概是做不成了,彩头没拿到,回去还要吃
> 臭丫头的排头,真是倒楣啊!」
>
> 可是,看东方家这等声势,原也就不是自己能吃下的,能在
> 暹罗城见识这一番,也不枉了吧。
>
> 「就希望雪特人那边会成功,至少还有点脸面,不然... 」
> 生意失败,兰斯只好安慰自己,同时努力地想找点「副业」贴补
> 贴补。
>
> 「奇怪,这暹罗的白天这么热,怎么晚上又凉成这样,真是
> 个没天理的鸟地方。」担心完生意,兰斯又觉凉意,打了阵寒颤
> ,抱怨起来。
> 一面走,心里更是犯著嘀咕,看这拱门回廊,假山流水,足
> 以让人迷路的大院子,这家人的确是富贵中人,仆从小厮也应该
> 不少,怎么自己走了好一会儿,除了鸟叫虫鸣,连半点人声都听
> 不到,这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便算是睡著,也该有鼾声吧!
>
> 「莫非这一家老小,个个都睡的那么死?哼!真是不像话,
> 幸好是本大爷进来,倘若是哪个没天良的小贼入屋行窃,那岂不
> 是乖乖不得了。」说话的人,显然一点都没想到自己的身份,只
> 是老实不客气地批评人家警觉性差。
>
>
> 穿过了几个洞门,前方树丛後沙沙作响,似乎有光,更好像
> 有个人影,兰斯好奇心起,蹑手蹑脚地走近,小心拨开树木,偷
> 偷瞧去。
>
> 树丛後的景观,令兰斯为之大吃一惊。
>
> 树丛後别有天地,赫然是个极大的林园,占地甚广,加上四
> 周黑暗,竟是瞧不著边。
> 在林园尽头,有道微弱却柔和的白光,乍现乍灭,白光中,
> 隐然有个苗条身影,背对著兰斯,蹲坐在一棵树下,不知在做些
> 什么。
>
> 「哇!有趣,一定是个漂亮妞儿,本大爷今日艳福不浅。」
> 兰斯喃喃道。不知不觉,他走出树丛,朝那微光处走去。
>
> 走得近了,发现果是一名白衣女子,低蹲在树下,望著某样
> 东西出神,瞧她脊背不住颤动,显然心情甚是激动。另有一桩奇
> 事,那白光却是由这女子身上所发,也不知她穿的是什么发光衣
> 料,整个人给罩在一团晶莹柔煦的白光之中,虽然距离不远,仍
> 是觉得 朦胧胧,看不真切。
>
> 兰斯见她似乎很是伤心,颇觉尴尬,轻咳两声,道∶「小姐
> ,夜深了,你一个人待在这园里,不怕遇著坏人吗?」说著,便
> 伸手往她肩头轻轻拍去。
>
> 手指正要放下,他脚底不知踩了什么东西,滑了一跤,整个
> 人直往那女子身上跌去。
> 兰斯暗叫不妙,自己这一摔,势必唐突佳人,惹得对方大大
> 生气,当下便竭力转过身子想避开,却又哪来得及,眼看便要撞
> 个满怀,谁知,兰斯只觉得身前一无所有,竟从那女子的身体穿
> 过,直直扑倒在地上。
>
> 兰斯吃了一惊,以手撑地,正想起身回看,忽觉手底碰著了
> 个硬物,将手移开一看,赫然便是个骨灰瓮。
>
> 兰斯这一惊非同小可,又瞥见地上满是梅花落瓣,而那骨灰
> 瓮上灰扑扑地满是泥巴,却隐隐约约写了个「沈」字。
> 「沈,沈什么..... 梅花!」脑中念头急转,想起了日间有
> 雪说的沈家鬼屋,登时给吓出了一身冷汗,抬头一看,朵朵梅花
> ,暗香疏影间,一座高楼若隐若现,却不是白天看见的沈家楼台
> 是什么。
>
> 兰斯一呆,各种鬼怪传说登时在脑里一一浮现,此去彼来,
> 他胆子虽然也不小,但此时情形实在太过诡异,落梅 雪,阴风
> 惨惨,无一物不是散发著鬼气森森。
> 看著前方的骨灰瓮,兰斯想起背後还有个「女人」。如此想
> 来,她刚刚盯著哭泣的,就是这骨灰瓮了,而自己刚才又从她身
> 体里穿透了过来,这么说... 这么说,她是.....
>
>
> 便在此时,背後传来一声幽幽轻叹。
>
> 「公子,您找我啊?」
>
> 後方女声响起,恍惚中,更有一丝阴冷寒气,呵在他的颈项
> 上,良久不去.....
>
>
> 「哇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有鬼啊 ~~~~!」
>
>
> 凄厉的惨叫声,穿云而起,瞬间响彻沈家林园。
>
>
>
>-------------------------------------------------------------------------
--
-
>---
>
>
> 「咦,老大怎么还不回来,时间已经很晚了啊。」用迷 睡
> 眼看著夜星,有雪大大地打了个呵欠。
>
> 「明明约好是在城外路标碑旁的小榕道会面,怎么到现在都
> 还没来呢?」有雪眼珠子转了转,雪特人的猫眼,在黑暗中显得
> 格外闪亮。
>
> 「莫非,是行抢不成,已经给人乱刀砍死了,唉呀,大哥啊
> 大哥啊,您怎么这般英年早逝,遗产也不多留一点,那这些赃物
> 该怎么办啊。」摆出一副愁眉苦脸,有雪叹气道。
>
> 背後有人接了他的话。
>
> 「照我说,不如你自己把东西吞了吧!」
> 「这个主意不错,可以采纳。」
>
> 「采纳你个死人头。」怒喝声中,便是一记重拳打下。
>
> 「唉唷!」有雪吃痛,回过头来一看,只见一个沾满泥泞的
> 古怪物体站在身後,脸色奇差,横眉怒目,直欲择人而噬。
>
> 「哇!是泥巴鬼。」雪特人出了名的胆子小,已经给吓得眼
> 冒金星,当下只是喃喃道∶「泥巴鬼大人... 不对,是大鬼。您
> 别来找我啊,我生平没做什么坏事,最多便是多烧些东西给您好
> 了,您如果不够用,了不起我把我大哥那份也烧给您啊..... 」
>
> 「什么泥巴鬼,胡说八道。」『泥巴鬼』怒道∶「就知道你
> 这雪特人不安好心,我一不在,就想吞没东西。」
>
> 「咦!这声音不是老大吗?」有雪给骂的一愣,连忙开口确
> 认道∶「是老大吗?」
>
> 兰斯没好气地道∶「废话,除了你大哥我,还有谁会和你这
> 雪特人闲耗。」
>
> 「真的是大哥?」
> 「不然难道是鬼啊!」
>
> 有雪呆了一下,继而放声大哭。「哇,大哥你死的好惨啊,
> 活的时候不做好人去当强盗,连死了都要当泥巴鬼,真是呜呼哀
> 哉,你妈痛哉啊..... 」
>
> 兰斯给气的七窍生烟,差没当场昏过去。一步抢上,「啪」
> 、「啪」就是两耳光,怒道∶「再说废话,我就真的把你打成泥
> 巴鬼。快点拿水来,本大爷要洗脸。」
>
> 有雪 著脸颊,「喔」了一声,又很狐疑地看了兰斯两眼,
> 这才确定他是人非鬼,跑到後面树堆中,端了壶水出来,将就著
> 给兰斯洗脸。
>
> 刚才沈园遇鬼,在那一声惨叫後,兰斯已经忘记自己是怎么
> 怎么冲出来的了,只记得,惊恐之下,跑步的速度似乎比早上被
> 人追杀时还要快,真的是一泻千里了。
> 等到回复神智,才发现已跑出了城外,早把沈园远远抛在脑
> 後,而身上满是木屑泥泞,都是在刚才连滚带爬时沾上身的。精
> 神一松,只觉得又疲又倦,只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索性便朝与
> 有雪的约定处而来。
>
>
> 把脸抹了乾净,衣服却没得换,只好将就穿著。兰斯问道∶
> 「对了,咱们俩合夥办的事,你那边怎样了。」
>
> 有雪道∶「喔!我记得,老大你当时交代,趁著别人兵荒马
> 乱,去偷..... 」
> 「不是偷,是抢,谁像你那么畏畏缩缩。」
> 「喔,是抢,去抢酒楼内最有价值的一样东西。」
> 「嗯!说的没错,那你抢到了没有呢?」
>
> 「抢是抢到了。」有雪低下头来,蹑嚅道∶「老大,有一个
> 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
> 「还有坏消息!」兰斯哼了一声,道∶「本大爷今天倒楣透
> 了,也不差这一个了,先说坏消息吧。」
>
> 「呃..... 老大,你可不可以先听好消息。」
> 「哪那么堆废话。」兰斯无奈道∶「先听就先听,你到底抢
> 了什么东西。」
>
> 有雪拍拍手掌,说道∶「就是那个了。」
>
> 听到信号,一人自林间慢慢走来,正是在『楠』一曲惊四座
> 的五娘。她此时已解下面纱,一张绝色面容,在星月齐映下,更
> 是美的不像人间物,她露出清浅白牙,向兰斯颔首一笑,乐得後
> 者在目瞪口呆之馀,更是心花怒放,差没将有雪抱起来亲吻以示
> 奖励。
>
> 五娘朝这边走来,兰斯大喜,顾不得身上肮脏便要迎上,却
> 给有雪扯住衣袖,前进不得。
>
> 「老大,老大。」
> 「干什么?没看到本大爷现在心急如焚吗?」
> 「你先别那么急,你忘啦,还有一个坏消息啊。」
>
> 「坏消息!」兰斯一怔,随即喜道∶「不怕,你抢了这个无
> 价之宝回来,就算有天大的坏消息,你老大我也不会追究的。」
>
> 「真的吗?」有雪道∶「那我就说了,其实呢,这个五娘,
> 呃,这个五娘..... 他其实是个男的。」
>
> 「喔!没关系,小事而已!每个人都会有点小缺陷的,我不
> 也没在意你是雪特人吗,我当然也不会在意那五娘是个..... 」
> 兰斯瞳孔蓦地张的老大,好半晌,他颤声道∶「男的,哈哈哈,
> 这不是在开玩笑吧,你说... 你说五娘是个..... 」
>
> 有雪补充道∶「男的。」
>
> 「两位好。」说话间,五娘已走至跟前,二话不说,跪在两
> 人跟前,缓声道∶「感谢两位英雄大恩大德,救我脱离火坑,不
> 必再做那没羞耻的勾当,小人给两位磕头。」说著便磕起头来。
>
> 禁不住这个过大的「打击」,兰斯觉得自己有些摇摇欲坠,
> 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 道∶ 「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怎么回事
> ..... 到底有没有人能解释一下..... 」
>
> 五娘站起身来。即使知道了他是男儿身,在如此距离细看下
> ,仍是会为那充满古典美的五官所迷眩,而不得不承认,这个男
> 子,甚至比许多美女更美。
>
> 五娘解释道∶「小人本是『楠』的住客,预定下月要前往黑
> 鲁曼,怎料暹罗的飞贼如此厉害,将小人的旅费洗劫一空,那旅
> 店老板又是个没心肝之人, 看上了小人的.... 就逼迫小人扮成
> 女装,以卖艺来还债,唉!若不是祖上积德,今日蒙两位大侠相
> 救、收留,还不知道要何年何月才能离开火坑,唉..... 」
>
> 他一面说,一面唉声叹气,有雪也在旁边帮腔,痛骂『楠』
> 的老板丧尽天良,逼良为娼等等。兰斯却觉得,你付不出房饭钱
> ,给人抓去卖艺还债,那也没什么不该,听来老板还算是个好人
> ,不然,以你这等相貌,他难道不会将你卖作脔妓吗?
>
> 一连串的事,兰斯现在已经手足发软,说不出话来,脑里却
> 想到,这小子说承蒙相救、收留,嘿嘿!莫非自己还要收留这样
> 的一个家伙么?好响亮的算盘啊!
>
> 有雪却瞧出了兰斯的心意,道∶「老大,反正咱们今天的案
> 子也作的挺失败,不如大家卷土重来,好好的来干他一笔大生意
> ,那样的话,人手是必要的,我瞧这小子也还能挑能扛,必要的
> 时候可以当盾牌,老大,咱们就收留了他吧。」
>
> 兰斯怒道∶「开玩笑,我是要作案,不是要开收容所,拖了
> 你就已经够累赘了,还要在加个人妖小子,你真以为我钱多啊!
> 当盾牌,你除了吃什么都不会,我第一个就拿你去当挡箭牌。」
>
> 说罢,气极反笑,索性仰天大叫,「要加夥,可以啊,通通
> 来啊!还有没有人要来啊,最後一个名额,多了就不受理了。」
>
> 他这番话纯是发泄,并没有指望有人回答,哪晓得吼完一遍
> ,树林中有人跟著答话。
>
> 「呃..... 还有最後一个名额吗?」一个人自林木间钻了出
> 来,道∶「事实上,如果还有名额,可不可以让我也加入呢?」
>
> 兰斯、有雪大吃一惊,齐向那人望去。却见一人瘦长身子,
> 黑色长发随风飘扬,腰间横插一柄光剑,除了醉眼有些惺忪,模
> 样倒颇为英武,正是今日酒楼中的醉鬼。
>
> 醉鬼堆满了笑容,作揖道∶「两位大英雄和这位... 女装大
> 侠安好,小弟花次郎,刚才偶然听见几位的雄心壮志,佩服的五
> 体投地,决定前来共襄盛举,追随两位大侠之後,以供驱策。」
>
> 兰斯不敢置信,又看这人身带光剑,武功比诸自己是指高不
> 低,实在弄不懂他所为何来。
>
> 花次郎道∶「花某虽是一介武夫,但对手底功夫也有那么几
> 分自信,自当不会给几位大侠带来累赘,至於临敌上阵么,嘿嘿
> ,相信是可以发挥盾牌以外的功用的。」说罢又是长长一揖。
>
兰斯、有雪听的是目瞪口呆,面面相觑,瞧他谀词如涌,实
> 想不通有什么理由,会让这人打横里杀出来,又口口声声说要加
> 入。说要有诈吗?自己这夥人没权没势,一穷二白,又有什么东
> 西值得人家图谋的了?
>
>
> 另外一边,五娘又是一拜,道∶「小人身受两位救命大恩,
> 没齿难忘,怎可不报?请给小人这个机会,追随左右。」说罢,
> 又是连连磕头。
> 他的声音极为诚恳,还隐隐有几分激动,显然真的是感恩戴
> 德,只想找机会图报。他的头磕在地上「砰!砰!」作响,听得
> 兰斯心下一动,「我的那么多手下,可没人像他这样好。」
>
>
> 看著眼前两人,一个打躬作揖,一个磕头连连,兰斯更是莫
> 名其妙,只觉生平所遇之事,从未有如今晚之荒谬者。真不知今
> 日是犯了什么冲,会弄下这等糊涂帐。
> 再看看身边傻笑的雪特人,兰斯无奈,长长叹了口气,道∶
> 「算了算了,大夥儿都是沦落天涯,也算是四海兄弟,就好好齐
> 心干他一桩大生意吧!」
>
> 花次郎一揖到地,谢道∶「花某谢过两位大侠。」
>
> 兰斯扶起「五娘」,看他始终对自己竭诚恭谨,心下也不禁
> 有几分歉然,反正自己现在也未发达,多结识一个朋友,也是不
> 错的。兰斯温言道∶「人妖... 不,兄弟,你高姓大名啊!」
>
> 「源五郎。」
>
> 源五郎笑道,他的声音竟是出乎意料地柔和好听,「承蒙大
> 哥不弃,小弟贱名,天野源五郎。从今而後,自当追随大哥於左
> 右。」语毕,也是像花次郎一般,长长一揖。
>
> 有雪大笑道∶「一个次郎,一个五郎,怎么你们是商量好来
> 的吗?这等凑巧。」
>
> 花次郎跟著大笑,源五郎微笑不语,便只有兰斯,望著一轮
> 渐落明月,苦笑不已。
>
>
>
>-------------------------------------------------------------------------
--
-
>
>
> 风姿物语座谈会
>
>
> 有雪∶「啦啦啦~~阔别许久,风姿物语连载再开,这是首期的
> 座谈会。」
>
> 兰斯∶「有本大爷才有座谈会,这是主角的特权啦!」
>
> 有雪∶「由於没有更适当的人选,所以就由我和老大来召开。」
>
> 兰斯∶「我可不是很愿意的,没有美女也就算了,还得和雪特人
> 搭档,一开始就沦落到当毛坑大盗,唉!身价暴跌罗!」
>
> 有雪∶「不管怎么说,柔云篇是继爱菱篇之後的作品。想当然尔
> ,清粥小菜之後,是满汉全席了。」
>
> 兰斯∶「大概又要朝几十万字的目标迈进吧,第一集就破四万,
> 後果堪虑喔!」
>
> 有雪∶「新的故事依然精彩,各位将会见到许多附加的技艺,这
> 一集是说书和喷火,下一集说不定会有吞剑、睡刀山、胸
> 口碎大石的特殊表演,请各位拭目以待。」
>
> 兰斯(开始奸笑,准备磨剑给雪特人吞)∶「是啊,保证精彩,
> 嘿嘿,乾脆表演生吞雪特人好了。」
>
> 有雪∶「在这里,重申一次,风姿物语拒绝一切转贴,也请各位
> 读者,不要将风姿烧录光碟,或是放入私人网站,风姿物
> 语不出虎二,这是不变的心愿。」
>
> 兰斯∶「为了避免被转贴的危险,往後的风姿可能采取群组寄信
> ,以写读後感换文章的方式。」
>
> 有雪∶「这一切还没想定,总之,请各位继续支持,也请各位珍
> 惜这份文章,不管风姿是好是坏,都是虎二的私产,别外
> 流到其他地方去。」
>
> 兰斯·有雪∶「请各位多多支持,恭祝读者,万福金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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