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ris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super (I HATE G), 信区: emprise
标  题: 风姿物语外篇——爱菱篇3
发信站: 听涛站 (Sun Mar 18 03:04:56 2001), 转信

  “莫问先生,莫问先生。”

  用随身带的药剂,抹去眼中的尘粉,视力逐渐恢复正常,莫问睁开眼来,漆黑中,隐隐

浮现少女的轮廓。

  “你没事吧!莫问先生。”

  出现在爱菱脸上的,全是关心的神色,她在一旁把所有的战况看的分明,一发现莫问遇

险,立刻发出预藏的烟幕弹,遮断骑士们的视线,再使用“伯布丝之囊”,和莫问一起潜入

地下。

  莫问比出手势,询问自己处身之地。爱菱简略解释了一遍,道:“我们现在在地底,只

要没有太大的动作,他们不会发现的,我们可以靠着这丝囊逃出去。”

  逃出去,莫问苦笑,他不知爱菱是怎样潜入的,但是,现在的地上,有数名经验老到的

B级骑士,如果他们连地底有两个人在移动都无法发觉,那就该被没收骑士证书了。

  “这个方法行不通,他们马上就会发现的,我问你,黑曜镜拿到了吗?”莫问比画道。


  现在没有太多的时间,他刚刚看到爱菱已经爬上了高台,照停留时间来算,台上便有十

个黑曜镜也一起拿了下来,如果目标物已经取得,现在只要一心顾到如何撤退,那事情当然

是容易的多。

  黑暗中,莫问看不清爱菱的脸,只听得她迟疑了一下,问道:“莫问先生,你能打赢…

哦!不,你有办法可以让我们安然撤退吗?”

  给这麽一问,莫问为之哑然,要逃当然比要战容易,不过,如果现在冲上去,势必又给

剑阵缠住,届时还脱的了身吗?经过这一番激战,自己的内力所剩无几,已无强运剑法的本

钱,断断不可能故计重施了。

  想来想去,最後的方法,还是只有孤注一掷,就算自己爆体身死,也有馀裕让爱菱趁乱

而逃……啊!事情怎会走到这一步呢?这未免太本末倒置了吧!

  自己最重要的生存目标,不应该是拖命活下去,待一年期满後,去救回那朝思暮想的人

儿吗?怎能在此轻易就死。都该怪自己冲动,逞一时之勇,弄至这个田地。

  一念至此,莫问真有种冲动,想一把掐死这笨女人,可是,手一举,莫问叹了口气,又

将手放了回去。

  说到底,是自己思虑不周,又怎能怪这女孩呢?生命中连续两次,都是栽在这抵天剑之

下,或许,这也就是自己的命吧!

  “老天真混帐,看我第一次死不掉,还又给我来第二次。”

  “莫问先生!”

  爱菱的夜视能力,远较莫问为佳,发觉莫问沉吟不语,脸色奇差,自然明白他对这一仗

全无把握,是抱着拼死一战的想法。

  说来也是,不管一个人武功再高,要同时单挑那麽多对手,也太勉强了,更何况,莫问

先生还拖了自己这个窝囊废,如果少去了自己的拖累,以莫问先生的武功,一定可以安然脱

困的。

  感受到少女的关心,莫问微微一笑,伸出斑驳的右手,抚摸爱菱的小脸,无限爱怜地比

画道:“不用担心,不管最後怎麽样,小爱菱是一定逃的出去的,把镜子交给你父亲,他以

後就会好好对待你了。”

  哎!舍身取义实在不是自己的作风啊,这麽死实在是挺不甘愿的,可是,总不能倒过来

,要爱菱舍身掩护自己吧,姑且不论道义上的责任,光是想到可行性,就令人大摇其头了。


  好,就算要死,也要死的像个英雄,重回人间走了这一遭,还没来得及有机会留下些什

麽,就帮这小姑娘完成任务,当作是弥补最後的一点遗憾吧!

  轻轻捏了捏少女滑嫩的脸蛋,莫问乾笑几声,比画道:“以後要做个让所有男人着迷的

好女孩,还有,有空的时候,要想想莫问先生……”

  “莫问先生!”

  爱菱擦了擦眼角,眼眶中有微光闪烁,莫问正想出声,却被她一把抓住。只听少女嘻笑

出声来,似乎是为了他的一本正经而觉得好笑,小声道:“莫问先生不用担心,事情没有那

麽糟啦!如果你的方法太危险,就别用了,还是用我的方法好了,爱菱为了这种时候,特别

留下了秘密武器喔!”

  能够不死,当然不会有人主动想死,特别他还是一个有这麽多心愿未了的人。不过,这

女孩的秘密武器,可靠吗?该不会是那种不分敌我,见人就杀的疯狂血腥大炮吧!

  看爱菱衣衫单薄,平常的那个大包袱也没带在身边,不像有什麽重型武器的样子,看来

还是别寄望太深,问清楚再说。

  承受了怀疑的眼光,爱菱笑得灿烂无比,小小发明家骄傲的挺起胸膛,低声说道:“等

一下,作战时,莫问先生虚晃个几招,就跳到那个高台上去,然後,再往顶上的那个岩洞跳

,对,大概是那个高度以後,就把现在用的那柄光剑,按下底下的红钮,用力丢下来……”


  听着爱菱的解释,莫问疑惑满肚,这听来像是某种强力爆裂物的使用方法,那笨女人该

不会是在光剑里,安装了烈性炸药吧!天杀的,亏自己天天拿它和敌人作战,要是突然爆炸

的话…

  “不是啦,只是烟幕而已,只有烟幕啦!和刚刚用的黑烟是同一种啦!”爱菱连忙解释

道:“这次的烟幕里面,有放催泪药物,我躲在地底,等到烟幕整个扩散开来,我们不就可

以逃跑了吗?”

  听完爱菱的作战计画,莫问想了想,这的确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比贸然冲出去决一死

战要可靠,虽然说计画听来还有几个障碍,但以自己的力量来排除,想来也是办的到的。

  “找到了,那臭小子就在咱们脚下。”

  敌人已经发现,没有时间了,就照爱菱所说的去做吧!莫问拿起光剑,便要破土而上,

心中却隐然有份不安,难以释怀,想了想,自怀中取出了个纸摺的护身符,交给爱菱,比划

道:“把这别在身上,很有用的。”

  这护身符,是他当年在白鹿洞时,师傅赠予几个师兄弟的,据说,这是师叔亲手所制,

具有莫大神效,不过,自己这些年来叠遇险难,这护身符从也未发生过半点功效,想来是纯

属虚言了,现在送给爱菱,也仅是拿来讨讨喜,做点象徵意义罢了。

  “莫问先生……”

  拿起护身符,爱菱面上的笑容忽然敛住,牢牢握住莫问的手,说不出话来。

  几滴热烫的水滴,落在莫问的手掌上。

  “一个护身符,不必那麽感动吧!唉,真是婆婆妈妈,敌人就快要杀下来了…”

  正想一把抚开爱菱的手,少女说话了:“莫…莫问先生为什麽…肯陪我……肯陪爱菱走

到这里呢?爱菱已经付不出报酬了啊!”

  莫问一笑,拍拍女孩的小脑袋瓜,比画道:“所谓的骑士啊!就是为国王和美丽的淑女

而奋战的。”

  言罢,莫问转开光剑,真气一提,自丝囊的开口处,挥剑破土而出,冲锋再战去了。

  爱菱望着手上的护身符出神,彷佛还感受的到,莫问先生的体温,而耳边的声音犹自回

响不已,那是她初到香格里拉,在香榭广场上四处求援时,一个骑士所说的话。

  “开什麽玩笑,所谓的骑士,是为国王和美丽的淑女而奋战的,被你这种丑小鸭聘用,

我会死不瞑目的。”

  原来……原来他那个时候,就已经在旁边了啊!那麽,所谓的受韩特所托,来打个临时

工,全…全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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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敌人在这里,大家快过来。”

  “组成剑阵。”

  破土而出之际,莫问曾经想过,要不要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抢先杀掉一两个骑士,

让剑阵瓦解,不过,这个想法却因为对方的组阵奇速,而被迫胎死腹中。

  不知道为什麽,莫问对於爱菱的计画,有着些许的不安,好像在什麽地方有大破绽似的

,说到底,这种靠烟幕偷袭、逃命的伎俩,殊非光明正大的英雄手段,只是现在身处落魄,

不得不低头而已。

  当一个骑士挥剑斩来时,莫问有种冲动,想奋力一拼算了,自己已经找出答案了,“想

挥出能够打赢敌人的剑”,有了答案,不就可以趁机印证了吗?

  想归想,那一剑到底是没有递出去。不能再鲁莽行事了,这一生,为了一时冲动而吃的

苦头,难道还不够吗?在应尽的责任了结之前,是怎样都不能再乱来了。

  一声长啸,莫问向後急退,如一只大鸟般贴着高台冲上,脚步点个几点,轻而易举的上

了台顶。

  高台上原本埋伏了守卫,见到有人上来,从影蔽处飞剑斩来,莫问先是一惊,却反手一

剑,“飞流直下叁千尺”,青莲花刹那开谢,骑士头断魂飞,当场毙命。

  藉力在高台上一点,莫问身形急速拔高,向顶上的岩洞射去,同时按下红钮,将光剑往

下钉射,心中静待烟雾的升起。

  岩洞顶端的天色已泛红,该是黄昏时段了吧!

  莫问忽然觉得有些不妥,既然高台上埋伏了骑士,那爱菱怎能从容上台,取得黑曜镜;

仔细想想,刚才在地底的交谈中,爱菱果然没有提到,自己已经拿到黑曜镜了。这麽一想,

莫问登时觉得事情不妙了。

  爱菱刚才的举动,有些反常,可别是有什麽很不好的计画吧!眼光微略瞥见,高台上有

什麽东西堆聚,当莫问看清楚那是什麽,立刻给吓出一身冷汗。

  一个个黑色的正方体,散发着奇异的黑色金属光泽,其中隐隐有五色彩光流转,刹是好

看,飞扬的色彩,让人有种感觉,这些东西并非死物,而是某种有生命的有机体。

  原本莫问一直有个疑问,听爱菱说,这里的主人,仅是一名魔导师,虽然有钱,却没有

到富可敌国的地步,这样的人,能够请动狼嚎骑士团,实是怪事一件,莫问原本以为是为了

私人交情,而现在,他知道理由了。

  这种东西,莫问曾在雷因斯·蒂伦看过,这是浓缩过後的魔法能源,像雷因斯·蒂伦那

一类的魔法王国,许多器物的发动,都必须要倚仗魔法能源,武器更是如此。

  雷因斯·蒂伦对外引以为傲的魔法炮兵团,就是使用浓缩的魔法能源块来发动的。

  不过,优质的魔法能源,得来不易,必须要极高段的魔导师,才能将魔力凝缩成块,形

诸於外。

  雷因斯·蒂伦的稷下学宫,有专设的大法师塔,魔导师定期将自身的魔力凝成魔法能源

块,再藉由诸神的祝福,使之安定化,便成了魔法炮兵团的能源。因为仅有雷因斯·蒂伦那

样的魔法大国,才有办法维持这种挥霍行为,也因此,魔法炮兵团成了雷因斯·蒂伦独有的

兵种。

  魔法能源块在黑市的交易价格极高,而且性质不稳定,浓缩的能源一旦被触动,立时会

引发惊天大爆炸,所以被列为高度危险物。

  这种黑色的能源块,等若最纯的原油,与经过诸神祝福转白的安定品不同,内中遭到压

缩的能源,异常的活跃,只要在处理上不小心,随时都会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黑曜镜本身有打开魔界通道的力量,那麽,或许也能藉此,从魔界的瘴气、爆雷中,提

炼高浓度的魔法能源,狼嚎骑士多是亡命之徒,只要价钱卖的好,管他危险不危险,双方想

必是因此一拍即合了。

  照高台上魔法能源块的数量看来,足以轰掉半座山而有馀,管他什麽狼嚎骑士、黑曜镜

,通通都只剩一堆灰烬了。那麽,如果说爱菱没有取得黑曜镜,却发现了这些能源块,她所

拟订出的计画会是……

  猜到了事情可能的发展,莫问为之大惊失色,刚想改变身形俯冲,拦截光剑,只见一团

黄光,从自由落体的光剑上爆亮,逐渐转为炽热,跟着……

  惊天动地的爆炸发生了,不知道爱菱藏的是什麽爆裂物,整间洞窟立时给轰的土石摇落

,岩壁倒塌,无可抵御的热风,席卷了洞内的每一个角落。

  这爆炸明显的属於魔法性质,爆炸的威力,形成了一个红色光罩,逐渐扩大,而将范围

之内的东西,全数吞噬、毁灭。

  莫问待要冲下,只觉得一阵热流,将他身子托起,就像发射火箭一样,从那岩洞直往上

送,但见明洁天色越来越近,马上就要被送出地上了。

  眼看爆炸光罩越来越大,只要再过片刻,就会触及高台,届时牵动魔法能源块,引发连

锁反应,整个地底建都会在瞬间付之一炬,自己虽能逃过一劫,但藏在地底的爱菱,铁定给

烧成焦炭了,不,说不定连灰都不剩了。

  这就是那女人最後的想法,拼着一死也要把任务完成;即使是死,也不放弃原先承诺的

工作,她怎麽会有这种想法,没有了命,就算完成了工作又怎样,她怎能这样!

  莫问彷佛胸口给重重了一下,爱菱的行为让他感受到极深的震撼,而和这女孩相比,自

己的一再犹疑不决,实在是太卑懦可耻了。

  “你这个笨女人,什麽是男子汉大丈夫的作为,我还用你来教吗?”

  莫问发出了一声狂吼,努力拿住桩子,使个“千斤坠”,想把身子往下沉,哪知这热流

澎湃难当,他虽以将功力尽量提高,仍是被托着缓缓上升。

  “不行,没有时间了啊!”

  莫问深深地吸了口气,把所有提聚的内力散去,心灵清虚一片,紧跟着,他将原本禁锢

於丹田的一道剑气,极小心的释放出来。管他什麽心事未了,如果让这笨女人就这样死在自

己面前,自己这一生都别想再阖眼了。

  刚开始,并没有什麽明显的感觉,突然间,莫问只觉得自己的体内,涌进了一个银河那

麽多的澎湃能量,心知不妙,连忙阻断内息,将剑气重封於丹田,却已晚了一步,有一丝极

微薄的剑气,还是窜进了都脉。

  同一时间,莫问体内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的雷爆,彷佛天地初生时的浑沌大爆炸,正在他

体内反覆进行,各种元素间不住剧烈撞击,激烈奔走的狂飙能源,几乎要把所有的经脉一齐

撑爆。

  身体痛的好像要四分五裂了,这远比当初所受的各种酷刑相加还要痛,莫问简直想不到

,人体怎能发生这种疼痛,苦的是,神智偏生清清楚楚,这才真是痛入骨髓。

  好像有一个银河那麽多的能源,不停的冲撞,莫问的经脉甚至渗出血来,整个人便如同

气球似的,皮肤渐渐膨胀起来,爆体只是迟早的事了。

  正自危急当口,岩洞上方,猛地飞进了一枚石子,不偏不倚地,正中莫问头顶百会穴,

给反震的剧烈内劲,爆的点滴无存。

  就在石子爆碎的刹那,莫问只觉一股炽热火劲,由头顶迅速流往各处经脉,所经之处,

遇物即焚,差没把血液全给煮开,莫问甚至有种感觉,他闻到自己内脏给烧熟的味道。

  然而,这股火劲却将到处狂的能源,暂时缓得一缓。照理说,没有任何功力,压的住这

如宇宙初生似的能量,但这火劲运用之巧,实是匪夷所思,它在与狂奔能源融合後,以火之

热力,连贯各个气旋,使冲撞之势稍稍缓和,这令莫问神智一醒。

  “是有高手相助。”

  而且是远在A级骑士之上,属於公瑾那类的特级高手,只是这火劲雄强霸道,似不属大

陆上正规武学。

  无论如何,这火劲令莫问稍稍逃过爆体之厄,忙将散於各处的能源,全数吸纳於奇经八

脉,反而因祸得福,体内真气鼓荡,不吐不快,充沛的内力,似较当年最盛时,有过之而无

不及。

  身体仍然痛的像快要裂开了,不过,却已经可以忍受。

  岩洞之上,又是一物飞下,定睛一看,竟是柄仿古剑,就不知是从哪个倒楣的狼嚎骑士

手中夺来,而掷来的势道之急,一面与空气摩擦,竟成了个火球。

  莫问看出仿古剑的行进路线,侧身让开,再飞身急追而下。

  魔法光罩逐步扩大,就将要碰到高台了。

  掷来的仿古剑,夹带强猛火劲,正中光罩顶端,令光罩微微一晃。仿古剑无法突破护罩

,反弹开来,急追而至的莫问,顺手抄起,狂啸一声,将全身功力聚於手臂,合着古剑中尚

存的火劲,对着光罩,用力劈下。

  “喔喔喔喔……”急切、悔恨的心情,支持住疲累的身躯,银发飘舞间,他发出了莫可

抵御的一剑。

  碰!

  不是什麽盖世剑招,也没有任何花朵伴随,这最纯粹的一剑,将整个魔法光罩,从中剖

成两半。

  失控的魔法力,化做怒飙的暴风,袭向莫问,那是一种难以想像的破坏力,足以把称雄

於魔界的绿龙,在刹那间烧成烂泥,不过,和刚才发生於莫问体内的能源暴走相比,这又显

得微不足道了。

  莫问横剑於胸,使用了抵天叁剑的第一诀,长空之剑,神剑绝妙气机牵引下,竟将来自

四面八方的能源风暴全数抵住,一时之间,僵持不下。

  “必须要尽快将这风暴出,拖的时间再长些,触发了能源块爆炸,这可万万撑不下去了

。”

  主意一定,莫问把剑一收,身形如陀螺般急转起来,在半空中盘旋不定。

  “君不见!”

  银发男子擎剑指天,仿古剑的剑尖轻颤,渐渐发出强大的吸引力。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返。”

  莫问彷似发了颠,一个人在半空中挥剑,狂舞不休。随着这股剑舞,本来狂啸不已的能

源流,就像受到牧笛牵引的牧羊,逐步转为平静,以莫问为中心,开始打传。

  这路“青莲剑歌”,是剑仙李白昔日赖以纵横天下的绝学,战遍中外高手,无人能敌,

而这後半路剑诀“将进酒”,除了本身难度高绝外,招招连贯,一气呵成,非有极大内力修

为做根基而不能使,故自昔日剑仙李白殁後,就一直被封锁於白鹿洞後山,使历代宗师望之

兴叹。

  莫问在剑术上的资质,实是烁古震今,犹在乃师陆游之上,便是比之先祖李白,亦是不

遑多让,故而年纪轻轻,便修到这失传数千年之久的“将进酒”。

  自中毒废功、伤筋残脉後,莫问已无能运使这“将进酒”歌诀,此时绝技再现,便有如

重遇旧友,心中激动的无以复加。

  不过,莫问心中清楚,现在这身内力,突如其来而无法控制,只要将之消耗殆尽,自己

立刻会被打回原形,得要再内力消耗完之前,把这股爆炸力消去才行。

  “祭坛的位置在西方,得把爆炸力往南北方卸去。”

  确定大概的地理位置,莫问决定下一步的行动了,当下长剑再次刺天而出。

  “君不见!”

  剑势如天流清泉,朝两方回映,刹时间,恍若明镜。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一直被莫问以气机牵引的魔法能源,得到了出口的方向,立时停止转动,化作奔腾洪流

,朝北方岩壁轰去。

  轰!

  砰然巨响,北方岩壁给轰出了一个十来丈见方大洞,凛冽的山风,立刻从破口中灌入。


  莫问沉气收势,手中长剑承受不住这无双剑威,赫然爆成粉碎,功成身退。

  莫问一面闪避落下的岩石,一面依照记忆中的位置,找寻可能被埋在地底的爱菱。

  原本地面上的骑士,早在爆炸刚起的刹那,就化为灰飞了,莫问只衷心祈祷,爆炸的威

力不会波及地底,否则那怯生生的小女孩,哪禁得起这一炸。

  “找到了。”

  莫问以手掘土,把被埋在土里的丝囊挖出,跟着,他看到了爱菱。

  情形真的是很不妙,少女的身上全是烧伤,有过半处属於二、叁级的严重烧伤,在大量

失血的同时,也造成脱水,口鼻间还有呼吸,光是这样就已经是奇迹了,不过,如果无法马

上得到医治,那大概一刻钟後,这女孩就要搭上往冥府的单程列车了。

  以一般的常识看来,这麽严重的烧伤,是不可能救了,但是,以风之大陆的医疗水准而

言,这常识是可能被打破的。如果有擅长回复咒文的僧侣、精於治愈气功的仙道士,是可以

治好这些伤势的,照理说,莫问出身白鹿洞,又是这等的内力,施展治愈气功可谓毫不为难

,但是……

  “一旦你成功的驾驭剑气,便可将之转化为一般的内力。不过呢,模拟的东西到底是有

差,恃之攻敌,那自是无物不克,若是其他用途,那便一概不能,所以说,你早晚会明白,

这其实是最没用的一套剑术啊……说到这里,你其实可以再多留些时日,不是自夸,讲到炼

丹制药上的本事,老师实在是…”

  便是因为如此,莫问只能呆望着爱菱半碳化的身体,诅咒自己的怯懦,如果自己一开始

就放胆一拼,这女孩又怎麽会变成这样,与自己常常嘲笑她是包袱不同,到头来,是这女孩

舍出性命救了自己啊!

  爱菱的想法很明白了,如果说回收黑曜镜的工作无望,就直接采用销毁的策略,引爆高

台上的能源块,炸毁这整座山,黑曜镜自然化为乌有,这样,工作便也完成了。

  实在很难想像,一个傻呼呼、娇怯怯的女孩,认真起来,会有这麽刚烈的气魄,因为她

,莫问才发觉,从头到尾,自己只是一直在逃避每个人生阶段的任务。

  “大笨蛋,为什麽要死呢?人一死,不是什麽都没了吗?”

  极度激动下,银发男子怒喝出声,在两人进行旅程以来,他终於开口了,只是,旅程的

同伴,是不是还能听见这一声呢?

  “莫问先生……”

  半昏迷的爱菱,发出轻声呻吟,莫问捧起她发黑的小手,却不敢握住,怕弄痛她。

  “你为什麽那麽傻呢?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啊!”

  “不可以的…莫问先生…很重要的事……爱菱不能……再添麻烦了……”

  断断续续的几声轻语,令莫问为之呆愣,原来,自己的心事,早就被这女孩一一看在眼

里了,她虽天真,可是并不蠢啊!就像爱菱所说的,可能她比莫问自己还清楚,在银发男子

的眼里,她仅是一名笨手笨脚的包袱。

  “傻瓜,我怎麽会这麽想呢,其实,我一直……”

  手忙脚乱地,莫问说着笨拙的谎言,但是,爱菱的眼光,已经渐渐失去焦距,她快听不

到莫问在说什麽了。

  回光返照似的,爱菱睁开了美目,轻轻扫视莫问的口唇,轻笑道:“虽然…爱菱一直看

不到莫问先生的脸,但…但是,爱菱却觉得莫问先生很温柔……”

  声音嘎然而止,爱菱把头一侧,昏死过去,惊的莫问眼泪直流,忙探爱菱的口鼻。心跳

还有,可是,再这样放下去,人真的要没命了。

  该怎麽救?治愈气功使不出来;荒山野岭的,又到那里去找名医?如果有太古魔道的器

具,也许还有希望,可是,唯一懂得太古魔道的人,就是伤者本人啊!

  突然间,莫问脑中灵光一现,太古魔道…苏生水槽不就是吗?在稷下学宫曾看人用过,

如果有苏生水槽,是可以治好这种程度的烧伤的,而苏生水槽,这里不是有吗?

  “你放心,我和你有过约定,一定会把黑曜镜送到你手上,在那以前,你无论如何都不

可以死,知道吗?”

  耳中传来急切的脚步声,大批狼嚎骑士涌入,见到洞窟内,剧烈破坏後的残景,人人都

是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莫问默默向少女许下约定,站起身来,面对包围过来的狼嚎骑士,朗声说道:“这是隆

·贝多芬的女儿,立刻送她进苏生水槽医治!”

  语罢,自怀中取出一物,掷向前方石壁,去势奇猛,整个钉入石壁中,跟着,莫问拔起

身来,向後飘退,几个起落,人已经退至北方岩壁的巨大裂口。

  迎着山风,银发男子发出血的誓言。

  “盗用他人技艺的鼠辈听好,我两天後必将重来,若这女孩不治,我便教你狼嚎骑士团

没有半个活人,通通与她陪葬!”

  说到一半,莫问左足一点,整个身子从洞口直跌下去,坠下绝崖,而剩下的半句话,於

风中飘上,“通通与她陪葬……”听来倍显凄厉。

  为首的狼嚎骑士,给弄得一头雾水,这疯子说的话不知是真是假,这峭壁之下,是千仞

绝壁,跌下去肯定死路一条。如果是魔导师的死前诅咒,或许还让人敬畏叁分,但一个发了

疯的落魄骑士…别开玩笑了,两天後,大概只能来条鬼魂吧!但他曾说,这女孩是隆·贝多

芬的女儿,那可是奇货可居。

  嗯!姑且不论真假,有利的筹码是越多越好。

  “喂!你们几个,把这女人送进苏生水槽;你们几个,把这里的事情向头儿报告;剩下

的人跟我来,好好加强戒备,居然会让这种人潜进,看守的人到底在干嘛……”

  破洞之口,强烈的山风,刮的令人心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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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溪潺潺流动,碧绿的水波间,一个人体载浮载沉,冰凉的溪水,使人为之精神一醒。


  他是不会死的,一如当年的绝处重生,他总能让所有敌人为之大吃一惊。

  再怎麽逃避,该来的,还是要来的,不能够再“莫问”了,他要凭自己的力量,取回所

有失去的东西,首先要取回的,就是已经弃用许久的名字。

  天边的云朵,隐约浮现心上那人的音容。

  “从嘉哥哥,我们的约定,你不记得了吗?”

  奇怪的是,耳边所听到的,却是另外一个声音,那是一个整天迷糊的笨女孩,她在说,

“是莫问先生吗?从今天起,请多多指教。”

  望向天边晚霞,李煜苦笑出声。

  “对不起了,家敏,我和你有过约定,不过,我现在要执行与另一个女孩的约定了。”


  夜幕逐渐爬上,离满月的日子,还有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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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鲁曼历 五六0年 十二月十四日 香格里拉天香苑

  “久违了,老板娘。”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大芋头啊!怎麽今儿个心情不错,不当哑巴了吗?听说你到山里

去玩了一圈,怎麽玩成这一身狼狈德行啊!”

  “我想取回暂寄此处的那样东西。”

  “……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记错日子了,离一年期满,还有个两天不是吗?”

  “没错,我就是要那样东西。除此之外,还请你带话给一个老朋友,如此如此…这般这

般……”

  “随你吧!话我会带到的。不过,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等下还要赶路吗?”

  “嗯!我还有远行,明日月正当空之前,我要赶到蜀道的兔儿坑。”

  “呃!这倒是奇事一件,快马叁天的脚程,你一天就到,你真以为自己学会千里缩地法

啦!”

  “放心,套句以往的老话,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会做到的,因为,我是个天才。”

  是的,为了要完成这项任务,为了要成功驾驭剑气,自己必须要成为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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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鲁曼历 五六0年 十二月十五日 兔儿坑地底建筑

  他叫陈由,是一名D级骑士,出身於武炼的没落贵族,现在是狼嚎骑士团的一员。以他

这等功夫,与一众B、C级骑士相比,自是永无出头机会了。

  陈由不是没有想努力,他还曾经亲往东方武术本宗,白鹿洞书院,求学过,可是,人的

天份未足而一,成就自也有高下之分,他苦修数十年,也仅能练至最低位的骑士,反而是颇

通文事,靠着和狼嚎骑士团的团长相熟,加入了狼嚎。

  同伴们谁也看他不上眼,碍於他的特殊身份,也不好要他去冲锋陷阵,最後,一个骑士

就此沦为打杂的小角色。

  这天,他奉命来看守祭坛,顺便整理一下杂物,打扫一下祭坛四周。一起当班的同袍,

开了小差去喝酒,陈由无奈,嘴里嘀咕着,清扫地面的碎石。

  蓦地,一样东西吸引了他的视线,在石壁上,有个突出物紧紧钉着,陈由好奇心起,走

近一看,赫然发现,一柄沉香木制的摺扇,雕刻精致,镶金佩玉,大非凡品,扇子的尾部,

有一半没入了石壁之中。

  看这样子,扇子是给人以重手法,掷入石壁,因为壁面剥落,才显露了出来,能将这样

一柄遇力即折的摺扇,没入坚硬的石壁,出手人的内力深厚,可见一斑。

  陈由心中暗自骇然,伸手将摺扇拔出,却见那摺扇上似有字迹,摊开一看,白白的扇面

上,题了首小词。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

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白鹿洞为汉学大宗,弟子均是文武兼备,陈由学武不成,在鉴赏文艺上,是远较其他骑

士为强的。此时但见词义悲切,自生一股解不开的哀愁,陈由本是识货之人,一看之下,脱

口赞道:“好词。”

  陈由将词细读一遍,又鉴赏起扇子上的书法,又不由得摇起头来,词意既是忧怀,又兼

叙亡国之悲,照理而言,写起来的字,不是剑拔弩张,要与敌人分个生死;便是骨瘦峥嵘,

显示其忧愤难解。

  但这人的书法,一昧求雅,便显得娟秀有馀,而刚直不足了。陈由心想,便是这等窝囊

气,无怪会有亡国之耻,只是,这字迹,为何恁地眼熟啊……

  反过扇面,另一面上,画了副极精美的鸳鸯戏水图,花开并蒂,树结连理,鸳鸯刎颈,

正是一派绮妮风景,扇的左侧,填了首风流词。

  “花明月黯飞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衩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晌偎

人颤;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

  当陈由瞧清了这词,确定了填词者的字迹,叁魂七魄全吓飞到九霄云外了,他知道,前

两天在此地大闹一场,杀死不少团员的人是谁了,这字迹,他曾在白鹿洞看过,这下大事不

妙了。

  “头儿,头儿,不好了,咱们惹上大麻烦了……”陈由大声惊呼,跑去报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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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鲁曼历 五六0年 十二月十五日 兔儿坑

  平静的午後,因为天气已凉,显得有些萧条。

  二十几个骑士,负责在广场上守备,他们待在往地下建筑的门口前,叁五成群,喝着老

酒,玩牌嬉闹。

  负责搭建东西的奴工,已在昨天晚上通通灭了口,善後处置也做好了,只待今晚月圆,

契约时间便告终止,他们便可以扛着能源块,打道回府,过舒舒服服的日子,不必再困在这

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了。

  由於上次的怪异爆炸,骑士团炸死了四分之一的组员,损失惨重,有鉴於人手不足,外

头的搜查网全部撤回,守好大门口就行了。

  突然损失这麽多成员,对狼嚎骑士的伤害非常大,但大多数的骑士对此都无动於衷,反

正他们本来就是为利而聚,少个人便可以多分点,自是上上大吉。不过,那个敌人也真是狠

毒,居然用这麽厉害的火药,实在是太卑鄙了。

  蓦地,一声尖啸,似若九天龙鸣,清亮震耳,由远至近,打远方传了过来。

  几个骑士抬头张望,却见远处天边,好像有什麽东西,以极高的速度飞射过来。

  影像渐渐清晰,一个骑士眼尖,看到飞来物竟似个人形。

  “仙人,是仙人啊!”

  大陆上,有飞行能力的人形种族,虽然稀少,却非没有,不过,要以如此高速飞行,那

是万万不能。魔导师、仙道士修练到特级高手,也能凭特殊功法飞行,但这骑士乍见人形急

飞,第一个反应便是天仙降临。

  骑士揉揉眼睛,正想再看清楚些,只见那物体已然不见,跟着,很难以想像的,左方山

上,传来一声山摇地动的巨响。

  轰……隆!

  骑士吃了一惊,推了推同伴,说道:“不得了了,有仙人飞在天上撞山啦!”

  同伴的手气正顺,给这麽一推,没好气地道:“你发什麽神经,这种地方连老鼠都不肯

来,哪来的仙人,去去去,别碍老子发财。”

  那骑士自己想想,心里也觉得好笑,哪有仙人还会撞山的,就是魔导师也没这麽蹩脚的

,不,怕是自己眼花,把流星当成仙人了,大白天见到流星,嘿!不知是什麽兆头。

  一行人吆喝几声,重新又玩起来。过了一夥儿,左侧的草丛,发出“沙沙”声响。听到

这声音,骑士们纷纷停止动作,累积的经验告诉他们,有东西接近了,而且从声音来判断,

是人。

  几个骑士站起身来,正要去搜查,却见如人高的长草向两边分开,一个银发男子缓步踱

来。

  这男子的脸色很差,虽然银色长发遮住了他的面容,狼嚎骑士们还是有这种感觉。他的

呼吸,好像拖车的老牛般粗重,走起路来微微摇晃,连身体都在发抖,彷佛随时都会倒地似

的,完全是一副身染重病的样子。

  “哪里来了个痨病鬼!”

  狼嚎骑士们皱起眉头,他们当然不是善男信女,不过,看到这样的一个病汉,还是让这

些人的心头一阵不快,总是怕自己给传染了什麽怪病。

  银发男子缓缓站定,又好像站不住脚似的,连忙用手里的剑拄地,撑住身子。

  众人这时才注意到,他手里原来还有柄剑。不是光剑,那麽,是实剑还是古剑?

  骑士们定睛看去,但见剑长一尺七寸,较一般的长剑为短,剑身黝黑,黯然无光,隐然

有锈掉的斑驳,当他们仔细一瞧,赫然发觉,这男子手持的,竟是柄木剑。

  会在这时候到这种地方的人,不管外形如何,都不会是普通人,可是,单只是眼前所见

,这男子根本不劳他人动手,自己就奄奄待毙了,再看他手中长剑,废人持木剑,狼嚎骑士

们实在提不起多少的警觉心。

  更重要的一点,他们感觉不出,这男子的身上,有多强盛的气。气,可以说是“能量”

的简称,也是大陆上判断强度等级的通用知识,凡是水准以上的高手,无论是骑士或是魔导

师,身上都会有强大的气,即使身在伤病中,气仍然是凌厉盛大。

  尽管特级高手往往会对自己的气加以掩饰,精华内敛,不形於外,但是,从这男子的一

举一动,骑士们可以清楚的感到,他没有隐藏。在这病鬼的体内,连一点可观的气都没有,

他病的就快没命了。

  男子重新站定,开口问道:“两天前的那个女孩,现在还在吗?”令人奇怪的,尽管身

体摇摇欲坠,男子的声音仍然悦耳悠扬,恍若乐器鸣吟。

  “她在……”一名骑士本能地回了口,话甫出口,立刻惊觉不对,只见同伴们怒目以向

,讪讪地退回队伍里。

  听闻爱菱无恙,李煜笑了,当初弃下爱菱,纯是冒险之举,不得已而为之,并没有多少

把握,狼嚎骑士团当真会将她救治,现在知道她已然获救,心头一块大石落了地,接下来的

事,就简单了。

  剑气已然发动,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要尽速料理此事。

  “交出那女孩,再交出黑曜镜,大家便可相安无事……”说到一半,李煜苦笑,为什麽

要问明知道结果的问题呢?而自己所用的言词,也实在是了无新意啊!

  果然,还没等他说完,骑士们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活火山般的盛怒。

  “臭小子,发什麽神经。”

  “你是活的不耐烦了,来找死的是不是?”

  “罗唆什麽,马上宰了他。”

  讲归讲,这男子的诡异现身,总让他们忌惮几分,加上人人都是自私,希望由同伴抢先

出手,因此,骑士们骂声连天,却没人肯率先动手。

  李煜摇摇头,叹道:“真是有辱骑士道精神啊!不想动手的话,也可以,你们让开一旁

,我就这麽进去,大家两不相干。”

  说罢,也不管他们回应如何,开始慢步前行。

  骑士们均是一愣,这家伙实在是胆大包天,自己不杀过去,他已该酬神谢佛,现下居然

主动靠过来,真是不要命了。不过,因为这样,骑士们更是不愿主动出手,怕这痨病鬼是真

的身负绝技,自己贸然上前,可大大的划不来。

  可是,他仅孤身一人,自己这方却有二十来人,要是就给他这样虚张声势唬过,别说到

时候头儿责罚,日後传出去,自己这夥人脸上无光,还怎麽做人啊!

  正当局面僵持不下,一个骑士瞥见了李煜右手的伤痕,喜道:“大家不要给他唬住,这

人的右手早就废了,还用什麽剑?”

  狼嚎骑士们闻声,看向李煜右手,只见白皙的手掌上,布满了歪七扭八的伤痕,显然早

给人挑断神经,没有使剑的能力了。

  也有人猜想,这人会否使左手剑,但自始至终,李煜一直是以右手持剑,看来是不可能

是左撇子。

  再看他有气无力的动作,所有的骑士都不相信,这人还有办法举剑迎敌,这样一想,原

本压下的愤怒,现在全爆开了。

  “兀那小子,胆敢欺骗你家大爷。”

  为首的一名骑士,将仿古剑抽出,对着这可恨的骗子,一剑劈下。

  “刷!”

  没见到李煜有什麽动作,只是把木剑斜斜抬起,随手一刺,也不见得有多迅捷,却是後

发先至,在那骑士的咽喉,开了个血洞。

  骑士闷哼一声,颓然而倒,後面的同伴见了,还以为他招数太过明显,给人家碰了巧,

一剑杀毙,当下改变战术,仿古剑半空挽了个剑花,招数灵动,剑光笼罩李煜胸腹间五处大

穴,同时伏下叁记後着,只要李煜闪躲来势,便立刻将他砍做两截。

  哪知李煜虽还是一副束手待毙的模样,对着来招,轻轻一剑上挑,穿过来招。这没啥力

道的一剑,竟还是後发先至,刺中骑士眉间,当场毙命。

  连连丧生两名同伴,後面的骑士吓了大跳,估不到这小子的剑法如此诡异。

  “小心,这小子的剑法有古怪,大夥并肩子齐上。”

  几个眼力好的B级骑士均已瞧清,这银发男子,步履虚浮,出剑时软弱无力,显然不知

为何,弄得身上半分内力也无,只是凭着一手诡异的剑招,脱得大难而已。

  此时,人人都是同样的想法,暗道:“你剑法虽怪,但经脉既断,剑上无内力随附,招

数再妙也是有限,手上拿的又是木剑,一碰即折,只要运力於剑上,逼你硬碰硬,管你剑法

再高,也是死路一条。”

  存着这样的想法,七个骑士相互一瞄眼色,大喝一声,将李煜围在中央,共同出招,人

人均提起了十成内力,横劈直砍,想说如此一来,双方无异比较内力高低、兵器优劣,又是

七人同时出招,任这小子剑招再妙、出剑再快,了不起能伤个一两人,乱剑之下,也必给砍

成了肉泥。

  剑如暴雨骤下,这七人中,有两名B级骑士,内力甚佳。七人合力,更是势不可当,剑

刃上甚至隐有风雷之声。只闻一时之间,四方都是金刃劈风之声,声势惊人。

  却闻七声闷响,劈风声嘎然而止,骑士们捂着胸口,先後倒地,他们左胸心房,给一剑

洞穿,位置竟是毫无二异,人人面上都是一副惊恐之色,彷似在刚刚的战斗里,见着了最难

以置信的东西。

  适才,当数柄仿古剑,或攻胸腹,或削足履,自七处先後攻来,便当剑刃将及身时,李

煜抬起手来,递出七剑。

  本来,七处攻击虽分先後,但及身时间却是相差无几,任你速度再快,连挡带闪,身上

也难免被刺出叁四个窟窿,就算是遇到绝顶高手,闪退格挡之际,也必然有迹可寻。

  但李煜就是这麽举手发剑,去势不急不徐,却抢在所有仿古剑之前,刺穿了骑士们的胸

膛,而且,每个人的剑伤落点,都是同样的位置,不失分毫。

  包惊人的是,两名B级骑士,惊见如此神技,连忙撤招急掠,李煜的剑长未满两尺,再

加上手臂长度,也不及两丈;敌人退至叁丈开外,又是分两个方向而退,照说,该是再也伤

不着他们,哪知道脚方落实地,两名骑士胸口一凉,就此人事不知。

  馀下的十来名骑士,乍见此景,都惊的说不出话来。他们都不是初出茅庐的生手,可却

也从没见过这等剑法。

  从倒地的体看来,每个人都是单纯的被剑刃穿心,并非是被内家高手震断经脉而亡,这

人的剑上确实是没半点内力。

  要说是剑招精妙,令人招架不住吗?这也不对,他出的每一剑,平平无奇,全无半分奥

秘之处;那麽,是出剑太快,挡无可挡吗?这更加荒谬了,刚刚他一剑毙七敌,速度虽不慢

,可也绝对谈不上迅捷两字,一招一式,全给看的清清楚楚,何快之有?

  从头到尾,这人的剑法,既非威猛绝伦,也非轻翔灵动,与一切上乘剑法的要诀大相异

迳,可偏生就无人能招架他一剑,这样的剑招,只能用诡异两字来形容。

  不,他的剑,甚至连剑招都算不上,就只是重复提腕、递出的动作而已,这等叁岁顽童

也会的动作,怎能算是剑法?这究竟是怎麽样的一种剑法?

  现场鸦雀无声,这诡异莫名的剑,让骑士们都傻眼了。

  李煜闭目站定,轻轻抖去木剑上的血渍。自他收剑的那一刻起,银发之下,脸色忽地恢

复了光彩,身体的颤动也渐渐停止,整个人站的笔直挺拔,一扫适才奄奄病容,全身上下,

竟尔散发出横扫千军、锐不可当的气势,神彩飞扬,完全是高手的姿态,他睁眼横视,迈开

大步,昂然向前走去。

  见到李煜前後判若两人,骑士们的心里凉了半截,估不到这人扮猪吃老虎,先示敌以弱

,再暴起伤人,自己可上了大当啦!

  这人用的不是剑法,世间哪有如此剑法,定是使了妖术,对,这人使的是妖法……这人

是魔导师!

  一想到这个答案,骑士们纷纷点头称是,斗志全消。败在这麽厉害的妖法上,再怎麽看

都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以他们十位数的人数,全体再一次上前围攻,未尝没有一拼之力,但狼嚎骑士大

多都是自私自利之人,只要想到有送命的可能,珍惜皮肉犹恐不及,哪里还敢上前硬拼。

  再加上,只要一想到对手是魔导师,大陆上的骑士,都会有一种几近是惧怕的厌恶感,

那是对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而现在,当骑士们把未知和魔导师划上等号,强烈的恐惧感立

刻紧攫住他们,只见几个骑士脸色倏地变白,大叫一声,向後逃去。

  “大敌当前,临阵退缩,该杀!”

  後方大门传来一声暴喝,一柄五尺馀长的厚背长刀,打横斩出,将正奔逃的数名骑士,

拦腰斩作两段。

  “副……副团长!”

  见着长刀,骑士们均知来者身份,恭谨地弯腰行礼。

  “平时只晓得吃喝玩乐,仗着仿古剑耀武扬威,全然没想过提升实力,哼!光一个来路

不明的小子,就让你们屁滚尿流,真是一群饭桶。”

  一个铁塔般的高壮汉子,从洞门大步走出,声若宏钟,又是蓄力喊出,只震得众人耳中

嗡嗡作响。

  这番话大有见地,狼嚎骑士团成员,虽是大多配戴仿古剑,但能发挥其真实威力者,十

人也不见二叁,换言之,仿古剑仅不过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遇着大敌,非但无法克敌致胜,

自身反遭其害。

  李煜停下脚步,见着此人相貌,心下一凛,认得他是朱鸟骑士团的成员,名叫公孙雄,

曾随王五学刀一年,算是武炼西南一霸,名头颇响,是A级骑士的中位,却不知怎麽会到这

里来当副团长。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亲至,如吃了定心丸,知道这副团长武功甚高,有他压阵,管他是什

麽妖法,也只有碎万段的份。

  公孙雄走至李煜跟前,见他手持木剑,登时面露不屑之色,对左右道:“你们拿把剑给

他。”跟着对李煜说道:“报上名来,本座刀下不杀无名之人。”一面说,一面轻抚长刀,

他这刀几乎有一个人高,若非他这样的巨汉,当真是谁也使不动。

  刚才李煜连挫多人,公孙雄在旁看的清清楚楚,虽想不透其中奥妙何在,但他武功本强

,又有独门绝技傍身,自也不将这小小战果放在眼里,认为最终理由,还是这般酒囊饭袋太

过脓包所致,自己亲自出手,那怕这银发小子不手到擒来。

  拨开掷来的仿古剑,李煜微一扬眉,笑道:“真巧,敝人剑下却专杀无名之辈,像你这

等货色,问来作啥?”言下之意,自是认为阁下也是一招毙命的货色,问名字有何意义。

  公孙雄差没给气的七窍生烟,过往对敌,敌人还不用见他出刀,单只是见到两方身形上

的差距,便吓的魂不附体,那里见过这等倨傲角色。

  以他身份,便是一刀将这小子毙了,也是颇不光彩的事,心下犹豫,只听得李煜笑道:

“阁下来当这劳什子的副团长,给你们大统领知道了,只怕不会放过你吧!”

  公孙雄登时一惊,朱鸟骑士团规律极严,若有团员擅入不入流的组织,必遭重罚。自己

因为贪财,受聘加入狼嚎,为了隐密起见,近十年来已极少露面,哪想到会被这男子一眼便

认出来。

  这小子万万不能活着。

  正想一刀将这小子斩成八块灭口,李煜懒洋洋地问道:“你的金刚甲身练到第几层了,

若是还没修成般若界,就别出手,免得枉自送了性命。”

  闻得此言,公孙雄为之大骇。

  金刚甲身,是朱鸟骑士团的专属护身硬功,一旦修成,刀枪水火俱不能伤,自己便在此

功上费了无数精神,若不是这次外出来帮手,静心潜修,半月後便可修成第五层般若界,参

加一年一度的考核竞赛,这银发小子貌不惊人,怎地眼光如此锐利,知道自己尚未修成般若

界。

  隐私给人一语道破,公孙雄心下不禁怯了几分,重新打量眼前敌手,惊疑不定。

  朱鸟骑士团对当前大陆上的各个高手,都有长期集资料,可是公孙雄却从不记得,哪国

的资料里,有这样的一号人物,正自迟疑,却见旁边的手下,以狐疑的眼光望着自己。

  公孙雄忙叫不好,狼嚎骑士团的维持,全凭实力,若是让手下怀疑自己实力,那往後可

就麻烦了。再转念一想,朱鸟骑士的身份,绝不能漏,否则让大统领知晓,自己哪还有命在

,不管这小子是什麽人,眼下都非得杀了他灭口才行了。

  主意拿定,公孙雄大喝一声,挥刀飞斩,他已拟好了战法,先以喝声令对方脑袋一昏,

再趁机出刀,一举制敌死命。他见过那神出鬼没的剑招,暗忖没有避开的把握,便不敢放手

而为,刀招有七成是守势,又将金刚甲身提至最高,寻思道:你手中所持又非是神兵利器,

我的金刚甲身已练至颇高境界,就算给刺中,也足以震碎木剑,何来可惧之有。

  “白鹿剑、朱鸟刀”之名,威震大陆,由A级骑士使出,更非寻常,再加上巨刃助威,

发出的威力较早先七人合击,有过之而无不及,只震的地上尘土飞扬,视线不清,李煜似毫

无还手之力,给长刀逼的倒退连连,败象纷呈。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虎威,纷纷张口叫好。

  公孙雄也颇是得意,原先的料想果然不错,这小子的内力不继,不敢与自己兵刃相碰,

倘若刚刚给他虚张声势吓倒,那这个人可就丢大了。

  公孙雄手底加劲,要在下一招将李煜瞬间砍为四截,藉此在手下面前显威。长刀快斩,

公孙雄喝道:“报上名来,莫做无名之鬼。”

  “无知蠢物,我瞧在王五面上,屡次相让,你竟连这也不知?”李煜怒斥一句,对着敌

招,还是一模一样的姿势递出剑去。

  乍闻此语,公孙雄心惊肉跳,忙把全身功力运至臂上,金刚甲身威力发挥至最强,使劲

斩出,要恃强破去这一剑。

  虎啸似的刀风,瞬息间充满整个天地,震的众人头昏脑胀。

  旁观骑士忽觉得几滴热热的液体,溅在脸上,沾来一看,竟是鲜血。

  只见李煜、公孙雄对视而立,一道丈许长的刀痕,在地上劈出深坑,直至李煜脚底。过

一会儿,李煜身体颤动,连退数步,似乎正在忍受着极大的痛楚。

  狼嚎骑士大喜,以为副团长将这会妖法的小子杀毙,连忙开口欢呼赞扬,趁这机会大拍

马屁。

  “当!”

  欢呼之声刚出口,只听得公孙雄虎吼一声,仰天便倒,手中长刀,连带他那壮硕身子,

一齐断成两截。

  骑士们腿都软了,他们知道副统领的武功极高,刀法威猛不说,单是那一身硬功,水火

不侵,便是他们以仿古剑一齐斩下,也是毫发无伤,而今居然给人用木剑拦腰斩作两截,这

银发小子的妖法,可实在是太恐怖了。

  会硬功的尚且如此,那不会的岂非死的更难看!

  也不知是谁先喊了声,骑士们拔腿便往洞里跑,就恨爹娘没再给自己生两条腿,人人争

先恐後,丢下了犹自呻吟的副团长,一溜烟地跑进洞里去了。

  公孙雄滚地痛呼,他内力深湛,一时间不得断气,给折磨的像鬼嚎似也。

  只见他两眼暴瞪,似乎不能接受这样的战败,适才对招,他的刀足可上好花岗岩劈成碎

粉,本来以为猛招之下,那小子必死无疑,哪想到李煜反手一剑,木剑笨钝,剑上又是半分

内力也无,但这滞拙的一剑,却切菜切瓜般地,断了他的刀,还将他的人也砍做两段,可真

是奇哉怪也。

  这是什麽剑法?

  公孙雄身为朱鸟骑士,见识过各类神剑,可世间哪有如此剑法,无视强弱、快慢、软硬

、巧拙、多寡,甚至连距离也不管,一剑递出,定教人亡命其下,这等剑法,便是当今世上

叁大神剑也不能。

  蓦地,公孙雄想起一事,大统领曾提过,世间有这样的剑,那是在极远的大海彼岸,另

个大陆,有一名无双的剑豪……他瞪大了眼睛,呻吟声中,惨呼道:“不动真剑!你这是不

动真剑……”

  话说到一半,已给李煜刺穿咽喉,就此气绝。

  “答对了,你还挺聪明的嘛!”

  公孙雄的武功,在江湖上本已算是一流高手,只是倒了八辈子霉,撞着这个大煞星,这

才死的如此狼狈。

  轻轻抖去剑上血迹,李煜笑道:“不过,该聪明的地方不聪明,死不足惜!”

  清除了门口的障碍,李煜深深吸了口气,迈步走入大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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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轻功,李煜在地道中飞驰,朝爱菱气息所在之处,快速逼近,他脚底如飞,手上更

是不慢,路上被他遇到的狼嚎骑士,顺手一人一剑,全数给宰掉。

  所有骑士,都是存着同样的念头,他们丝毫不能理解,为何自己会死在这等剑招之下。


  而李煜此战之所以能无物不克,其中的奥秘,便在於体内的一道剑气,不动真剑。

  不动真剑!

  风之大陆上的剑客,大概没有什麽人,会知道这路剑法,但是,像陆游、山中老人、天

草四郎、米迦勒…这类的绝顶高手,都曾听过这样的一个神话。

  在遥远的大海彼方,异国的大陆之上,有个少年,靠着这样的一路平凡之剑,打遍天下

无敌手,在他的剑锋之前,一切的内力、招数、神兵、魔力……皆等於无,不管是多麽厉害

的高手,都只能在这平凡一剑下,俯首称臣。

  人们对这样的剑法,感到无比敬畏,将之尊称为“不动真剑”,当这剑豪过世後,这莫

可抵御的剑,成了最美的神话,未再一现於江湖。可谁也想不到,数十年後,这套幻影神技

居然远渡重洋,在李煜的手中重现。

  当李煜奄奄一息,将绝命於金陵城时,为一老者所救。而这老者,便是当日的少年,亲

手创立自在门的一代奇人,萧寒山。

  萧寒山少年时,为绯樱帝国王家图书馆杂役,藉着职务之便,饱览各家经典,他天资本

高,又是终日钻研,短短十年,居然成为一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大学者。

  相传,世间各法练到极至,可修成“终极”。萧寒山天生体弱,不能习武,加上经脉特

异,连最粗浅的内功也练不成,医者判断,他至多不过四十之寿。

  一日,萧寒山跌坐於树下,苦思万物生化,循环不休之理,不料树果落下,正中脑袋瓜

子,也不知是他福泽深厚,亦或是天意弄人,居然成就了这千古奇缘,把精神烙印嵌进终极

境界。

  萧寒山仰天长啸,悟“天流不动剑”。自此剑试天下,终其一生,虽非举世无敌,却是

纵横宇内,未尝一败。而後创立自在门,收徒数人,影响所及,牵动了日後炎、冰大陆的天

下大势。

  p.s 萧寒山之子,萧风健,是当世第一智者,辅佐挚友中兴王室,收养两名义弟,天地

神威、云翔·迦楼罗,分别於绯樱帝国、绢之国为帝,印证“同根子,天地命”的预言。

  萧寒山手建自在门後,反思其毕生所学,创出无数神妙武功,授予门徒,但这“天流不

动剑”,却是无论如何传不了人。

  天流不动剑,追本溯源,乃属“终极”武学。而终极之境,乃人体突破一切极限,白日

飞升前的最终阶段,古往今来也没多少人能涉足於此,内中的神妙,非亲历其境者不能体会

,更无法述之於言语文字。

  萧寒山机缘巧合,半悟终极,以此运於剑上,自是天下武学莫有能敌,人人败的心服口

服,却又莫名其妙。可是,饶是萧寒山深明武学经要,关於终极之秘,他自己也是一知半解

,要说授之於人,那更是万万不能。

  是以,自在门上下,便连萧风健本人,竟无一人能习得这旷世奇剑,萧寒山无奈,又不

忍见神剑失传,遂借死退隐,云游四块大陆,想藉机觅得一传人。

  行至风之大陆,本想与此地武学宗师谈剑论道,却撞见了李煜这大冤屈,因不愿一剑道

奇葩就此冤死,遂出手相救,更将成名绝学倾囊相受。

  自在门素以诸般杂学扬名,萧寒山本人医术之精湛,更是不在话下,要挽住李煜一命,

只是举手之劳,叁颗“七情龙丹”,起死人肉白骨,一日功夫,李煜身上伤病残疾,已不翼

而飞。

  然而,李煜武功已废,七情龙丹虽效应如神,却只能挽回其叁成内力,想要再像未伤之

前一样使剑、修习武功,那是此生无望了。

  天生万物各有所用,惟其适性而已,萧寒山有鉴於此,遂死马当活马医,将不动真剑授

予这关门弟子。道可道,非常道,为了授业,萧寒山甘冒奇险,震动自身本命元气,与李煜

之本命元气共鸣,将不动剑气灌输於他,又将剑法要义,硬生生地形式化,成为九式剑诀,

以之传授。

  学不动真剑,惟重顿悟,一瞬不成,终生无望。李煜於剑道的资质之高,空前绝後,一

晚苦思,终於学齐了九式神剑,但一头雪亮黑发,却也从此转为银灰。

  剑气已得,剑诀悟通,本该运用自如,唯终极力量强大,实远非任何人所能想像,李煜

又是以模拟之法学剑,非当真悟通终极,故而需要一年时间,让肉体适应剑气,两者合一,

若是一年内有所妄动,势必给爆发的终极能源,炸的粉身碎骨。

  学剑完毕,萧寒山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进境之佳,远远超乎我期许之外,这九式剑诀

,你已全数悟通了,不过,天下至道,非能以言而道,不动真剑,你只能学得九成,还是练

不成天流不动剑的。”

  李煜虽然遗憾,却也知此事不能强求,跪地叩谢老师重生之恩。他不动真剑既成,一年

後待剑气运行无阻,便可凭之催动往日所学,只需“青莲剑歌”能使,普天之下,已是难寻

敌手了。

  是以,随爱菱旅行以来,他始终顾虑良多,便是怕一旦牵动剑气,自己爆体而亡,死的

奇惨无比不说,牵挂於胸的那些大事,不免付诸流水,抱憾生生。

  现在,为了相救爱菱,李煜豁出一切,再无顾忌,将不动剑气自丹田解封,运遍全身,

要藉此单挑狼嚎骑士团。

  在香格里拉时,李煜本可找帮手相助,但他剑气既动,所依恃者,便只有几天前的一度

催动,身体已有经验,或可适应,与让自己限於生死关头时,所激发的潜力。

  是以,李煜非但不能找帮手,反而狂的可以,不惜大耗功力,以传说中的剑仙神技,驭

剑而飞,身化金虹,自香格里拉飙射至此地,只是将落地时真气忽地一乱,这才弄至撞山的

惨状。

  凭不动真剑的威力,要对付狼嚎骑士,自是举手之劳,只有在与公孙雄的决斗时,被逼

动用较高功力,体内真气失控,花了好大力量镇压、疏导,伤害较大。

  其实,李煜是取了个巧,他手中木剑,看似朽残,其实却是萧寒山以深海百炎蛟木,亲

手削制,坚犹胜铁,是柄不输给任何古剑的一流名剑,若非如此,以李煜现时身体状况,要

同时断刀、斩人,绝不能如此举重若轻。

  对於自己的身体,李煜心知肚明,真气虽在周身运转无碍,却只是一时之象,整个人就

像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什麽时候会爆发。现下外表虽无异状,但激走的真气仅是由外表潜入

腑脏,为祸只有更深。

  看来,一年未满,冒险解封剑气,始终是太过勉强了,现下,就必须尽可能在身体承受

不住,真气爆体而出前,把敌人败尽,救出爱菱,不然可真是一死百了,乾乾净净。

  一路奔来,凡是遇着的骑士,全部给李煜顺手灭口,连还手的馀地也没有。追踪爱菱的

气息,来到当日死战的祭坛一带,李煜更不迟疑,穿过窄廊,双手推开大门,一步奔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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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可恨今年时运低,凤凰倒楣不如鸡……”

  双掌推开大门,李煜不禁暗暗长叹一声,最坏的情形成了真。这一路走来,所杀的大部

分是C、D级骑士,原本,自己还存了个侥幸心理,希望大部分的硬手,分散各处,只要速

度够快,采取闪电攻势,或许在可以救出爱菱後,悄无声息的全身而退。

  而现在,摆在眼前的情势是,百馀人的大批人马,在祭坛下团团围住,摆开阵势,似乎

早就为他这名贵宾,做好了准备。

  祭坛上,有个黑衣人,宽袍长袖,一副魔导师打扮,看来,就是这次事件的主谋人了。


  祭坛上传来爱菱的气,虽然微弱,却很平稳均匀,伤势应已痊愈大半,接下来的问题,

就只是如何把人带走而已了……如果走得出去的话!

  李煜约略审视敌我状态,百馀人的骑士组织,这样的规模来对付一个人,不能不说是荣

幸之至,李煜实在有点纳闷,自己这副狼狈样,到底有什麽地方,让狼嚎骑士团值得如此大

礼相待。

  狼嚎骑士团的实力,比想像中要坚强,A级骑士有叁名,B级叁十二名,剩下的由C、

D级骑士组成,这样的实力,如果运用得宜,甚至可以攻陷一个中等规模的城池了。

  一般来说,骑士不会一开始就采用围攻的策略,倒不是说遵守骑士精神,而是单纯的自

重身份而已,像这样百馀人对付一人,更是想都想不到的布局,李煜不禁怀疑,是不是自己

有什麽地方漏了形迹,让人这般提防。

  “啊!那只摺扇……我真是笨蛋!”

  李煜暗骂自己糊涂,那日被迫离去前,除了表示爱菱的身份,更将平日随身带的一柄扇

子,掷入石壁中,扇子上的诗文是他所吟,字亦是他亲题,以他过往在江湖上的名气,稍有

见闻的人都会知道,如此双管齐下,狼嚎骑士团必会尽心救治爱菱。

  当时掷出摺扇,只是一时义愤,事後忘的一乾二净,却没有想到,狼嚎骑士在尽心救治

之馀,必也严加戒备,以防大敌,这下事情更棘手了。

  “快快把人交出,双方一切好谈,否则我今日必血洗狼嚎骑士团!”

  这叫赶鸭子上架,不上不行。明知道事情要糟,李煜也只得硬着头皮,虚张声势,装出

副不可一世的狂傲气派。

  “李师兄,许久不见,怎地一见面就这等不客气啊!”

  大队包围中,一个声音响起,跟着,一名骑士排众而出。看清了他的相貌,李煜的眉毛

皱了起来。

  “是你,花风云。”

  “久违了,李师兄。自当日白鹿洞一别,匆匆十二年,小弟挂记你的紧啊!”

  狼嚎骑士纷纷让道,恭谨的态度,说明了来人的团长身份。

  团长的模样看来很年轻,大概是一百几十岁的年纪,走路的姿势很能显示其干练,只是

,看来精明的脸上,眼中有抹残忍狡狯的邪气。

  “李师兄,怎麽弄成这种狼狈样啊!太难看了吧!”

  “你也好不到哪去啊!被赶出白鹿洞以後,居然作了强盗,人类实在是容易堕落啊!”


  李煜记得这个师弟。

  在白鹿洞近叁百年来的弟子中,花风云的武术天份相当不错,尤其是剑术,很受到诸位

夫子的赞赏,认为将来大有可为,只是,他太沉迷於武道,反将主修的圣人哲言置诸不顾,

终日争勇好斗,逼人比剑,屡经惩戒无效後,被白鹿洞逐出师门。

  因为同是好剑者,李煜对这人有点印象,记得,好像有过几次,撞见他剑伤无辜,便以

师兄的身份说了他几次,应该是这样,不过,记不太得了……

  “夫子们好像太低估你了。”李煜苦着脸笑道:“能够把抵天叁剑偷出来的人,不应该

只有驱逐了事的。”

  抵天叁剑,是陆游的毕生绝学,只有七名亲传弟子才获得传授,花风云能够凭一己之力

,藉由日积月累的观察、模拟、苦思,把这神技“偷”出来,确实是个罕见的鬼才。

  被说中痛处,花风云怒道:“哼!那些迂腐的老家伙,怎麽能明白我的志向,我今天就

要证明,将我逐出师门,绝对是他们最错的一个决定。”

  “是啊!他们该把你碎尸万段,我今天就不用那麽累了!”

  李煜心中暗自骂道,表面上却得继续装出一副高手气派,傲然道:“你与师门的恩怨,

与我不相干,念在同门一场,你把人、镜交出,大家各行其是,否则,就算我肯放过你,只

要把你偷学抵天叁剑的事传出,你还怕没人来清理门户吗?”

  被李煜这麽一说,花风云大喜过望。

  为何大喜?他知道这师兄昔日仗着神剑无敌,目无馀子,从不把人放在眼里,遇到这种

场合,哪有和人谈条件的馀地,先把对手杀掉一半再说,现在肯如此屈就,必有隐情。

  自从知道前日来犯者便是这人,花风云为之忐志不安,李煜的剑法之强,只怕是七大弟

子中第一,犯上了他,计决讨不了好,只是,一年前唐国灭亡,传闻黑鲁曼已将此人毒杀,

便算能侥幸逃过一死,说不定也残疾大半,拔了牙的老虎,有啥可怕。

  这时听到李煜语气虽硬,却是主动谈和,心下疑窦大起,仔细打量李煜全身上下,发现

除了一身颓丧不说,“剑客生命”的右手,更是被画上了永难磨灭的伤痕,任何人受到这种

伤,是再也不可能像往昔那样用剑了。

  花风云把心一宽,反唇相讥:“嘿!你以为你还是当年的‘金陵第一剑’麽?清理门户

,哼!如果现下周师兄在场,不知道他会先清理掉哪一个?”

  花风云也很清楚这师兄的过往。

  他和李煜同年,更是同一期进入白鹿洞学艺,同样好剑,同样是夫子眼中的剑术奇才。


  可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虽然是同一期入门,李煜方入门,便立刻获得宗师(白鹿洞称

掌门为宗师)陆游垂青,破格收为入室弟子,授以白鹿洞叁十六绝技。

  而他,却必须忍受屈辱,侍候年长的夫子、师兄,从最低阶的学员当起,整日把时间浪

费在扫洒应对上,一步步循阶渐进,至此,双方的差别,有若云泥。

  在学业中,他一直听到这师兄的种种传说。李煜被誉为“风之大陆古往今来第一剑术天

才”,短短一年半,就学齐叁十六绝技中所有剑学,甚至进军被历代宗师视若瑰宝,白鹿洞

叁大神剑之首,剑仙李白的旷世绝学,青莲剑歌。

  青莲剑歌,创自於“青莲居士”李白,分为前後两套,前半套讲究变化精微,使敌人捉

摸不定,极尽雕琢之能事;後半套“将进酒”剑诀,却是如同天马行空,羚羊挂角,无迹可

循,於平凡中见大神奇,小笔大写意,其中神妙之处,人所难测,除了李白本人,白鹿洞数

千年来俊彦无数,竟是谁也没能练成。

  李煜是唐国正嫡,对於这祖上神剑,是志在必得,把全副精神投入其中,不食不眠,一

心求剑。这番心意,加上其馀各方面和祖先的相似,第一剑才果然名不虚传,短短十个月,

便尽得前半套剑法经要,再过七日,李煜得其全功,突破了多少一流剑手为之叹息的难关,

修成了整套青莲剑歌,而其时,李煜年尚未满二十。

  这番成就,惊才绝艳,震惊宇内,人皆视其为李白第二,陆游甚至打趣说:“若论剑中

资质,我不如煜儿多矣。”

  李煜学剑有成,遂旅行大陆四方,行侠仗义,结交各路豪杰,他是王侯之身,当代剑豪

,个性又豪爽风趣,一掷千金,自是人人乐意相交,锋头之健,一时无俩。

  而後,李煜回归故国,准备与青梅竹马的恋人,唐国第一美人,周嘉敏,完婚成家。为

了把婚事办的盛大,顺道向日渐跋扈的邻国黑鲁曼示意,唐国宫廷特意办了个比武招亲,声

言谁若败尽群雄,便可赢得美人归,反正,来宾多是李煜故友,自不会有人行这等横刀夺爱

之举,便算有,也不会是李煜的对手。

  李煜也是少年心性,能在未婚妻面前大大显脸,有何不好,不顾几位师兄劝阻、反对,

允诺了这场比赛。比武的结果,一如所料,青莲剑歌所向无敌,李煜得了个“金陵第一剑”

的名号。

  只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李煜这一胜,反引来了天大祸事,黑鲁曼第叁王子,在擂

台上对盈盈浅笑的周嘉敏,惊为天人,却给李煜一脚下台去,又羞又怒,发誓报复。然而,

李煜剑术之强,当世罕见,黑鲁曼也对之深深忌惮,这才不敢进犯唐国,说要报复,谈何容

易。

  百般无奈之下,只好请动第二军团长,周公瑾,虽然明知这是与虎谋皮,但恨欲交织下

,叁皇子也顾不得这许多了。结果,周公瑾设计,李煜身中寒天玉膏之毒,落败被擒,黑鲁

曼大军攻破金陵,周嘉敏被俘,成了叁皇子的宫中佳丽。

  似李煜这种人,虽然死了九成,只要有一丝机会,就有可能东山再起,黑鲁曼哪敢掉以

轻心,不久之後,传出了李煜被赐牵机药而死的消息。

  乍闻此事,花风云茫然若失,其时,他已被逐出白鹿洞,可是,一直到最後,他都没有

忘记过,那个和自己同时入门,长久以来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的师兄。

  不管表现有多好,夫子总会将他与李煜相比较,不管有多努力,总是得不到肯定,或许

,也就是他的天分杰出,同门反而故意轻视。

  “有什麽了不起,和李师兄比起来,你这不过是叁角猫的步数”。

  “俊彦当然是很不错的,不过比起天才……”

  为了证明实力,花风云只好到处找人比剑,越比越恨,如果没有李煜,那自己或许早就

成为众人的焦点,白鹿洞新一代的新星;或许,被陆游收入门下的,就是自己;或许,李煜

今天拥有的一切,都该是自己的;或许……

  都是或许,这些或许,遮碍了他的视线,最後,花风云得到了被逐出师门的判决。

  花风云感到不忿,感到愤怒,因为这样,他更要做些大事出来,因此,他放弃了加入其

他二、叁流实力,却属於正派的骑士团,而将记忆中的抵天剑编出,自组狼嚎骑士团。抵天

剑的真实威力,他施展不来,只能以剑阵的形式模拟,却靠着这个,狼嚎骑士得以扬名。

  当名气有了,大把钱财随之赚进,花风云始终觉得不满足,他没有办法抹去心头的屈辱

感,只要想起当年几次斗剑时,给李煜撞见,一脚把他踢进水沟,事後连他名字也记不得,

耻辱就像鞭子,打在他本已不多的自尊上。

  花风云决心复仇,唯有打败李煜,才能扬眉吐气,可是,凭什麽,拼盘剑阵吗?

  正当花风云徨痛苦,他听到李煜身亡的消息,刹那间,他以为自己这一生,再也没有扳

回颜面的机会了。

  而现在,这个纠缠他一生的阴影,就在面前,而且功力可能连当年的一成都不到,这是

多好的机会,这一定是老天赐下的复仇良机,只要想到这点,花风云兴奋的发抖起来。

  “你发什麽抖,伤寒还是疟疾?”

  一点都不能体会对手的心情,李煜冷然道。

  被提到周公瑾,李煜怒不可抑,不过,由死到生走了几遭,一年的颠沛流离,使他再非

昔日的意气少年,不会再那麽轻易的给挑动情绪了。

  只要自己不死,终会把这笔帐讨回,现在该费心思的,是怎麽赢得眼前的这场战争……

或者说,怎麽逃过一命!

  一切就是那麽简单。

  “从现在起,大家不许插手。”花风云喝退想上前的骑士,转向李煜道:“念在同门一

场,只要你跪地求饶,我就……”

  公平比剑打赢他,之後,再命他跪下来,像奴仆那样舔净自己的鞋子,或是……

  面对唾手可得的胜利,花风云尚未开打,便给虚幻的喜悦冲昏头,他一点都没想到,猛

虎即使失去了牙,也依然有虎的危险性。

  “你就怎样!”

  花风云并非蠢人,口中虽然狂言如涌,到底还是留了个安全距离,省得被李煜临死一击

,死的冤枉,哪知道李煜语音一落,,也不见他有什麽动作,黑黝黝的剑锋便已刺至胸前。


  花风云这一惊非同小可,怎样也想不到,断了筋经的手,还能出那麽快的剑。总算他也

是剑技不凡,知道若是向後急退,必然躲不过这凌厉无匹的一剑,百忙中半抽出腰间仿古剑

,在胸前一格。

  “当!”

  两剑相格,火花乱冒,李煜吃了一惊,想不到对手剑质甚佳,居然挡住了这突发一击,

实是可惜,而当他看清了花风流配剑的式样,心头猛地一震。

  湛卢剑!

  上古名匠欧冶子的遗世神剑之一,据闻有鬼神莫测之威,是第一品的古剑,不过,这些

不是让李煜愣住的理由。

  花风云的湛卢剑,仅是模仿真品样式拟造的仿古剑,然而,湛卢剑的真品,李煜是曾经

见过的,它如今的主人,是一名很适合半戴面具的水晶男子……

  李煜心头剧震,剑势一滞,花风云趁机藉力飘退,却给李煜一脚在胫骨上,重心不稳,

成了滚地葫芦,狼狈的滚倒在地。

  “杀了他!杀了他的人,我重重有赏……”

  一个照面,花风云多年的美梦,破碎成了地上的尘埃,见不得人的败姿,甚至勾起了以

往屈辱的回忆,他已经不管其他了,只要能杀了这多年来的梦魇,管是单打独斗,还是大石

咂死蟹。

  得到命令的狼嚎骑士,个个争先向前。对於团长的命令,B级以上的骑士,没有多少尊

重感,在他们看来,会一直沉迷在过往失败中,无疑是懦弱的表现,如果不是因为剑阵的独

门排设,花风云的团长之位早不保了。

  这时再看他输的狼狈,几个骑士登时眼露轻蔑之色,不过,李煜昔日的名头甚大,这时

虽已过气,但若能斩他首级,身价必定一夜百倍,名动江湖,而且,以他与黑鲁曼的仇恨之

深,说不定还能换到一场荣华富贵。

  是以,人人展开浑身解数,务必要将这残废斩杀於剑下,才一会儿,李煜就陷入重重包

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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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实在不是个作大事的料!

  给人包在重围,李煜不禁有这个想法。如果自己能再沉得住气些,就不该下那麽重的手

,应该懂得藏拙,保留实力,趁敌人大意时,发出致胜一击;再不然,刚才的奇袭一举毙敌

也不错,少了剑阵的编设人,要脱困也容易多了。

  现在的情形,就成了两头空的最佳写照,李煜苦笑,狼嚎骑士这麽大的阵仗,实在是高

估自己的实力了,刚刚又没能够宰掉花风云,剑阵一旦发动,後果堪虑喔!

  其实,有一点,所有人都弄错了,右手手掌上的伤痕,是千真万确,不过,手掌下的筋

骨,却已完好如初,自在门的医术实是一绝,又是萧寒山亲自出手,接筋续脉,手伤早已完

好如初,只是留下表面的伤痕,当作刻骨铭心的警惕,至於一路来骗倒不少敌人,这倒是意

外收获。

  十几柄敌刃攻来,将李煜吞没在中央,忽地,剑势冲天而出,如潮水般向四面八方散去

,势若夺日,澎湃的内家真气,雄若怒涛,激的骑士们止不住脚,倒退连连。

  李煜矫若神龙,在剑网中拔身飞起,反手挥剑一斩,前方骑士退得正急,双方距离又近

,但见青光回荡,惊呼骤起,最前方的七、八名骑士,全数中剑倒地,谁也没能逃开的去。


  “剑阵、快布剑阵!”

  不意李煜强悍若此,花风云也有了觉悟,要收拾掉眼前这只平阳虎,是绝不可能靠单打

独斗了,李煜的内力较当年虽有不如,剑法的威力却似乎更大,就是一涌而上或车轮战,只

怕现场的一半人都得被牺牲掉,唯今之计,只有指望这抵天剑阵了。

  不待花风云呼喝,骑士们也有了同样的理解。狼嚎骑士团成立以来,敌人的水准最高也

不过是A级骑士,像这样面对特级高手,还是破题第一遭,仅管眼前这人似乎受过伤,却还

是保有了相当的实力,要收拾他,绝对不是一两个人的伤亡可以了事的。

  花风云呼哨几声,骑士们踩着熟练的步伐,几下排列後,一个巨型的剑阵已然成形,但

见银光辉闪,剑风纵横,把李煜围在中央。

  当花风云欲组剑阵时,李煜便欲先发制人,以不动真剑抢先破阵,哪知真气方提,心房

猛地剧颤,痛彻肺腑,整个身子虚荡荡地,落不着实处,登时给吓出一身冷汗,知道这是自

在门武学反噬的前兆。

  自在门武学,别走捷径,於武学中另开出一片天地。其一派武学首重明悟,精义共分“

心”、“技”、“体”叁诀,盖因其独门武学,十有八九反天道而行,以至於对人身伤害沉

重,若不能充分理解该技的深意,往往一招未发,便遭该技艺反噬而亡。

  是以,自在门子弟,平日皆需拼命锻体魄,以承受每次发招後的反作用力,不停地熟练

该技艺,由熟而生巧,终至了悟其义。

  不过,这样的武学也有好处,除了本身威力奇大外,若是在“心”之诀上有精进,许多

绝技甚至不修而成,换言之,只要能彻悟这一门武学的背後深意,不经修练,立即可成。

  像“天流不动剑”这类的掌门绝学,甚至是“一夜不成,终生无望”。

  李煜的不动真剑,至今尚未悟通最後一着,“心”之一诀未通,那如天地初生似庞大的

终极能源,便由本身的肉体、对剑技的熟悉度来负荷,整个人的负担重至无以复加,体内便

如一桶随时会炸开的火药,只要真气运转一个不顺,不动剑气立即反噬,危险之至。

  这麽一耽搁,剑阵已然发动,攻势连接而来,让人措手不及,李煜自是大叹。

  在决定闯阵之前,如何破解剑阵,作过思索,当时的想法有二,一是趁其剑阵尚未布稳

时抢攻,可收奇兵之效;二是直接以不动真剑硬闯,只要不动真剑的威力果如传闻,要破解

剑阵并非难事。

  现在两个算盘尽皆落空,敌人的剑阵非但组成,而且在花风云的主持下,威力只有更胜

前次;不动剑气却在这节骨眼产生反噬前兆,若还要继续使不动真剑,立刻便得惨绝当场。


  为今之计,只有先以青莲剑暂挡,过得一时是一时。李煜无奈一叹,将全身真气猛灌入

手中木剑,刹时间,木剑上青光大盛,剑气有若实质,在身体四周点化出朵朵青莲,环环相

扣,组成了一个绵密而结实的剑圈。

  “左阵随癸水之位前进,右阵踩戊土之势斜退。”

  花风云连连下令,将叁方剑网齐往内推,想藉这叁面铁壁的夹击,一举奏功。

  此时叁边剑网,分别由花风云与另两名A级骑士主导,每边各有叁十馀名骑士,威力当

真非同小可,只要修为稍弱个几分,立刻便在庞大压力下爆死。是以,花风云了充满自信。


  当叁面剑网同时向内急速推挤,骑士们忽觉剑圈内一道大力涌来,两力相碰,电殛似的

剑气,穿护体真气而入,所有人俱是虎口剧震,整个身子直往後跌。

  刹那间,在众人眼前,朵朵青莲。

  枯!

  荣!

  开!

  谢!

  李煜竟以一人之力,将瓣瓣莲花组成剑圈,凭力御力,尽挡抵天剑阵的每式攻招,与百

多名骑士扯平,这等内力,非但毫不弱於当年,反而更显猛不可当。

  花风云这才知道自己的判断,错得有多厉害,适才青莲盛放,他立於阵前,首当其冲,

要不是急舞湛卢,格挡得宜,早已身中十七八剑。

  百馀人的阵势,进攻时固然威力强大,势所难当,值此败退之时,却不免扭来撞去,你

踩了我的脚,我踢了你的膝盖,进退不一,乱成一团。

  眼见己方连连後退,阵形大乱,花风云急忙指挥挽救,总算李煜没有趁胜追击,剑阵得

到重组的时间。

  李煜非是不欲追击,只是他此时全身上下,如患了伤寒病般,忽冷忽热,酸麻难当,一

身内力更是时有时无,刚刚奋力一击,把剑网迫退,大半身体登时如坠冰窖,下一刻又彷似

身处洪炉,光是要压制逆走真气便已忙乱手脚,哪有办法再行追击。

  这样的过程几次来回,李煜累的冷汗直冒,剑圈的威力却是分毫未损,逼的狼嚎骑士无

法近身。

  抵天剑本属守招,剑阵编演後,也还是以守势为主,倘若李煜一昧抢攻,那无论攻势多

强,非但无法突围,反而会陷入连绵不绝的後着中,但李煜此时别出心裁,在原地舞剑成圈

,以守御守,弄得狼嚎骑士手忙脚乱,应对困难。

  不过,以花风云的眼力,自也看出了其中破绽。不管内力多高,像这样以团团剑圈护身

,耗力想必极大,只要双方这样僵持下去,不出两刻,李煜必然不支。

  再过一会儿,连一般的骑士也察觉到了,人人於是放慢脚步,以无隙可寻的姿态,地毯

式收紧剑网,只待李煜真气稍有不济,便要一拥而上。

  李煜手上不停,心下却是大恨。花风云的抵天剑阵,并未当真体会抵天剑的奥秘,把“

一剑化叁式”的精微变化,陋化为庞大而笨重的剑网,如果自己功力一如当初,早已轻取此

阵了。

  不过,花风云在白鹿洞的日子,的确没有白待,这剑阵确实是将抵天剑的叁种变劲,长

空、柔柳、中流,层次井然的付诸实现,又以巧妙的运劲法门,将百多人的内力予以贯串、

并力,发挥出不啻於特级高手的威力。

  “再僵持下去,可就不妙了啊!”

  这样下去,无异重蹈覆辙。虽是不成器的仿冒品,但抵天剑自有其妙用,饶是青莲剑歌

这等剑法,也是攻之不破,几次全力发招,都给花风云指挥挡了下来。彷佛一柄利剑,却给

又黏又稠的糖浆附着,怎样也甩不脱。

  不可否认的,由花风云亲自指挥的抵天剑阵,确实是掌握了此剑的叁分神髓。

  仔细想来,便是自己实力最强时,也从没能攻破师兄弟手中的抵天剑。幸好今日对峙的

不是师兄弟们;不过,自己的实力也不如於当年了啊!

  前半套剑法,看来是发挥不了作用了,想破阵,就必须将功力提高一层,对准剑阵破绽

攻去,方能一击致胜。而只要使出“将进酒”剑诀,或不动真剑,这个计画应是可实行的,

然而…

  如此一来,问题就在自己是否能在功力提高的同时,成功驾驭随之爆发的真气,若是失

败,莫说作战,自己便先给暴走的剑气震碎经脉而死。

  走到这个田地,局面又回到前次被困剑阵的窘状,跑不掉、打不赢,除了节节进逼的外

在敌人,体内蠢蠢欲动的剑气更是大敌,僵持下去,自己只能在力尽而亡、经脉爆裂这两种

下场中择一。

  “该死,那岂不是一点进展都没有,我这些时日以来的武功都练到哪去了?”

  对自己的无法可想,李煜感到非常愤怒,非但救不出爱菱,还落至这等窘境,这麽看来

,自己现在的行为不就是“匹夫之勇”了吗?

  气恼中,手中剑招虽然依旧凌厉,思绪却不免大乱特乱,恍惚里,眼前的景象有了改变

,一片白光的剑网中,彷佛有个男子,漂浮在半空中,手持古剑,半边面具之下,深蓝色的

眼眸,恍若冰晶,散发出讥嘲的笑意。

  “连这点小阵都破不了,将来哪有资格决战战於他…不行!豁出去了,不是你死就是我

亡…”

  想起与那人的恩恩怨怨,李煜一股气直往上冲,一咬牙,强逼自己抛开所有顾忌,将真

气重新逼运至顶峰,大喝一声,震惊百里,两脚几个起落,竟以不动真剑飞身刺出,直指花

风云。

  “咻!”

  花风云惊见李煜飞身来攻,心中又惊又喜,惊的是观其来势大有一往无前的誓死决心,

剑阵未必接的下;喜的是,只要能接下,趁其旧力已老,新力未生时,剑阵一个合拢,便是

有十个李煜也了帐了。当下不动声色,暗使眼色,示意叁方人马预备做最後一击。

  李煜此剑并无必胜把握,只是凭着一股义愤,作同归一剑而已,若是失败,便当场阵亡

,总好过这样陷入僵局。

  木剑递出,画出了个长长的弧线,就在剑上劲力将发未发之时,一段话忽地略过李煜脑

海。

  “别以为哀兵就是必胜,致诸死地而後生,能不能生不知道,死却死定了。情急拼命、

穷鼠反噬,威力固然不可小觑,却也不过是叁流伎俩,真正的上乘剑术,似有意而若无意,

剑我两忘,这才能发挥剑法的真正威力。”

  “记住!别动不动就想拼个同归於尽,生存的机会,一向只留给想求生的人!”

  几句话,犹胜暮鼓晨钟,令李煜为之一醒,止住前冲之势,反手收剑。

  照理说,在全力一击时中途抽回,无疑是回招自伤,收召者轻则呕血重创;重则当场经

脉爆碎而亡,但李煜此时心境隐与不动真剑相通,身与意和之下,说收便收,人轻轻在原地

转了几个圈,消去冲势,不费半分力气。

  “老师说的对,人死了,就什麽也做不成了,孤注一掷只是逃避现实的行为,我该做的

,是好好想清剑法的真意,而不是像野兽一样拼命……”

  剑法的真谛是什麽呢?

  “喔!这个啊,其实呢,只要你想得出,自己究竟想挥出什麽样的剑,这样就行了!”


  这是老师临去前的留话。

  “我想挥出的,到底是什麽样的剑呢?”

  李煜沉思起来,上一次,他的回答是“想挥出任何能打倒敌人的剑”,这答案显然不对

,那麽,自己真正想用的,是什麽样的剑呢?

  “我想挥出的剑……”

  反思此生,自己一生求剑、练剑,却从来没想过,练成剑法後要做什麽?练这些剑法又

为了什麽?

  到最後,剑法固然练到最高境界了,可是,最高境界又怎样呢?自己的人生并未因此而

得到幸福,反而因此把更多的人牵涉入不幸之中。

  这样说来,自己的前半生,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吗?

  回过神来,只见四面八方剑气纵横,无数的抵天剑一起射来,把周遭封锁的连半点光都

不透,剑影依稀中,许多人影一一浮现。

  这些幻影,自己都是看过的,就在最苦的那段日子,每当高烧昏迷,总会看见这些身影

,温暖的问候,咬牙切齿的诅咒,全数刻成不灭的伤痕。

  幻影中,最後也是最清晰的一个,是那半副金属面具,还有那鬼火似的讥讽笑意,而在

他的身後,更有一道巨大的模糊身影,巍峨耸立,仰之弥高的气势,使人不由自主的心生畏

惧。

  这个人是谁?那道身影代表什麽?自己该是再清楚不过了。

  幻影们划成了一道道丝线,师恩、亲情、刻骨的爱恋、灭国杀亲的仇恨、遭到背叛後的

愤怒、对己身无能的憎恶,还有更深沉的悲哀,编织成网,紧的让自己喘不过气来。

  如果能得到新生,究竟想做些什麽……又到底能做些什麽呢?

  注视着滴水不能透的抵天剑网,李煜的双眼忽然亮了起来。

  “对了,就是这个,我知道我要的是什麽了!”

  这一刻,原本模糊的巨大身影,竟尔清晰起来,显现出来的轮廓,是那麽的令人熟悉,

不可思议的,竟与自己毫无二异。

  是的,最後的那道影像,竟是另一个李煜,穿着华丽,满面傲气,完全是他往日的武陵

少年模样。

  “我要挥出的,是能斩开一切,不被任何东西所拘的剑!”

  斩断过往的恩义,把所有挡在面前的阻碍砍开,不管阻碍有多麽巨大、艰难,他要的是

柄足以斩开一切,再也不受任何拘束的剑,而这些阻碍中,亦包含了过去的自己!

  这番想法,想来甚长,却只是一瞬,当狼嚎骑士随应李煜的拼命一击,而发动全力攻击

时,李煜已轻巧巧地收回剑势,俐落地原地转半圈,腾身而起,手上长剑反臂斩下。

  急涌的不动剑气,冲破了以往窒碍难行的郁结处,灌入剑中,两者交会的刹那,黑黝黝

的木剑,爆成一团雪亮光华,木剑恍若千百白玉磨制,光可鉴人,内中更有一股浩然仙气。


  剑至中途,蓦地一化为叁,叁褪为莫可名之,而後又综合为一,跟着,这一剑结结实实

地砍在剑网中央。

  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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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接触的刹那,李煜忽然见到,那幻影中的自己,松开了冷酷的面容,向他温和一笑

,而後,转身消失无踪。

  李煜只觉得身子忽地一轻,彷佛灵魂在瞬间给抽出体外,耳畔呼呼风响,睁不开眼,肌

肤明显地感受到超高速的移动,刮面生疼。

  当风声暂停,李煜睁开眼睛,只见自己身处於一个雄伟壮阔的大殿,四根支撑巨柱,高

耸入云,难测其深,脚下烟雾缭绕,竟似凭空虚立,而大殿上种种原始却雄浑无比的景观,

瑰丽不可方物。

  周围墙壁上,以狂草写了几对大字。

  天道循环!

  生生流转!

  万化不息!

  森罗永劫!

  无可形容的景象,让李煜震惊的说不出话,周围景物又变,所有的墙壁忽尔消失无踪,

取而代之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在黑暗中,逐渐浮现了点点星光,随着彼此的旋转不休,

在虚空中摊开一道长长的光带。

  扁带的边缘,突然放大,一颗蓝白色的球体,呈现在李煜眼前,慢慢旋转,看来……竟

有某种熟悉感……

  正欲细看,半空中忽然响起了声爆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雏狗”声音不大,却轰的李煜头昏脑胀,叁魂七魄站不住脚。

风声又起。

  当李煜再睁开眼睛,定下神来,他发现自己已回到了原处,身在半空,手中持剑,依着

一种玄奥的弧度,反臂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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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股力道正式相碰!

  花风云大骇,本来见到李煜持剑飞来,他下令叁边剑网同时朝内推挤,哪想到李煜还有

这手说退便退的本事,反而变招为凌空下击,占进便宜,此时剑阵招式已老,变更不得,只

得硬着头皮接下这一剑。

  “嘶!”

  两力相碰,响起的不是金铁交鸣,反而像是某种布帛的撕裂之声。

  以花风云为首的狼嚎骑士,只觉得剑上传来的劲力之大,实是可畏可怖,彷佛数座山岳

齐降,又好似正面接下一枚坠落的流星,只震的人人魂飞魄散,五内俱焚,可偏生叫喊不出

,所有压力闷积体内,苦不堪言。

  跟着,一道奇异剑气,穿过护体真气,侵入体内,令他们感到强烈的战栗感,不由自主

的打了个寒颤。

  这是他们最後一个感觉。

  李煜轻轻落地,微风拂动,长发下,眼角彷似有泪。

  好奇怪的感觉,这该怎麽形容呢?并没有什麽特殊感觉,不,并不是完全没有感觉,而

是……和心灵上的震撼比较起来,肉体上的感官显得微不足道而已。

  全身真气,以微弱至几难察觉的形式,涓滴不断地缓缓流动,可只要一提气,立刻化点

滴为怒潮,奔腾畅然,不可遏抑。真气运转间,通体舒泰,欲弱即弱,要强立强,呼之即来

,挥之即去,一切运行,无不随心所欲,运转如意。

  这该怎麽形容呢?逍遥自在……对!就是自在,超然於六物之外,无名无功,遵天运而

行大道,寂寂乎而万物皆有所得,而後方为自在。

  李煜缓缓睁开眼睛,无匹锐气一闪即逝,又换上了慵懒疲惫的倦意。自这一刻起,不动

剑气与身体融合无间,再无分你我,这门剑法到如今,可说是大功告成了。

  “当……”一柄仿古剑,坠地断成数截,跟着,百馀柄仿古剑先後碎段,金属折损的碰

撞声,出乎意料地清脆,谱成了声长长的低语。

  当剑折落地,彷佛推骨牌似的,狼嚎骑士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一个接一个的倒地,他们

的脸色如常,事态的急速变化,甚至让他们来不及有表情。

  大部分的骑士,都睁着眼睛,他们无法理解,世上怎麽会有这种事,理应无坚不催的剑

阵,怎麽会这麽轻易的就被破了,而对方仅凭一人之力,竟能轻取此阵,继而取了这百多人

的性命。

  他们无法理解啊!

  其实,也真是他们运气太糟,不动真剑固然是近终极的武学,超凡入圣,不受一切世俗

条件所限制,但在李煜的手底,并无法发挥出那毁天灭地的绝大威力。

  只是,适才双方交剑,恰逢李煜初悟剑道,体内澎湃真气作释放、统合的紧要关头,新

星爆炸似的能量,先与抵天剑阵对撞,在两力僵持不下时,不动剑气趁虚而入,恰好是体内

护身真气最弱的时刻,而每个人的内力互通,剑气也就无远弗至,立时给震断心脉而亡。

  举剑微视,晶莹白光逐渐消褪,剑刃又回复成斑驳的木纹,李煜还记得,当不动剑气灌

入其中时,整柄剑轻犹胜羽,剑身璀璨有若白玉,光华辉映,彷佛是最美丽的新雪。

  这柄“明肌雪”,是寒山老师相赠的叁礼之一,看来,便是一柄专为不动真剑所削制的

神兵。

  正自思凝,头顶轰然一声响,只见壁顶岩洞口,清亮的月光,笔直照射至高台。

  “不好,把正事给忘了。”

  顿足一点,飞身急掠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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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台上,画了一个简单的魔法阵,在中央,烛火摇映里,一名黑袍魔法师,正姿端坐,

口中念念有词;在他脚边,爱菱给绑住手脚,侧躺台上。

  爱菱双眸紧闭,大概是给什麽东西迷昏过去。看来血色还很是苍白,不过,肌肤已经重

新生长,已经脱离生死关头了。

  见到爱菱无事,李煜心中一颗大石落了地。苏生水槽的效果一如预期,只要把爱菱带回

,好生疗养,再过些时日,便可痊愈,自己的责任也就了了。

  把目光转向魔法师,只见他怀中一枚黑色菱状晶体,迎着月光,妖异的脉动,彷似自有

生命一般,让人产生恶心的不快感。

  魔法师全神贯注,念着专属的咒文,额上冷汗涔涔,显是行功到了紧要关头。

  “累我辛苦一月,原来黑曜镜是这副德行。”

  李煜微笑前行,他剑道已成,功力远胜昔日盛时,虽说於魔道不熟,但既然对手失去抵

抗能力,便也无所畏惧,趁机大打落水狗。

  “喂!老兄,我知道你现在还不了手,不过呢,反正我不会魔法,就是现在杀了你,你

大概也不会生气吧!”

  说着讥讽的话语,李煜慢慢提起剑来……

  忽地,高台上电光似冒,两对电蟒由台上四角,吐着嘶嘶火花,飞射而来。

  “好家伙,原来还埋了後着!”

  李煜不闪不避,将剑气散於体外,待电蟒缠身之际,大喝一声,将剑气爆发出去。

  “喝!”

  不动真剑的剑气,与“终极”同质,李煜剑道既成,以他此时功力而论,只怕是乃师陆

游亦有所不及,轻轻挥,爆发出的冲击波,把电蟒瞬间震至灰飞湮灭。

  魔法师见状,心内更是惊骇,当下缓缓伸出手来,向脚边的爱菱碰去。

  “不要乱动。”

  轻轻微笑,李煜寒声道:“我劝你最好不要乱动,就算你把刀架在她脖子上,我敢保证

,在你手指还没动以前,你的脑袋会先不见。”

  被这麽一恐吓,魔法师又将手缩了回去。

  “在此时杀你,我胜之不武,算了,取回黑曜镜,留你一条命吧!”

  毫无忌惮地抱起爱菱,李煜伸手去取黑曜镜。

  似乎察觉双方实力差距太远,没有反抗馀地,魔法师倏地发出尖啸,满怀怨毒地瞪了李

煜一眼,咬破口唇,一蓬鲜血激在黑曜镜上。

  李煜一惊,知道这是以本命真元催逼法力的邪术,可能是要使用某种血咒锁魂的濒死术

法,为策安全,还是先撤离为妙,主意一定,抱着爱菱掠身急退,飞下高台。

  说时迟,那时快。

  染上鲜血的黑曜镜,突然绽发出惨绿色的光柱,跟着,一声尖唳,恍若冥府万鬼齐鸣,

惊破云霄,震的整个洞穴土石摇落,山愁地惨。

  “哎、啊……”一道赤红色的身影,夹带浓厚的血腥味,自光柱中急速射出,还没露出

整个身子,利爪一伸,竟将魔法师的心脏给扯了出来,捏成稀烂。

  “什麽东西!”

  李煜此时正飞身下台,尚未落地,听得上方惨嚎,知道定有巨变,警戒心提至最高,这

念头刚起,忽然血腥味大盛,一道劲风,以难以想像的高速,在前方响起。

  “桀桀桀……”怪声响起,李煜忽觉得臂上一轻,竟是给来人把爱菱抢去,这一惊非同

小可,反手递出“明肌雪”,对准风声最劲处,一剑直刺过去。

  “桀桀……”叫声中显然有几分惊奇,面对这直取要害的一剑,来人亦不得不出手格挡

,但见来人挥臂一击,一枚沉重的金属球,夹带劲风,朝李煜砸去。

  李煜这一剑却只是虚招,一引得对方出手还击,立刻揉身抢进,想趁机夺回爱菱。

  “呼!”

  李煜手尚未伸出,金属球的一砸,速度、力道均强的无法想像,後发先至,已然砸至面

门,总算李煜变招奇速,千钧一发之际,把头往後一仰,险险避过了这破脑一击,只要再迟

片刻,当场便脑袋开花。

  “怎麽会?”

  避过了金属球,但挥动时所激起的劲风,却犹胜实质,李煜只觉得面门一痛,彷似给人

用数根巨木狠狠砸中,忙运剑气护体,却还是给打的鼻血横飞,痛的流出眼泪。

  这等功力,远胜当今世上许多成名高手,只怕已是叁贤者那等级数,这黑曜镜到底发了

什麽疯,竟招出这等怪物!

  对手功力高的难以想像,又残忍好杀,如果让爱菱在它手里多留半刻,哪里还有命在。


  想到这点,李煜竟不抽身,喷着鼻血,再次逼近,趁来人变招未及的刹那,夹手将爱菱

夺过,不敢逗留,飞身而退。

  “桀桀……”对方似乎没料到李煜有这一手,只气的呱呱乱叫,正想飞掠截击,只觉得

肌肤一阵裂疼,却是李煜在退走时,预先以“明肌雪”划下数道剑气,阻挡追击。

  “呱呱桀……”

  “怎会这样,他的身体是什麽做的?”

  来人怒啸一声,爆放的冲击波,竟将伏设的剑气全数震溃。

  虽李煜未尽全力,但那数道剑气,也足以令任何特级高手受招重伤,这怪物居然说破就

破,毫不停顿,怎不令李煜为之失色。

  震开剑气,对手立刻便要杀至,李煜反手出剑,预备与对手一决高下。

  “桀桀……”来人又是一声尖鸣,正要有所行动…

  “阿古难他……桎怛奈难耶”

  “轰!”

  随着一声暴喝,劲风再响,五枚庞大火球,带着足以烧尽一切的灼然热劲,交织成大片

火墙,席卷天地,先後射至。

  那怪物发出长啸,抖手打出一道爪劲,直奔火墙。

  爪中夹带的阴劲,冰寒刮骨,受此一击,火墙“嗤嗤”声不绝,五颗火球给灭了叁颗,

声势大减,眼看便要熄灭。

  “桀桀桀……”怪物发出得意的鸣叫,它嗜战如狂,这时战兴大发,忍不住长声高呼。


  自它出现以来,李煜只能闻到强烈的血腥味,感受到扑面的劲风,而看不到人形,并不

是这怪物会隐形,而是魔族的顶级高手,大都练有藉物潜形的功夫,这怪物的速度高绝,又

藏身於风中,李煜虽能确定位置,却是见不着它的模样。

  本已被爪劲压制的火墙,不知受到什麽力量催发,忽地炽盛再燃,火焰更转升为紫色高

温,熊熊烈焰,在极近距离的助攻下,朝那怪物击去。

  “桀桀……”怪物不虞有此一变,险些中招,气的乱吼乱叫。

  一振臂,又是一道爪劲,抵住火墙,但见火网熊熊,阴风惨惨,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


  “咦!这是……”

  李煜瞧出来,火网主人正是前日助他免过走火危机的那人,此时李煜神智清明,一见之

下,登时认出来人武功路数。

  “魔门十大绝学,炎系魔武排行第二的炼阳手…这人也是来自魔界!”

  自与那怪物交战以来,直至现在,李煜方脱离屈守的困境,得以主攻,更知道那怪物武

功太强,眼下也管不得插手的是什麽人,李煜放下爱菱,反臂抽出明肌雪,剑随意转,一式

“砌下落梅如雪乱”,白芒爆射,整个人化做一道剑光,趁着那怪物陷入僵局,朝它背後笔

直钉去。

  “桀桀!”

  面对这举世无双的两面攻击,便是铁木真复生,胤祯亲至,怕也不敢正揽其缨,来人悲

啸一声,两手交挥,轰出两团霹雳气芒,迎向火墙、剑气,本人却如火箭似的,朝上急冲。


  “轰隆……”但闻爆响连连,来人竟是钻破石洞,飞出地面了。

  李煜不动真剑斩出,势如破竹,将气芒劈的四散消化,哪知手臂还是给反震力震得酸麻

难当,而其中更有一丝阴寒劲道,沿着手臂上升,侵蚀血肉,还隐有爆破之力……

  “我的老天,该不会是……”

  想起那门耳语中的超级禁忌武学,李煜更是大惊,不敢怠慢,急运不动剑气,把入体异

劲尽数驱除。正犹豫是否要追击,头顶上,如风起云涌,大气震动,传来了极高能源反应的

气。

  火墙後,一个雄浑的男子嗓音,沙哑道:“不好!”

  李煜身子一震,登时省悟,它既破顶而出,身手得以伸展,必是要施展毁灭性的强力招

式,把整区地底连同敌人一起摧毁,以现在所感受到的气来判断,那甚至足以轰掉半座山。


  “我去追!”

  火墙中人既肯相助,必然是友非敌,再说,从那“炼阳手”想来,来人绝不会伤及爱菱

,既知如此,李煜撂下一句,便自刚撞出的洞口射起,追击敌人。

  刚掠至洞口,只听得一声清吟,初如击玉,如扬琴,後而竟若千百颗天雷齐鸣。

  强大的气,自极远处驭电破空,高速逼近,只见天空中云层,如万马奔腾,不住往两旁

散去,显是来人功力之强,已经到了能令天地风云为之色变的地步。

  又有绝世高手到了。

  “桀桀……呱呱……”却见一道硕大无匹的身影遮住半个天空,激起狂风怒嚎,大气撼

动,一时之间,空中电光流窜,霹雳之声连响不绝,那庞大物体迅速掠过,之後,一切重归

於平静,连那刺耳的“呱呱”声,也随之消逝。

  急遽的转变,让李煜瞧的目瞪口呆。看情形,不知是何方高人忽然驾临,将那怪物带走

了。

  “这怪物的功力已经够高了,居然还有人能将之制服,武学之道,真是深不可测啊。”


  震撼之馀,李煜感叹不已。

 ****************************************************************************

  回到洞内,火光仍在,火墙却已不见。在烈火中,隐隐现出一名男子的身影。

  李煜落地,收剑於腰,微一拱手,正欲发言,“火人”已抢先一步,道:“李公子神剑

,我闻名已久,今日一见,果不虚传,令我受教了。”

  给这麽一赞,李煜红了脸,讪讪地忙称不敢。

  他个性高傲,若是任何人如此奉承,必然嗤之以鼻,但这句话既是出於同属“天位”级

数的高手,那意义便又不同,再说,知道自己名声远传魔界,饶是李煜不重名利,也还是听

得心头一热。

  “我辈武道中人,是就是,非就非,公子不必过谦。”一伸手,旋动气劲把地上的爱菱

带起,冉冉运来,“火人”道:“贱名朱炎,是师傅的首徒,爱因斯坦是我的小师妹。”

  李煜一愣,随即会意,“爱因斯坦”应该是爱菱的全名吧!

  爱菱这个名字,是到人间界後为方便而缩写的。

  至於朱炎的身份,李煜却在先前便已料到,炼阳手是魔门十大绝学之一,所修成者,多

为历代魔界名匠,而朱炎两次出手相助,自己却与他毫不相识,唯一的解释,便是爱菱的援

兵。

  想到这里,李煜不禁有些奇怪。看来,隆·贝多芬对女儿并非毫不关心的,否则,又怎

会派大弟子一路跟随呢?

  彷佛知道了这念头,朱炎抱着爱菱,笑道:“我这小师妹,还没有办法体会师傅的苦心

,令公子辛苦了。”

  “不敢当!”

  “爱因斯坦既然有伤,我必须立刻将她送返魔界,公子对爱因斯坦的照顾,我一门足感

盛情,他日若旅行魔界,请至敝处一游,我必倒履相迎。”不知道是不是两族间的用语不同

,还是硬想把话说的文雅些,朱炎的用词听来有些生硬。

  “客气了……这里有一物,还请朱炎兄交还爱菱。”李煜微微笑着,自腰间解下一皮囊

,平手托起。

  朱炎弹出一道指风,将锦囊吸入火中。

  “如此,告辞了。”似乎知道皮囊里的东西,朱炎的语气显得很温和。

  “不送。”

  火光再盛,当一切归於寂静,洞内冷风清清,该走的,都走了。

  朱炎走了。

  爱菱也走了。

  而朱炎临走时的一句话,却在洞内回响不休。

  “今次能在奇雷斯手底全身而退,是你我的大幸,但此人个性暴戾,日後恐将对公子不

利,请李公子多加防范。”

  一场旅程,就此落幕,对着头顶一轮明月,回想前事,李煜不由亦是感慨良多。

  这趟旅程,影响实在太大了,如果没有这一番际遇,这一番历练,即使一年期满,只怕

自己仍是茧中之蛹,永无破茧成蝶的一日。

  “脱胎换骨,原来是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李煜喟然轻叹,从这刻起,他算是获得了彻底的新生,要与陈腐的过去一刀两断,接下

来,只要接回思念的那人,便可重以真面目见人了。

  在众多的尸体中,花风云双眼未闭,双手紧握剑柄,兀自心中不甘。

  “可怜的家伙,到头来,你也是被一个名叫‘李煜’的枷锁给绊住,不能脱身…不过,

说起来你和我可真像啊…”

  似乎有些兔死狐悲,李煜甩甩头,为了撇开不快的牵扯,他转念想起爱菱,喃喃自语。


  “想不到最後竟然没能和那笨女人告别,有些遗憾啊!”

  激斗一日,突然冷清下来,李煜不由得有些寂寞,正想离去,忽然听见西方石壁後隐传

呼吸声。

  “谁?”

  连续的打斗,令李煜警觉心一直高吊,几乎立刻就要拔剑,待得看清,却是不禁失笑。


  只见西方壁角阴暗处,一名骑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却是狼嚎骑士团的长年杂役,陈

由。他胆小怕死,又是武艺低微,排剑阵自也轮不到他,没想到却因此逃过一劫,再看到李

煜、朱炎、奇雷斯的激战,吓得屁滚尿流,昏了过去。

  看他这等丑态,李煜自也懒得下杀手,低笑道:“我曾说过,若是那女孩不治,便血洗

狼嚎,令此处没有一个活人,既然你们照作了,我就留下你这一个活口吧!”

  语毕,迈开大步,飘然而去。

  两场大战,虚耗了一日,论惊险,前一场激战时间虽长,却远不及第二场那样星驰电闪

,变外生变,时时刻刻皆有丧命的危险。

  可笑的是,从开战到最後,除了李煜本人以外,剩下的叁方,俱是只闻其声而不见其人

,打了一场没头没脑的混战。

  想起朱炎临走时的话,李煜喃喃道:“它叫奇雷斯啊…”

  以个人功力而言,除了陆游本人,李煜想不出哪个人可以和它相提并论,不过……

  只要再过得数月,能将不动真剑的要义,了悟的更为纯熟,那时候,任是再强高手,自

己也无所畏惧,倒还希望能找到这样的绝顶高手来练练剑咧!朱炎的话,看来是太多虑了。


  “不过,最後一个出现的,是谁呀?怎想不起来人间界有这样的高手呢?”

  想不出答案,李煜摇头叹气。

  一直到几年以後,李煜游学魔界,对於魔门知识领悟更多,那时候,他才明白,自己今

日有多麽幸运。

  奇雷斯,又名弘历,是今任大魔神王胤祯之子,个性喜怒无常,残忍好杀,靠着一手天

魔功,和与生俱来的疯狂战意,纵横魔界,难逢敌手。它个性极为凶残,不管高兴或生气,

往往一时兴起,大杀无辜出气,冤死在它手底的生灵,成千上万,人称“魔族中的魔族”。


  奇雷斯嗜战如狂,又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底,到最後,甚至悍然挑战乃父胤,一场大战

,奇雷斯被打成重伤,背钉封魔针,四肢锁上炼魔镣,拖命而逃。

  追兵穷追不舍之际,恰好开了一道往人间界的通道,奇雷斯顺势来至人间界,大闹一场

,若非最後及时被驱逐,以李煜剑术初成,尚嫌运转不灵的今时,便算与朱炎联手,也是败

多胜少,更别说其後所带来的人间浩劫。

  至於後来出现,逐走奇雷斯之高人的真面目,则更是教李煜为之目瞪口呆。

  造物主创世之後,为了维持人间界的力量平衡,特别遗下五头巨龙,暗中监察世间,亦

即是升龙山上,龙族的五大龙神。

  奇雷斯来至人间,以其强横无匹之实力,若让其到处乱走,莫说力量平衡将被打破,人

间界将有多处化为炼狱,是以,龙神只得离开升龙山,将奇雷斯予以驱逐回魔界。

  换言之,若非是龙神及时莅临,这场由黑曜镜所引发的浩劫,後果将不堪设想。

  不过,自此之後,李煜就被奇雷斯盯上,双方数次交手,两败俱伤,更因此酿成了不少

遗憾,此即是李煜不听萧寒山之言,终至引发其“十年剑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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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鲁曼历 五六0年 十二月十四日 香格里拉香桂广场

  夕阳西下,晚霞的红光,斜斜照映,将广场的石子路,染成一片火红,倍添艳丽。

  有一群人,踏着泄气的脚步,走进广场。他们是流兵,前几天,因为得到了老战友落草

荣发的消息,想去投奔,哪知走到中途,老战友已经被当地的骑士团所剿灭,兵败身亡,他

们被迫撤回,想到还要继续过无止境的游荡日子,心里这股丧气,是不用说了。

  为首的大饼脸胖子,盘算着目前可用的款子,已渐坐吃山空,看来,得要把手上的金饰

变卖了。前阵子,就在这广场之上,有个不长眼的小侏儒,笨笨奉献了身上的金饰,还被他

们骗去城门口,苦候那根本不会出现的人,後来没了消息,他们自也毫不关心。

  本来金饰早该脱手了,不过,胖子认为,这金属的材质不明,仓促脱手,怕自坏商机,

是以迟迟不肯就地变卖,现下活动经费将尽,只得找地方卖了,谋个出路了。

  走进广场,赫然发现,平时他们一夥人所爱坐的南首座位,给人捷足先登。广场面积甚

大,而南首座位又甚多,那张桌子是个九人位的长桌,那人放着旁边大堆单人位不坐,独自

大剌剌地在此占位,显是找碴来了。

  占位的,是个男子,身上披了件大大的披风,盖住大半边身子,额头上圈了一圈白色头

巾,背後背了个长形包裹,模样甚是英伟,却瞧不出实际年龄。他自斟自酌,一副悠闲畅快

的模样。

  胖子看到这副模样,心里着实有些嘀咕,在香格里拉日久,要说结仇,也着实有了好些

仇家,可别是给寻仇上门了,自己这一行九人,全是骑士,论实力,足够承担任何的硬碰硬

,就是要小心,别中了人家的奸计,败的不明不白。

  正要出声,那男子一声长笑,率先发言。

  “众家兄弟,上哪发财去啦!这麽好的生意,也不通知小弟一声,真是枉费了大家老战

友、好朋友一场啊!”

  队里的红鼻老六,脾气最是暴躁,此时哪管其他,伸掌往那男子肩头按去,喝道:“兀

那小子,少来这里乱认朋友……”

  话没说完,红鼻老六的一张脸,连带那红色的酒糟鼻,忽地全成了惨白,只听他一声不

哼,仰天便倒,也不知那男子施了什麽手段,竟令他气绝身亡了。

  胖子心中骇然,知道这是顶尖高手的真气传劲,敌人有这等功夫,若是当真寻仇而来,

那自己这些低层骑士,决计不堪他一击的。正自心慌,忽然瞥见在披风下,那男子的右手,

被层层绷带所包扎,胖子心下一惊,想起传闻中那人的打扮,两相对照,差没口吐白沫,颤

声道:“你……你是……”

  男子的表情,仍然在笑,但笑意里已无半丝欢愉,倒像是猫捉老鼠时,玩弄猎物的尖锐

笑容。他笑道:“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前些日子,我们还一起喝酒、赌排九、招妓咧!诸位

朋友都不记得了吗?”

  一旁的骑士,见到同伴突然倒地,纷纷大怒,拔出光剑,想趁乱把这男人斩成肉酱。

  “唉!翻脸不认人,世态炎凉啊!”

  男子脸上的笑容敛住,对着几柄光剑,竟不闪避,伸出右手食指,对空虚点几下。冲上

来的骑士,只觉得身体如遭电殛,手脚麻软,一个个倒地不起。

  “天……天亟剑!”胖子惊呼道:“你是…逐魔…浪人……韩……韩…”说到这里,想

起传闻中这人的辣手,只惊得牙齿打颤,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错,还认得你韩特大爷的天亟剑,总算是见过世面。”

  韩特冷笑道:“你等无赖,连我都不识,也有胆子冒我韩特之名行骗,嘿嘿,好大的胆

子呐!”

  行赃撞着这棘手人物,胖子怕得跪在地上磕头,连叫饶命。

  “哼!要是以往,定将你等大卸八块。”韩特脸色稍和,道:“不过,今日我重逢故友

,心情不错,交出所收赃物,饶你一人不死。”

  这话说了等於没说,胖子的那一夥人,除了他本人以外,剩下的人在倒地同时,就已了

气。不过,对胖子而言,能逃得一命总是大好,连忙将装有爱菱饰物的皮囊,双手奉上,还

连带贡献出许多掠夺所得。

  韩特也不客气,将这些贡品尽数收起,扬长而去。

  他没有兴趣宰了这胖子,也无意杀他为民除害,会被这种人所骗,受骗的人自己就该检

讨,此行,也是受故友之托,代为取物。

  “不过,挺奇怪的,他什麽时候这麽爱替人出头了。”想起故友种种,韩特不禁微笑。


  “该不会,是给那女孩人迷上了吧,听说是个没身材的小鬼…啧啧!口味太差了,真是

饥不择食了啊。”

  将东西送到天香苑,然後,准备与老友庆祝劫後重生,大醉一场,如果,老友还能活着

回来的话。

  对於这点,韩特毫不担心,那麽大的劫数都害他不死,这点小事,哪会要他的命。

  背着阳光,无视於广场众人的议论纷纷,逐魔浪人消失了踪影,只是,连他自己都想不

到,仅仅数年之後,他将与“没身材的小鬼”有段冒险之旅,而且…非常难忘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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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未死,重出江湖,功力更胜从前”、“李煜一人尽诛狼嚎骑士团”的消息,在半

个月後,靠着流浪至香格里拉的陈由之渲染,轰传了整个江湖,武林习剑之士,无不撼动。


  一个月後,李煜正式再入江湖,剑试天下,从南至北,连败当代剑术高手一百四十叁人

,期间,叁闯黑鲁曼皇城,最後一次,甚至在新年阅兵大典,众目睽睽之下,刺杀第叁军团

长曹彬。

  而後,秦淮血战一役,李煜力战黑鲁曼、武炼、自由都市同盟、稷下…各方围剿高手叁

百二十六人,全身而退,威震风之大陆。

  经此一役,“剑仙”之名,奠定了无人能及的地位,他更在香格里拉设招贤馆,款待四

方贤才,天下风骚无不敬佩。四大公子之首,“唐殇君”李煜,名扬鲲仑,成了四个大陆皆

知的传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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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

  “不错啊!看你的样子,不动真剑已成。虽然天流终生无望,但依你求剑之心,此剑当

可名曰天痕。”

  “天痕?”

  “不错,正是天痕不动剑。日後你若远行,当可恃之与天柔不动剑,争一日之短长。”


  “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像老师一样,晋身天流,那时候,我的剑会是天下无敌吗?”

  “这个啊…说无敌,好像没那麽了不起,不如这麽想吧!自在门只有不败的剑,与无敌

的人。”

  “叁礼相赠,你好生收藏,将来自有大用,我要去了。”

  “……”

  “以後的人生,就由你自己一手来操控了。我不会勉强你要放弃仇恨,假如你还是想建

国复仇,掀起腥风血雨,大杀一场,那也由得你。练成绝世剑法,却连憎恨的权利也没有,

这种人生有不如无……不过啊!呵呵……只以复仇为目标的人生,这样的生命,不是也太狭

隘了吗?”

  “……”

  “传你武学,固然是为了不使此技失传,不过,正如我对每个弟子说的,我并不是为了

要让你不幸,才教你武功的啊!…往後,好自为之…喂!你在干什麽,两个男人老狗,不要

来这一套,很难看的!”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万福金安!”

  “免礼免礼,你小鬼也万福金安…我去也!说老实话,能收到你这麽优秀的弟子,我很

欣慰,如果你能够多陪我些时日,有些东西就可以多教一点了……”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

  “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你乖乖让我把话讲完!不是我自夸,在炼丹、房中术上

面,我也是……”

  “叩别恩师……”

  “哇!你这个笨蛋弟子,实在是有够不受教,连听我把话说完都不肯…哼!别以为我不

知道你在想什麽,你一定是嫌说,对方是糟老头,听他的话没有意思,对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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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小语

  第六篇结束,爱菱篇总算完了。爱菱、莫问的旅程,就此告一段落,不过,如果用全部

的人生来看,他们要走的路,都还很长呢!

  在往後的日子里,他们也会继续面对更苦、更悲伤的旅程,会有许多的同伴,和他们一

起共度,也就是这些不同的旅途,一点一滴的,构成了整个风姿世界。

  爱菱篇是殒星篇以後的作品,从叁上中到叁下初,用掉了近半年的时间。写作的蓝本,

是藤田河日郎老师的一个短篇作品,叙述木偶公主与下忍的故事。

  写作之初,我脑里只有李煜对烧焦的爱菱,大吼:“大笨蛋!人死了,不就什麽都作不

成了吗?”这一幕。

  换言之,整部爱菱篇,可以说是从这短短一句话演伸出来的。

  原本我只打算写一部两、叁万字的短篇,结果……一如银河篇以後的职业病,为了架构

剧情,侧写人物,不得不七加八减的增了许多部份,由一篇变成六篇,当初预定每篇一万五

千字打住,结果写到最後两篇,又破表了。

  李煜的设定,很奇怪,他的蓝本,是藤田老师作品中的那名下忍、“咸蛋超人”中的天

才超人、“五星物语”的凯渊,这叁人的混合。

  当初是想,我要写一个天才,这个人只要是有关於剑的部份,一学就会,不学也会,就

像天才超人一样,只要说“因为我是天才”,就能打倒敌人。因为这样,就要找一个天才型

人物来命名,在几次翻阅史册後,李煜这个角色就出来了。

  这样的角色,试验性质很高,也因为他的成就主要来自天分,所以,李煜是“剑仙”,

练的也是纯靠天分的“不动真剑”,像他这样的个性,是打死也成不了“剑圣”的。

  爱菱这个角色吗……没有什麽好说的!

  写爱菱篇,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因为仔细想想,这两个人走在一起,很难发生什麽有

趣的故事,结果就变成一个人老是回忆,另一个整天耍白痴。武打场面写的更烂,下笔的时

候,思绪很不能连贯,光是第一集我就重写了叁遍,虎二现在看到的,是第叁版。

  本集许多东西都还在设定中,最後一幕简直写到没力,朱炎、奇雷斯、龙神的形象全都

是混过去的,那个魔导师更可怜,出来还不到叁面就完蛋,我连名字都懒得想。会出现这种

烂帐,纯粹是作者的能力不足,自我检讨之馀,也请各位继续鞭策。

  爱菱篇的下一篇是什麽?先别问我,我要去赶几个报告,笔者的成绩只是普通,整天写

东西,多少有点顾此失彼,所以,就请各位多多见谅啦!请大家多多给予意见,我常常是信

箱收到了信,才开始动笔,所以说,风姿大半的作品,都是被读者逼出来的。也请大家多多

鼓励其他的作者,看到讨论版上都在讨论风姿,我很开心,不过,我更希望看到,讨论版上

热烈的讨论各家作品,百花齐放。

  敬祝各位多福多寿  万福金安

  Roson

  9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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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死亡
是一场悲剧;

一百万个人的死亡
只是一个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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