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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aaaaa (泡泡龙), 信区: Fiction
标  题: 6
发信站: 听涛站 (Mon Dec 20 14:19:04 1999), 转信

  那麽,那两个人一定是「时间会所」的会员了,要查一查「时间会所」,应该
不是
难事!
  我决定立即去进行调查,我付了账,迳自来到了警局,我并没有将我的调查所
得告
诉任何人,因为米轩士他们,已替我安排好了单独工作,只不过警方要给我一切方
便而
已。
  我到资料室中,要找「时间会所」的资料。  但是,七八个资料员,足足忙
了半
小时之久,找出了好些我从来也未曾听到过名字的会所和俱乐部,但就是没有时间
会所

  最後,资料室主任道:「我著这间会所,不是本埠的,或者他的成员是几个人
,根
本不在警方的纪录之中!」
  我走出了资料室,来到了警方为我准备的临时办公室之中。我或者是将事情看
得太
容易了,我以为只要一找,就可以找到那个「时间会所」。却未曾料到那个会所,
根本
不在警方
的纪录之中。  但是我也一点不沮丧,因为既然有了名称,要找这个会所,总不
应该
是太难的了!
  在那三天中,我通过了报界以及各种公共关系的机构,查询著有关「时间会所
」的
事,但是所有的答覆,全是一样的三个字,不知道!
  资料室主任或许讲得对,这间会所,根本不是在本埠,说不定是属於一个很偏
僻的
地方,是由几个人组成的,我就根本无从查起了!
  但是,为什麽外地的一个会所的铜牌,会在本埠出现,而且,与之有关的人,
那麽
神秘?
  所以,我还是不肯放弃,还是向各方面查问著,又过了十天。我尽了那麽大的
努力
,又过了那麽多天,而仍然查不到「时间会所」是一个什麽样的组织。那实在使我
灰心
了,我开
始怀疑这个线索,是不是有用来。  那个铜牌,是我从流氓处得来的,会不会那
也根
本是掌握了神秘力量的人的一种安排,好令我在虚无的假线索中浪费时光,得不到
任何
结果?
  我想到了这一点,再回想当时在铁皮屋中的情形,总免得这可能性不大。  
当天
晚上,我是闷闷不乐回到家中的,事实上,这几天来,我一直在闷闷不乐之中。
  当我才踏进家门的时候,我听到一阵震耳欲理的喧闹声,但我一走进去,声音
立时
静了下来。
  我看到有十几个少年人在客厅中,他们自然是白素的客人,其中有的是她的亲
戚,
有的是她亲戚的同学,或者亲戚的同学的朋友。
  我如果心情好,自然也会和他们谈谈,一起玩玩,但现在,却只是略向他们打
了一
个招呼。
  他们倒很有礼,一一称呼著我,那时,白素也走了出来,她笑著,道:「我一
听得
静下来,就知道一定是你回来了!」  我挥了挥手,道:「你们只管玩,别理会
我!

  白素关切地望著我,叹了一声,道:「怎麽,还没有找到时间会所?」  我
点点
头,转身待上楼去。
  在那十几个少年之中,有两三个人叫了起来,道:「时间会所,想不到卫叔叔
也喜
欢他们。」  我呆了一呆,立时问道:「什麽意思?」  「时间会所啊!」一
个少
年人道。
  「你说的时间会所,是什麽意思?」我连忙问,心中著实紧张。  那少年人
用奇
怪的眼光望著我,道:「时间会所,是一个乐队啊,他们专奏最疯狂的音
乐,虽然现在还不很出名,然而会成名的。」  一个乐队,时间会所,是一个乐
队的
名称!  我的确从来也未曾想到这一点!
  我一直以为它是一个俱乐部,一个组织,所以从来也没有想一想,本埠的乐队
之中
,可能有一个叫「时间会所」的。
  我迅速地转著念,这种专演奏疯狂流行曲的乐队,大多数是由年轻人组成的,
而那
流氓却告诉过我,和丁阿毛接头的是两个中年人。
  我想到那可能是名字上的巧合,但无论如何,这是我半个月来,第一次有了收
获。
  我问道:「什麽地方可以找到这个乐队?」
  我的话才一出口,便有好几个人叫了起来,他们叫道:「好啊,卫叔叔带我们
到金
鼓夜总会去!」
  我虽然不常去夜总会,但是对於夜总会的名字,我也不致於陌生。但是我却未
曾听
到过这个夜总会的名称。是以我反问道:「金鼓夜总会?」
  「是的,」一个女孩子回答:「那是一个地下夜总会,有著一切年轻人喜欢,
老年
人讨厌的玩意,我们的家长都不准我们去的,时间会所就在那里演唱。」
  我立时沉下了脸,我一沉下脸,那些少年人便没有刚才那样高兴了。  我神
情古
板地道:「如果你们的家长都不准许你们去,那我也不会带你们去!」
  我听到了好几下叹息声,是以我又补充了一句,道:「你们自己也不准去!」
  
有好几个人道:「我们不会去的,卫叔叔。因为我们全是受过教育,有教养的好孩
子!

  在那几个人讲完之後,我又听得有人低声道:「现在我知道了,天下最倒楣的
事情
,就是做一个有教养的好孩子!」
  我了解少年人的情形,但是我也无可奈何,一代教一代。全是那样传下来的!
  
我又问了那金鼓夜总会的地址,知道那是二十四小时不断开放的,是以我立时出门
,驾
车前往。
  要找到那地址并不难,但是要相信那是一间夜总会,那却相当困难。它在一座
大厦
的地窖中,门是最简陋的木门,但是有好几重之多。
  一直到推开了最後两重门时,才听到喧闹之极,震耳欲聋的声音。我只说那是
「声
音」,而不说那是「音乐」,虽然,它是被当作音乐的。
  我无法看清那究竟是多麽大的一个空间,因为那里面几乎是漆黑的。而事实上
,就
算是光亮的话,我也一样著不清楚。
  因为那里面,烟雾腾腾,我一进去,就忍不住呛咳了起来。我得小心呼吸著,
使我
不再呛咳,我真不明白,在那种污浊的空气之中,这麽多人,怎可能感到舒服,空
气是
人生存的
第一要素啊!  里面也不是全没有灯光,只不过灯光集中在一个小小围台上,灯
光自
上面射向那围台,就像是阳光透过浓雾一样,已大大地打了一个折扣。
  在台上,有五个人正在起劲地奏乐,一个女人,我猜她是全裸的,正在跳舞,
我只
能猜她是全裸的,而不能肯定她是全裸,那是因为她身上涂满了油彩,以致她看来
根本
不像一个
人!  我向前挤著,在我的周围,碰来碰去全是人,那些人也不像是在跳舞,他
们只
是紧靠在一起,在抖动著身子,我推开了一些人,四面看著,想寻找侍者。
  可是我失望了,因为看来,这里根本就没有侍者。  不过总算还好,我找到
了一
扇门,那扇门上,亮著一盏红灯,红灯下面是「止步」两字。
  我并不止步,而是推开了门,走了进去。  我首先必需找到这间夜总会的管
理人
,不然我是无法和「时间会所」乐队谈话的。门内
,是一条狭窄的走廊,在走廊的两旁,还有几房门,我才走进去,便看到一个人,
那人
看到了我,呆了一呆。
  我已迳自向那人走去,从那人的神情上,我已可以看出,他对我饱含敌意! 
 我
来到了他的身前,他才道:「什麽事,你是什麽人,没有看到门外的字麽?」
  「对不起,」我笑了笑:「我不识字。」  那人充满了怒意,道:「你想干
什麽
?」  我又走前了一步,几乎直来到那人的身前了,我道:「我想见一见这里的
经理
。」
  那人直了直身子,道:「我就是这里的经理。」  我冷笑了一声,道:「很
好,
我们来谈谈!」
  我不等他对我的话有任何反应,便突然伸手,在他的胸前,用力一推,将他推
得向
後,跌出了一步,我也逼前一步,一脚踢开了他刚才走出来的那房门,那是一个办
公室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当我一脚踢房门的时候,在沙发上,躺著一个几乎是全
裸的
女郎。她还招了招手,向我打了一个招呼,那令得我呆了一呆。
  而就在我一呆之际,被我推开的那人,已向我儿胸口一拳,打了过来。  我
被他
一拳击中,但是他也没有占到便宜,因为我还可以推起他的一拳,我立时双手齐
出,将他的衣服抓住,几乎将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  然後,我用力一摔,将那
人摔
进了办公室,然後我向那半裸女郎大喝一声,道:「出去!」
  那女郎仍然懒洋洋地躺著,道:「你也可以将我摔出去啊。」  我冷笑著,
道:
「别以为我不会!」
  我陡地来到了那长沙发的一端,将那张长沙发直推到了门口,然後,我抬起长
沙发
来,在沙发底上,用力踢了一脚!
  然後,我放下沙发,那女郎已被弹出了门,我立时放下沙发将门关上,那经理
才来
得及爬起来。  他喘著气,道:「你还是快走吧,我要报警了!」
  我向他笑了笑,道:「我就是从警局来的。」  他呆了一某,然後嚷叫了起
来,
道:「好,你搜吧,我们这里,没有大麻,没有迷幻药,你搜好了!」
  我冷冷地道:「大麻和迷幻药,全在你们这种人的身体之内,你们这里的乐队
,叫
时间会所?」  「是的,触犯条例麽?」
  「兄弟?」我狠狠地叫著他:「别嘴强,那只是使你自己吃苦头,我可以随时
调两
百警员,在这里作日夜监视,那时你只好改行开殡仪馆了!」
  经理呆望了我半晌,不再出声。  我又道:「将他们叫来,全叫来!」  
「那
怎麽行?」他抗议著:「音乐要停了!」  「用唱片代替,索性将所有的灯光全
熄去
!」
  他望了我片刻,走了出去,当他开门的时候,我看到那半裸女郎,竟还维持著
我抛
出去的姿势,滚跌在墙脚下,看来,她好像很欣赏那种享受!
  我不禁叹了一声,我想起了阿毛,丁阿毛那样的少年,是不会到这种地方来的
,到
这种地方来,要钱,而丁阿毛他们,没有钱。
  但是我分不出丁阿毛他们那一批流氓,和沉醉在这里的年轻人有什麽不同。 
 也
许,他们之间的唯一分别,是在於丁阿毛一伙,他们伤害人,他们偷、抢,甚至杀

,而在这里的一伙,却只戕害他们自己。  但是他们自己也是人,所以实际上并
没有
不同,他们都在伤害人!
  我又想到了在我家中的那一群少年,奇怪的是,我想到的,并不是他们的生活
如何
正常,学业如何出色,我只是想到了那一下低低的叹息:「天下最倒楣的事情,就
是做
一个有教
养的好孩子!」  那是真正心灵深处的叹息,有教画的好孩子,有父母兄长老师
以及
像我那样的叔叔伯伯
,甚至还有阿婆阿公阿姨婶母舅父舅母姑姑姑父,等等等等的人管著,不许这个,
不许
那个,天下还有比这更倒楣的事情麽?
  我实在感到迷惑,因为我实在难以分辨出这三类年轻人究竟哪一方面更幸福,
哪一
种更不幸!
  我大约只等了十分钟,夜总会经理。便走了回来,在他身後,跟著五个穿花衣
的年
轻人。
  我本来就料定,这种乐队的组成者,年纪一定不会大,所以我看到进来的是五
个年
轻人,我也并不感到多大的意外。
  而且,我也根本不想真在这里获得什麽线索,我认为这个乐队叫著「时间会所
」,
和我要寻找的「时间会所」,只不过是一种名称上的巧合而已。
  我瞪视著那五个年轻人,他们进来之後,懒懒散散地,或坐或立。那经理道:
「就
是他们了,先生!」
  他在「先生」两字上,特别加重语气,那自然是表示对我的不满。我也知道,
在那
样的情形下,如果我好声好气,我什麽也问不出来的。
  所以我一开口,就立即沉声喝道:「站起来。」  有两个人本来就站著,我
的呼
喝对他们不起作用,而原来三个坐著的,只是用眼睛向我翻了翻。我再度喝道:「
站起
来!」
  一个坐著的发出一下长长的怪声,道:「嗨,你以为你是什麽,是大人物?」
  
我一下子就冲到了他的身前,厉声道:「我或者不是什麽大人物,但是我叫你站起
来,

你就必需站起来!」  我陡地伸手,抓住了他的花礼服,将他提了起来,同时,
用力
一掌,掴了下去。
  那一掌的力道著实不轻,那家伙的脸肿了起来,口角有血流了出来,他的双腿
也听
话了,他站得笔直!
  而且,那一掌,对於其他的两个人,也起著连锁作用,他们两人像是屁股上装
著弹
簧一样,刷地站起,我冷笑了一声,道:「你们的乐队叫时间会所,这个名称,是
谁取
的?」
  一个年纪较大的道:「是我。」  我盯住了他一会,自袋中取出一块铜牌来
,道
:「这块铜牌,是你车上的标志?」
  「是我的,」另一个人回答:「这本来是镶在我车上的,但已被人偷去很久了
。」
  「你们每一个人的车上,都有那样的牌子?」  「是!」他们都点著头。
  「被偷去的只是一块?是你的?」我直指著那个年轻人的鼻子。  「是啊,
这种
东西,人家要来一点用也没有──」  我不等他再讲下去,便道:「你叫什麽名
字。

  「法兰基。」他回答。  我厉声道:「我是问你父母给你取的名字,除非你
根本
没有父母!」  那年轻人呆了一呆,才道:「我叫方根发。」
  我又道:「方根发,你和丁阿毛之间,有什麽交易?」  方根发的脸上,现
出惊
讶之极的神色来,道:「丁阿毛?那是谁,我从来也未曾听过这个名字!」
  「你别装模作样了,你的车子,是一轩黑色的大房车,对不对?」  「对!
」方
根发回答。突然之间,他现出了一个恍然大悟的神情来,手一挥,手指相扣
,发出「得」地一声,道:「我明白了!」  我忙道:「你明白了什麽?」  
「有
人不断偷用我的车子,我的车子常常加了油,驶不到一两天就没有了,而且,哩数
表也会无缘无故地增加,那一定是有人偷用我的车子!」  我望了方根发半晌,
方根
发的话,倒是可以相信的。
  因为他们全是年轻人,而和丁阿毛接头的,则是中年人。可是我如果相信了方
根发
的话,那麽,我追寻的线索又断了。
  我来回踱著,突然间,我心中一亮,忙道:「你车子的这种情形,发现了多久
?」
  「足有半年了!」
  我忙道:「听著,这件事十分重要,你告诉我,通常你最长时间不用车子的时
候,
将车子放在什麽地方,你当作完全不知道有那件事一样,如果他再来用你车子的话
,我
会捉住他
!」  方根发摇头道:「我想你这个办法行不通了,我的车子好几天来都很正常
!」
  我瞪大了眼,我以为我如果隐伏在方根发的车子四周,就可以有机会捉住那些
人,
但是
我显然想错了,因为他们一定不会再继续使用方根发的车子了。  我摊开了双手
,挥
了一挥,这是一种校无可奈何的表示,因为我的一切追寻的线索,全
部断了,什麽也没有剩下,我不知道该如何进行才好!  我将那块铜牌留在办公
桌上
,向外走去。在门口,我略停了一停,道:「对不起!」
  然後,我向前直走了出去,我推开了门,烟雾又向我袭来,外面仍然一样混乱
,而
且,几乎是一点灯光也没有了,音乐仍在继续著,我好几次,脚踏下去,不是踏在
地上
,而是踏
在地上打滚的人身上。  我终於走出了那家夜总会,我走出来之後的第一件事,
便是
深深地吸一口气。  然後,我走过对街,呆立著不动。
  我该怎麽办呢?我实在没有办法了!  虽然我不是一个肯随便表示没有办法
的人
,但到了真正没有办法的时候,却也非如此不可了。
  我根本无从进行起,虽然我明知章达的死,是一个极其巧妙的安排,是一项真
正的
谋杀。但是和这件事唯一有关的人丁阿毛,却已死了!
  我发现了那种神秘力量,也感到了那股力量的威胁。但是我却根本捉摸不到那
种神
秘力量的一丝一毫,这真是令人痛苦莫名的事!
  我来到了车子旁边,我的动作,都好像是电影中的「慢镜头」一样,因为我实
在一
点精神也打不起来,我打开车门,坐在驾驶位上。  过了好久,我才发动了车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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