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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yan (竹子**CENET), 信区: reading&culture       
标  题: 《亦恕与珂雪》第二章 迷糊(4)
发信站: BBS 听涛站 (Wed Jun 23 20:03:01 2004), 站内

这种一路坚到底的形容词。

  连续看了几天的小说后,我便决定放弃这项研究的工程。

  因为我很害怕在耳濡目染下,我会把“我在海边等你来”这句话,

 
  说成“我默默地在静静的海边悄悄地等着你轻轻地来”。

  于是我只好试着去那家咖啡馆找寻灵感,动笔写小说。

  只可惜我没经验,光想主角的名字就花了三天。

  要不是那个学艺术的女孩出现,我可能还在咖啡馆内画飞箭。

  想到小说已经有了开头,我边走边晃着公文包,心情很轻松。

  走进公司大门,第一眼便看到总机小姐,她正接电话,没有理我。

  总机小姐姓曹,长得甜美可爱,很受公司男同事欢迎。

  当老总开始减薪时,因为她要继续待着,所以我决定留下。

  我甚至觉得公司里没有一个男生递辞呈的最大原因,也是因为她。

  我的个性是如果自觉做了傻事,就会觉得别人也跟我一样笨。

  从她第一天上班开始,她就很吸引我,我也很想更接近她。

  虽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每天碰面总会打招呼,点头微笑。

  但没多久我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又是迷糊造成的。

  那时她刚拿到公司给的名牌,把它挂在胸口。

  我跟她打招呼时,看了一眼她的名牌,然后念出:

  “曹礼妈。”

  我正觉得这三个字念起来的音好像常听到时,只见她收起笑容,

  瞪了我一眼。

  我搞不清楚状况,摸着鼻子狼狈地回到我的办公桌前。

  后来我才搞清楚,她的名字是曹礼嫣,不是曹礼妈。

  我很想跟她解释这只是我的迷糊而已,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成分,

  可是每次看见她时,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连续几天,她对我不理不睬也不跟我说半句话后,


  我终于鼓起勇气对她说:“曹……曹小姐,别来无恙吧。”

  她只是抬起头看一下我,然后说:“你别来,我就无恙。”

  从此以后,只要看见她,我就会因羞愧而有些害怕,甚至觉得她很凶。

  我的个性是如果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害怕,就会觉得她很凶。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很想接近她。

  我总会在起身去倒杯水时,偷偷看她一眼。

  大东说得没错,我如果减少偷看她的时间,小说会写得更快。

  如果她刚好跟我视线相对,我会紧张得把杯子的水一饮而尽。

  因为是热水,所以我常烫到,久而久之我的舌头便比一般人红一点。

  每天进公司时,我总会试着跟她打招呼。

  但我老觉得我的姿势和神情像极了在树叶间躲雨的猴子。

  今天也是如此。

  离开她的视线后,我打起精神,再度挺起胸膛,走向我的办公桌。

  我的公司虽然不算小,但承包的工程都不大。

  我的工作性质很简单,画画设计图,跑跑工地,偶尔出去开开会。

  虽然上班时会有很多空闲时间,可以偷空写小说,这是人之常情,


  但工作要敬业不能摸鱼乃是真理。

  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通常只要坐在办公桌前,我就会非常专注,像老僧入定。

  正因为专注,以致于常被电话铃声惊吓到。

  照理说,一个迷糊的人应该不会让人联想到专注这种特质,

  就像看到白雪公主不会联想到妓院一样。

  不过我的专注也是有所谓的生理时钟,只要快到下班时间时,

  就会隐约感到一股杀气,于是自然清醒,准备下班。

  按照惯例,我在下班前还会往曹小姐的方向看一眼。

  只要看到她起身离开公司,我便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公文包,跟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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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 (竹子**CENET)
这是最后一次谈论到爱  
从今以后  我将不会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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