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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xiaogua (认真毕设), 信区: Life
标  题: 卫生部推荐非典型肺炎治疗方案
发信站: 听涛站 (2003年04月06日18:13:38 星期天), 站内信件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朱玉  张景勇) 卫生部近日公布了非典型肺炎病例或
疑似病例的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诊断参考标准(试行)。
    推荐治疗方案为:
    (一)一般性治疗:休息,适当补充液体及维生素,避免用力和剧烈咳嗽。密切观
察病情变化(多数病人在发病后14天内都可能属于进展期)。定期复查胸片(早期复
查间隔时间不超过3天)、心、肝、肾功能等。每天检测体表血氧饱和度。
    (二)对症治疗:
    有发热超过38.5℃者,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
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温措施。
    咳嗽、咳痰者给予镇咳、祛痰药。
    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作相应的处理。
    气促明显、轻度低氧血症者应早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
    儿童忌用阿司匹林。
    (三)治疗上早期选用大环内脂类、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等,如果
痰培养或临床上提示有耐药球菌感染,可选用(去甲)万古霉素等。
    (四)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建议应用激素的指征为:有严重中毒症状;达到重症病
例标准者。应有规律使用,具体剂量根据病情来调整。儿童慎用。
    (五)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治疗原则为:温病,卫、气、营血和三焦辨证论治。

    (六)可选用抗病毒药物。
    (七)可选用增强免疫功能的药物。
    对重症病人的处理和治疗,请参考卫生部网站。
    非典型肺炎出院诊断参考标准:
    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未用退热药物,体温正常7天以上;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
;胸部影像学有明显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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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忆小桥流水边,
    清风垂柳共蹁跹。
        灯火已阑人已尽,
             执手笑看星满天。
※ 来源:·听涛站 bbs.tingtao.net·[FROM: 匿名天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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