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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herman (hehe), 信区: other
标 题: 查塔呼奇河畔谈汉奸1
发信站: 听涛站 (Thu May 4 22:35:46 2000), 转信
当人们指斥这人那人为汉奸之前,不妨扪心自问:凭藉的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
乃至伪正义的道德优越感,还是一种历史的公正的态度?
一九叁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一架专机从重 珊瑚机场起飞,下午一点抵达昆明
,云南军政首脑龙云率领僚属到机场迎接。舱门打开了,由空军司令周至柔陪同,
一位梳理穿戴得整整齐齐、相貌英俊的中年人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他尽量显得从
容,招手致意,拾级而下,与几张熟悉的面孔略事寒暄,便登车直驱龙云官邸。当
晚,他与主人谈至深夜。
第二天下午,他又带着十几位随行人员,直飞法属印度支那的首都河内。
没几天,一条重大新闻令中国和世界为之侧目:
「中国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从重庆出逃」。
汪精卫,忽然成了惊险小说中的人物。接下来的情节,有夜半刺客,日船北光
丸号秘密接应,上海密谋,赴敌国日本首都东京媾和,还都南京成立第二个国民政
府……
就这样,地位仅次於蒋介石的国民党第二号领袖,孙中山的忠实臂膀及其事业
的首位继承人,脍炙人口的《总理遗嘱》起草者,当年谋刺清摄政王事败被囚、视
死如归的少年英雄,拖着他那令世人瞠目的人生败笔,一步一步成为二十世纪最大
的汉奸。甚至可以说,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最着名的汉奸。
在朝野一致的愤怒声讨中,汪精卫度过了他一生最後的几年,终於日本战败投
降前几个月枪疮复发,赴日治疗。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日,一场美机空袭的第二天
,受防空洞的阴湿迸发肺炎,客死於名古屋。
汪精卫的卖国罪,早已盖棺论定。甚至在他出走河内,公开发表呼应日本近卫
首相第叁次对华声明的《艳电》时,就注定要被中国人唾弃、痛恨,罪责难逃了。
用一句俗话说,叫做「永远被钉在了历史耻辱柱上」。浙江萧山县海门镇,当地人
把汪精卫夫妇雕刻成两个真人大小的裸体跪像,围以石栏,唾迹斑斑,任人羞辱。
这是仿造杭州岳飞墓前,铁铸秦桧夫妇跪像的故事。日本投降,国民政府还都南京
,第一件大事就是把筑於梅花山中山陵旁的汪墓炸开,焚扬灰。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许多陈年往事从人们的记忆中渐渐淡去。当年中华民族最
大的敌人──日本,摇身一变为最大的投资商,又到中国开发经济来了。民族仇恨
可以如此轻易淡忘,恶邻可以迅速变为睦友,一切都可以转换、变化,唯有民族的
叛徒绝不能原谅。汪精卫仍然无形地跪在那里,接受世人的无情嘲骂。
中国人恨叛徒甚於恨敌人
中国人从来都是这样,仇恨自己营垒里的叛徒,远远超过仇恨敌人。叁十年代
在上海主持中共中央日常工作的周恩来,曾下令处决叛徒顾顺章一家八口,老幼皆
不放过。如果我们据此认为,周恩来嗜杀成性,那就错了。他只是对叛徒执行党的
纪律,虽然叛徒的家属并没有义务要服从纪律,也并没有违反纪律。
文革中的刘少奇,是被当做党内最大的走资派打倒的,但中共中央文件中,正
式罪名不是走资派,而是「叛徒、内奸、工贼」。这就给他定了死性,罪无可赦了
。走资派顶多是党内矛盾,可以改正,可以悔改,可以东山再起,甚至叁落叁起。
即使是死不悔改,如邓小平,也仍然可以保留党籍,以观後效。叛徒则不然,只有
死路一条。内奸、工贼也差不多。中共党内的整人专家康生,深知这一招的厉害,
他发动「抓叛徒」,一抓一个准。文革後期,江青也学会了此招,要整周恩来,挑
来挑去挑了一顶「投降派」帽子。为什麽单挑这一顶?因为投降派一「投」过去,
结果就是叛徒。经历过无数风浪,以善於在任何情况下沉着应对着称的周恩来终於
沉不住气,推进手术室前拼力大叫:「我是忠於党、忠於人民的,我不是投降派!
」
康生一生以抓叛徒为业,自己也有一块「叛徒」的心?,据说一 叁○年在上
海被国民党逮捕,旋即放了出来。直到去世前夕,他已经当上党的副主席,宠幸未
衰,他在昏迷中犹喃喃有词:「一九二○年,一九二一年,一九二二年,我绝没有
叛变;一九二叁年,我绝没有叛变;一九二四年,我绝没有叛变;一九二五年,我
绝没有叛变;一九二六年,我绝没有叛变;一九二七年,我绝没有……」惊恐之状
,不亚於周恩来。及至「四人帮」倒台,他们最大罪名也是叛徒:江青、张春桥曾
在上海被捕入狱变节,姚文元是叛徒姚篷子之子,只有年纪最轻的王洪文实在与叛
徒扯不到一起去。当然,还有那位文革小组长,在林彪事件中首先被抛出来的陈伯
达,以及被陈伯达整倒的最後一位高层人物陶铸,也都被证明当过叛徒。只不过陈
伯达整人的时候不是叛徒,挨整的时候就发现是叛徒了;而陶铸挨整之时发现是叛
徒,平反之时又不是叛徒了。
投降派=叛徒=最坏的敌人,已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一条公式。
「通常的」敌人固然可恨,倒还情有可原,因其立场、观点、利益与自己相左
。叛徒则不然,叛徒照道理应该是咱们这一边的,或原本就是咱们这一边的,却经
不起威逼利诱,竟然屈从敌人的意志,倒戈相向,教「自己人」防不胜防,起到了
敌人想起而起不到的作用。至少有两点,说明叛徒比敌人更为可恶。第一,叛徒没
有气节,人格上可鄙。如果敌人是狼,叛徒则是「断了脊梁骨的癞皮狗」。第二,
叛徒知悉内情,危害性更大。敌人是明摆着的狼,叛徒则是「披着羊皮的狼」。
政治学有一条重要定理: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这条定理,概
括了「敌」和「友」对於「我」的关系,可称敌友定理。朋友和敌人,都不是「我
」,即不是「自己人」。对於「自己人」而言,政治学应该有另外一条定理:如果
不是永远的自己人,那就是永远的敌人。这条定理,可称之为叛徒定理。
敌友定理与叛徒定理
敌友定理从感情上不大好接受,道理上则无法反驳。叛徒定理恰恰相反,感情
上没有什麽问题,逻辑上却不大说得过去。敌友定理符合现代宽容精神,与灵活、
妥协、理解、纵横捭阖的政治艺术一致。叛徒定理则毫无宽容可言,僵硬、刻板、
偏执、狭隘。敌友定理是理性定理,叛徒定理是情绪定理。
问题是,「友」与「我」怎麽区别?
国共合作,国与共是「友」,共产党内部或国民党内部是「我」。但许多人一
开始就拥有国共双重身份,怎麽分得清楚呢?所以要清党,你到底是国民党还是共
产党,赶紧拿主意吧。拿定了主意,我才好下手,杀谁和不杀谁。从此以後,国是
国共是共,分得清清楚楚了,再投过来或投过去,哪怕对方又成了朋友,也要拿你
当叛徒。张国焘就是国共第二次合作期间,从延安溜出来跑到国民党那边去的,照
道理当时应该是投友而非投敌,但张国焘却被当做叛徒。王明也是一个叛徒,他投
了苏联「老大哥」。老大哥本来是好得不能再好的友;但根据敌友定理,它总有一
天会变成敌。你从「我」变成「友」,说明你迟早会变成「敌」,进而说明你最终
是敌人。也就是说,投友几乎等於投敌。总而言之,都叫做投降派。
彭德怀上《万言书》,讨论的只是经济问题,後来一吵一吵,就当成野心家了
。野心家其实也没什麽,不想当领袖的元帅绝不是好元帅;但另一顶帽子就可怕了
:里通外国。这顶帽子一扣,很多年以後,就连一些西方学者也觉得他活该被打倒
。如撰写周恩来传记的韩素音教授,仍然认为打倒一个里通外国的彭德怀,比打倒
一个不懂经济的毛泽东要好得多。里通外国本来是捕风捉影,就算是通,也是通向
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营,但这就有张国焘、王明之嫌。彭德怀罪状虽多,致命
的却是这条。
另一位元帅林彪,不仅「想当领袖」,而且还真当成了副领袖。他的结局是「
叛国投敌」,投苏联。其时苏联已按照敌友定理,从朋友变成了敌人,从最好的朋
友变成了最坏的敌人。为什麽最好和最坏?因为根据共产主义的原则,共产党是天
下一家的。苏共与中共的关系,不仅是友党,更是兄弟党。也就是说,是「亦友亦
我」的关系。所以苏联修正主义被称为叛徒,一举取代头号敌人美国帝国主义,成
为最坏。林彪深知此一去,自己一世英名不仅毁於一旦,死後也永无翻身之日。被
妻儿叶群、林立果 擞 挟持出逃之?,内心是极不情愿的,宁可坐等 收拾,或
者逃到广州去另立中央。他眼噙泪花说:「我至少还是个民族主义者。」
「民族主义者」,是林彪企图守住的最後底线。他知道只要守住这条底线,就
还有重见天日的机会。否则便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蒋介石被共产党封为「人民公
敌」,到头来其民族气节仍为毛泽东所赞叹。中共与苏共亲如兄弟,为坚持民族气
节,毛泽东不惜与赫鲁晓夫公开翻脸,不吃肉也要硬顶。一位西方记者问周恩来:
你身上共产主义和民族主义,哪个比重大?他想了想回答:我首先是一个民族主义
者。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来了,所有的叛徒中,最糟糕的是民族的叛徒。道理很简单
,没有比「我族」或「我国」更大的「我」了。你要是竟敢以本民族为敌,这世界
上恐怕没人能原谅你了。你可以改变自己的党派、信仰、阶级,却无法改变自己的
民族种属。
叛徒中背叛民族者最坏
中国对於本民族的叛徒有一个专用名词:汉奸。汉奸,英文译作「traitor
(toChina) 」,即「(中国的)卖国贼」。这样翻译有些别扭和累赘,不如原中文
词那样简洁。英文本来只有「卖国贼」一词,「卖国贼」的定义很清楚,那就是必
须犯了叛国罪。「汉奸」一词,看起来简洁,但是究竟如何定义,却不那麽清楚。
如《语言大典》这麽解释:「投靠侵略者,充当其走狗,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败类
」。这样的解释是经不起严格推敲的。「投靠」、「走狗」、「败类」,都是含义
模糊并且带感情色彩的词。怎样才算「投靠」?投降算不算?为人家工作呢?在那
边定居呢?娶了人家的公主呢?再反过来,如果没有发生战争,对方也不是侵略者
,你向它出卖国家民族的利益,就不叫汉奸了吗?
汉奸一词在中国十分流行,因其词义的模糊,常常造成滥用之势。结果到处是
汉奸,一不小心就可能当了汉奸──
∑古仪蛟硕焙沃抢鲎约薜饺毡荆嫠赘奈毡拘帐显儆胫泄皇郑蚱淙苑?
力拼搏毫不手软,被中国观众大骂为汉奸;
同样是从国家队退下的乒乓球运动员陈静,代表台湾在百年奥运会力战前队友
,差点夺走中国队计划稳拿的女单金牌,也被骂为汉奸;
外国公司驻中国的代理,以前上海滩称做「买办」,只要他们在与中方洽谈生
意时一心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就被指为汉奸;
外资或合资企业内部发生涉外纠纷,中方高级主管批评、惩罚中国职员,也叫
汉奸;
偷越国境,尤其偷越到与中国关系紧张的国家;
在海外发表言论,批评中国,揭露中国的黑暗面,有损国家的「整体形象」;
因各种原因要求得到外国的政治庇护;
被敌国军队生俘;
不喜欢中国,或者喜欢外国超过喜欢中国……。
还可以列举许多。有人会说,他们被骂为「汉奸」,可能带有戏谑的成分,当
不得真。那麽好,在这些可能的戏谑後面,隐藏着一种怎样脆弱的情感和心理?而
戏谑过後,究竟有多少人真正看出了其中包含的荒诞?
一九九五年七月号的《读书》杂志,发表了陈建功、王蒙、李辉叁人谈《时代
变化与感觉调整》,提到「汉奸」一词,王蒙认为:「在洋场上我们的一些同胞也
有丢人现眼的,一味地迎合人家,或做出一些很不得体的事情,失格失态。……我
们的一些朋友就大骂『汉奸』,我相信这种情绪和态度是非常正义的,但『汉奸』
这个词还是有特定含义的,如果不是处在被侵略占领的情况下,即使我们说这个人
有点儿奴 真 膝,有点儿丢份儿,有点儿失格,但与『汉奸』的罪名距离还是很大
的。」李辉认为:「对那些到中国来工作生活的外国朋友我们抱有好感,他们对中
国越亲近,我们越感到他们可爱;遗憾的是我们不能以同样的思路对待那些出国谋
职谋生或求学的同胞,以致轻率地斥之为『汉奸』,要按这种逻辑,那些来华的外
国人不就变成『美奸』,『英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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