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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herman (hehe), 信区: other
标  题: 查塔呼奇河畔谈汉奸 2 
发信站: 听涛站 (Thu May  4 22:36:19 2000), 转信

「汉奸发生学」讨论被封杀

  同样是这家杂志,同年十月号又发表一篇李零的《汉奸发生学》,专门讨论「
汉奸机制」,即汉奸是怎样被逼无奈而产生的。他举了历史上几个着名汉奸的例子
:伍子胥引吴兵灭楚,申包胥请秦军复楚,越王勾践尝吴王夫差之粪,李陵兵败而
降匈奴,吴叁桂引清兵入关。这几个人除了吴叁桂,都是历史上的「正面形象」。
越王勾践的故事最脍炙人口,他屈膝求生、恭谦事敌、丧权辱国,乃至尝仇人的大
便以取媚,如此「卧薪尝胆」其实是恶心丧胆,都成了「笑得最後」的必要代价与
铺垫。伍子胥、申包胥、勾践都是汉以前人物,严格地讲不能算「汉奸」,那时还
没「汉」呢。

  真正的汉奸是李陵,他身为汉朝将军,被俘投降,娶匈奴公主为妻,终身不归
汉。这一系列的过程中,并没有一个崇高的、正义的动机,作为人们往後为他翻案
的借口。他走上这条不归路,是被逼出来的:武帝任人唯亲重用无能、发给的兵马
太少而不得不以步卒五千对抗匈奴主力八万、友军拒不救援坐视其全军覆没、公孙
敖谎言其叛致使李陵全家被诛……。所谓「汉奸机制」,李陵一案最为典型。虽然
没人说他不是汉奸,但总觉得情有可原。加之李陵是抗击匈奴的名将李广的嫡孙,
又有太史公司马迁为他讲公道话而惨遭腐刑,而且他只老老实实做人家驸马,并没
领兵前来攻汉,因而还能获得相当大同情。如作家张承志在散文《杭盖怀李陵》中
评说:「当他无家可归,祖国执行不义的时候,叛变也许是悲壮的正道。」

  最後一个吴叁桂,是导致清朝入主中原的关键人物。历史学家对他大都是贬,
也就是「反面形象」。同样是当汉奸,动机一点都不崇高:「冲冠一怒为红颜」;
脑袋也不清楚:说好了只是联清平闯,打到後来却变成了投清灭明;操守则更谈不
上了:投了一次就算了,好好地当你的汉奸,还能做成个洪承畴、范文程一类人物
,也不失为一种功名,偏又要再反,叛了再叛。

  近年有李治亭着《吴叁桂大传》,将这个人们印象中「贪生怕死、寡廉鲜耻的
末流汉奸」作全面、公正的分析,发现以前的很多误解。他引清兵入关,本想当申
包胥,不料却当了个伍子胥。不论是什麽胥,总之他这汉奸当得也是事出有因,身
不由己,甚至还有些悲壮和负责任,不能简单归为「反面人物」一类。何况今日之
中国,早已是满汉一家,当年的「汉奸」,其实是站在「历史的正确选择」(余秋
雨语)一边,为优秀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取代昏庸无道的汉族统治者贡献力量。拿吴
叁桂来说,如果不是他引狼入室,充当侵略军马前卒,领着中国人打中国人,一个
有史以来最好的朝代怎麽可能那样迅速地建立在中国土地上?这到底是他的功还是
他的过?

  《汉奸发生学》当然没说到这些,只是举了这些「好汉奸」的例。这些汉奸既
好,当汉奸又实出无奈,所以我们不能过多地指责他们,要指责也只好去指责迫使
他们当汉奸的「机制」。此文一出,引起反响。上头怪罪下来,追查《读书》「替
汉奸开脱」的责任。发生在叁年前的「汉奸发生学」,遂无法再发生下去。

  中国的历史上,值得讨论的汉奸当然不止这几位,作者单挑了那些好说的说,
不好说的都避开了。让人觉得,汉奸的发生大致有两种,一是出於正义,一是迫於
无奈,都是可以理解、值得同情的,从长远的历史观照,甚至是应该肯定的。至於
其他的机制呢,可惜没能说下去。

  李陵有没有投降的权利?

  我们再来讨论李陵,不妨就从发生机制着手。假设他不是教匈奴闻风丧胆的名
将李广之後,假设司马迁没有因他受施腐刑,假设汉武帝不搞任人唯亲,假设拨给
他的兵马充足强壮,假设没有小人谗言致使他全家被诛,假设没有这一切「机制」
,他只是兵败被俘,可不可以向匈奴投降?依汉律当然是绝不可以,但我们讨论的
不是汉律而是道义。不允许自己士兵、将军失败後向敌人投降,从人道主义的角度
来说,未免太残忍了。投降无疑是一种耻辱,但如果你尽了最大的力量和勇气,陷
入重围和绝境无法解脱,那就虽辱犹荣。

  战争也是一种「游戏」,有一定的游戏规则。中国古代就有「两国交战不斩来
使」的惯例。现代战争更有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禁止杀害和虐待俘虏、禁止攻击红
十字救护人员、禁止攻击平民等等国际条约。固然现实中常有违约的暴行发生,如
南京大屠杀之类,但国际间公认的准则是不可动摇的。军人的职责是战斗,而不是
白白送死。在无法取胜和解围的情况下,他有放下武器的权利,他有投降後保持尊
严的权利,他有不被自己的同胞歧视和迫害的权利。美军飞行员遭敌方击落生俘,
被迫在电视上供认自己的罪行、指责自己的政府,一旦释放归乡,他仍然会受到英
雄凯旋式的欢迎。五十年代,在朝鲜战争中被俘虏的数十万中国人民志愿军官兵,
经过反复斗争、谈判交涉回到中国,却受到二十多年的歧视、审查、迫害。为什麽
会有这样巨大的差异?这差异到底是制度使然,还是文化观念的不同造成的?在长
期的战争年代,中共一直享有「优待俘虏」的美誉,包括优待「双手沾满共产党鲜
血」的国军将领,优待顽固凶恶的日本士兵,即使在江西苏区时代也是如此。能优
待敌方俘虏,却不能原谅当过敌方俘虏的自己人。这大概不能说成是一种严以待己
、宽以待人的美德吧?

  一般学者认为,中国的汉民族,基本形成於汉代。秦统一诸夏,融合四方各族
,即所谓东夷、西羌、南蛮、北狄,经两汉约四百年而有汉族。後来又不断融进北
方各族的血缘,才有今日的「大汉族」。汉族的第一个心腹大敌──匈奴,大部分
终於融入汉族。以至於西晋末年,匈奴人刘渊据平阳建汉称帝,竟以汉朝皇室刘氏
子孙自居,口口声声「昔我太祖高皇帝」、「我世祖光武皇帝」,要为汉家的列祖
列宗光复丢掉了数十年的江山社稷。既然迟早是汉一家,指责当年的李陵为「汉奸
」,又有何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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