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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herman (hehe), 信区: other
标  题: 查塔呼奇河畔谈汉奸 3
发信站: 听涛站 (Thu May  4 22:36:55 2000), 转信

石敬瑭 张邦昌 刘豫

  五代时的石敬瑭,是另一类汉奸。他向契丹乞兵灭後唐,建後晋称帝。为了达
到目的,许诺事成之後割燕云十六州予契丹,并以父礼事契丹主耶律德光,也就是
当「儿皇帝」。其部将刘知远劝谏:「称臣足以,何必称父;赠以金帛可矣,何必
割地。」石敬瑭求兵心切,竟不听从,接受耶律德光册封的中国皇帝,国号晋。史
称後晋。十六州既失,中国北方的门户大开;每年还要向契丹输绢叁十万匹,造成
国力衰弱。石敬瑭在位仅六年而死,侄石重贵即位,两国关系终於破裂,耶律德光
大举进兵,灭後晋。

   割地是丧权,称「儿皇帝?是辱国,石敬瑭的汉奸罪主要是这两条,再加上纳
贡这条较轻的罪。身为一国之主,竟认他国元首为父,固然有失体统,但实际上并
不如纳贡这一条直接影响国计民生来得严重。也就是说,辱国是虚的,交钱(货)
是实的。中国一贯重面子不重里子,所以讨论历史往往避实就虚,颠倒轻重,以此
为第一奇耻大辱。能听少数民族称汉族为「舅」、为「伯」,就那样饶不得汉人尊
别的民族一声「父」?何况石敬瑭也不是汉人,是沙陀人。沙陀人本为西突厥的一
个部落,先投吐蕃,後归附唐朝,逐渐汉化。所以称他为「汉奸」,也有些牵强。


  耶律德光灭晋後,在中国建立大辽,因水土不服,只呆了叁个月便北返,行至
滦城突发病死。其侄兀欲被将士拥立於镇州,称天授皇帝,是为辽世宗。他这个帝
位来之不易,首先就遭到其祖母述律太后的坚决反对。当年述律太后宠立次子耶律
德光,迫使长子东丹国王突欲愤投世敌南唐,为唐明宗赐姓李并更名曰慕华。「慕
华」者,仰慕中华也,彻头彻尾地当了「契丹奸」。这种人的儿子,怎能承继契丹
之大统?他居然深得人心,一仗而打败其祖母。辽朝虽为外族政权,後来却努力汉
化,二百多年後为金所灭时,辽人几乎已全部成为汉人。辽史也与宋史、金史并列
为中国正史。如果不考虑动机,只从结果来看,当初石敬瑭割让中国大片土地予契
丹(面积、人口皆超过契丹本土),使之日益强大的同时,加速并彻底被汉化,最
终成为中国的一部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金朝灭辽,有宋朝的参与。从宋的角度,要恢复「中国」版图;从金的角度,
则要趁机扩展势力范围,而不满足於只做一个关外藩邦。於是金宋开战,金人攻陷
汴京,掳徽钦二帝、后妃、宗室、大臣共叁千馀人北返,北 文送 。金军走之前,
特地立了一个中国皇帝,这就是我们要讨论的又一着名汉奸张邦昌。

  石敬瑭虽是「儿皇帝」,毕竟还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朝代,为残唐五代之一。
张邦昌接受册封称帝的「楚国」,却只存在了顶多个把月。金人前脚走,康王赵构
即在应天府登基,是为南宋「开国之君」宋高宗。张邦昌甩下「楚帝」不当,亲到
应天府谒见高宗,伏地恸哭请死。他本是宋朝廷臣,并不想当皇帝,接受金人册封
实在是不得已。高宗赵构问中书侍郎黄潜善如何处置?黄答:「邦昌罪在不贷,然
为金人所胁,今已自归,唯陛下谅而处之。」於是以张邦昌为太保,封同安郡王。


  但张邦昌终於没有被原谅。不久,高宗起用主战派朝臣李纲,他认为张邦昌身
为国家大臣不能临危死节,而挟金人之势易姓更号,宜正典刑。遂将张邦昌流放至
潭州,旋诛死。至於接受金人官职、俨然以「楚国佐命大臣」自居一班朝臣,如王
时雍、吴开、莫俦等人,也都遭流放。历史学家称张邦昌为「伪帝」,金人所封官
职为「伪官」,「楚国」亦被称为「伪政权」。张邦昌的「伪帝」与石敬瑭的「儿
皇帝」最大不同,不是存在时间的长短,而在於他是外国侵略军册封的,与自己邀
请来帮忙的外国「友军」有着本质区别。

  张邦昌的节操当然不值得称道,不过倒不是一个为虎作伥、有意出卖国家利益
之徒。仅这一点他就比石敬瑭要好。张邦昌至少做了两件好事。第一,促使金人退
兵;第二,将政权主动交还给中国的合法政府。他手下出任「伪官」的吕好问故意
同金人说:「天生南北风习不同,北兵在南不习水土,且少留兵无济於用,多留兵
反而不便。」本来准备留兵实行长期占领、监卫的金军乃全部撤离。而後,张邦昌
又依从吕好问等人的主张,迎接因废居私第幸免於难的元佑皇后入居延福宫,并遣
使往谒康王劝进,最後自己跑到应天府请罪。照我看,黄潜善的处理意见是对的,
有利於人心的归附。李纲「正典刑」的主张则失之苛严,断绝了所有因迫於情势而
暂时委曲求全的人员归路。及至金兵再次南下,建立第二个伪政权,也就再没有张
邦昌的故事发生,而是一心一意奉金朝为正朔,与南宋为敌了。伪帝刘豫有心报效
金人,又打不赢南宋,最後金人嫌他无能,派兵捉住,废为蜀王。这个死心塌地的
汉奸,比迫不得已的汉奸下场还是要好得多。


古代最大汉奸出於宋朝

  宋代是中国人重建道德的时代,也是汉民族走向衰落的开始。复国主义的仇恨
与亡国危机的忧思,贯穿了南宋的150 年。对金朝是战是和,成了忠臣与汉奸的试
金石。这样,就出了一种新的汉奸类型,即主和类汉奸,其最着名的代表人物是秦
桧。

  说起秦桧,人们必然想起岳飞,他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大民族英雄。他的故事
妇孺皆知:文武全才,起兵抗金,精忠报国,大破金兀术的拐子马阵,名震中原,
引起秦桧忌恨及宋高宗不安,连发十道金牌将他从前线召回,以「莫须有」罪名被
害,後来平反,建庙於杭州。秦桧是岳飞故事中一个永远的反派角色,一个阴险的
陪衬,死後被铸成铁人跪像置於岳墓前。

  秦桧是主和的权相,岳飞是主战的名将,将相失和,主要是失在对金国策上。
秦桧诬杀岳飞,是一桩令人痛恨的政 我跄 ,其恶毒不可饶恕。不仅使原本国力虚
弱的南宋痛失一位统帅级的军事人材,而且首开以「莫须有」罪名迫害异己的恶例
。他之所以被称为汉奸,在很大程度上即因为他干了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坏事。
人们怀疑他的动机,是不是内奸?是不是金人派回来破坏抗战的间谍?从他自述的
「逃生历险记」来看,可谓破绽百出,难以自圆其说。种种疑点,经无数民间传说
、唱词、小说、戏曲的演绎,渐渐形成了比正史还要令人确信不疑的事实。但历史
毕竟应该求实,不能以「莫须有」罪名之道,还治「莫须有」发明者其身。

  以中国人对秦桧普遍的痛恨,他死後不久即遭道义上的鞭,果有充当金人内奸
、间谍的铁证,一定早被载入史册。《宋史》是元朝所修,元先灭金而後灭宋,不
存在要为金人间谍讳的理由。我们从信史上,实在找不到秦桧充当间谍和内奸的证
据。秦桧主和,无论是迎合上意还是出於私心,总还是一种政治主张,不能以此作
为定罪根据。诬杀岳飞固然可恨,但也只能说明其人阴险、专横,不能说就是通敌
。他是把岳飞作为主战派政敌,而非作为抗金英雄来杀的。历史上,杀功臣名将的
事比比皆是。即如前面提到的李陵的祖父李广,为卫青所逼杀;李陵的叔父李敢,
则被霍去病暗杀,而卫青、霍去病也都是汉代抗击匈奴的名将。

  南宋重相权。作为一名主政达十九年宰相,评价秦桧一生的功过,当然不能单
以岳飞事件而论。他的对金主和政策,不是没有道理。事实证明,南宋是打不过金
的。历史学家大都觉得,当时金军横扫中国如秋风席卷落叶,打得宋高宗一逃再逃
,直逃到海上才幸免被俘,居然没有最後灭掉南宋,本身就是一件奇怪事情。岳飞
等将领在抗金战争中,虽然打了几场胜仗,稍挫金人的嚣张气焰,其实对於整个被
动情势并无重大影响,未能扭转战局。如果我们从金人而非宋人的角度来看,就更
清楚了:实际上,金人最大的失策便是与宋议和。假如它坚持要打,一鼓作气灭南
宋而征服、统一全中国,胜算几乎是一定的。那样,中国的历史就将完全改写,金
朝就将作为一个单独的大朝代,而不是与另一个偏安於半壁江山的南宋王朝并列在
中国的史卷中。

  宋代的军力衰弱,偏又好意气用事。前与金人联手灭辽,辽军虽大败於金,宋
军也大败於辽,一副趁火打劫却碰了个硬钉子的萎琐相。及至残辽西迁,宋又暗中
与之相通,并收纳金人叛将,破坏与金的盟约,导致自身的灭国之灾。後蒙古人伐
金,又来找南宋寻求联手,宋人只顾雪一百多年前的耻,却忘了前次的教训。金亡
之後,南宋的半壁江山也就守不住了。蒙古大军南下,宋人节节抵抗,前赴後继,
仍无力回天,无数抗战志士也只能如文天祥,徒发「零丁洋里叹零丁」的悲喟而已
。两宋在国家生死存亡关键时刻的重大失策,在於不懂得政治学的敌友定理,以狭
隘的民族复仇情绪代替理性判断与抉择,因而一错再错,一亡而再亡。

  宁为玉碎,不做瓦全?

  有人会说,与其屈辱偷生,不如拼死一战。听起来慷慨激昂,也符合英雄的做
人准则,但套用在国家、民族上,却是毫无道理。国家既亡,整个民族都沦为亡国
奴,岂不是在更为屈辱的环境中偷生?难道你要整个民族都像日本武士道那样「玉
碎」,都拼死,都遭屠杀,致使种族灭绝?只要不是这样,那麽国家的苟安就比打
不赢也打要好,保全半壁江山也比彻底沦亡要好。秦桧与金人签订的「绍兴和议」
,虽是不平等条约,却为南宋争取了二十年的和平,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平心而
论,秦桧是一个不错的经济人材,在他的治下,宋朝迅速修复了战争的创伤,再现
北宋时的繁荣景象,奠定了一百五十年的国运基础。

  汉奸的大批产生,自然是在外国入侵,民族面临生死存亡之际。第一个高潮是
宋代,第二个高潮是明末,第叁个高潮则是日本入侵。中国自从出了个秦桧,以後
所有的汉奸都相形逊色,──不是他们的罪行,而是他们作为汉奸的知名度。秦桧
简直就成了「汉奸」的代名词,直到再出了个汪精卫。

  汪精卫遭到各方的一致痛恨,不是没有道理的。从国民党方面,蒋介石领导抗
战胜利,如果不跟汪划清界限,有损党和领袖的形象。汪精卫是蒋介石在党内的最
大的竞争对手,双方曾为夺取孙中山继承人的位置明争暗斗;抗战八年,蒋介石对
日秘密和谈一直断断续续。彻底否定汪精卫,即确定了蒋的合法性即历史上的地位
。从共产党方面,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汪精卫是国民党着名左派,共产党的有力支
持者,後来居然宁汉合流,一致反共。这种感情上的伤害,已足够符合叛徒定理的
条件,而不仅仅是敌友定理了。及至国共第二次合作,全国抗日,汪的南京政府打
出的旗号却是「和平、反共、救国」。旧恨新仇,集於汪氏一身,绝无再为他讲话
之理。从一般民意方面,「汉奸说」本是中国特产,无论文化传统、历史镜鉴、道
德观念、民族情绪,都不会认为汪是一个好东西。从国际舆论方面,汪属於战败的
日本侵略者阵营,从未得到过英美为首的西方国家承认,到日本对美发动的太平洋
战争已呈败相、日首相近卫向汪表示进一步交还中国(沦陷区)主权时,汪居然主
动提出向英美宣战,近卫劝都劝不住。因而在即使民族观念较为豁然大度的西方民
主国家眼里,他也不值得稍予同情。

  史学家们对汪精卫的汉奸罪认识较为一致,唯在当汉奸的动机上看法各有不同
。一是对权力的追求,即所谓「领袖欲」;二是贪生怕死,患了「恐日症」和软骨
症;叁是与蒋介石达成默契,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中国无论是胜是败都不至
於亡国;四是确信中国打不赢日本,迟和不如早和,反而主动;五是一贯亲日,死
心塌地投靠日本;六是与蒋介石内斗失利,负气出走铸成大错,只好一错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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