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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now (青春无悔), 信区: other
标  题: 知识产权协定(1)
发信站: 听涛站 (Tue Apr  3 02:26:34 2001), 转信

(一)目标
    《知识产权协定》的序言部分,明确缔结此协定的目的与宗旨在于:减少对国际贸
易的扭曲与阻碍;促进对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内更充分、有效的保护;确保知识产权的
实施及程序不对合法贸易构成壁垒。
    为实现上述目标,世贸组织成员达成以下共识:
    1.尽快建立一套解决国际贸易中关于冒牌货贸易的原则、规则和纪律的多边框架。
这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讨论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原因,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
中国家都认识到假冒、伪劣商品贸易对正常贸易的阻碍及破坏,及对各国人民健康、安
全及经济发展的危害性。
    2.知识产权是私有权。此处的“私有权”指由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拥有此知识产权
的各种权利,并非指“私人占有权”。这种“私有权”是由各国通过知识产权的立法加
以确定的,而不是生来就拥有的。当然这种“私有权”也要受国家法律的限制,并不像
一些西方国家规定的私有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各国法律都规定在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不
履行某些法律义务时,同样可以取消权利人拥有的权利,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其他
当事人依法使用某项知识产权。
    3.承认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国国内法律体系所寻求的基本公共政策目标,其中包括
实现发展与技术进步的目标。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形成、完善和发展
的,各国知识产权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所寻求的政策目标是有较大差异的。特别是世贸
组织大多数成员是发展中国家,它们在知识产权立法方面的差异较大,与发达国家相比
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世贸组织中制定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标准、寻求公共政策的
目标时必须要认识到这一点。
    4.鉴于最不发达国家财政状况不佳,经济发展的水平较落后,过高追求知识产权的
高标准保护和实施知识产权法律可能对财政产生负担,对其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各成
员同意对最不发达国家给予特殊的照顾、优惠;允许其采取更为灵活的办法对知识产权
提供保护。
    5.通过多边程序达成强有力约束的承诺,以解决世贸组织成员间可能产生的有关知
识产权的摩擦,以缓解各国间的贸易矛盾,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6.世贸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与相互
支持的关系,从而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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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爱你八小时,勿忘自习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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