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rls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sh (晶晶姑娘), 信区: Girls
标  题: 网恋算不算婚外恋
发信站: 听涛站 (Wed Jan 31 23:04:26 2001), 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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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月22日消息:婚姻法修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当中国人为“包二奶”、家
庭暴力和离婚财产分割等法律规定争论得不可开交时,网络“第三者”又成为法律专家
们莫衷一是的法律难题。
华声报报道,日前许多媒体报道了这样一则案例:一位南京青年程某发现新婚的妻子沉
溺于网络上的虚拟社区,并与一网上“老公”热恋,从留言和亲昵程度看关系非同一般
。程某感觉受到极大伤害,但又十分困惑:“网恋”“网婚”是否也是婚外恋?法律能
否对其约束?
南京一家报纸报道,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钱智律师介绍说,受此网络游戏伤害
的新婚夫妻的确屡有人在。有的甚至因为对方的网上“外遇”而要求离婚的。
对此,钱智认为,由网恋发展而来的网婚,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中国现行的婚姻法
对结婚条件有明确规定,而“网络婚姻”既无实质条件,也无法定程序,根本就不是法
律意义上的婚姻,只不过这种游戏虚拟婚姻双方在电脑屏幕上充斥着“性”的语言,超
过一般友谊范畴,与伦理道德相违背,对此类现象只能从社会舆论和道德自律的方面来
解决,法律对此无可奈何。
但是,江苏省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的周连勇律师说,作为破坏夫妻感情的“游戏”,法律
是可以予以约束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征求全民意见而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姻法(修正草案)》规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可以认定“网络婚姻”即属此
类。
他说,虽然网上游戏生活是个虚拟空间,但这种行为一旦真正影响了夫妻感情,人民法
院在调解无效后可准予离婚,只是对“网上插足的第三者”的侵权认定和责任分担尚不
能具体界定。
北京律师谢朝华则认为,婚姻的本质是夫妻两人共同面对真实的生活,很多人热衷于网
上婚姻只是游戏心态作怪。不过这种游戏现已对传统的婚姻家庭和伦理道德观念提出挑
战,已婚者玩这种游戏肯定会弱化对家庭的责任感和道德意识。为此,他建议有关部门
对此加强监督的同时,也应能在新的婚姻立法上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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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来幽梦忽还乡,
小轩窗,
正梳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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