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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hmao (冷水当头破下), 信区: basketball
标 题: 篮球规则第20条 队员或裁判员受伤
发信站: 听涛站 (Mon Sep 25 21:25:05 2000), 转信
一、队员受伤
1、假如队员受伤,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
2、如活球中发生受伤事故,裁判员要使比赛告一段落时再鸣哨;所谓告一段落,即
控制球的队已经投篮、失去控制球、持球停止进攻或球已成死球。
然而,为了保护受伤队员,必要时裁判员可立即中断比赛。
3、(1)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参加比赛,或者如果他接受治疗,他必
须在1分钟内被替换出场,如伤势妨碍在1分钟内被替换,也必须尽快换下。
(2)然而,受伤队员已经接受治疗,或在1分钟之内恢复了,他可以继续留在场上参
加比赛,但必须:
(1)要登记该队一次暂停,假如该队上场队员少于5人时除外;
(2)该队不得获得一次“正常”暂停那样“完整的”60秒,并且比赛要尽快重新开始
。
4、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受伤队员不能留在场上继续比赛,必须被替换:
(1)他的伤势使他在1分钟内不能继续比赛;
(2)该队没有任何剩余的暂停;假如该队上场队员少于5人时除外。
5、如已判给受伤队员罚球,则要由替换他的队员执行。该替换队员不能被替换,只
能等到该队下次替换机会时再被替换。
6、比赛中,裁判员要命令每一位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离开比赛场地,并让其替
换。该队员只有在流血停止并且患部或创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扎后才可返回球场。
二、裁判员受伤
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后10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任务
,比赛要继续进行,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 共门性备 换受伤的 门性 外,另一位裁判
员应单独工作到比赛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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