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ketbal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daniel (傻瓜), 信区: NBA
标 题: 对本次篮球赛的一点解释(4)------我们班与52的比赛
发信站: 新龙门客栈 (Thu May 14 22:24:54 1998)
对本次篮球赛的一点解释(4)------我们班与52的比赛
比赛情况:裁判:32班崔燕生;
队长:52:汤珂;63:石云峰
暂停:52:上半场:0;下半场:1次;
63:上半场:1次;下半场:2次;
犯规:52:上半场:7次;下半场:11次;
63:上半场:4次;下半场:10次;
比分:材52:材63 18:22
我们班比赛中确实存在着动作过大的情况,但裁判大都给予了相应判罚.
比赛中出现身体接触那是在所难免的,对于因此而造成的52班同学对
我们的不满,我们向52班同学表示道歉,并承担由我们的原因而造成
的损失.
至于比赛后出现的,以及现在BBS上出现的关于我们班的议论,实在是
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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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龙门客栈 10.23.0.201.[FROM: 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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