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tbal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ichar (光头还是长发?), 信区: football
标 题: 足球规则(2)
发信站: 听涛站 (2002年03月27日19:40:18 星期三), 站内信件
第二章 球
1.质量和测量 圆形;用皮革或其他适当材料制成;圆周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
于68厘米(27英寸);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
两);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气压(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平方
英寸)
2.坏球的更换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停止比赛;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裂时所
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者掷界外球等死球时破裂或损坏:
应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比赛中未经裁判员的许可不得更换球。
3.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赛中使用。
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比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带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a.正
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 b.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 ; c.经证明的“国际比赛
球标准”。
在球上印有这些标志就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并符合各个级别所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
。球的最低技术要求已在规则第二章中说明。这些与各个级别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
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同意。各国足协的比赛可
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赛用球必须符合规章第二章的要求。
决议二 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国家协会主办的比赛中,除了比赛及比赛组织者的标
志和制造商的商标外,不允许在球上出现任何商业广告。竞赛规程可限制此类标志的尺
寸和数量。
--
读书知国事,习术参宇变
※ 来源:·听涛站 tingtao.dhs.org·[FROM: 匿名天使的家]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0.874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