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nod (木马), 信区: Joke
标  题: 盘点’99娱乐流行语---官司 
发信站: 听涛站 (Sat Dec 25 08:39:43 1999), 转信

发信人: halloween (决裂边缘), 信区: Life
标  题: 盘点’99娱乐流行语---官司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Thu Dec 23 11:19:38 1999), 站内信件

如果下列流行语排名有先后的话,那榜首非“官司”莫属。今年演艺圈里官司如雨
后春笋,再也没有哪个词的使用频率能高过这两个字了。不管老的小的活的死的,
事无巨细,都喜欢上法院去讨个说法。保守地估计,今年此类官司不下30起。

  今年忙着打官司的不再限于那些锋芒毕露的大牌。事实上,以官司来提高知名
度的做法,几乎已经普及到了所有名不见经传的“新星”以及各种昙花一现的“流
星”。

  本年度有几位“官司明星”不容忽视———

  “这辈子已经打过20几场官司”的刘晓庆,因50万元欠款被强行拍卖了在京的
4套房产。拍卖槌声未落,刘的影片《火烧阿房宫》又被重翻旧账,一时间带出7起
官司;

  赵薇和母校北京电影学院、亚环公司的违约纠葛还没捋清,又被曾在热线访谈
里“中伤”过的“前男友”告上了法庭;

  金庸“金大侠”忙着和文化艺术出版社京沪两地打着转圈官司,而不 始 寞的
李怡青则热衷于一次次和媒体法庭上交锋……

  虽说个个都师出有名,结果却扑朔迷离。不过,有名人参与的官司,不论原告
还是被告,都是“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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