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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od (木马), 信区: lovestory
标  题: 爱已成歌
发信站: 听涛站 (Wed Jun 21 17:35:01 2000), 转信

一、 相识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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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知道拥有的可贵呢?
当拥有时,请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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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是我的高中同学。认识她,有很久了;但彼此交往,了解,则是
同到北京上大学以后。我到了清华,她在中财。
那一晚老同学聚会,在北邮。初进象牙塔,大家都感触颇多,谈笑
不止,只除了她。作为唯一的女生,她自然倍受关注;但即便别人搭话,
也大都一笑答之,淡淡的。
吃完聊完,到散的时候了。因为只我的车能带人,自然义不容辞要
载她回去。
我们都没有兴致骑上,于是默默地走着。夜很黑,我甚至看不清她
的脸。
忘了谁先开的头,我们聊了起来。很惊讶的,她话很多,而且很中
的,很有自己的看法。在那样的夜色里,人的心情也很容易慢慢敞开。
我说起了L,说有朦胧的好感;她则很害怕,害怕她的国文老师继续追她。
“才上了他的两节课,他就邀我到他的宿舍,对我弹「莫斯科郊外
的晚上」。我不是不想给他机会,可是我真的还太小,我害怕答应了以
后,我们又会变,我变得不再爱他。”
她低着头,我看不见她的神色。忽然感到,我原来一直不认识她。
那一年,她只有16岁,却似乎已经比我大很多。
高中时,她是冲着考少年班来的,比我们都小两岁。扎着一条松散的
辫子,走路时两手总捧在胸前。摆手,摇头,捂着嘴笑,举止都象是一个
只会用功的小孩。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她的额。头发向后梳着,脑前留出一
片,就有好事者给了个“亮晶晶”的外号。可惜时至今日,我也没有机会
问一问她,听没听到过。
从那一天后,我便视她为知己。知己是不需要常常见面的,所以除了
偶尔通通信,我一年以后才又见到她。
见我来,她也很高兴。说着话,不觉已到晚饭时间。她说南门外有家
馆子不错,顺便可以去取她在黑龙潭的照片。
“给我一张吧。”
“行啊,不过你不能和我一起去,我审查过了才能给你看。”
“去过灵山吗?灵山挺好的。”
“我也听说过,我很想去的,可班上组织不起来。”
“这个里脊点得不好,太荤了。”
我很少在饭馆里吃,无从应答。
“L?”
“唉。她不大爱理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她。何况,她
考去上海,理智地想一想,就该知道。你呢?”我想问那个老师。
想不到她竟有些不好意思,垂头半晌,说:“现在有个男孩和我关系
挺好的。”把照片递了过来。
第一张我就看见了那个男生,轻轻搂着她的肩。她的辫子不见了,头
发散在肩上,笑靥如花。
我方才大乱。一时间,手竟有些颤抖。慌慌张张地看完照片,还给她。
“嘻嘻,一个星期前给Can写信,还说我这四年肯定不会有男朋友呢。
”她似乎没有察觉到我的异常。
“这些事不是自己作得了主的。”我一句话也不会说了,只是凭着本
能随口答上几句。
她象是丝毫没有感到气氛不对,自顾自地说着。现在想来,她一定是
把什么都看在眼里了,替我掩饰着罢了。
我终于坐不下去了。随便要了一张相片,起身告辞,她也没留。
第二天一整天,我都失魂落魄的,画废了一张白图。
几天以后,我平静下来。也许我没有喜欢过她吧,我这么对自己说,
直到把自己说服。
终于,我写了封信给她,说了这些天我心里历经的一切,还回请她
来清华。最后,我问她:“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你会喜欢吗?”唉,我
真的好傻,她怎么可能回答呢。但时至今日,我没有后悔过写这封信。
约定的时间、地点,她到了,玩了一个白天。五道口有家爆肚满,我
又推掉了晚上的家教。带她去吃肉饼。
这一晚,我们又聊得很尽兴。也许是学文科的缘故吧,很多事情她都
想得很深,是我从没想到过的,有时甚至无言以对。看她的眼光里,又多
了一份敬仰。
那时「校园民谣」正势不可挡。她说最喜欢『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们屋有个同学都陶醉得不行了,尤其是那句 '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
阁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望见星斗'。我们都说,要是有个流浪的歌手,
她一定会答应作他的情人。”
几年以后,当「校园民谣」已快被人们忘却,这几句歌词成了我的签
名档。
我们还是推着车,穿过语言学院,在学院路边还发现了一个竹器市场,
忍不住都买了一些,最后在地质门口送她上车。
“今天晚上过得很开心。”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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