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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ovestory (真爱★心心相印), 信区: lovestory
标 题: 我的第一次约会<一>
发信站: 听涛站 (Tue Mar 13 02:45:22 2001), 转信
2000年5月21日 星期日 晴
今天不是西洋情人节,不是我的生日,也不是他的生日。
是一个极其平凡的星期日。
早晨,他打电话来,问我有没有空,我说,有空,他又问我,要
不要一起去看电影,我说可以,他又说那就在电影院门口见,我说OK.
然后就挂断电话。
这真是一个无聊的对话,但更让人讽刺的是,这就是我和他五年
来的约会方式,老土又无聊得要死。
而且,通常都是我买电影票。
老姐说的好,女孩子怎么死都可以,就是不能丑死。
即使他可能完全不会注意到我今天仪态万千,娇艳欲滴。
于是,我从衣橱中找出上个礼拜与老姐一起去SHOPPING买的裙子。
那是一条米黄色的吊带针织裙,老姐说VERY配我的。
然后再穿上橘色的娃娃鞋!超级可爱呢!
我在镜子转了一圈,嗯,脖子上再系条丝巾比较好。
还有KITTY 猫的手表AND 亮眼的凡布包包!好!一切OK!
因为时间还早,所以我决定省下坐TAXI的钱,那去——挤公车?
NO!NO!IT'S IMPOSSIBLE !那样会有失我淑女的身份!
当然是用——古老又浪漫的方式:步行。
其实电影院并不远,过了大桥就是。
我故意放慢脚步,让风轻轻地抚着我的脸。
用手掠过被风吹乱的头发,丝巾也微微舞动。
果然,几个单车道上的小子差点因平衡失调摔下来。
其实,老姐说我的条件好的很,不仅是北大的高材生。
而且又是校花,身边少不了几打的男生。
为什么选来选去却选了一个呆呆的小子?
他既不懂浪漫,又不会哄女孩子,有时还耍小孩子脾气。
情人节从不送花给我,请我吃饭还会忘了带钱。MY GOD!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而且还死心塌地,忠一不二的。
反正当我看到他那有时邪邪的笑容,有时又呆呆的表情。
我就情不自禁地陷下去了,而且还陷得很深,拉都拉不上来。
所以我也就只得认命了,我这青春年华注定要载在他手上喽。
我叹了一口气,不知不觉已到了电影院,看看表,迟到了三分钟。
嗯,有时候是该迟到一下,让他等等我。
我走进电影院,在一对对情侣中寻找他的身影,
然后再对他吐吐舌头,说对不起,我来晚了。
对!这才是正常的约会嘛!想到这,我不禁偷笑起来。
“你是在等人吗?”一个红发小子问道。
“你没眼睛啊?”我白了他一眼,没等他说下一句,我提起包就
走人。
又是一个搭腔的,从刚刚开始已经是第四个了,而且大约是平均
每十分钟一个,也就是说他迟到快四十分钟了。
当我发现人群中没有他的身影时,我就知道他又迟到了。
本来我还想给他一个机会,等他喘着气跑到我身后,说挤不上公
车,来晚了。
这样也不失浪漫。
可是电影都演到一半了,他……他……还没有来?他难道想创吉
尼斯纪录吗?
我生气了,我真的生气了,我决定一个星期,不,最少一个月不
理他。
我气鼓鼓地想走人时,突然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喂?是谁?”我没好气的问。
谁知那头传来了那个该天杀的声音:“啊,对不起,我忘了还有
一个实验要做——”还没等得及他说“我不来了”,我就关掉了手机。
“王八蛋!狗屎!变态!”我狠狠地踹了一下身边的垃圾筒,嘴
里还喋喋不休地骂道,“你去死吧!”旁边的老太太以为我是疯子,
看了我一眼,吓得跑掉了。
我扯下脖子上的丝巾,塞进包包里,气呼呼地走在大马路上。
那个遭天杀的,他当我是什么人啊?迟到就算了,竟敢不来?
什么做实验?随便编一个好点的理由也行啊,至少我不会那么的
生气。
笨蛋!蠢猪!白痴!
我不停地走着,骂着,也不知走了几条街。
突然一个熟悉的笑声在我耳边响起。
我朝着笑声的来源看去,咦?!——我不由地用八百分贝的声音
尖叫起来。
那个王八蛋,他,他,他竟然在旁边的花店里泡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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