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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ail (游啊!游啊!), 信区: Sports
标 题: 最新排球规则
发信站: 听涛站 (Tue Nov 30 17:40:50 1999), 转信
发信人: Bgun (火箭炮), 信区: Volleyball
标 题: 最新排球规则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ue Jan 7 21:38:12 1997)
去年 9月23日,国际排球总会在雅典召开理事会,通过由规则委员会提出的
国际排球规则修正案,以下是修正部份:
发球:(Serve)
将三公尺范围的发球区域废除,只要在端线後的任何地点,皆可实施发球。
接球:(Receive)
我个人推测关於发球跟接球的规则修正,大概是一些基本动作比较差的一些
欧美国家提出来的吧!发球区改成 9 X 9米的超大发球区,会使跳发更容易,
而且更具威力,手腕稍唯一转球的角度就很难抓了,相信以後会有多人采用跳
发,关於接球可以采高手且可连击,我想可能会使球员对基本动作的要求变低
,以上的两点修正会使体型好攻击隹的,但基本动作较差的西方球队受益,相
对的,基本动作较好,防守隹的东方球队就比较不利的,不过这样也可以增加
比赛的紧凑性、连惯性及刺激性,但是对基本动作的技术要求就变低了。
我觉得问题比较大的是关於触网的认定 "不是故意接触到球网不视为犯规",
实在是很难说,有哪一个球员会 "故意"去触网?攻击时、封网时大概不会故
意去触网吧,那以後大概不会有人被判触网了,我想应该说是没有攻击意图或
是没有击球意图的触网不算触网吧,简单的说应是与球无关的触网就不算吧,
?至於改成全身接可触球,我想以後飞身扑球可能会变成 "起脚射门"或是有
人用 "倒挂金钩"来攻击了。( Just kiding....呵呵呵) 目前的规则明订,仅允许以低手接由对方来球的第一次击球时,「连击」不
犯规,现在修订放宽用高手接球时,连击亦不犯规,但持球仍然是犯规动作。
身体触球:
取消在1992年巴塞隆纳奥运会期间所通过的「膝盖以下触球犯规」的规定,
修正为「身体任何部位均可接触球」。
触网:(Net Touch)
不是故意接触到球网网不视为犯规。
以上四点规则部份修可,将从1995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实施。去年十一月
的在日本的「世界超级四强赛」已经首度采用此项新修正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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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碰、碰碰、碰!碰!碰!!!
※ 来源:.听涛站 bbs.foundernet.edu.[FROM: bbs.foundernet.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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