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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ano (大梦不醒,真实的荒诞), 信区: MSELeague
标 题: [转载]2005年清华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发信站: BBS 听涛站 (Wed Mar 16 16:20:14 2005), 转信
发信人: sun1983 (sunny), 信区: Practice
标 题: 2005年清华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ue Mar 15 08:58:25 2005), 站内
2005年清华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一、申报与审批
2005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工作计划于第九周启动,院系分团委及各校级学生组织
负责审批各院系及各部门申报项目。审批工作应于5月20日前完成,并报实践部备案。实
践部保留对立项项目的最终驳回权。
申报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写《暑期社会实践网上申报表》,下载统一格式的《实践单位联系函及
接待反馈表》(审批部门盖章后有效)。
2.各院系及其他校级学生组织根据申报项目的相关内容和《实践单位接待反馈表》对申
报项目进行审批,结果即时公布,并标注是否推荐为校级重点支队和系级重点支队。
项目审批原则:
1. 实践的目的明确,项目主题紧密围绕学校社会实践主题。
2. 对整个实践过程有初步构想和最终成果预计。
3. 实践地点和实践方式不存在明显的危险性。
4. 实践单位落实确定,收到《实践单位接待反馈表》。
5. 每个实践项目不得少于5人,一个项目在同一地点的实践人数不得超过15人。
二、重点支队管理
1.校级重点支队项目由校团委实践部管理和指导,校级重点支队的确定由校团委筹建和
各院系推荐相结合。
2.各院系推荐数量按照根据院系申报总数的10%确定,2004年暑期实践标兵分团委可增
加一个名额,推荐总数最低不少于1支,最高不超过3支。
3.推荐重点支队的原则是:所开展的实践项目属于重点方向(参见《指导意见》),具
有重大意义和影响力的实践支队;所在院系给予全力支持或由学校重点部门直接参与组织
并给予支持的实践支队。
4.推荐重点支队必须在5月20日前向校团委提交策划书及预算,以言简意赅说明问题为主
。
5.校团委实践部保留对不符合要求的推荐重点支队的最终驳回权。
6.确定校级重点支队之后,实践部将根据其预算、有无资金来源等相关情况确定经费支
持方案。支队出发前校团委向各支队提供30%的经费。
7.校级重点支队须在秋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实践部提交实践总结、展示PPT及其他实践
成果。
三、培训及交流
前期动员和立项期间校团委实践部将整理相关培训材料并通过网络公布,适当组
织一定规模的培训活动。
各院系应利用前期时间和立项期间有针对性的深入细致的开展宣传及培训工作,除校团委
组织的例会、沙龙等活动之外,积极开展院系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加强院系之间的沟通与
合作。
四、安全与保险
各级团委、团支部应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支队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支队长
和队员的安全意识,实践过程中应制定安全预案或成立安全小组。校团委为所有参加实践
的同学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五、总结及评奖
校团委根据校级重点支队的总结、实践成果和其在院系实践答辩中的表现对其进行综合性
评价,标准涉及组织和成果等各个方面,原则上不组织答辩会,但会根据需要对其进行质
询。根据评奖结果,授予"金(银、铜)奖重点支队"称号,剩余经费报销比例按等级划分
。
院系分团委在院系实践评比中按照一定比例评选"社会实践优秀成果金(银、铜)奖",评
价范围不包括校级重点支队,校团委认可院系评奖,奖金按等级划分。
校团委根据院系全年度的实践工作情况和实践成果,对表现突出的院系授予"社
会实践标兵(优秀、优良)分团委"称号。
六、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2月28日-3月6日
(第二周) 下发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讨论)
3月7日-3月13日
(第三周) 收集反馈意见,下发正式文件,部署2005年全校暑期社会实践工作
各院系进行动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4月18日-4月24日
(第九周) 立项申报工作开始,接受网络申报,实时更新,信息共享
(第十一周) 五一长假;
5月16日-5月22日
(第十三周) 项目申报截止;项目终审;
5月23日-5月29日
(第十四周) 确定重点支队;各支队公开招募队员完毕;保险工作;
5月30-6月5日
(第十五周) 校级重点支队的配备物品到位
七、说明
本文件确立的暑期实践工作的有关原则,若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或进一步细化,将发布通
知或配套文件。
校团委学习实践部
200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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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
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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